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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50 毫秒
1.
浦东开发开放所引起的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变化同样也体现在浦东居民的婚姻家庭生活中。目前,浦东居民的婚姻家庭状况究竟如何?夫妻关系的满意度有多大?哪些因素在影响着婚姻幸福?这些问题都是人们比较关注的。浦东婚姻家庭的基本特征在1022个有效抽样单位中,87.5%是已婚男女,6.9%是未婚者,13%是离婚后未再婚者,0.9%是离婚后再婚者,2.9%是丧偶未再婚者,0.5%为丧偶后再婚者。受访者的初婚平均年龄为25岁;婚姻平均延续时间为24年,夫妻平均生育子女数为l.sl人。他(她)们的婚姻特征具体可概括为几下几点:婚姻呈自主性…  相似文献   

2.
资料表明,现每年中国离婚夫妻为60万对左右,离婚人数超过百万,这就意味着,平均不到一分钟就有一起离婚案发生。快速增长的离婚率促使单亲家庭不断增多,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以及单身父母、子女的心理状态、生活状况等一系列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受伤的心永远在等待据一项调查证实:离婚之后的单亲家庭中,由单亲母亲和子女构成的比例占到离异后单亲家庭的69%。而抚养子女的一方,有62%以上的人,不可能从另一方那里拿到其本应得到的抚养费。尽管离婚时这一点是协议或判决所不允许出现的。唐敏已是32岁的少妇了,丈夫因为常年出差…  相似文献   

3.
当今社会的婚姻变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健全 ,带来了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层面的观念性和结构性的改变。反映在婚姻家庭领域 ,各种在过去被认为大逆不道或难以理解的新现象已逐渐步入社会生活舞台的中央 ,既引起争议也带来思考。婚姻变革中的新现象1.离婚率的上升夫妻离婚的显著增长是当今世界的一个发展趋势 ,中国也同样。自从1950年开始贯彻第一部《婚姻法》 ,出现全国离婚115万多件的高峰以后 ,中国的离婚数一直稳定在每年40万对左右。1983年以后 ,这一稳定开始有了突破 ,以每年递增4万对以上的速度迅速发展。据统计 ,19…  相似文献   

4.
《婚姻法》修正案已于2001年4月28日由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这是进一步完善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重大立法措施。在婚姻家庭法中,离婚制度历来占有重要地位,而离婚的法定标准则是离婚制度中  相似文献   

5.
基于CHNS数据,采用模糊断点回归方法检验女性婚龄与婚姻稳定性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女性婚龄与婚姻稳定性之间不存在显著的因果效应,加入子女性别、 子女数量以及夫妻共同居住变量也没有显著改变系数结果.因此,修改 《婚姻法》 的法定婚龄在目前看来没有必要.  相似文献   

6.
离婚成本论     
(一)离婚是一个社会问题,牵涉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此我们在分析离婚成本时,必然要考虑人的心理、情感因素,这也是人区别于其它动物之所在。在这里我们把离婚成本分为可量化成本和非可量化成本。非可量化成本是指离婚给男女双方在心理、情感等方面所遭受的打击(或损失)和花费的时间等,它一般是难以数量化的。我们又可把非可量化成本分为以下几类:1.心理成本:是指有关离婚的社会道德、伦理、习惯、风俗及看法给离婚者(男方或女方)所造成的心理上的压力,从而在人格、自信心方面所遭受的损害。2.风险成本:是指在离婚时,男女…  相似文献   

7.
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若干思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王歌雅 《求是学刊》2004,31(4):81-87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我国《婚姻法》中新增加的制度。如何适用和完善这一制度为理论界所关注。文章试图从立法反思、立法定位、立法完善诸环节就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作一深入探讨 ,以有益于该制度的完善与操作。  相似文献   

8.
目前,有关报刊杂志正在开展关于离婚问题的讨论,许多人在讨论时,往往将范围局限在离婚的男女双方,而对于第三者——离婚子女则很少涉及。似乎离婚仅仅是男女双方的事,这是很片面的。马克思在一八四二年曾指出:“他们抱着幸福主义的观点,他们往往想到两个人,而忘记了家庭。他们忘记了,  相似文献   

9.
方旗 《社会福利》2008,(2):59-59
据泰国英文媒体《民族报》2月14日报道,在泰国东北部黎逸府首府地区最近作出规定,凡是在每年2月14日情人节提出的离婚申请,一律不予批准,理由是情人节离婚对家庭有害。黎逸府首府黎逸区副区长素贴说,该区区长已经签署法令:情人节当天签署的离婚证书,一概无效。素贴称:“如果有夫妇在情人节申请离婚,我们会建议他们回家沟通。”  相似文献   

10.
最近十多年里,离婚现象的不断增多一直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据统计,1994年中国的离婚人数将突破百万大关。与此同时,还有众多婚姻实际已经破裂的家庭没有进入统计。离婚,这种被称为“文明病”的东西已经越来越普遍地侵袭着我们社会的肌体,而最近所发生的两起触目惊心的案件提醒大众和社会:破裂家庭中的儿童的处境还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他们的权利亟待受到必要的保护。这两起案件是:一、四);;省达川县肉联厂工人余志林与妻离婚后,与女儿余风桥共同生活,余志林尝试再婚时感到女儿是累赘,因而蓄意置之死地。1994年10月11R他将女…  相似文献   

11.
有一个犹太男子,想和妻子离婚(他们有两个儿子一个私生女),妻子不同意。男子说,我迟早会得诺贝尔奖。如果你现在同意离婚,我将来获得的诺贝尔奖金全部归你。这名男子名叫爱因斯坦,妻子名叫米列娃。以尚未获取的诺贝尔奖金为筹码,诱导妻子离婚,爱因斯坦可能是地球男性第一人。相信丈夫迟早会获得诺贝尔奖,并同意以获取诺贝尔奖金为条件离婚,米列娃可能是地球奇子第一人.  相似文献   

12.
编辑同志:我和妻子是在三年前结婚的,婚前我们签定了一份协议书,约定万一将来离婚,则财产一人一半,孩子由我抚养。婚后,由于双方性格不合,对很多问题都无法统一认识。经协商,我们都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但对财产和儿子的归属问题却产生了分歧,妻子不同意按原来的协议办,她认为,我这几年经商亏本,非但没赚钱反而使家里补贴了不少,而她在银行工作,收入高又稳定,分财产时应该多分,且儿子还不满一岁,理应由她抚养。请问,婚前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如果我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是否会认可该婚前协议书的效力?读者李浩李浩读者: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  相似文献   

13.
单亲家庭中子女的成长与教育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离婚,在现代人们的观念中似乎不那么沉重了。但是,由离婚所引发出的种种问题,龙期是单亲家庭中子女的成长与教育问题则日益显得突出,令人关注。不容忽视的事实事:离婚率的上升造成了大批的单亲家庭。有资料统计,截止1993年底中国的单亲家庭有1000万个。即是说,中国现在有1000万个孩子(按每家一个计算)生活在只有父亲或只有母亲的单亲家庭中。仅从量上就可以看出,单亲家庭中的子女教育与成长问题,已冲破了某个或单个家庭的个别问题而成为一个严重的具有社主性的问题。单亲家庭子女成长教育中的“残缺”。无论怎样说,单亲家庭毕竟…  相似文献   

14.
《社会》杂志这几年越办越好,我每次一拿到手.就被它所容纳的丰富内容所吸引。我认为,它具有以下3个特点:(一)通过社会现象来反映社会问题,提出的社会问题很有深度,这些民众的观点可供有关部门参考。(二)栏目繁多.揭示的社会问题十分广阔,从政治、经济、文化到海外各种现象,读了新鲜而目不暇接。(三)文章的取舍与编排也很有特色。有议论、调查报告、名著赏析、社会故事、小资料等等。一册在手,从家庭到社会,从宏观到微观,从家事到国是,尽人眼中。谢谢编辑部的同志作了大量的工作。如果让我提建议,我就说两点,第一,抓…  相似文献   

15.
当今中国,新一轮汹涌而起的离婚浪潮,已是不争的事实。统计资料显,我国继50在代初、6O年代末、80年代初三次离婚浪潮后.近年又出现了第四次离婚浪潮,而且离婚比例之高前所未有。19948我国国离婚人口达到619万人.离婚比例由1990年的5.9%。9%增加到1994年的7.1%.其中,北东、辽宁、吉林、上海、青海、西藏等省市区的离婚比例超过了10%。对此.人们或赞许.或反对,或惊叹.或迷惘,各执一端.莫衷一是。笔者以为.正确的态辰区上是冷静地对待,既看到它的积极、进步的社会意义.又正视它的消极、负面的社会效应.任何简单地加以肯…  相似文献   

16.
法定离婚理由是当事人请求国家审判机关作出离婚判决的法律依据,是离婚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从历史角度进行考察,我国法定离婚理由的发展经历了漫长而曲折的过程;从社会性别视角进行审视,法定离婚理由的演进表现为从男性专权到男女平权的轨迹;从立法内容上看,我国现行《婚姻法》中已经明确规定法定离婚理由平等适用于男女两性;从法律适用上分析,我国法定离婚理由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一定的性别差异。因此,我国法定离婚理由应根据时代发展的需要相应地增加列举内容,以增强司法实践中的可操作性,同时还应注意对司法人员社会性别意识进行培养,从而推进性别平等的法律进程,并最终实现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立法目的。  相似文献   

17.
警惕,腐败现象仍在增长 在新世纪,中国存在哪些主要的社会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课题组与新华社《半月谈》共同对中国50位专家进行的问卷调查分析表明,当今中国第一位的社会问题的前三项分别是腐败成风(42%)、国有企业改革(20%)、职工下岗失业(10%)。由此可以认为,腐败问题是我国目前头号社会问题。另外对于腐败问题的变化趋势,有60%的专家认为在新世纪的最初10年期间,腐败现象“不可能得到抑制”;有24%的专家认为腐败现象“会更加严重”;而只有16%的专家认为腐败现象“能够”得…  相似文献   

18.
中国现行法律规范对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监护问题的规定较为简陋和含混,特别是缺乏对离婚后父母双方尤其是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如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规定。中国民法典的编纂是修正和完善相关规范的良好契机。各国对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的监护模式主要有三种立法例,中国应当选择对子女的共同监护模式,同时"设置出口,出口审查"。民法典应当明确规定父母离婚后对子女共同监护的具体内容,特别是未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权利义务,除支付抚养费、探望子女外,还应当包括对子女基本事项的知情权以及同与子女共同生活方协商决定涉及子女的重大事务。在构建对子女共同监护权利义务的规则时,将子女与父母轮流居住的情况纳入考量。  相似文献   

19.
别居制度与离婚制度是国外许多国家亲属法中两项重要的制度。别居即依法解除夫妻同居义务,但仍保持其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是国家用以调整夫妻关系而规定的一项特别的制度。而离婚则是婚姻当事人依法解除(或消灭)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的行为。在国外许多国家的立法体例中,都有关于别居与离婚的规定,有的规定别居与离婚可以相互转换,有的规定一定时间的别居可以作为离婚的法定理由。我国婚姻法中仅有离婚制度,没有关于别居制度的法律规定,因此对二者进行分析比较,做进一步的研究探讨,有助于完善我国的婚姻家庭立法。  相似文献   

20.
张丽燕 《浙江学刊》2001,(4):164-167
第三人侵害夫妻身份权是否构成侵权,应否承担民事责任,是婚姻法修订过程中一个争议较大的问题.修订后的<婚姻法>虽规定了离婚过错赔偿制度,但该制度仅针对婚内过错方,且受害方在离婚时才享有赔偿请求权,对于第三人与婚内过错方同居或通奸造成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是否应承担责任没有规定,受害方的民事权益仍得不到有效的保护.作者从侵权法的角度进行考察,认为第三人和婚内过错方均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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