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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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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一直是党中央和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属性的确立是保护农民农地流转权益的法律依据;粮食安全是保护农民农地流转权益的国情依据;侵犯农民农地流转权益的情形屡见不鲜是保护农民权益的现实依据.土地流转要坚持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加大宣传力度,明确土地的重要地位;完善保护农民农地流转权益的法律体系,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
城镇化进程中农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立农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是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农村劳动力向城镇非农转移,农民群体逐渐分化,农民分化导致农民在土地产权认知、流转意愿、养老保障需求等方面产生巨大的差异,建立农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引导部分有条件的农户从农村有序退出成为我国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农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而享有,它不仅仅是单纯的经济权力,更与成员身份紧密结合的社会保障权。建立农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需要保障农民的自由选择权和土地权益的实现,重点是建立多样化的退出模式、经济补偿机制、社会保障机制和引力机制。  相似文献   

3.
随着我国农村的发展及制度的改革,农民已拥有多种农地配置与经营模式选择。农地的再配置不仅是实现农民土地权益的重要途径,也有利于农业经营效率的提升。通过对江苏省农民的调查,在对不同农地配置模式特点及农民决策机制分析的基础上,实证考察了农民对不同农地配置模式的选择意愿,并检验了外部就业能力、风险态度等相关因素对农民农地配置意愿的影响。研究表明,农民对农地配置存在多样化的需求,选择出租、代耕、入股以及自营的样本分别为42.68%、9.66%、23.21%和24.45%。非农就业能力强的农民更倾向选择出租以及入股,而农民的风险态度影响了其以土地经营权入股产业经营的意愿。此外,研究还进一步考察了农民对土地承包权的再配置意愿,结果表明,约五分之一的农民已存在自愿有偿退出承包经营权的意愿。  相似文献   

4.
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抵押实质上是农村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与融资功能能否有机结合的问题。现行的金融担保体制使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存在法律风险、信贷风险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难处置等诸多困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问题的解决急需金融担保制度的创新。我国农村的金融担保必须与农民享有的土地权利相结合,围绕土地进行制度设计。我国的农地融资模式应该走合作制道路,探索和发展农村合作经济形式。  相似文献   

5.
农地产权的制度残缺与效率提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农地资源的稀缺性与产权制度的残缺性决定了土地产权界定的重大意义。实现所有权主体人格化,稳定和完善承包经营权,明确收益权,是实现农地市场化流转、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有效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根本路径。  相似文献   

6.
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实现是赋予其更多财产性权利、实现财产性收入增加的关键所在。在土地经营权流转中,农民土地财产权的构成包括完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充分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处置权和合理的土地经营权流转收益权。当前在农地流转中,农民土地财产权存在着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部分缺失、土地经营权流转处置权受到干涉及土地经营权流转收益权不合理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需要通过完善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尊重农户土地经营权流转主体地位以及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与调整机制来保护和实现土地经营权流转中的农民土地财产权。  相似文献   

7.
农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农民实现自身权益的一种方式。当前,我国农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已形成一定的规模,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仍存在许多问题亟待解决,需要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律师介入这一领域,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引导农地承包经营权的规范流转。本文将从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入手,介绍律师介入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必要性及现状,最后提出如何加强律师在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8.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有关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当前我国农村进行的重大制度改革,是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我国的农地产权制度变革不断强化农民对于土地的实际控制,不断增加农民的土地收益。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可以实现农民土地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四到户",可以实现从土地所有权与承包经营权的"两权分离"到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转换,这将对农村,农业发展和农民收益增长产生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9.
推进农村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立法保障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立法推进承包权主体与经营权主体分离,是生产力、生产关系调整之必需,也是保障农民权益的当务之急,更是法律人急需研究解决的重大课题。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和实现农村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既是中国特色土地制度的再次创新,也是农村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必然结果。认为只有做好顶层设计,修改包括宪法修正案、承包法、物权法等在内的相关法律条款,明确农村土地承包主体与经营主体分离后的权利关系,依法保障广大农民的土地权益,才能进一步促进农地的专业化、规模化经营,实现农业现代化。  相似文献   

10.
国际视角下我国农地流转风险防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地流转有助于现代农业技术和农业机械的推广,是发展农业现代化的必经之路。农民、规模经营者、基层政府作为农地流转的参与者,为了自己利益最大化展开博弈,导致农地流转中存在农民权益受到侵害、规模经营者风险高、政府公信力下降等风险。国外现代农业发展历程表明,保障农地出租方权益,利用财政金融降低规模经营者的风险,管制土地用途严格保护耕地是预防和化解农地流转风险的有效手段。借鉴国外成功经验,我们可以通过法律保障农户承包经营权,妥善安置失地农民;采取财税金融政策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分散规模经营风险;健全农地流转监督机制,防止农地非农化等措施保障农地的有序流转。  相似文献   

11.
在现行法中,承包合同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取得的依据。由于不同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定位不同,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中的承包合同在主体、客体、内容及订立程序等方面存在重大区别。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背景下,承包合同应当被明确为土地承包权的取得依据,是农户享有土地承包权的实现途径,土地承包权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设立。承包合同的制度设计主要包括法律适用、规范内容和立法模式三个方面。承包合同不能适用《合同法》,应当由《农村土地承包法》规范,从而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是承包合同的主体,规定土地承包权的期限和内容,明确农户消亡是承包合同消灭的原因之一。在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合同没有必要存在。家庭承包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划拨方式,将土地经营权给予享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户;“四荒”土地经营权,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出让方式给予土地经营权人。  相似文献   

12.
农地流转制度创新的逻辑与步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地规模经营需克服土地细碎化,这以农地流转制度创新为前提。自发土地流转难以克服土地细碎化,“行政干预市场”又损害了弱势农民自主交易权利,这启示制度创新需在满足保障农户自主交易前提下供给低成本整合细碎化土地产权的机制。皖中宣州县经验表明可行的制度创新步骤是:首先建立农地所有权、承包权和使用权“三权分离”新制度,重构土地集体所有制;其次建立自下而上的农地流转组织和规范体系,形成“农户主体、村社中介”的农地流转新模式。我国完全可以利用集体所有制优势,创新农地流转制度,克服东亚小农国家共同面临的土地细碎化问题。  相似文献   

13.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权利,其性质是新型的用益物权,作为农民最重要的民事权利,法律应允许农民对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同时法律也应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14.
基本农田发展权国家独享:弊端与化解策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有的法律制度造成了国家独享基本农田发展权的事实,导致种地农民比失地农民权益受损更严重。这不仅会降低种地农民收入,也会危及粮食安全。社会发展的成果应当由全体社会成员共享,政府应赋予并购买基本农田自主经营权,利用土地出让金建立扶农基金,使全体农民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  相似文献   

15.
林地与耕地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生产经营方式,建构现代的林地产权制度是一项极其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新中国成立以来几乎每一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以耕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影响与制约.而目前我国正在开展的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似乎又是继续沿用农村改革初期实行耕地"大包干"的模式.因此,这场改革如同过去的每一项重大举措一样,是成是败还需要接受实践和历史的检验,现在急于给它下结论为时尚早.  相似文献   

16.
农地制度下的家庭经营形式极大地提高了农民收入,但是,家庭经营形式下的小生产方式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明显,对农民收入的进一步提高产生了制约。现行农地制度存在土地产权制度既很模糊又不完整,产权关系紊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化程度低;土地的承包经营制度制约了农业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等问题。探索以明晰土地所有权为核心的土地制度创新,才能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提高农民收入。  相似文献   

17.
农地经营权资本化既是促进农地规模经营,转变农业增长方式的现实选择,也是实现农地流转机制创新及其效率增进的客观要求。论文在对农地经营权资本化发展内涵分析的基础上,探究了农地经营权资本化驱动农地规模化的内在机理,从模式诞生背景、模式主要特征、模式实践效果等层面,对比分析了以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农村土地使用权信托、农村“土地银行”等为代表的几种农地经营权资本化运作模式的特点,提出通过培育农地经营权资本化的有利环境,来克服农地制度变迁过程中的路径依赖,加速农地规模化。  相似文献   

18.
我国农村土地产权结构具有三方面特征:农地所有权主体的土地权利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弱化、土地产权存在着较大范围的公共域、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内涵不够完整。在这种产权结构约束下,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未来预期收益远高于现期收益,土地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在整个产权结构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会对农户的土地流转行为产生直接影响。土地的剩余索取权价值包括社会保障价值、资产投资价值和未来增加价值。由于在现有制度安排下农户只能获取土地增值收益的小部分,因而农户倾向于采取等待策略,即拥有土地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土地流转差异,主要形成原因在于土地剩余索取权价值的实现程度不同。应该改革现有土地产权制度,加快土地流转市场化建设,给予农民包括剩余索取权价值在内的土地流转收益,加快我国农村土地流转速度,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相似文献   

19.
我国农地产权制度是在新中国建立后经历了土地改革制度、公社化运动、联产承包责任制等重大的历史阶段而逐步确立起来的,如今的农地产权制度包含了国家管理权、集体所有权和农户使用权三个部分,这种制度结构在历史变革过程中产生,并留下了鲜明的国家性.而正是其国家性对现有农地产权制度的运转发挥着重要的影响,国家管理权根据政治需要不断扩张,集体所有权根据政策目的出现变化,农户使用权在前两者的影响下显示出一定的脆弱性.因此,为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护土地资源,必须对这一制度进行适当的变革.  相似文献   

20.
我国农民工土地权益法律保护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城镇用工环境或国家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时,农民工返乡现象增多,他们便会重新要求其土地权利(承包经营或居住),致使村内已有的人地关系产生了新的矛盾。为解决这类矛盾,在分析其制约因素的基础上,可以从保障农民工的土地权利并将其转化为财产权利、规范宅基地流转行为、完善相关的法制建设与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维护农民工的土地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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