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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空白的填补:无效婚姻的确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行婚姻法确立了无效婚姻的内容 ,填补了我国婚姻法的空白。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的违法婚姻 ,它包括婚姻法规定的四种情形和婚姻法没有规定的其他多种情形。  相似文献   

2.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夫妻房产归属处理的规定,在价值取向上偏重保护强势有产者一方的利益,这种价值取向势必会对我国传统婚配习俗习惯产生一定冲击,对现行婚姻中弱势的无产权方配偶产生不利影响,对未来缔结婚姻者起一定导向和指引作用。法律及司法解释应在保护婚姻强势个体利益的同时兼顾弱势个体利益,以有利于婚姻家庭和谐与社会秩序的稳定为价值宗旨,给社会留有一定空间而不必过于"一刀切"地细化。  相似文献   

3.
可撤销婚姻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可撤销婚姻制度作为我国婚姻法的一项新制度,其内容似嫌过简。我国婚姻法应顺应世界婚姻法发展的主流趋势,缩小无效婚姻的范围,相应扩大可撤销婚姻的范围,将18岁以上未达法定婚龄者结婚、欺诈婚、一方无性行为能力结婚、精神障碍者结婚等也纳入可撤销婚姻的范围;对可撤销婚姻应本着保护弱者和子女利益的原则处理。  相似文献   

4.
婚姻观念与婚姻制度植根于不同的文化传统,受到本国民族精神、风俗习惯、宗教渗透和法律传统的影响,具有各自丰富的内涵和特征。中华法系的"婚姻门"数千年来一以贯之,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婚姻观念和伦理特征。俄罗斯传统婚姻法受到民族习惯法、拜占庭教会法以及世俗法典的多重影响,具有鲜明的宗教性和民族性。从结婚的程序、条件以及婚姻的解除和离婚三个方面,历史地考察中俄婚姻法文化的内容和特点,更为生动地展现两国文化特征和文化差异。  相似文献   

5.
新中国成立以来,统一规范性婚姻法司法解释弥补了立法的不足,有效地调整了婚姻家庭关系。但进入21世纪后,在价值多元化的背景下,婚姻家庭利益关系日益复杂。"一事求一解"、"一刀切"的司法解释造成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不衔接,有些规定适用的结果违背了《婚姻法修正案》的基本精神,以离婚时不动产权益分配的规定为典型。因此,有必要细化婚姻法律规定,加强立法解释;建立婚姻法司法解释监督机制和判例制度,对婚姻法司法解释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6.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为把人民群众从封建统治下的旧式婚姻家庭中解放出来,制定和出台一系列婚姻法律规范,确立自由、平等、公平和秩序的婚姻法价值取向,推动了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发展进程,为中央苏区革命事业和社会建设提供了强大动力,为新中国婚姻家庭制度的建构奠定了坚实基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时期的婚姻法价值取向,被新中国《婚姻法》继承和延续,并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得到新的发展。探求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时期婚姻法价值取向,有助于准确把握和深刻理解《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制度安排,也为司法实践中的利益权衡提供价值参考。  相似文献   

7.
建立我国无效婚姻制度的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立我国无效婚姻制度的构想赵华明无效婚姻是指违反结婚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的违法婚姻。无效婚姻制度,是指规定无效婚姻的范围、确认、宣告程序及法律责任,调整无效婚姻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制度。它是一国婚姻家庭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现行婚姻法中没有规定...  相似文献   

8.
无效婚姻制度是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新增设的一项制度,填补了立法空白,是婚姻立法上的重大进步。无效婚姻是指违反婚姻成立要件的违法婚姻,文章对无效婚姻的法定事由、宣告机关及法律后果等方面的缺陷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完善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9.
我国设立别居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国设立别居制度,可以有效地保证人们的婚姻自由权,减少家庭暴力,防止轻率离婚,保障受害人、子女和第三人利益,节省诉讼成本,完善我国现行婚姻法体系,也可以更好地处理涉外和涉港澳台婚姻等.  相似文献   

10.
论可撤销婚姻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波 《理论界》2002,(1):87-88
可撤销婚姻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新增设的一项制度。《结婚》一章用二条确定了这一制度,对自始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范围作了基本划分,规定了可撤销婚姻的适用范围、可撤销婚姻的撤销程序及法律后果。这一制度与无效婚姻制度一起成为结婚制度的有机  相似文献   

11.
事实婚姻是现实生活中客观存在的现象,对事实婚姻效力的认定,我国先后制定了不同的法律政策,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是通过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实现变相对事实婚姻承认的,但现行婚姻法对补办结婚登记婚姻效力认定的规定不够完善,将影响该制度积极功效的发挥。本文从四个方面对现行婚姻法和司法解释关于事实婚姻效力的认定提出质疑,并提出笔者的见解和观点。  相似文献   

12.
新中国成立初期,婚姻家庭变革虽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由于传统婚姻观念根深蒂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基层司法工作者素质参差不齐,在婚姻法的贯彻落实过程中,曾一度出现妇女婚姻自由权和财产权得不到保障、妇女因离婚案件出现异常死亡等问题。针对婚姻司法实践中面临的诸多挑战,各级地方政府从加大婚姻法宣传力度,鼓励妇女积极参加社会劳动、提高基层司法人员思想认识、注重司法审判的社会效果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相似文献   

13.
广西自1958年成立壮族自治区以来,区党委、区人民政府在运用民族政策和自治权力,为振兴广西经济,改善人民生活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是富有成效的。但在如何变通贯彻执行《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充分运用自治权为少数民族婚姻的缔结和经济的发展服务方面,则嫌不足。本文拟就此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一、变通执行《婚姻法》、《婚姻登记办法》,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婚姻的指导和监督,控制我区人口增长。  相似文献   

14.
2001年4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婚姻法的决定。新的婚姻法重申了旧婚姻法的基本原则,肯定了其中正确的、符合现阶段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规定;同时也增设了若干具体的制度,填补了我国婚姻立法的空白。无效婚姻制度是新增设的一个很重要的内容,但对无效婚姻的规定范围过窄,在对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以及无效婚姻的补正等问题上仍须进一步探讨并完善。  相似文献   

15.
林葆先 《河北学刊》2014,(2):136-139
构建和谐家庭是婚姻法的终极目标,而婚姻法是实现和谐家庭的重要手段。故充分发挥法律在构建和谐家庭中的调控作用须有"婚姻良法"。考察婚姻良法的伦理标准,至少应包括:科学反映婚姻家庭的客观规律;合理把握婚姻法的道德层次;坚持以人为本的立法宗旨。  相似文献   

16.
婚姻法的修改目前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正如毛泽东主席在新中国颁布的第一 部 婚姻法时所描述的:这是有关一切男女利害关系的话,其普遍性仅次于宪法的国家根本大法 。新中国成立以来,还没有哪部法律的制定和修改似婚姻这般吸引了如此多的公民参与进来 。使得婚姻法的修改呈现出众说纷纭、争论不息的景象。  修订出符合社会现实与发展需要的婚姻法,必须建立在对婚姻法自身性质的正确理解和 对 社会现实与将来准确把握和认识的基础上。无疑这是一项非常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大家来 献计献策。笔者借此也谈点自己的认识,以求抛…  相似文献   

17.
《江西社会科学》2016,(11):178-182
我国《物权法》规定,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原则上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原则上为共同所有。从一物一权、物权公示公信等物权原则,并结合合伙制度的精神重新解读婚姻财产制度分析可知,个人婚前贷款所购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一律以登记为判断依据,而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应当视为婚姻共同体与登记人之间的债权,仅能由婚姻共同体于离婚时进行分割。如此既能保持《婚姻法》与《物权法》关于财产法律关系规定的统一,又能兼顾夫妻双方利益的平衡。  相似文献   

18.
现代婚姻家庭制度的首要功能是保持婚姻家庭的稳定.我国<婚姻法>中的一些条文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婚姻的有效,但在力度上还显得不够.法律应尽可能愈合婚姻的缺陷,没有必要将违法婚姻一律规定为当然无效、绝对无效、自始无效.  相似文献   

19.
我国过渡时期經济制度的基本特点,就是全民劳动和各种财經政策都是經过統一的計划來实現的。國家的經济計划是各項財經政策的具体体现,而基本建設計划又是整个國民經济計划的主要組成部分。在編制上它的总依据是过渡时期总任务和我國發展國民經济的第一个五年計划。在內容上它規定國家在一定时期內对固定资產投資的总規模和增長速度,規定了國民經济各部門、各地区的投资此例关系,規定了国家建設的程度和工作内容。因此,它决定着社会主义工業化和社会主义建設的前途。  相似文献   

20.
宁宇 《南方论刊》2013,(6):36-39
《论离婚法草案》是马克思法学,尤其是婚姻法方面的重要论文。文章短小却蕴涵着丰富的伦理学、哲学和法学思想。其中,马克思深刻批判了当时普鲁士现行的婚姻法和普鲁士执政当局以基督教精神为依据起草的离婚法草案,深刻阐明了婚姻的本质是一种伦理关系,法律只是事物内部真实状态的记录。今天,重读马克思的《论离婚法草案》,对深刻理解婚姻和离婚的本质,正确看待婚姻和离婚的问题,促进我国《婚姻法》的进一步完善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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