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王丽洁 《理论界》2010,(6):71-72
实践中大量使用的劳务派遣工的地位有其特殊性,与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形成三方关系,劳务派遣中劳动者权益被损害的情形较之其他劳动者更为严重,如何保护其权益显得十分重要。  相似文献   

2.
论劳务派遣中同工同酬的正当性及可实施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劳动合同法视野下的劳务派遣同工同酬制度是一项具体的法律规则,具有明确性和可操作性。劳务派遣制度的首要意义是实现灵活就业,派遣工同工同酬权利的实现并不妨碍用工单位节约人力资源管理成本,且重在强调处于相同或相近岗位的派遣工与正式工应当适用同一套劳动报酬计算标准和体系,排除因身份差异而导致的劳动歧视,是一种相对且动态的平等,同时,派遣工同工同酬权利的实现还有赖于剔除劳动力市场中非市场因素对劳动报酬的影响。  相似文献   

3.
集体谈判与工会代表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集体谈判以实现合作为前提。集体谈判是围绕着集体劳动条件的改善而展开的,内容具有基准性。集体谈判的双方当事人分别是雇主或雇主协会的代表和工会的代表或非工会工人代表,但非工会工人代表不能破坏工会或其代表的地位。工会代表权是与生俱来的,是限制性权利与限制性义务的统一。集体谈判中的工会代表权有的是专属性代表权,有的是竞争性代表权,有的是分散性代表权。我国工会在集体谈判中的代表权属于基层工会和县以下产业工会及区域工会,而绝大多数基层工会没有有效行使代表权,导致集体谈判流于形式。因此,推进集体谈判首先要完善工会代表权,即通过基层工会直接选举和工会代表诉讼激活基层工会。同时,应该强化产业级集体谈判立法,积极探索劳务派遣关系中的集体谈判途径,并且加强集体谈判培训。  相似文献   

4.
"包容性增长"要求一国经济发展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正义,使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惠及广大劳动者。劳动者就业质量的不断提高既是一国实现包容性增长的现实要求,同时也是一国实现包容性增长的重要手段。通过对国内劳务派遣工就业质量状况进行考察,可以发现国内派遣工就业质量水平相对低下,表现为收入保障水平低、就业稳定性差、人力资本积累受阻、就业现实和就业意愿匹配程度弱等有悖于包容性增长要求的特点。在我国经济转型时期,加强劳务派遣的法律管制和劳动监察力度、政府引导增进对劳务派遣工的培训以及持续提高派遣工的集体谈判能力等措施对于我国包容性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5.
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及单位制的消解,国企单位的用工方式和组织形态都发生了巨大变动,国企内部工人身份日益复杂化,以合同制为主的正式雇佣工人与劳务外包为主的非正式雇佣工人共存于同一生产组织之内,但其间却存在重大的身份差异和"同工不同酬"问题,故由此而引发的劳动纠纷则不可避免。企业出于利益最大化愿意使用派遣工,但却不愿兑现同工同酬,而工会组织的不健全及派遣工外在于企业组织的现实,使得工会调节注定不畅。基层政府面对行政级别高于自身的大型国企也只能充当单一的"灭火者"。当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并形成僵局时,只能重新回到单位进行有限度的内部解决。后单位背景下国企单位组织劳动纠纷调节的上述困境,凸显出转型过程中国企劳动关系的复杂化及调节无力,急需通过改革实践中的制度创新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6.
《江西社会科学》2014,(12):204-210
社会转型及国有企业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工会职工权益维护者的角色逐渐凸显出来。在维护职工权益的实践中,国有企业工会面临诸多障碍与不足。而作为能动性的社会主体,国有企业工会则尝试通过与其他主体互动中的不同路径及策略选择,构建维护职工权益的多重机制。国有企业工会通过"政治忠诚"获取国家、企业党委的信任,通过"情感沟通"获取职工的信任。信任既建基于国有企业工会维权功能的实现,又有助于维权功能的增强。与此同时,国有企业工会能够突破"有压无力"的传统性特征,积极从不同的互动主体中寻找力量支持,通过力量整合而实现维护职工权益的基本目标。  相似文献   

7.
论劳务派遣中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务派遣最大特点是劳动力的雇佣与使用的分离。劳务派遣发展,冲击传统用工方式,损害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劳动合同法》的施行,对规范劳务派遣、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8.
我国法律对于劳务派遣的态度从最初的适度规范逐步演变为严格限制,然而对劳务派遣限制的效力却因劳资双方的对策行为而被消解。其原因在于立法者对劳务派遣规制对象的对策行为缺乏考量。要实现劳务派遣的有效规制,应该从规制对象的对策行为视角出发,对我国劳务派遣历史发展中的功能错位、劳务派遣限制路径偏差、劳务派遣违法责任失当和劳务派遣限制实现机制乏力的问题予以反思,回归劳务派遣本原功能,完善劳务派遣工平等保护制度,调整违法劳务派遣责任形式,强化劳务派遣限制的实现机制。  相似文献   

9.
江立华  胡杰成 《文史哲》2007,(1):134-139
维护农民工权益的现行策略难以切实发挥有效作用,维权困境的根源在于农民工缺乏真正代表自身利益的组织。“以地缘为纽带的维权组织”的出现说明了农民工对于组织资源的渴望,这种维权方式有其特点与功能,同时也存在局限。建立正式的、合法的、以地缘为纽带的农民工维权组织,是维护和保障农民工权益的可能之举,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给予恰当的引导,以使其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0.
唐鑛  郑琪 《学术研究》2022,(5):82-89+178
新经济的迅速发展带来了劳动就业领域的新形势,传统的雇佣模式发生了变化,出现了如网约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等依附于平台就业的新就业形态人员。工会作为劳动者利益的代表,高度关注这一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问题。本文基于对新就业形态工作特征变化的分析,提出当前工会三方面工作难度:第一,工会组织劳动者的渠道受阻,工会组织难度加大;第二,工会对于自身定位和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工作方式不清晰;第三,工会在新形势下处理争议中处于相对被动地位。本文在广东省深圳市和广州市总工会的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当前工会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工作的不足,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为构建工会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模式提供参考和借鉴。  相似文献   

11.
劳务派遣超常发展的困境与出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田野 《兰州学刊》2014,(2):168-176
我国劳务派遣陷入超常发展的困境,产生了严重的负面效应。这既有劳务派遣自身制度不完善的原因,也受整体用工体制和社会经济因素的影响。对于如何走出劳务派遣超常发展的困境存在争鸣,继续加强管制和提升用工体制弹性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代表性观点。在当前,管制是规范劳务派遣必不可少的手段。治理劳务派遣应采取系统化的模式,派遣制度改革与制度外环境培育相结合,控制劳务派遣的"量"与提高"质"相结合,完善立法与加强执法相结合。  相似文献   

12.
要解决劳务派遣中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所创作的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问题,必须厘清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关系、明确与作者相对应的"单位"所指,在此基础上才能依据著作权法律规范确定该类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主体。在介绍职务作品构成要件、劳务派遣法律关系、职务作品修法内容等基础上,认为对劳务派遣中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的认定应指向职务作品有密切联系的用工单位。  相似文献   

13.
集体谈判是调解劳资关系、维护职工权益的有效手段 ,我国的工会仍带有强烈的计划体制色彩 ,缺乏独立性、职能弱化。应借鉴西方集体谈判制度 ,加强工会的维权职能。  相似文献   

14.
王丽慧 《河北学刊》2014,(3):124-127
中国农村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使得农民权益流失现象呈集中、高速爆发状态,造成这种状态的原因在于中国农民处于高度"碎片化"状态,而农民组织化是完善农民权益表达和维护的有效形式。因此,应合理定位农民组织的职能,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还组织权于农民,发掘农民组织化的内在动力,创新农民组织化的多种形式,为农民维权提供多样组织载体。  相似文献   

15.
劳务派遣中的劳动者权益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近年来,我国通过劳务派遣方式灵活就业的劳动者数量不断增长,因劳务派遣而发生的侵犯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纠纷层出不穷,不少企业甚至将劳务派遣作为规避劳动法上雇主责任的有效手段加以利用.为此,有必要点检<劳动合同法>中有关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理顺劳务派遣中的三方法律关系,明确派遣单位与受派单位的责任、义务及劳动者的权利,加强对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16.
《劳动合同法》与劳务派遣机构的法律规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劳务派遣机构数量庞大。许多劳务派遣机构缺乏资质、经营地位不明确、混业经营,损害派遣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机构予以规范和限制,有利于劳务派遣的发展,保护了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7.
"逆向劳务派遣"被普遍认为是无效派遣,而实际上"逆向劳务派遣"分为原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和已经解除或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两种情形.通常所认为的"逆向劳务派遣"无效仅限于要派单位在被派遣劳动者尚未解除或终止此前的劳动关系情形下刻意使其转变身份的范畴,如果确认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逆向劳务派遣有效.而法律规定的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应为倡导性适用,而非强制性执行.  相似文献   

18.
从社会组织化方式的角度看,中国的社会转型是从"被组织化"的单位社会向"自组织化"的公民社会转型的过程。两种不同的社会组织化方式对社会秩序的影响是不同的。在单位社会,因单位组织与政权组织的生成及运作逻辑同质同构,单位对国家、个人对单位自下而上的纵向依附以及各类单位之间的横向分割避免了两种异质秩序的冲突,抑制了集体抗争的可能,从而使单位组织成为化解社会冲突,维护社会总体秩序的"减压阀";在公民社会,由于与政权组织有着根本不同的生成及运作逻辑,加上在资源获取上的日益多元化、市场化,社会自组织成为相对独立于国家政权组织的社会实体。这种独立性使得建立在社会组织基础上的自生自发的社会秩序与建构的政治秩序不会像单位时代那样自动对接,社会自组织既有可能是理性的合作者,也有可能是秩序的潜在挑战者。应对社会组织化方式变迁带来的秩序挑战,根本出路在于通过从"统治"到"治理"的转换,把社会组织从管控的对象变成合作共治的伙伴。  相似文献   

19.
城市社区业主维权是伴随我国住房商品化改革而出现的新兴社会现象.现阶段.社区业主维权动机日渐多元,经济权益性维权、自治权利性维权、政治权利性维权相互渗透、依次递进;维权方式方法日益多样和专业,主要有行政式维权、司法式维权、技术式维权、商业式维权、职业式维权、政治参与式维权等;维权主体的组织化程度逐渐提高,个体自发式维权、群体自觉式维权及团体组织化维权层级递进,维权活动政治化趋势初显端倪.  相似文献   

20.
《劳动合同法》从不同侧面对企业雇佣关系作出了规定,旨在通过汲取传统雇佣方式和新型雇佣方式的优点并克服其不利因素以达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目的。这一系列规定抓住了我国企业发展的最关键问题,即通过鼓励创新型的劳动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劳动合同法通过对违约金的特别规定来降低员工流动的门槛;通过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来建立长期稳定的雇佣关系;对雇员培训及培训费用等相关问题的特别规定,保障了员工接受培训与开发的权益;引导和鼓励企业构建人性化的雇佣关系;通过重新塑造工会的功能确保新型雇佣方式的良性发展;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的详细规定有利于引导其逐步走向规范;等等。这一系列规定将从法律上引导和规范新型雇佣方式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