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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黄娟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5(1):35-37
能动司法已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讨论的热点。司法能动主义的源头在美国,与其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实践紧密联系。在中国,能动司法是由决策者自上而下、回应社会需求而提出的,并贯彻到各级法院的司法实践活动中。从现有的理论研究成果来看,关于能动司法的概括或解释是多元化的。在我国司法大改革的背景下,法官发挥司法能动性有利于填补法律缺陷、提高司法效率、实现司法公正和树立积极主动、司法为民的基本理念。但是,也必须正视法官能动司法的两面性,可以通过完善立法、构建司法能动制度和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来规制法官能动司法的实施,以保障司法公正的最终实现。 相似文献
2.
王彬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5)
为缓解乡土逻辑和法律逻辑在转型社会司法过程中的内在紧张,中国基层法院涌现出能动主义的乡土司法模式.乡土司法的实践模式体现出司法的形式理性和实质理性、司法的政治化和专业化、司法的能动性和被动性、司法的精英化和大众化的内在悖论.对乡土司法内在悖论特征的揭示引发我们对研究方法的反思,我们只有反对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立足于中国悖论社会的话语情境和实践逻辑,才能树立对乡土司法模式的正确态度. 相似文献
3.
能动司法作为一种司法理念或司法方式的提出,标志着我国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司法制度上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界定能动司法的内涵必须辨明能动司法与其相关概念之间的关系,通过对能动司法与西方的司法能动主义、能动司法与司法克制、法条主义、能动司法与职权主义、当事人主义、能动司法与实用主义几组概念的辨析,可以明确中国与西方语境的不同,进而明晰能动司法在中国语境下的独特的本质内涵。 相似文献
4.
转型中国的能动司法与司法能动的中国转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知文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23(4)
中国的能动司法是中国司法顺应时代挑战在工作思路和运作上对社会转型的积极回应.与此不同,司法能动主义是另外具有特殊语境和语义的司法理念和模式,它反映的是美国联邦法院司法权能的不断扩张.司法能动主义与司法克制相对立,是对司法规律的反向运动,而中国的能动司法应该是法院在遵循司法基本规律的意义上强调司法的积极履行职责.中国司法要开展能动,只能是在融贯地坚持司法原理的基础上,以圆满地实现司法的功能为目标,追求有所作为的能动. 相似文献
5.
能动司法有利于构建一个以法治和诚信为重要内核的和谐社会,因为能动司法理念体现了一种对真善美具体历史统一的自然法精神的追求,而实践理性作为实践着的人们选择和从事正当行为的机制与能力,是能动司法的理论基础。比较中西能动司法的特点,两者既有共性又有个性。一方面,能动司法已经成为现代司法的基本特征,"法官造法"与"法官释法"的界限难以划清。另一方面,由于中国和主要西方国家的国情不同,所以在能动司法的实现形式上存在很大区别。实现中国能动司法的关键在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制度创新,而在现实的微观层面上,则主要通过司法观念和法律原则的创新,尤其是审判方式和执行方式的创新,综合运用各种司法救济手段,实现社会的实质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6.
论能动司法的本土资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胜强 《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3(1):96-99
司法能动主义源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它要求法官超越传统的被动、中立的角色设定,积极主动运用司法权力回应社会现实、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中国特色的司法能动主义(即能动司法)的兴起,既和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相伴而生,又具有深厚的本土根基。充分发掘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有益因子,有助于实现司法工作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从而实现社会主义司法的本质目的。 相似文献
7.
能动司法在时下中国的司法实务界已经如火如荼地展开,而法学理论界对于能动司法的蕴涵却展露出莫衷一是的极大争议。从一开始,我国法学理论界和法律实务界对能动司法的界定就遗憾地依凭着殊异的理路与立据,从而造生出法学理论界的能动司法与法律实务界的能动司法的争论与对立,二者对于能动司法的讨论并非在同一个意义上展开。对此,唯有通过对能动司法的实质、主体、内容与方式做一番辨异方可厘清。 相似文献
8.
何永军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5):35-46
回到事实本身是澄清能动司法相关是非的基础和前提.能动司法既不是新发明,也不是舶来品,中国当下的能动司法是司法改革政策调整后人民司法传统复兴的产物.能动司法强调的是司法中人的作用,其本质上是一种贤人司法.最理想的社会治理图景是在拥有法治的同时也拥有贤能的司法者,故作为贤人司法的能动司法具有普世的价值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中国司法改革的目标和使命是建立和健全一套符合法治精神的现代司法制度,能动只是中国司法改革过程中应当固守的一种道德优势,如果在还没有实现法治之时就将主要精力用于追求司法者的贤能上则是改革的错位和跑题. 相似文献
9.
张古哈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11):74-79
近年来,凉山彝区出现的"德古热"和"诉讼凋敝"现象表明,理论界认为国家法与习惯法的关系中习惯法处于弱势地位的观点已经滞后于凉山彝区司法实践。德古调解具有效率高、成本低、有保障、合道德的特点。在凉山基层纠纷解决实践中,已经出现了德古调解与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相互配合的典型案例。在"国家法——习惯法"二元权威结构下,最大化二者相互促进作用,减少相互消解作用,需要在能动司法理念指导下,处理好三对关系:即平衡好民族团结的政治目标与公平正义的司法目标的关系,处理好依法裁判和德古依习惯法调解的关系,协调好司法裁判中国家法和习惯法适用的关系。 相似文献
10.
市场规制法基本理论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胡小红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27(6):113-119
市场规制法是以社会利益为本位 ,综合运用民事方法、行政方法、刑事方法调整具有直接社会性的平等主体内部的组织经营关系、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以及纯粹公共性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商法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性法律 ,市场规制法是对市场的进一步规制 ,市场规制法主要包括 :证券法、商业银行法、保险业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等。市场规制法是实体法和具体行政程序法的结合。 相似文献
11.
朱福勇 《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5):45-49
在司法政策引领下,民事司法能动性日益凸显。民事司法能动性是我国民事法官依法所享有的对个案进行合理解释、平衡、选择法律适用和填补法律缺漏的能力和权力。它既不同于公法中的法官自由裁量权,又与司法能动主义有着本质区别,并在主体、对象、方法、依据和目标具有显性特质。为确保民事司法能动性的规范、合理运作,应当从民事司法能动性的原则论、目标论、限度论、方法论和保障论着手,架构民事司法能动性的科学体系。 相似文献
12.
朱政 《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42-47
在中国的语境下,能动司法与法条主义适成反对。一方面,这种显见的对立使得司法在裁判方法上顾此失彼,陷入了两难的困境。另一方面,法条主义与能动司法的理念与方法也急需进一步澄清。利用法律论证的理论资源,透过一种"整体性"的司法裁判思路,或可使法条主义与能动司法在方法论上得到一定的"协调",走出这一司法困境。同时,这也为提出"弹性"的法条主义和解明能动司法的界碑提供了可行的方案。 相似文献
13.
曾初云 《河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6(3):46-48
通过对司法审查制度历史的考察,首先对司法能动主义进行了一种全新r界定.其次,综述和评价了学术界为司法能动主义所作的辩护以及对该种司法哲学进行批判.最后,指出了司法能动主义司法哲学的发展走势. 相似文献
14.
论WTO争端解决中的司法积极主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魏增产 《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0(3):28-36
WTO争端解决机构经过近10年的运行,业已成为最重要的国际争端解决机构。然而,由于WTO立法行政机构较之其司法机构太弱,WTO规则本身模糊性强,加之其他原因,WTO专家组与上诉机构在具体争端解决中产生了以法官造法和对行政机构职能缺乏尊重为表现形式的司法积极主义。司法积极主义不仅与WTO的现有规定不一致,而且引发许多严重问题,并导致WTO危机加深。鉴于此,有必要改变WTO的现有体制,使其司法、立法与行政在机制上达到某种程度的平衡与制约。 相似文献
15.
印度环境基本法及其实施的司法能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环境基本法,印度1986年<环境保护法>及其附属立法形成"伞形结构",旨在加强现有环境法律体系、理顺执法体制、提高执法能力和加强执法意愿.但是,行政执法效果并未实现这些目标.根据宪法赋予的司法管辖权,印度的司法机关奉行能动主义,部分校正了行政执法的不足. 相似文献
16.
能动司法: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平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以控辩式审判方式改革取得重要进展的背景下,能动司法理念的提出和司法新政的推行,可看做司法改革的延伸和进一步推进。回顾和考察坚持程序正义主导的审判实践,没有完全实现司法目标和满足人们的司法需求,但能动司法追求的司法目标不应是单纯的实体公正以及在此基础上社会目标的实现,同时也包含对程序公正的追求。本文认为,在遵从司法消极、克制性本质规律的前提和基础上,追求司法能动,达至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的平衡和契合,为能动司法的意旨所在。 相似文献
17.
基于对司法能动主义的争议和我国检察案例指导工作的特点,在适用指导性案例时应遵从一定的限制性规则:适用的前提是穷尽制定法;适用案件范围要遵循《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在程序上由主办检察官提出适用,查明案例时应当区分必要事实和非必要事实,在正式的法律文书中应当标明所适用的具体指导性案例,并健全检察机关司法文书公开制度。 相似文献
18.
王一 《绍兴文理学院学报》2012,(1)
司法能动主义发源自美国,肇端于违宪审查,它是普通法制度背景下的一种司法理念和司法形态。纵观美国两百多年司法史,司法能动主义与司法克制主义此消彼长,交替发展。美国(及西方类似国家)的政治体制和司法制度是讨论司法能动主义不可脱离的固有语境。忽视或脱离这个语境,肯定会或多或少地偏离它的本意。同时,司法能动主义不仅是一个可以多角度认识、多层面解读的多义性概念,而且表现出动态发展和不断丰富的开放性特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