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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简介郭某某1973年4月出生,为福安某电机配件公司职工,该公司未为其办理工伤保险。2012年5月,郭某某在上班途中被一辆货车相撞致残。宁德市人社局认定郭某某所受的伤害为工伤,公司不服提起诉讼,经过一审、二审,宁德市中院维持了郭某某为工伤的决定。2013年1月17日,宁德市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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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世界》2014,(4)
正【案例】:李某单位一职工上班期间右腿骨折,已鉴定为工伤,花费如下:一是护理费,住院81天,重度(手术前后):200元×40天=8 000元;轻度(拆线后):100元×41天=4 100元;所有费用合计12 100元。二是工伤未报销门诊费用797.11元(其中,入院前688.26元,出院后108.85元);住院未报销13 694.23元(大多为自费药)。李某单位所在地并无护理费的相关规定,咨询有关部门,回答是单位和个人协商解决。那么,有法律规定职工护理费必须由单位承担吗?如需单位承担,文件依据是什么,护理费每天支付标准是多少,需要支付的天数是多少?工伤未报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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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简介申请人韩某自1979年11月起在某国有单位从事调火工作,1993年6月退休。2003年,该国有单位改制为被申请人单位。2011年12月30日,韩某被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为职业性肿瘤(焦炉工人肺癌),2012年1月13日,被认定为工伤;2012年5月,被鉴定为职业病二级伤残。韩某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5750元。被申请人辩称,申请人在职期间属国有企业职工,1993年6月退休时国家还未规定应参加工伤保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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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李某在一家餐饮店工作,但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去年6月份,李某在为单位搬运大米过程中不幸被砸伤。但是,单位不给他进行工伤认定,李某只好自己去申请,当地人社局并未受理,而是告知李某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李某担心,如果因为劳动仲裁错过了工伤申请期限,是不是就不能再认定工伤了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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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理论与实践》2005,(4):32-32
上班途中被电动自行车撞伤是工伤吗
我是一名国有企业女工.单位按规定参加了工伤保险,今年2月21日早上我骑车到单位上班,当我进入厂区后.突然从岔路上拐出一辆电动自行车将我撞倒在地.沉重的电动自行车当场倒压在我腿上。后经检查诊断,我的右脚一根趾骨骨折,治疗休息了一个多月。至今仍隐隐作痛。行动不便。
我受伤后,单位向劳动保障部门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我也认为自己是上班途中被别人撞倒受的伤.应属于工伤。可没想到,劳动保障部门却作出了不属于工伤的认定决定。由于未认定工伤。我养伤期间被按病假处理.单位只发基本工资没有奖金.治伤的医药费也全部由自己个人负担,为此我十分苦恼。
请问,劳动保障部门不认定我是工伤符合政策规定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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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程序应进行重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工伤认定程序就目前的体制及存在的问题而言,说到底是工伤认定权的分配问题,解决了这个问题,也就解决了工伤认定的程序问题。本文认为,我国的工伤认定权应按职工是否参加工伤保险为标准,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法院之间进行重新分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已参加工伤保险职工的工伤认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法院负责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的工伤认定,并且这种工伤认定只在审理工伤待遇案件中附带进行审理,不作为一个独立的程序对待,其科学性、公正性和效率性将更强。认定职工的受伤是否是工伤,是一个法律评价问题,法院作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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