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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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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2.
李迎春 《职业》2010,(5):62-63
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目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法律义务,使劳动关系处于一种不明确的状态,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让劳动者无据可查或者为了能够随时终止劳动关系,不愿意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3.
荣凤娟 《职业》2008,(2):96-97
<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2款第1项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相似文献   

4.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谁说了算? <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2款第3项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是有一次还是两次终止合同的权利呢?实践中存在着争论.  相似文献   

5.
李迎春 《职业》2010,(3):62-63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谁说了算? 《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2款第3项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是有一次还是两次终止合同的权利呢?实践中存在着争论。  相似文献   

6.
陈艳 《职业》2016,(19):34-34
1.双倍工资罚则设置的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负有主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劳动者也应积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7.
石井川  王景龙  曲涛 《职业》2013,(31):61-62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2009年开始实施,其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对劳动者劳动合同签约率低这个问题,起到了很大的监督作用。但“我行我素”不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仍然存在。又到一年清算“双倍工资”的时候了,用人单位如何处理“双倍工资”的问题呢?  相似文献   

8.
周斌 《职业》2007,(31):30-31
用人单位不得违法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 重点法条]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相似文献   

9.
《职业》2007,(25)
用人单位不得违法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重点法条]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相似文献   

10.
《职业》2007,(25):31-33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相似文献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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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企业不得单方更改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只要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一经签订,该合同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双方的权利义务。对劳动合同的任何变更,均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但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仍然必须履行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定程序,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相似文献   

12.
张军 《职业》2007,(16)
近几年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中违约金条款而引发的劳动争议越来越多。违约金是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一种主要形式,劳动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但在劳动合同中,违约金是否作为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各国法律的规定不尽相同。有的国家按照合同法的原理认可违约金条款,有的国家则在法律上禁止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如日本的劳动标准法、韩国的劳动基准法等。我国的《劳动法》只是在第19条中规定,劳动合同必备内容中应该包括"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的条款,未明确规定违约金制度。各地对违约金问题做出了不同的规定,例如北京、山东、辽宁等地认为双方当事人可任意约定违约金,只要不违法、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违约金就可以适用于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上海、江苏等地则将违约金限定于两种情形,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活动已经打破地域限制,用人单位跨地域经营和用工、劳动力跨地域流动越来越普遍,亟需建立统一的劳动合同违约金制度。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统一了劳动合同违约金制度。下面三个虚拟案例中小A的不同经历,全面呈现了《劳动合同法》中对于违约金的新规定。  相似文献   

13.
杜有刚  宋宏伟 《职业》2012,(34):84-85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九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从业期间和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必须遵守劳动合同约定的竞业禁止条款,保守原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其他保密事项,否则,劳动者将承担违约责任,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但从法律规定看,我国劳动合同法对竞业禁止制度的适用进行了严格限制和制约.  相似文献   

14.
廖春梅 《职业》2014,(34):69-69
编辑同志: 我与一家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之后,出于双方的原因,直到过去6个半月后,我才真正到公司上班,即我实际在公司上班的时间为5个半月如今,劳动合同已经到期而终止。就我的离职经济补偿问题,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的规定,表示我从上班之日起,实际工作时间不足半年,故只能按我半个月的工资计算。  相似文献   

15.
朱红利 《职业》2008,(15):97-98
2007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该法的正式颁布是我国继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之后又一部极为重要的立法.这部重要的法律,通过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而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大量增加。究其原因,大都与当事人未能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有关。根据《劳动法》第三章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只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才算确立了劳动关系,才能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因此,劳动者要想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要使所签合同能够确保不侵犯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就必须了解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及订立劳动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提高订立劳动合同的技巧。  相似文献   

17.
鲁志峰 《职业》2005,(11):31
Q.我的一位朋友因与领导关系不合,向公司递交了辞职信。但尚未来得及办理完相关工作的交接手续,就忙着找工作了,他在离职的时候要求公司支付当月工资,公司以尚未办理完交接为由,拒绝支付当月工资,请问公司的理由是否有法律依据?广州JasonA.《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你朋友递交了辞职信后,未过30天就忙着找工作,这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单位有权不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由于你朋友在递交辞职信后并未办理相关工作的交接手续,因此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当月工资。  相似文献   

18.
编辑同志:
  我大学毕业后被一家公司录用从事文秘工作,已经工作了6个月,但一直没签劳动合同,近日,公司通知我要签书面劳动合同。我表示同意补签,同时要求公司依照未按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规定,给我补发6个月工资。而公司认为,此前已按照口头约定按月足额向我支付了工资,且现已决定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因而拒绝了我的要求,还说要么补签劳动合同,要么离开该公司。请问,补签了劳动合同后我就不得再主张双薪了吗?  相似文献   

19.
劳动者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确立了劳动关系,就能够享受各项劳动权益,试用期也不例外。 获得工资报酬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这里所说的“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若劳动者因探亲、结婚、直系亲属死亡按规定休假,以及依法参加国家和社会活动,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及时、足额支付工资,不得故意拖欠和非法克扣劳动者的工资。  相似文献   

20.
7月1日起,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其中,将《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修改为:"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新法一出,便引来了各方激烈的讨论。有人说新法给无数"临时工"带来了希望,也有人说新法的实施任重而道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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