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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睹绍熙五年七月七日敕书一项 :五岳四渎、名山大川、历代帝王、忠臣烈士 ,载于祀典者 ,委所在长吏 ,精洁致祭 ;近祠庙处 ,并禁樵采 ;如祠庙损坏 ,令本州支系省钱修葺。谨案 :《晋书》 :南中郎将湘州刺史谯国司马王讳丞 ,当王敦作乱之际 ,兴兵倡义 ,为国讨贼。功虽不就 ,志节可嘉。今数百年未有庙貌。又案 :《长沙图志》 :故通判州军事赠直龙图阁孟公讳彦卿、通判州事赠直龙图阁赵公讳民彦、将官赠武节大夫刘公讳、兵官赠右监门卫将军赵公讳聿之 ,皆以绍兴初年金虏侵犯 ,或提兵出战 ,或率众守城 ,殉国捐躯 ,忠节显著。本州从来只于南岳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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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琦,字稚圭,相州安阳(今河南安阳市)人。宋真宗大中 祥符元年(1008年)七月二日出生于福建泉州。祖父韩构,始自 河北赞皇迁居于相。韩构在五代时作过贝州清河县(今河北清河 县)令,入宋,曾知康州(今广东德庆县),以太子中允卒。父 韩国华,字光弼,太平兴国二年(977)进士。累官至右谏议大 夫。大中祥符四年(1011)三月,在从泉州知州任上被召返京途 中,病卒于建阳(今福建建阳)。韩琦幼孤,依靠诸兄抚养。 “既长,能自立,有大志气。端重寡言,不好嬉弄。性纯一,无 邪曲,学问过人。”仁宗天圣五年(1027),二十岁的韩琦考 中进士,名列第二。授将作监丞,通判淄州(今山东淄博市)。明 道元年(1032年)冬,迁太子中允。十二月,改太常丞、直集贤 院。翌年六月,监左藏库。景祐元年(1034)九月,徙开封府推 官。二年十二月,迁度支判官,授太常博士。三年八月.除右司 谏。韩琦在担任右司谏的三年时间内,“凡事有不便,未尝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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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判,据《事物纪原》卷六和《职官分纪》卷四一记载:“唐五府长史理府事,余府州通判而已”;《嘉定镇江志》卷一六也载:“唐有别驾,通判列曹”。五代时,南唐燕王宏冀任宣润二州大都督,方讷“以浙西营田副使通判军府”。这些记载说明了通判一词具有全面负责的含义,还不是职官名称。到宋代,通判才作为一个固定的职称,普遍设置于各个州府。 宋太祖建隆四年下湖南,即命刑部郎中贾玭等任湖南诸州通判。次年,又诏翰林学士陶谷及殿中侍御史黄师颂等四十三人,于现任、前任京官、幕职州县宫中各举才能可任藩郡通判者一名。四十三个州府,几乎包括了五代保留下来的藩镇州府的全部。此后,宋政府又逐渐在其他州府设置通判。如乾德三年在眉梓等州,开宝四年在广州,平江南后在处州,陈洪进纳土后在泉州,均先后派任通判。可见,宋初通判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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仕途视角中的南朝西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西省”是南朝宋、齐、梁、陈朝廷中的一个机构,其中容纳了一批侍从军校。与之相对的还有一个“东省”,它容纳了一批文职散官。二者一“武”一“文”,两相辉映。本文的目的,便是对南朝“西省”之仕途、候选以至位阶意义做一番叙述考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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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二十四年六月,明神宗万历皇帝派出宦官往各处采矿,此后增派税使,统称“矿监税使”或“矿监税监”,简称“矿税”。奏请开矿课税的“原奏官”随之而起,成为一种社会现象:凡矿监税使派出,必由原奏官而起;凡矿监税使所到之处,必携原奏官同往。原奏官成为万历时期矿监税使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对于矿监税使和原奏官清一色的“京官”身份,委官和参随则复杂得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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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朝实行南、北面官制度说质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十二世纪初建立的金王朝,在短期内迅即颠覆了辽和北宋两个政权,在中国北方广大地区内确立了自己的统治。为适应日趋复杂的客观情况,金朝曾几度改变官制。关于这段历史,由于当时留下的文献资料极其贫乏,所以,自元朝以来,人们就不大能够说得清楚。《金史》纂修者认为:“太祖入燕,始用辽南、北面官僚制度”。近年,又有人修正此说,认为“金太宗时期,逐渐形成类似辽朝南、北面的政治制度,但采用汉官制度还只限于燕云地区,政治权力仍集中在金朝的朝廷”。以上两种说法一致认定金初实行过类似辽朝南、北面官的制度,只是认为实行的时间略有迟早之别。然而,要判定金朝是否实行过这种制度,那就得首先对辽朝的南、北面官制度有个明确认识,然后再以金的相关史实与之对照,才能得出一个符合历史实际的结论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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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社会科学》1989,(3)
<正> 历代封建王朝,对于蛮族地区,均设官管理,同时其族内亦有长帅,管理其内部事务,然皆纳贡献,授以官爵,使自镇抚.《宋书·蛮夷传》卷九十七载:“荆、雍州蛮,盘瓠之后也,分建种落,布在诸郡县.(宋因晋)荆州置南蛮、雍州置宁蛮校尉以领之.……少帝景平二年,宜都蛮帅石宁等一百二十三人,诣阙上献.”唐代实行羁縻政策,以少数民族首领治理其地.宋沿袭唐羁縻政策,以瑶族地区为羁縻溪峒.宋太祖时,以辰州瑶人秦再雄智勇双全,而熟悉当地情况,在瑶族中有威信,擢为辰州刺史,“自辟吏属,予一州之赋.”后又升为辰州团练使.其所管辖的地区数千里,国家不增一兵,不费帑庚,终太祖之世,边境无患.(见《宋史·蛮夷列传》卷四九四)后来在北江二十州置刺史,以溪州的彭氏为溪州刺史兼部都誓主,“州将承袭”,“州有押案副使,听自补置.”(同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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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太祖死时没有留下传位于太宗的遗诏”,这一观点在学术界已久成“定论”。这一“定论”的论据是:“官书正史中未记载过太祖传位遗诏”,“宋太宗即位时未宣布任何遗诏以杜众口之疑”。本文依据《宋会要辑稿》中首次发现的太祖传位遗诏和宋太宗宣布遗诏后即位的记载,说明上述“定论”在史料论断上存在着根本的失误,而在此基础上的所谓“定论”,也就很难成立了。同时,以往以这一“定论”为依据而得出的有关宋初政局的若干学术结论,也不能不重新加以考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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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程后学中,号称高弟者有所谓“程门四先生”(谢良佐、杨时、游酢、吕大临)。作为四先生之一的谢良佐,是洛学的重要传承者。 谢良佐(公元1050—1103年),字显道,上蔡(今河南汝南县)人。宋神宗元丰元年(公元1078年),程颢知扶沟县时,谢良佐习举业已知名,往扶沟见程颢问学,亦师事程颐。元丰八年(公元1085年)登进士第,历仕州县。宋徽宗建中靖国初,官京师,上殿面君,见“上意不诚”,乃求监局,得监京西竹木场。因预言徽宗“不免一播迁”,而以蜚语坐系诏狱褫官,废为民,不久而卒。著有《论语说》十卷。门人曾恬、胡安国所录《上蔡先生语录》,经朱熹编辑为三卷。学者称上蔡先生。 由于长期受到二程洛学思想的熏陶,谢良佐的理学思想,理所当然地保持着洛学的特色。但他受佛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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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宋本纪中》(元嘉二十年 )秋七月癸丑 ,以杨文德为征西将军、北秦州刺史 ,封武都王。 (中华书局点校本 1975年 6月版 ,第 4 8页 )按 :“征西将军” ,《通鉴》卷 12 4作“征西大将军”。今考之《宋书·氏胡传》云今岁 :“文德自号使持节、都督秦河凉三州诸军事、征西大将军、秦河凉三州收、平羌校尉、仇池公 ,遣露板驰告朝廷。……朝廷诏曰 :‘杨文德志气果到 ,文武兼全 ,……可使持节、散骑常侍、都督北秦雍二州诸军事、征西大将军、平羌校尉、北秦州刺史 ,封武都王。”见杨文德自号为征西大将军 ,奉表归宋 ,故文帝乃因其自号而号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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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司“所属司”即大土司领下的朝廷官授土司之省称,大别为宣慰司、安抚司、招讨司、长官司类下土司,以及土府、土州、土县类下土司。两类“所属司”与朝廷关系言,属中央王朝政区合法基层官员,朝廷要授予印信、号纸、官服,职位准许承袭。与被统辖的大土司关系言,为其属官,接受其派遣和命令。“所属司”生成路径有王朝更替归附者,有政区管理划隶者,有招抚他族、征战有功者。“所属司”设置,巩固了土司的国家认同,对于探讨历史时期民族地区基层治理智慧,铸牢各民族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