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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事管辖权是一国法院处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权利和资格。各国确定涉外民事管辖权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维护国家主权原则、国际协调原则、便利诉讼原则和合意管辖原则。我国有关的涉外民事管辖制度中也体现了这些原则 ,但是在立法中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和缺陷 ,需要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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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并未针对缺席判决设置特殊的救济途径,若当事人不服判决,只能通过上诉或再审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司法实践中存在救济不周全、程序繁琐、效率低下的问题。现有理论研究缺乏对异议救济必要性与可行性的分析论证。《美国联邦民事规则》第55条和第60条为缺席判决撤销制度提供了原则性指导,并通过判例创设了“影响因素平衡测试法”,就法院自由裁量权行使作出了有益的指导及必要的约束,保障了救济手段的合理性、及时性以及必要性。在解析美国缺席判决撤销规则的基础之上,我国缺席判决异议救济制度应当对异议救济理由进行要素分析,并进一步明确异议救济的申请理由和审理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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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管辖制度是民事诉讼管辖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现行级别管辖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诸多需要完善的问题,以构建级别管辖体系化为目标,应在分析《级别管辖通知》的基础上,对现行级别管辖的设置、管辖权下放性转移及管辖权异议等制度予以改进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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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理论主要有人身关系理论、权力理论和公平理论.中国《民事诉讼法》有关国际民事诉讼管辖的规定主要体现了权力理论,而对公平理论则较少关注.因此,在《民事诉讼法》的修改过程中,应规范立法术语,明确区分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和国内民事诉讼管辖权,并在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条文的设计中充分体现公平理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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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第204条之规定进行了理论阐释,阐述了第三人异议之诉的概念、特征,剖析了第三人异议之诉的主体、诉讼标的和事实理由等各构成要素,探讨揭示了第三人异议之诉审理程序的特殊性以及在审判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揭示了第三人异议之诉在民事执行救济制度中的重要地位,全面论述了第三人异议之诉的理论问题和制度架构,丰富了民事执行救济制度的内容,促进了执行救济制度改革的理论研究,为执行救济制度乃至整个民事执行程序的改革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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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华婷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7,19(5):69-72
我国已正式成为WTO成员国,这意味着我国与国际社会全面合作的深化。与此同时,在处理日趋繁多的涉外民事争议时,应最大限度的扩大以意思自治原则为基调的协议管辖的应用。本文从国际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制度渊源出发,探究了其具体司法操作及效力问题,并时该制度的完善进行了理性的思考,以期对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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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制度,是指确定案件在哪一个法院审判的制度,它是当事人提起诉讼、法院接收案件的依据。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民事管辖制度是在继承民国初期相关制度、借鉴大陆法系民事诉讼理论的基础上而设计的。并且,国民政府结合民事审判实践不断完善民事管辖制度,其管辖的适用原则、管辖权的实际运作模式逐步趋向科学化和规范化,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利益,体现民事审判制度设置的宗旨,也是民国时期中国民事审判制度现代化的标志之一。然而,国民政府时期的审判实践与司法理论不尽合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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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协议管辖及我国立法之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论协议管辖及我国立法之完善占善刚协议管辖是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1991年实施的新民诉法从立法上第一次确立了这项制度。四年来的司法实践表明,协议管辖制度的确立对解决实践中出现的诸如法院争管辖,推诿管辖等不良现象,克服地方保护主义,保护当事人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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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民商事管辖权制度的主要特色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英国是个多法域国家,各法域有独立的管辖权规则;英格兰存在两套独立的、差别颇大的民商事管辖权制度;除成文法外,英格兰还存在大量有关确定民商事管辖权的判例;英格兰普通法民商事管辖权具有过分性,英格兰法院的普通法管辖权取决于传票的送达,而传票的送达可基于被告在管辖区内的出现。在“惯常居所地”管辖、保护性管辖、协议管辖、专属管辖、管辖权冲突的协调、中止诉讼和禁诉命令、区际民商事管辖权和判例法制度方面,英国的民商事管辖权制度可为我国提供诸多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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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是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现行民事诉讼法律法规对管辖权异议制度规定得较为抽象、原则,不利于司法实践。我国法律对管辖权异议制度的完善应当主要从管辖权异议主体的确定和管辖权异议程序的规定着手。管辖权异议主体应当包括所有的当事人,但受诉法院在审查第三人管辖权的异议是否成立时,其有无管辖权的依据,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应以本诉为准,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则应以其参加之诉为准。管辖权异议的程序规定应当完善原告方的救济程序、明确规定管辖权异议期间、与法院实体审理无关的当事人的诉讼行为不得因管辖权异议的提出而中止,此外应当对当事人滥用管辖异议权和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的再审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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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智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29(1):72-78
协议管辖依当事人自治为基础,将管辖权的确定权交由当事人来完成,从理论上讲应该是确立管辖权最有效和最直接的方式。在互联网案件中,面对互联网的无边界性所带来的传统属地和属人管辖规则难以确定的情况,协议管辖尽显其在互联网案件中管辖权确定的确定性和可预见性的优势。但网络资源占有的不平等,使得对协议管辖有效性的判断,成为互联网案件协议管辖适用时需要考量的重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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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同管辖权是一个需要加强研究的问题。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是合同管辖权确定的首要原则,特殊地域管辖规则是确定合同管辖权的一般规则,基于某些合同的特殊性,也可以确立诸如“有利于保护权益”原则等特殊管辖规则。“适当—和谐论”要求在解决合同管辖权问题上,以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愿、有利于保护和实现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促进合同关系经济及社会功能的发挥、促进国家间经济交往与司法合作为基本取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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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缺席裁判制度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缺席裁判是与对席裁判相对应的一种审判制度,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在有关这一制度的设置和规定上存在诸多的问题。从比较、借鉴的角度看,缺席行为最为本质的特征,是当事人一方不依法履行或者怠于履行应当履行的诉讼行为;而且,缺席在性质上只能是当事人对应诉权利的一种处分行为。为此,在完善我国民事缺席判决制度上,应当采用一方辩论主义的立法模式,同时,应具体而富有针对性地设置救济制度与救济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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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刑事审判管辖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发展及当今犯罪种类尤其是大要案的增多,我国刑事审判管辖存在的问题凸显。在级别管辖上,立法对最高法院和高级法院的一审管辖权规定得过于原则抽象,授予过大管辖自由裁量权;在地域管辖上,缺乏指定管辖、转移管辖应有的实质内容和法定具体条件,也没有明确区分牵连管辖和竞合管辖。因此,应借鉴法治发达国家审判管辖经验,以改革完善我国刑事审判管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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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管辖权异议的立法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文章通过对国内外民事诉讼立法例的比较,对管辖权异议的概念进行了重新界定。提出我国在以后修订民诉法时应当规定法院的告知义务,并以此作为当事人行使管辖异议权利的前提。认为凡有可能受到法院裁判拘束的人都是管辖权异议的主体,管辖权异议必须在法定期间内提出并说明理由。强调受诉法院裁定管辖权异议成立的情况不适用我国现行民诉法第三十六条关于移送管辖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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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异议对于维护当事人及其他主体的合法权益、保证执行活动合法顺利地进行均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在对我国修改前后的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执行异议制度的规定进行比较的基础上,指出其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并进一步提出完善建议,希望有助于该制度功能的更为全面的实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