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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咨询台     
阿坝州壤塘林业局职工医院吉平同志来信咨询: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其身份证年龄与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表不一致,其出生日期应当如何认定?有关部门根据现行法规政策,对此问题解答如下:劳动部劳办发[1993]8号和67号文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发布以后,凡启用了身份证的,在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应以职工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对于执行中发现居民身份证与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应会同职工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查证核实,按照职工管理权限和户口管理权限批准认定的出生日期作为计算年龄和户口登记的依据。  相似文献   

2.
咨询台:由于历史原因,我的户籍档案的出生时间是1958年9月,而本人身份证上的出生时间是1959年5月,再等几年我将面临办理退休手续的问题。请问这种情况社保部门对我的出生时间如何认定?读者靳宏  相似文献   

3.
<正>问题提出张某,男,1950年11月出生,自2001年10月起在某高校文学院办公大楼从事值班工作。劳动合同约定,张某负责办公大楼的安全保卫工作,根据学校的作息时间表,学院教职工的下班时间为张某的上班时间。2012年10月,张某以该高校长期不支付加班费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高校支付加班费,共计7万余元。仲裁委以张某超过退休年龄(张某档案上的年龄是59岁,身份证上实际年  相似文献   

4.
社保档案管理松不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档案是事物发生、发展、运动过程中通过一定的载体所记载的信息记录。社会保险作为职工在生、老、病、死、伤、残中提供物质保障的社会保障制度,对职工在发生上述情况的信息记载要求更为重要、更为迫切、更为严肃和规范。因此社会保险工作中必须高度重视档案的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5.
1.个人信息部分(1)简历标题:不要再用"简历"两个字作为标题了,直接用你的名字"×××",这样显得更突出,更一目了然。(2)出生日期:一定要按实际填写并与身份证上的信息相符。招聘者会根据求职者的实际年龄来评价他工作时间的长短。(3)联系电话:把手机和固定电话都写进去。尤其是一定要填上可以长  相似文献   

6.
档案把一个人的所有的实质性的信息都整理在一起,可以说是一个人另一张身份证,只是这张身份证统计的信息比较完整,它记录着一个人的一生所拥有过的东西,所以档案对一个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我们应该把它保护起来.以前人们的档案是纸质版的,整理、统计起来是非常麻烦的一件事,但是随着时代的进步,科学的发展,电子版的档案信息逐渐在取代纸质版信息.因为档案的电子版的流行,逐渐体现出电子版档案的优点,所以人们开始淘汰掉纸质版档案,利用电子版的档案对其进行整理,进行管理.  相似文献   

7.
咨询台     
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有区别吗咨询台本人有一问题特来信向贵刊咨询。我原是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局职工,1975年参加工作,2003年8月企业改制时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原单位是在省社保局参保的,现本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单位将养老保险关系移交到资阳市雁江区社保局(单位所在地),养老保险费由本人自己缴纳。请问,到了退休年龄后,我的退休费与企业退休人员计算是否一致,为什么?资阳市原省水电工程局职工王英王英读者:感谢你对本刊的关心和信任。来信中问及的原国有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继续参加养老保险,到退休时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是否与…  相似文献   

8.
正咨询台:我是一企业的人力资源部管理人员,在为职工办理退休手续的时候,我碰到两个问题:一是由于从职工申办退休手续起到得到批准,再到开始支付养老金,需要一定的时间,但养老金又是从被批准退休的时间开始支付,不往前补发,那么这个期间职工的退休金损失应当由谁承担?二是如果职工到退休年龄,但本人不配合公司办理退休手续,导致退休手续延期办理,责任又应当由谁来承担?读者蒯亮  相似文献   

9.
成都市人社局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的通知》,从2013年8月1日起,全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实行申报备案制、个人档案真实性承诺制、网络化管理制、公示制、档案管理制,以切实维护参保群众合法权益. ——申报备案制.由企业特殊工种备案和企业职工申报提前退休备案两项制度构成.《通知》规定设有特殊工种的国有企业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含其改制后的企业),应建立特殊工种管理档案,完整记录本单位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相关情况,经企业内部公示无异议后,每年报参保所在地人社行政部门备案;职工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企业应在职工达到提前退休年龄前一年,对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经历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每年由企业将相关情况报参保所在地人社行政部门备案.未按要求备案的企业,企业参保所在地人社行政部门将暂停其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  相似文献   

10.
宜宾县社会保险处继4月下旬召开基本养老保险"统帐结合"办法实施动员大会之后,对全县14000多名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参加工作时间、历年缴费工资及指数和个人帐户金额等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清理、校对、过卡、录入计算机,于5月中旬实施了窗口服务。全面为企业和职工对养老、大病、工伤、生育保险金收支、待遇计算、个人帐户记载等情况提供核对、查询的优质服务。各项交费及支出微机显示清楚细致一目了然,职工和企业交钱放心,既打消了统筹以来"怕自己缴的钱被统筹给老企业、困  相似文献   

11.
争议焦点:职工上下班途中闯红灯被汽车撞伤,其受伤性质可否认定为工伤. 职工华某认为,自己为了上班不迟到而抢时间,被汽车撞伤造成严重伤害,其受伤性质应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认为,华某上班途中闯红灯被汽车撞伤,交警认定本人承担主要责任,其受伤性质不应认定为工伤.  相似文献   

12.
中年职工是企业的骨干力量,他们的经验丰富,业务技术熟练,可是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这部分力量却纷纷提前"内退"。据笔者对某市50多家企业中年职工提前"内退"情况的调查,中年职工提前"内退"有这么几个特点:一是女性远大于男性。女性内退的比例占所调查内退人员的80%左右。二是自愿内退远大于强制"内退"。调查中笔者发现职工自愿"内退"的数量就占内退总数的85%以上。其余不足15%是企业搞减员增效的年龄上"一刀切"内退的。三是内退年龄普遍提前。根据劳动部门有关指导性意见,职工离退休年龄3—5年,经职工本人申请,企业根  相似文献   

13.
前不久,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中国工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做了经济形势报告,对中国经济发展现状和未来中长期走势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阐述.对于这一“没有讲稿”的报告,即可将其比喻为形象生动的“经济公开课”,也可看作是总理与职工促膝谈心,没有套话空话,有的是坦诚直言,实话实说.尤其是讲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注重解决好职工切身利益问题时,更是直抒胸臆,情真意切,掷地有声.李克强说,职工利益是大家十分关心的事.推动经济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这两个是并行不悖的、是一致的.我们希望亿万职工、全体人民勤奋努力、刻苦奋斗,但同时,你不能光从牛那里挤奶,不给牛塞一把豆饼子,这不行.  相似文献   

14.
<正>《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用人单位在用人过程中更加注意规范,在常规的劳动争议纠纷相对减少的情况下,由于举证责任分配问题而引发的劳资争议上升幅度较大。比如,辞职还是辞退引发的经济补偿金纠纷、长期加班无加班记录引发的纠纷、因企业成立时间与注册登记不一致引发的企业工龄经济补偿金纠纷、因企业原因职工休假与工龄中断引发的工作年限纠纷、因职工辞职未获批准与是否连续计算工作年限引发的工作年限纠纷等。在实践中,法院也很难做出裁判。部分法官认为,证据是第一位的,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  相似文献   

15.
女性与男性退休时间一致,可以真正性地位,实现男女平等.延迟退休将更充分地开发女性“第二春”的优质人力资源,节约日益增长的教育成本,并为女性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也有利于创建良好的家庭关系.因男女退休年龄相等而引起的就业岗位问题,可以通过增加职工休息时间,增加培训时间和设立“育儿假”等途径解决.  相似文献   

16.
徐亚龙 《中国劳动》2001,(10):34-35
职工档案转移争议是指管理档案的原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未按规定将劳动者档案转交新单位或交由可保管该档案的部门接收,因而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争议.由于转档争议发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处于已经或正在解除状态,其仲裁申诉时效涉及的情况更为复杂,认定难度也更大.在此,笔者就转档争议及与之相关的仲裁申诉时效问题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17.
困难职工档案是工会工作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民生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县市困难职工档案工作,对于工会服务社会民生,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由于困难职工具有广泛性、动态性等特点,导致建档不完整、不规范,影响了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开展。加强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就要进一步提升工会系统档案意识,营造加强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困难职工档案三级网络,提高困难职工原始信息准确性;规范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提升档案工作质量;加强困难职工档案信息化建设,建立三个档案载体。  相似文献   

18.
案例: 2015年9月,某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接到一份胶垫订单,鉴于生产量大、交货时间紧,公司决定:生产车间职工国庆节期间正常上班.生产任务完成后,公司要求车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分批次安排职工补休,不再给予加班工资.  相似文献   

19.
近期对成都市三资企业的劳动关系状况的调查表明,三资企业劳动关系的建立不按劳动法律法规运作的现象相当普遍。一些企业不经劳动部门批准,私招乱雇,以收缴保证金、扣押身份证为抵押,大量使用农民工;相当数量的企业有意规避法律,不与职工签劳动合同,或任意解除合同,这些不规范的行为往往引起矛盾和争议,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从笔者参与接待处理的大量劳动争议案件来看,三资企业劳动关系建立上的随意性和不规范性,往往是有的经营者为获取利润而最  相似文献   

20.
宜仲 《中国劳动》2002,(6):47-48
案情简介 王某1970年6月被劳动部门招为某水泥厂的全民固定职工,1992年3月调入某印刷厂,先后从事电工、厂办副主任、胶印工等工作.2000年9月1日与印刷厂签订自当日至2001年12月31日止的劳动合同.2001年11月29日王某因患急性支气管炎、急性肠炎住院治疗,同年12月16日出院.申诉人在住院治疗期间,被检查出患"隐匿型冠心病".同年12月印刷厂进行改制,改制方案规定:所有职工面向市场一次性分流安置,分流安置截止时间为同年12月31日.按照印刷厂改制方案的规定,除王某外,其余职工均与印刷厂签订<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协议书>,印刷厂同时向职工下发<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印刷厂将<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装入王某档案.印刷厂改制结束后经工商部门批准于2002年1月29日更名为某包装厂.王某因患病后享受医疗期的问题与印刷厂和某包装厂多次协商未果,遂将某包装厂作为被诉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申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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