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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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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蔡磊 《学术探索》2003,(9):44-47
基金会是公益性非营利组织,符合财团法人的法律特征,具有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在功能上与公益信托有很多相似之处。  相似文献   

2.
现行的法人分类是我国公益组织发展的制度性障碍。我国现存的社会团体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完全符合财团法人的内涵特征。由捐助设立的公益组织,同样需要作为他律法人的财团法人的治理机制。作为公益事业的组织工具,公益社团法人和公益财团法人可以共存;作为公益事业的制度工具,公益信托和财团法人可以并行。  相似文献   

3.
非营利组织特殊税收待遇的法律规制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借鉴国外非营利组织特殊税收待遇的法律规制模式—减免税制和税前扣除制的基础上,笔者提出了以非营利组织的法律界定为切入点,完善我国非营利组织特殊税收待遇的基本设想。认为非营利组织应当是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待遇的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法人。针对非营利组织的特质,建议在税法中应当区分公益性和互益性、相关商业活动和无关商业活动的非营利组织,并赋予不同的减免税待遇;应当统一向公益性非营利组织捐赠的税前扣除标准,允许超限额部分递延扣除,并建立公益性捐赠的直接扣除制,允许境外公益性捐赠限额扣除。  相似文献   

4.
民法总则中规定了三大民事主体,其中法人主体可讨论之处颇多。法人是具有独立人格和财产的组织体,能够自我负责,其存在具有合理性。以营利与否作为法人的分类标准看似合理,实则在法律理念、理论、实践和立法技术上都存在很多瑕疵,且该标准不能反映出法人的本质差异。从私法主体自治角度得出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的元分类结果具有内在的合理性与外在逻辑的周延性,是从法人本质考虑的结果。同时可将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作为法人的二级分类标准。在民事主体法典化中,除考虑上述内容,对于公法人为私法活动时也应将其以特别法人身份列在民法典中。  相似文献   

5.
李静传  张云 《学术探索》2002,13(6):53-57
法人的类型是涉及诸多民法领域的基础理论问题。本文运用比较的方法、历史的方法 ,在对我国法人类型制度进行分析的同时 ,从法人的财产性质以及对外责任的角度 ,对世界各国法人类型制度进行研讨 ,并以此为借鉴 ,对我国法人类型制度作必要的检讨和展望。作者认为 ,在我国法人类型制度的重构中 ,应当突破企业法人与非企业法人的划分方法 ,吸收世界各国以财团法人和社团法人为基础类型的制度成果 ,并按照实践的要求 ,迎合以财产性质和对外责任为标准的制度需求 ,对我国法人类型制度作出新的界定和解释。  相似文献   

6.
一、我国法人制度的概况  1、立法不系统,摸着石头过河  我国在法律上确立法人制度应当是从《民法通则》开始,《民法通则》在我国民事立法中首次界定了法人的含义。第36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提民事义务的组织。第37条又规定了法人成立的四个实质要件,对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也作了规定。按我国的法人活动的情况,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联营法人;与国外的公法人和私法人、财团法人与社团法人相比,更具有中国特色。同时规定了…  相似文献   

7.
通过探究财团法人在法人分类体系中的地位,明确财团法人与社团法人分类是法技术对社会生活抽象的产物,是大陆法系民法典最具特色、最有应用价值的分类方式;通过法理分析概括财团法人意志的永久性、财产的安全性和规范体系的逻辑自足性的法律价值,以表明其法律合理性设定之必要;同时,就其在我国社会生活中的现实作用对其制度价值提供进一步的理据,为我国财团法人法律制度的构建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上的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8.
非营利组织应当是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待遇的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针对非营利组织的特质及我国非营利组织特殊税收待遇的法律规制缺陷,应严格区分非营利组织的相关商业活动和无关商业活动,对不同类型的非营利组织采取差别税收政策,细化免税政策,避免税收优惠被滥用,改进捐赠税收制度,构建适合非营利组织的特殊征管制度,强化对非营利组织的监管。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民法典的编纂过程中,法人分类方式是一个重要议题,它关系到法人制度的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三审稿)确立了一般规定附加法人分类的规范模式,在营利法人与非营利法人之外增设了特别法人。这种平行分类方式在逻辑层面存在分类标准欠妥、概念位阶错位等问题,在价值层面存在制度的规范价值弱于其规制价值等问题。依据法人的基本理论和我国民法的基本价值取向,可以从四个方面对我国民法总则中的法人分类方式进行重设:将公法人与私法人作为法人的一级分类方式;明确营利法人与非营利法人的界分标准;扩大非营利法人的外延,保持其概念的开放性;不设特别法人一节,将相关内容分解后并入其他章节。  相似文献   

10.
《江西社会科学》2017,(6):152-160
捐助法人在法人分类体系中应归属于财团法人,以此分类构建法人分类体系,能够相当地满足我国法人分类规范体系的逻辑自足性;彰显捐助法人制度之意志永久性、财产安全性的法律价值。为捐助人"永久性"地从事公益事业,充分发挥其满足社会多元利益需求,克服公共产品和社会服务中的"政府失灵",宜制订《捐助法人法》,从立法技术层面弥补《民法总则》法人分类的不足;且需在《捐助法人法》中具体规范法人内部治理与外部监督的规则,促进其功能与价值之实现。  相似文献   

11.
论商会的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会作为非政府组织的重要形式,其地位和作用日渐突出。而法律对商会性质的界定直接关系到商会本身的组织结构和职能作用,进而影响到商事活动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发达国家立法皆将商会定性为非营利性法人组织,并充分发挥其社会中介职能。我国商会的性质应定性为社团法人组织。  相似文献   

12.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场全球性的“社团革命”悄然兴起,全球都正在经历一场引人注目的创立民间非营利或非政府组织的高潮,而在这一过程中也不断显示着社团对社会的作用,并逐渐受到大众的关注;同时与“社团”相关的“第三部门”、“非营利组织”、“非政府组织”、“民间组织”等概念也不断进入大众的视野,而它们的基本涵义及其与社团的关系一直以来却比较模糊。对此作一简单评述,可以比较清晰地呈现它们的基本范畴及其与社团的相互关系。  相似文献   

13.
论非营利性组织的法律界定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机制触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但是,社会问题的多重性、复杂性使市场机制难以应对,单独依靠政府力量已不能解决众多的社会问题.而非营利组织的兴起恰恰弥补了第一、二部门在解决社会问题上的不足,因而非营利性组织从一产生就受到了人们的高度重视.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时间很短,非营利组织作为一个独立的概念在正式文件中基本没有出现过.因此,我们有必要就非营利性组织的定义进行探讨,从而在实践中促进非营利性组织的快速发展.  相似文献   

14.
合作社的法人类型和经济属性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张国平 《江海学刊》2007,(5):131-136
曾经作为资本主义制度对立物出现的合作社制度,已经在资本主义国家被改造为缓和阶级矛盾的巧妙工具;而这一凝聚着人类良知和睿智的制度,在社会主义国家却命运多舛。就合作社的法人类型和经济属性进行探讨,可得出如下结论:合作社的法人类型应当是处在营利和非营利之间的中间法人;合作社的经济属性不是集体经济,而应当是产权清晰的股份经济。  相似文献   

15.
民事主体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有机构成部分,对于民事主体的定义、分类是否符合逻辑规则直接关系着《民法典》体系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而《民法典》恰恰在这些方面存在许多问题,其中,关于法人组织的分类问题最为突出:在逻辑上,"营利法人"与"非营利法人"属于矛盾关系,它们之间不存在第三种可能情况,因此,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  相似文献   

16.
法人应否享有人格权应取决于裁判利益冲突的实用考量。相较于财产权,法人人格权在人格利益的保护上更具优势,人格利益和财产利益的本质区别在于其与特定主体的不可分离。法律承认法人人格权具有正当性。现阶段立法仅应承认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等法人具体人格权,不宜赋予法人以一般人格权,但应以非财产损害赔偿救济法人人格权。  相似文献   

17.
张翼  丁建定 《兰州学刊》2011,(9):116-120,127
广义上的非营利组织是指具有公益性、志愿性、非营利性等特征的各类社会组织。公民社会的要求、与弱势群体的密切联系、各国非营利组织所产生的巨大能量、我国非营利组织所面对的发展空间及实践活动显示了非营利组织介入城市低保工作的理论可行性与实践可行性。可以通过提供教育支持、实物支援、技能培训、项目支持等多重渠道,更好地为城市低保家庭提供救助。  相似文献   

18.
法人财产权与法人所有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人财产权与法人所有权周力许多国家的公司法对于公司是否享有财产所有权不作明确规定,而采用某种含蓄性的表述:或者只规定公司是法人,享有法人可以享有的一切权利;或者将公司可能享有的权利逐一罗列。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  相似文献   

19.
非营利组织与社会公正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非营利组织通过保护弱势群体的基本权利、推动民主政治建设、参与国际民间交流,对维护和促进社会公正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管理体制不完善、经费筹措困难、结构不合理、行政色彩浓厚以及社会公信度不高,成为制约我国非营利组织维护和促进社会公正的主要因素。针对这些因素,必须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体制,加大政府对非营利组织的扶持力度,推动社团的整体均衡发展,进一步强化非营利组织的民间性,加快提升我国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公信度。  相似文献   

20.
关于互益性社团的"公益效应"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一、互益性社团存在的意义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当前我国的社团“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 ,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 ,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① 。其中 ,“会员共同意愿”可以是向社会大众提供非排他性的公共服务 ,也可以是面向会员提供非会员不得享有的物品和服务。虽然从一般意义上讲 ,社团是社会自组织起来的提供准公共物品的一种形式 ,但由于其面向的范围不同 ,前者是公益性社团 ,如自然之友、地球村等环保社团。公益性社团的存在目的和价值在于向多数的社会成员提供自己的服务和产品 ②,它的活动所带来的好处是公众都可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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