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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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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际法适用视角下的国际法渊源再认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法渊源不仅是国际法的理论基石,也对国际法适用起基础作用。有关国际法渊源的学说丛生,对国际法适用都有所涉及.但鲜有完全体现渊源对国际法适用的基础价值,而且在实践中也未达预想的效果.内涵也处于混沌状态。为研究国际法渊源的内涵,促进国际法适用,从国际法适用角度反观各家学说来分析国际法渊源内涵需要的因素具有现实意义。国际法渊源的内涵可以继承“折衷说”形式渊源与实质渊源的思路,在形式渊源上.吸收“效力渊源”效力外衣的有效性和“方法识别论”识别规则的效率性;在实质渊源上,首先要看到目前渊源发展中实质因素融进的必要性,考量正义因素和规则背景因素融进渊源内涵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2.
经济全球化与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发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经济全球化已成为时代的潮流,受其影响,国际法逐步成为“有组织的”国际社会的法律,但在可预见的将来,国际法不可能发展成“世界法”。在此种前提下,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也在不断地发展.国家主权原则、国家平等原则仍然是国际法的核心原则,但具有了新的时代含义,同时,人类共同利益原则作为国际法的重要原则,其确立也已成为必然。   相似文献   

3.
在政治与伦理之间:本体维度的国际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国际法性质的认定对于探究国际法理论与实践操作均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奥斯丁认为国际法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而仅是“实证道德”的观点引起了长期的争论,这恰恰揭示了问题界定本身的不正确性,正确的问题应当是“国际法是什么法”。为了解国际法的性质,有必要分析国际法规范的具体运行。在这一问题上,自然法学派、实证法学派、现实主义、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的国际关系理论给出了不同的解读。同时,观察和比较国际法与国际政治、全球伦理的关系也有助于厘清国际法的本质。在一个仍然处于无政府状态的国际社会,国际法不可避免地体现为分散、协定、软弱、不对称的初级性法律,这是思考各方面国际法律问题的起点和基本语境。  相似文献   

4.
本文就“一般法律原则”的含义及其法律性质这一重要的国际法学理论问题作了比较系统和深入的探讨。作者在评析了目前国际法学界所提出的“一般法律原则”“应理解为各国法律体系所共有的原则”这一观点之后,提出并论证了“一般法律原则”是指国际法上的一般法律原则,或者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是国际法渊源所表现的内容,而非国际法渊源本身的观点。  相似文献   

5.
在国际法上建构人本秩序是国际法发展的重要倾向,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需要。与传统国际秩序追求相比,它体现着更高级别的正义。当前,国际法的许多新发展正在昭示着国际社会对人本秩序的肯定性态度。由于人本秩序关注的是国家主权范围内的“人”,因此它会与国际法中的国家主权原则发生冲突。但这个矛盾不能否定人本秩序作为国际法的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6.
新时代中国国际法观是立足于中国传统文化基础之上的,它回应了时代的呼唤,并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主权平等、和平正义和可持续发展等理念作为价值取向。新时代中国国际法观的核心内涵包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相互尊重、平等独立”的国家主权观、“集体人权和个人人权”相结合的整体人权观、“共同、综合、合作和可持续”的和平与安全观以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观。新时代中国国际法观可以通过国际立法、司法判例和塑造国际习惯等方式予以传播。新时代中国国际法观是中国外交实践的总结和提升,具有时代进步性,它丰富了国际法的价值理念、推动了国际法的新发展以及拓展了国际法未来发展的空间等,具有重要的国际法意义。  相似文献   

7.
无论是在全球治理的理论分析上还是国际法学的研究中,准确理解全球治理与国际法的关系,都是一个亟需解决的基础性问题.全球治理必须在国际法的原则与强行法的约束下进行,而具体的国际法律制度则成为特定领域的全球治理的主要工具.国际法在全球治理中所发挥的具体作用是推动全球治理走向“善治”,并维护治理过程中的“公正”或“正义”.全球治理不仅引发国际法规模的扩张,也促使其向“良法”转型.国际法与全球治理之间将有着一个漫长的互动过程,表现为一种相互依赖的正相关关系.  相似文献   

8.
从国家主权原则谈台湾法律地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主权原则是国际法基本原则,主权不可分割,不可让与,也不可共享。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中华人民共和国按照国家与政府继承的公认的国际法准则,继承了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所行使的全部主权,其中包括对台湾省的主权在内,台湾没有资格成为“主权国家”。  相似文献   

9.
国际法发展呈现价值多元化的趋势。国际法首要和基本的价值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传统国际法追求的是国家价值,即独立、平等、自治、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等,集中表现为主权原则。现代国际法日益关注个体的人的权利,强调人的价值。在国际法的发展上表现为人权的普遍化与国际化及国际法规则的人本化。中国需要坚持国家主权原则以维护国家利益,而人权保护和国际法的人本化又与“以人为本”、“和谐世界”不谋而合。  相似文献   

10.
国际法是国家之间合意的产物。国家之间达成的价值共识是抽象与持久的“合意”,构成国际法发展进程中的重要变量。在国家之间价值共识的形成、发展、普及乃至内化中,国际法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按照从高到低的位阶,国家之间价值共识包括“世界观”“原则化观念”与“因果信念”等层次,这三个层次的价值共识在国际法体系中扮演着本体论、普遍性的基本原则以及特定领域的具体原则之作用,构成国际法体系的基本框架,并指导着具体制度的构建。国际法中有关“保护责任”制度化的争议与障碍,正是国家之间新的“价值共识”生成与演变中的典型。在全球化的新阶段,中国的和平发展决定了其在国际秩序与国际法体系中将更加有所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实践就是具体体现之一。将包括“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内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符合全球化发展的新理念通过制度化的方式进行有效的推广,促进国家之间新的“价值共识”的生成与内化,是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必须且有效的途径。  相似文献   

11.
国际法主体组成了一个大的国际社会群体,国际法是规范这个文化群体行为的制度构架,能否公平,体现了国际法的文化价值。在“个体”利益与公平之间,公平的文化价值是公正。人类对战争与和平的反思结论是:国际法只有在公正的视野下才能充分获得完善,真正服务于人类社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2.
国际法这门学科,植根于历史,受制于现实,同时又着眼于未来。国际社会现实政治的光谱折射是国际法发展的历史背景,重思历史后的调整与进步是国际法发展的现代语境,变革时代的理念转型与价值重塑是国际法在当代的发展展望。中国国际法学肩负着“回应历史”和“建构未来”的双重时代使命,强化对现实问题的理论回应并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面向,是中国国际法学在当下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3.
论国际法发展的新趋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国际法发展呈现两大趋势:首先,大量的国际法寻求突破其“软法”的特性,向“硬法”转变的趋势加强。这一趋势在比较成熟的国际法领域,诸如国际贸易法、国际刑法、国际劳工法以及国际海洋法等表现非常突出。其次,国际法的适用范围不断扩大,国际法律规范由分散向逐步统一的趋势凸显。科学技术、经济贸易和国际组织的发展和完善构成了国际法统一的基础,国际法在全球范围内统一的现象明显,比较法学的复兴在法律统一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4.
国际法主体问题是国际法理论中的基本问题之一,也是人们历来争论的焦点。传统国际法认为,只有国家才是国际法的唯一主体。这个结论主要是基于国际法是调整国家与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这一传统定义的。这种观点自格劳秀斯(Hugo Grotius,1583-1645,被誉为“国际法之父”)的《战争和和平法》发表以来,在国际法历史发展的三个世纪中,一直占主导地位,尽管一些著名的法学流派的代表人物,如社会连带法学派的狄骥(Duguit,1859-1928)、塞尔(Selle),美国著名法学家凯尔逊(Kelsen,1896-1973)、杰塞普(Jessup)等曾提出  相似文献   

15.
随着全球化的飞速发展,全球性问题层出不穷,严重威胁着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和发展。全球治理理论提出了一种全新的综合管理世界的模式。国际法作为调整国际关系和维护世界政治经济秩序的法律规范和制度,其参与全球治理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这是实现全球治理“善治”和“法治”的必然要求,全球治理离不开国际法的法律规范作用。同时,全球治理对国际法的主体结构、调整范围、国家本位观和国家主权原则等方面提出了挑战。因此,国际法只有积极调整并适应到全球治理的发展趋势中去,才能实现国际法和全球治理的良性互动发展。  相似文献   

16.
世界经济一体化与国际法地位之变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渐进发展,国际社会也由单纯的国家间体制正逐步走向国家间体制和超国家体制并存的时代。受此影响,国际法的普遍性、规范性、效力性增强,国际公共体管制范围扩大,国际法逐渐向有组织的国际社会的法律发展。然而,国际法要进化为“世界法”仍只是遥远的理想,国际法的核心概念仍然是国家主权。  相似文献   

17.
逐步迈入现代化强国阵营的中国,必须摆脱“国际法发展中国家”的状态,进而致力于建构“发展中国家国际法”。尽管中国传统文化中存在认可法律、倡导法律、遵守法律的内容,不过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明显差距。所以要在历史视野中明确判断法治中国的意义,在世界视野中确立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国家利益的思想,在知识视野中构建自主国际法理论与知识的核心地位。塑造“发展中国家国际法”,需要将既有经验与现实工作密切联结,明确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定位,联合发展中国家团结一致、凝聚国际法共识,并在适当的国际平台代表发展中国家阐述国际法立场。“发展中国家国际法”的基本思想需要借鉴“第三世界国际法路径”既有的妥当方法和深刻洞见,同时有所拓展和更新,从更具建设性的维度推进国际法的迭代升级。  相似文献   

18.
自主决策武器的出现、扩散和实践化均冲击了现行的国际法体系,引发了国家力量对比,影响了国际安全。在实战中还会与国际法中马尔顿条款所倡导的“人道原则”“公众良知”的精神背道而驰,且自主决策武器具有“交战者”和武器装备的双重身份使其违法责任事实难以追究。有必要在国际法框架下加快对国际法修订禁止或限制自主决策武器研发和使用,建立各国完善新型武器法律审查机制和科学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军事必要与人道要求的动态平衡。  相似文献   

19.
国际法的阶级性是国际法理论中的重要问题,它是由于苏联国际法学家套用国内法的阶级性理论而引起的,争论的焦点在于国际法是否有阶级性,但对阶级性的表现有着不同的见解,有的认为,它是“各国意志”;有的认为它是“协调意志”,有的认为,根据马列主义关于法的理论,国内法的阶级性不适用于国际法,等等。这是一个争论不休的老问题,有必要作进一步的探讨。一、国际法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国际法是国家在国际交往中形成的行为规则,主要调整国家之间的关系,为有关各国所公认,对它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总体。它反映了国际阶级力量对比和各国统治阶级的意志。它不同于国际道德和国际礼让。西方有的法学家如英国的奥斯丁否  相似文献   

20.
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创造性的“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为国际社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思路,中国以“一国两制”方式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在现代史上创下了一个奇迹,是没有先例的。“一国两制”是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重大创造。从国际法看“一国两制”构想更具有重大的国际意义:一、“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是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新发展;二、“一国两制”的构想是在坚持一个国际法主体,即一个中国的前提下,谋求大陆与香港共同繁荣与发展;三、“一国两制”构想为解决国土处于分裂状态下的国家实现和平统一,给予有益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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