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天津市语言学会是多年的天津市优秀学会,是一个严肃的学术团体.维护学术规范,加强学术批评,反对学术不端行为,需要大家积极参与.我们响应教育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的号召,重拳打假.根据常务理事会决议,本会秘书处在学术批评网上揭发了<求是集>剽窃的事实,戳到了沈履伟的痛处,于是状告本会侵犯其"名誉权",而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竟然认定<求是集>13篇文章不是剽窃,而都是"合作"作品,认定指控成立,判本会败诉.这令人十分震惊.本会不服,已依法提起上诉.  相似文献   

2.
《社会科学论坛》2005,(9):58-60
沈履伟诉天津市语言学会侵害名誉权一案于日前审结。天津市语言学会认为: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违反法律程序,将依法提出上诉。(一)2005年5月30日,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西民二初字第2352号),宣布沈履伟诉天津市语言学会名誉权纠纷一案审理终结。《判决书》说:“经审理查明,2004年8月27日,被告在中国学术批评网发表了《关于天津外国语学院教师沈履伟〈求是集〉的剽窃问题——天津市语言学会致天津市有关领导和天津外国语学院的公开信》一文,文中写明,天津外国语学院汉学院的教师沈履伟去…  相似文献   

3.
天津市语言学会是一个连续多年被评为天津市社科界先进学会的严肃的学术团体,其成员包括一批在国内外享有很高声誉的语言学家,多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多人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国家语言文字应用科研项目,多人多次获国家和市政府奖励和表彰,有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数十人。为了响应教育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的号召,维护学术规范,加强学术批评,反对学术不端行为,根据常务理事会决议,本会秘书处在学术批评网上揭发批评了天津外国语学院沈履伟的剽窃问题。天津外国语学院教师…  相似文献   

4.
《云梦学刊》2005,26(5):5-6
早在2004年,天津市语言学会即已公开批评天津外国语学院副教授沈履伟的学术剽窃行为,但沈不思悔过,反而状告侵犯其所谓的“名誉权”。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居然偏听偏信,在2005年5月30日判天津市语言学会败诉。这是一起令人十分震惊的错误判决。据我们所知,沈履伟为了谋取教授职称,出版署名“沈履伟著”的《求是集》(天津古籍出版社2003)。这本书与周宝珠、吴云等人1982-1998年发表的14篇论文全文雷同,其中包括不认识沈履伟的周宝珠教授1982年论文1篇,不认识沈履伟的吴云教授、成其圣先生分别和董志广合作的论文5篇,董志广申报副教授的表上…  相似文献   

5.
早在2004年,天津市语言学会即已公开批评天津外国语学院副教授沈履伟的学术剽窃行为,但沈不思悔过,反而状告侵犯其所谓的“名誉权”。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居然偏听偏信,在2005年5月30日判天津市语言学会败诉。这是一起令人十分震惊的错误判决。据我们所知,沈履伟为了谋取教授职称,出版署名“沈履伟著”的《求是集》(天津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这本书与周宝珠、吴云等人1982~1998年发表的14篇论文全文雷同,其中包括不认识沈履伟的周宝珠教授1982年论文1篇,不认识沈履伟的吴云教授、成其圣先生分别和董志广合作的论文5篇,董志广申报副教授的…  相似文献   

6.
天津市语言学会是一个连续多年被评为天津市社科界先进学会的严肃的学术团体,其成员包括一批在国内外享有很高声誉的语言学家,多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多人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国家语言文字应用科研项目,多人多次获国家和市政府奖励和表彰,有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数十人.为了响应教育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的号召,维护学术规范,加强学术批评,反对学术不端行为,根据常务理事会决议,本会秘书处在学术批评网上揭发批评了天津外国语学院沈履伟的剽窃问题.  相似文献   

7.
《社会科学论坛》2006,(2):157-160
1.沈履伟案尘埃落定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法院认定沈履伟在其出版的专著《求是集》中收录的涉案13篇文章构成了对他人作品的剽窃,撤销原审法院做出的“语言学会构成名誉侵权,向沈履伟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元”的一审判决。该终审判决书(《民事判决书》2  相似文献   

8.
一、三本书中的“大哥大” 在近年来反对学术不端的斗争中,曾出过两本记录个案的书。一本是天津市语言学会马庆株、刘树功、谭汝为主编的《震惊海内外的学界打假大案始末》(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出版),该书记录的是:2005年天津外国语学院副教授沈履伟编造假书《求是集》被揭露反而将揭露者天津语言学会告上法庭并取得一审胜诉,  相似文献   

9.
天津外国语学院汉学院教师沈履伟2004年申报正高职称的科研成果《求是集》(天津古籍出版社2003年出版)一书,明目张胆地全文剽窃他人公开发表的论文(现已查明篇名、刊号、期号及全文13篇)。但莫名其妙的是,作为被剽窃者之一的天津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董志广,居然为沈履伟荒唐地出  相似文献   

10.
《社会科学论坛》2005,(9):93-93
天津外国语学院副教授沈履伟的论文集《求是集》,除了已被揭露出全文剽窃的13篇论文之外,近日在各地史学专家的帮助下,查证工作又有了新的进展。现已查明——《求是集》中的《吕惠卿论》(11000字),系全文剽窃著名宋史研究专家、河南大学教授周宝珠的论文《略论吕惠卿》。周先生  相似文献   

11.
天津外国语学院副教授沈履伟剽窃行径被曝光后,又状告天津市语言学会所谓“侵权”一案引起天津市乃至全国学界的极大关注。天津各所高校主持正义的广大学者,无不坚决支持天津市语言学会反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正义之举。2005年1月,当天津学者得知剽窃者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天津  相似文献   

12.
天津市语言学会因为反对学术不端行为而被剽窃者沈履伟告上法庭,并且竟然败诉,被法庭判处公开向剽窃者道歉、为剽窃者恢复名誉、赔偿名誉损失。这一事件和判决在天津市乃至全国的学术界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其恶劣之处就在于:第一,在全国的教育界、学术界响应教育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的号召及维护学术规范、加强学术批评、反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潮流中,掀起了一股逆流。剽窃者趾高气扬、有恃无恐,打假者遭受失败、蒙受耻辱。是非颠倒,公理受到践踏。第二,作为一个学术团体,天津市语言学会跟剽窃者沈履伟之间毫无历史恩怨,…  相似文献   

13.
2005年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学术批评与学风建设论坛”的主题是学术批评、学风建设与学术进步,围绕新形势下学术界和高教界的重建学术规范、加快学术发展的新机遇和新挑战,围绕如何进一步繁荣学术批评、发展学科评论以及如何进一步巩固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的成果问题。而天津沈履伟剽窃事件诉诸司法案的个案不仅凸现了学术文章和学术道德的底线,而且关系到学术批评和司法诉讼的互动。我为这次论坛提交了一篇长文《评高校教授聘任中的唯学历倾向——兼谈博导称谓的误导性》,已经发表在2005年7月14日学术交流网和同日的学术批评网上,限于时间,现…  相似文献   

14.
2005年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学术批评与学风建设论坛"的主题是学术批评、学风建设与学术进步,围绕新形势下学术界和高教界的重建学术规范、加快学术发展的薪机遇和新挑战,围绕如何进一步繁荣学术批评、发展学科评论以及如何进一步巩固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的成果问题.而天津沈履伟剽窃事件诉诸司法案的个案不仅凸现了学术文章和学术道德的底线,而且关系到学术批评和司法诉讼的互动.我为这次论坛提交了一篇长文<评高校教授聘任中的唯学历倾向--兼谈博导称谓的误导性>,已经发表在2005年7月14日学术交流网和同日的学术批评网上,限于时间,现在不谈这个问题,而专就沈履伟剽窃事件诉诸司法案谈学术批评和司法诉讼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15.
天津外国语学院汉学院教师沈履伟2004年申报正高职称的科研成果<求是集>(天津古籍出版社2003年出版)一书,明目张胆地全文剽窃他人公开发表的论文(现已查明篇名、刊号、期号及全文13篇).但莫名其妙的是,作为被剽窃者之一的天津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董志广,居然为沈履伟荒唐地出具了所谓"合作"的"证明",倒打一耙,混淆视听.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在未搞清楚事实、未能认识到沈履伟学术欺诈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的情况下,匆忙采信董志广的所谓"证据",下达了一纸荒唐的判决书(西民二初字第2352号).在教育部积极加强学风建设、严格学术规范、反对学术不端的大背景下,这一背道而驰的事件客观上怂恿了学术不端行为,在整个学术界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相似文献   

16.
天津外国语学院副教授沈履伟剽窃行径被曝光后,又状告天津市语言学会所谓"侵权"一案引起天津市乃至全国学界的极大关注.天津各所高校主持正义的广大学者,无不坚决支持天津市语言学会反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正义之举.2005年1月,当天津学者得知剽窃者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天津市语言学会告上法庭,要求"立即停止对其名誉权的侵害;在学术批评网等相关刊物上公开赔礼道歉;支付精神损失费1万元并承担公证费900元及相关费用"(<天津日报>2005年1月10日报道)的新闻报道后,认为沈氏深陷迷途却不知返,<求是集>剽窃事实铁定,剽窃者却要和揭露者对簿公堂,这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  相似文献   

17.
缘起天津外国语学院汉学院教师沈履伟2004年申报正高级职称时所提交的个人成果《求是集》一书中,有10余篇文章是他对别人业已署名发表的论文的照搬。其所申报的材料被天津市高评委一致否定。天津市语言学会常务理事会根据举报,核实了相关情况,出于对学术腐败的愤慨,于2004年7月  相似文献   

18.
2004年底,就在学术批评网上看到了天津语言学会揭露天津外国语学院沈履伟先生造假的报道。由于时下在学术界以及其他各界“贾哥”“李鬼”太多,见怪不怪,除了感到沈先生敢于全盘照搬别人的作品胆子确实不小以外,并未有其他特别的想法。2005年初,又从学术批评网上读到《天津日报  相似文献   

19.
《社会科学论坛》2005,(17):56-57
早在2004年,天津市语言学会即已公开批评天津外国语学院副教授沈履伟的学术剽窃行为,但沈不思悔过,反而状告侵犯其所谓的"名誉权".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居然偏听偏信,在2005年5月30日判天津市语言学会败诉.这是一起令人十分震惊的错误判决.  相似文献   

20.
沈履伟诉天津市语言学会侵害名誉权一案于日前审结.天津市语言学会认为: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违反法律程序,将依法提出上诉.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