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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处理程序是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大背景下出现的,对于重塑刑事司法的公正与效率价值具有重要意义。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处理程序应该正确区分程序的适用范围,适应该轻而轻、该重而轻、非犯罪化、非刑罚化、非监禁化的宽缓思想,提高诉讼效率。同时也要针对快审程序在入罪标准、执法标准、检查官自由裁量权、制裁方法等方面的一些问题,从理论和实务两方面寻求合理的解决途径以进一步完善此程序。  相似文献   

2.
轻微犯罪已成为我国犯罪主要类型,只增不减的犯罪前科状态,不符合我国轻罪化治理体系的要求。轻微犯罪前科制度存在罚过其罪、于法无据和不当株连等问题,对此应该进行理性反思。消除轻微犯罪前科是体现刑法谦抑性、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及帮助轻微犯罪人顺利回归社会所必需的措施。构建消除轻微犯罪前科制度,可以借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战时缓刑制度和其他国家的相关立法经验。在具体操作上,消除条件应采取统一形式和实质条件相结合,消除方式可以采取法定自动消除、当事人申请消除和法院依法裁判消除等多种方式。消除轻微犯罪前科制度,还要贯彻到非规范性社会评价领域,禁止因前科而产生株连效应。  相似文献   

3.
新时代背景下,《刑法修正案(十一)》继续坚持积极的刑法观,进一步增设新的罪名,扩大犯罪圈.我国犯罪呈现出恶性犯罪数量和比例逐渐下降,轻微犯罪数量和比例逐步上升的态势.当前,犯罪分层意识淡薄、轻重犯罪杂糅的状态导致犯罪治理效果不明显,监禁刑比例过高,与犯罪样态分布及犯罪矫正要求不符,犯罪统计制度阙如使得难以全面、客观了解犯罪的状况及内部具体构成.对于轻罪的治理,应当借鉴犯罪分层制度,实现刑法上轻重犯罪分离;进一步提高非监禁刑适用率,实现犯罪化与轻刑化的正相关;建立犯罪统计制度,确定犯罪统计制度制定的主体、内容、程序等事项;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消除刑法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性障碍.  相似文献   

4.
中国近年的刑事诉讼改革顺应国际社会刑事诉讼改革的简易化趋势,在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的基础上新增了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这是刑罚宽缓化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刑法在实体上将犯罪划分为不同的层次,刑事诉讼法就相应地对其适用繁简程度不同的诉讼程序。普通程序追求权利保障,速决程序讲求司法效率,围绕着不同的价值圆心,刑事诉讼在公正的基础上追求效率和简易,将刑事案件根据犯罪性质与量刑轻重分别归入不同的程序入口。轻罪与重罪的明确划分,体现了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分流;轻罪与轻微犯罪的明确划分,体现了简易程序与速裁程序的分流。在简易程序与速裁程序同时适用的轻微犯罪中,速裁程序应优先适用;在综合全案情况不宜采用速裁程序时,再考虑变更适用相对较重的简易程序,这就确立了速裁程序与简易程序的正确顺位关系。  相似文献   

5.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实践的不断进步,国家立法机关越来越注重通过立法的方式来实现对人权的保障。在我国犯罪轻缓化的大背景下,刑罚轻缓化已经成为当下及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司法机关就轻微犯罪的出罪机制问题仍在于轻微犯罪的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之间界分不清,导致了“入罪就量刑,出罪就免责”的现状。通过对轻微犯罪的定性对其分流处置,打破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与投入司法资源不匹配的局面,将司法资源集中投入重罪的治理中,从而进一步保护法益、保障人权。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严重化、数量高居不下,已经引起国家、社会重大关注。以广西某基层人民检察院2006-2008年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数据为例,在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进行归纳的基础上,从未成年人生理变化、社会、学校、家庭、现有司法体制来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各地司法机关对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进行了广泛探索,形成了"制度化创新模式"、"快速审查起诉模式"、"刑事和解模式"、"三联两定一卡通模式"、"不捕直诉模式"、"联动协议模式"等一系列经验做法。实证研究发现,轻微刑事案件数量多、占全部刑事案件比重大,但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案件少、增长幅度小,占全部轻微刑事案件的比例低;而且,各地运用该机制所办理的案件罪名相对集中,方式比较单一,适用人群相对固定,在侦、捕、诉、审等环节还存在着一系列深层次的问题,必须加以解决。为此,本文在立法、机制、制度等方面提出了较为可行的建议,以期对完善我国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8.
2010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发文要求将轻微刑事案件纳入调节范畴。我国罪刑法定的刚性刑法决定了其惩罚犯罪的主要功能的彰显和社会救济功能的缺失。刑事案件.特别是具有可补偿性与可修复性的交通肇事等类案件的调节,无疑有利于社会关系的恢复和损害方利益的救济。源于恢复性司法域境下的刑事调节,将有利于社会矛盾的深层次解决和和谐社会的...  相似文献   

9.
中国刑法:犯罪化与非犯罪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犯罪化与非犯罪化的概念入手,探讨新时期下我国刑法的犯罪化的任务和非犯罪化的使命,指出未来刑法将循着犯罪化与非犯罪化的双向思路进行.  相似文献   

10.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如何实施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是当前面临的一个紧迫课题。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取得了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增进社会和谐等良好效果。  相似文献   

11.
论我国刑法中的无被害人犯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将无被害人犯罪非犯罪化已经成为国际潮流与趋势,但是我国立法与刑事政策在无被害人犯罪这个问题上一直摇摆不定,其原因有实践中的问题,亦有理论上的困惑。这种状况将影响我国社会与法律之发展。文章从阐述无被害人犯罪理论出发,对我国刑法中的典型无被害人犯罪进行具体分析,并提出了我国刑法中无被害人犯罪非犯罪化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2.
从阻却违法事由和非罪化理论两方面来说明安乐死的出罪问题,其中阻却违法事由是介于非罪与违法之间的一条界线,目的说和优越利益性是其免除非法性的两个理由,非犯罪化代表了刑事立法政策的一个方向——缩小刑法的干预范围。文章以大陆法系犯罪构成论的阻却违法事由及非罪化理论为依据,论述安乐死行为的出罪问题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13.
国外对无被害人犯罪的立法沿革呈现非犯罪化的趋势,但刑法典中仍保留了许多无被害人犯罪罪名。而我国刑法对无被害人犯罪一直持以谨慎的态度,更多地是作为行政处罚的范畴和道德领域的事。对此,本文对中西无被害人犯罪刑事立法政策作了深入的比较研究,并从“犯罪分层”、宗教与伦理、国家权力观几个方面对导致中西政策差异的原因作了透析,从中找到借鉴的价值与可行性。  相似文献   

14.
依照我国《刑法》规定,专利侵权行为在现行法律体系中并未入罪。是否将侵犯专利权行为纳入调整范围之中,当今世界各国刑法规范呈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虽然各国立法例一致要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但在刑责惩罚上却没有表达出同样一致的意愿,或者说并未赋予专利权人在刑法层面上的保护。就除罪或入罪的根本性考量要素而言,由于行为本身并不存在强烈的社会危害性反而可能具有正的外部性,以及作为专利权对象的科学技术本身所具备的公共产品属性,专利侵权入罪的立法呼吁并不具备充要条件。因此,立法者所要做的仅仅只是坚持现有刑法规范而已。  相似文献   

15.
我国的反恐刑法立法具有前置性、抽象性、复合性和片断性特点,分别对刑法谦抑主义、法律专属主义、犯罪的刑法治理模式以及司法判断方法提出了挑战。不应当以既有刑法理论对反恐刑法立法一味地进行批评,而应当依据反恐刑法立法的特点对既有刑法理论进行适当调整,使其为反恐刑法立法的正确适用提供理论支撑。为此,刑法谦抑主义应当从立法论回归解释,为出罪判断提供理论基础;法律专属主义应有例外,把地方性反恐法规作为恐怖主义犯罪司法判定的重要依据;犯罪的刑法治理模式应由封闭走向开放,实现刑法与行政法及地方立法之间的有效合作;同时,应当超越"在刑法规范与案件事实之间来回穿梭"的司法判断方法,建立"在法律规范与社会事实之间来回穿梭"的司法判断方法。  相似文献   

16.
对滥用毒品行为非犯罪化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滥用毒品行为属于“无被害人犯罪”,从刑法谦抑性的理论视角出发,我国不应将其犯罪化。文章通过对我国滥用毒品现状的调查及对此行为的犯罪化主张的分析,思考非犯罪化研究的重大现实意义,进而探索相关司法实践路径及刑事替代措施。  相似文献   

17.
本文对“被害人自诉案件”法律运用中“轻微刑事案件”的范围以及“被害人有关证据”、“证明”、“轻微”等条件进行了探讨,并就“被害人自诉案件”公诉转自诉程序提出构想。  相似文献   

18.
新《刑事诉讼法》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纳入其中,体现了对未成年当事人的特殊保护。但由于该规范本身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与《公务员法》等诸多的民事、行政法律法规存在冲突等原因,导致其在司法实践中的贯彻落实和作用发挥存在困境。在中国语境下对其进行考量,应当通过相关的司法解释对该制度的启动主体、执行主体、封存程序、查询程序等加以细化,对“有关单位”“国家规定”等术语加以明确,并修正与之相冲突的法律法规,以达致自身完善和系统协调;在国际语境下对其进行审视,应当由未成年人犯罪封存走向前科消灭,且适用于所有的未成年人案件。  相似文献   

19.
陈在上 《南都学坛》2012,32(6):77-81
刑事处罚令程序是由法官通过书面审以签发刑事处罚令的方式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对提高诉讼效率,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意义重大,也是简易程序实现方式多元化最为有益的方式之一。我国客观真实主义的传统、书面审经验的丰富、量刑建议的规范化、辩护制度的完善均为刑事处罚令程序的构建提供了较为成熟实践经验与制度环境。我国刑事处罚令程序具体构建的思路是:案件范围限定为判处缓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的轻微刑事案件为益;启动权应该交给检察机关,法院具有决定权,被告人具有程序否决权;具体审判组织是基层法官独立审判,辅助以有经验的人民陪审员或书记员代为负责前期的审查;在程序救济上,保障当事人的知悉、辩护权和否决权,尤其是对被告人判处人身自由刑的时候,更应当及时有效地保障其获得律师辩护人的帮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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