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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4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以下简称《通知》),延续并完善了支持和促进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为便于公众更好地理解《通知》的主要内容和精神,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人力资源  相似文献   

2.
正川人社函〔2014〕900号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你局《关于2014年全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成人社专报〔2014〕38号)收悉。根据报告中反映的在贯彻执行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0号)中的具体问题和相关建议,针对当前个别创业高校毕业生在创业前未进行失业登记的实际,  相似文献   

3.
正川人社发〔2014〕30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将《四川省就业和失业登记办法》和《四川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就业和失业登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9]13号)等有关规定,为建立健全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结合我  相似文献   

4.
财税[2010]84号为扩大就业,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一、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  相似文献   

5.
财税〔2010〕10号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批期限于2009年12月31日到期后,继续  相似文献   

6.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支持和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联合召开贯彻实施促进就业税收扶持政策视频会,全面部署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扶持政策。  相似文献   

7.
正人社部发〔2014〕9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是掌握劳动者就业与失业状况的重要手段,是提供公共就业服务、落实就业扶持政策的基础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方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办理就业  相似文献   

8.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及其他相关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03]192号,以下简称财税192号件)的精神,现将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明确如下:  相似文献   

9.
财税[2009]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进一步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精神,现就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0.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批期限于2009年12月31日到期后,继续执行至2010年12月31日。  相似文献   

11.
《中国劳动》2014,(4):32
<正>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有关"增强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精神,经安徽省政府同意,安徽省人社厅会同安徽省财政厅制定出台《关于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使用管理的补充通知》,于2014年开始实施。《补充通知》主要内容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扩大两项补贴资金适用对象。在确保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基础上,两项补贴资金的支付对象由单纯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扩大到可统筹用于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  相似文献   

12.
川人社发〔2015〕19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失业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和个人负担,促进就业稳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4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从2015年3月1日起,我省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  相似文献   

13.
2003年,湖北省荆门市围绕贯彻落实中发[2002]12号、鄂发[2003]7号文件精神,想实招、重实效,五措并举,全面落实有关再就业扶持政策,鼓励和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保持了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全市净增就业岗位1.89万个;城镇就业安置3.1万人,其中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6110人,安置"4550"人员4051人,帮助双下岗失业人员家庭和无一人就业的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2063人.荆门市的工作得到省政府和中央再就业工作督查组的充分肯定.  相似文献   

14.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6]12号)、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再就业优惠证和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样式的通知》(劳社厅函[2005]474号)和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川劳社[2006]20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现将我省加强《再就业优惠证》、《四川省城镇失业人员失业证》(以下简称《失业证》)、《四川省农村劳动进城求职登记证明》(以下简称《求职登记证明》),以及企业实体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有关认定证明(以下简称《企业实体认定证明》)等证件发放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5.
正川人社发〔2014〕36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为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中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6号)以及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适用对象以下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  相似文献   

16.
部委传真     
进城务工劳动者可获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国务院近日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广泛发动全社会教育培训资源,为城乡劳动者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培训,并积极推行创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以及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提供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以及进城登记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服务。团中央、劳动保障部启动“成功创业计划”为进一步推动青年就业再就业工作,培养…  相似文献   

17.
正川人社发〔2014〕20号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各市(州)中心支行,省级各相关部门,各高校: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川办发[2014]26号),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创业补贴(一)补贴对象1.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以下简称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  相似文献   

18.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完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川就业的管理制度,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办理失业登记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117号)转发你们,请各地遵照执行.工作中的有关情况,请及时与省就业服务管理局联系.  相似文献   

19.
<正>就业工作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312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67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73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4.05%,全面完成城镇新增就业10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的目标。就业创业政策进一步完善。针对新形势和就业新需求,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将鼓励创业与促进就业有机结合;印发了《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激发农民工等  相似文献   

20.
《劳动者》2005,(7):42-43
我是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工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2]57号)和《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综[2002]72号)精神,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所有各项费用。但文件并未规定具体的收费项目,现在我们这里的下岗失业人员都享受不到以上优惠政策,有关部门仍就收取许可证工本费、街道卫生费、检查费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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