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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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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程宗璋 《云梦学刊》2002,23(2):23-25
竞争法立法模式可分为制定统一竞争法典的台湾摸式、反垄断法典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典并立的德国模式和大量的有关竞争的单行法并行的美国模式。台湾模式适应了垄断与不正当竞争两类反竞争行为日益结合、危害极大、须一并规制的时代要求,乃最先进模式,我国竞争立法应采此模式。  相似文献   

2.
朱鹏飞  李军 《理论界》2003,(4):77-77
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垄断行动是竞争法规制的主要内容。但是两者在性质上存在较大差异。在立法时应制定统一的竞争法同时规制主两种行为,还是分别制定《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理论界存在争论。笔者认为:鉴于我国社会的实际情况,采用分立式立法模式更为适宜。  相似文献   

3.
行政性垄断是严重的限制竞争行为,为各国立法所禁止.但在具体规制体例上,不同国家有不同的选择,俄罗斯等转轨国家倾向于采取"统一定义、分别主体"和"概括禁止、分别列举"的立法模式,美欧等发达国家倾向于采取"统一立法,特别列举,一体适用"的立法模式.由于中国反行政性垄断任务的艰巨性及特殊性,中国对行政性垄断的规制应当采取"一体立法、分别规制"的立法体例,即在反垄断法对垄断行为的定义中包括行政性垄断的内容,同时在具体行为的列举上对行政性垄断做出专门规定.  相似文献   

4.
本文在分析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背景、执行效果、司法力度等方面的基础上指出,我国应当尽快出台反垄断法,以形成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双轨并行的竞争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5.
完善“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法律制度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立法,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重要内容之一。无论典型类型知识产权还是非典型类型知识产权,都有其保护范围和边界,故知识产权法规范架构内置诸多限制性制度安排,可从知识产权的取得、维持、实施等维度划出知识产权的范围和边界,对超越这些边界或违反立法宗旨的知识产权利用行为适用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进行衡量和调整,从而实现对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规制。  相似文献   

6.
数据抓取行为乃是大数据时代下一种新的商业行为类型.在既往的司法实践中,法院对数据抓取行为的规制往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展开,通过考察该行为是否违反商业道德来认定行为的正当与否.但是这一模式却存在一定问题,商业道德标准本身具有一定的模糊性,过于依赖商业道德则有可能限制具有更高经济效率的行为的发展.在这种情形下,有必要对现行规制模式进行反思.通过对反垄断法分析思路等内容的借鉴,修正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视角下的对数据抓取行为的规制分析应当围绕着行为的竞争效果、合理理由等内容展开.在修正后的规制模式下,数据抓取行为能够尽可能地实现不同经营者之间利益的平衡,促进市场的经济效率,维护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7.
何泽华 《理论界》2011,(6):50-52
竞争是市场经济得以运行的机制,是市场调节的动力,在市场运行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经营者的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一方面损害了其竞争对手和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另一方面导致了整个市场秩序的紊乱,使市场竞争不断恶化,陷入恶性循环之中,进而妨害经济发展、技术进步,我国为了保护诚实的经营者和消费者,维护市场的秩序,于1993年出台了《反不正当竞争法》,通过行政、民事、刑事三个方面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规制,起到了卓越的成效。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许多新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一出现,原来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经不能全部满足规制不正当竞争的需要,《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迫在眉睫。本文从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入手,介绍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危害以及现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分析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规制时存在的实体和程序上的缺陷,并针对每个缺陷进行完善,希望对我国的法律的修订尽一点力量。  相似文献   

8.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大量存在且形式新颖,竞争法的立法现状与之不适应,构建网络不正当竞争法势在必行,可考虑以下几方面:修改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一些名词进行重新解释和定义;重视行业自律公约的作用;加强政府监管;完善网络实名制、不正当竞争保证金等相关制度;构建电子商务立法;统一网络技术标准。共同营造和谐的网络竞争环境。  相似文献   

9.
反垄断法中的合并控制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合并控制作为反垄断法的三大支柱之一在外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本文以合并控制与反垄断的关系为切入点,通过比较分析各国合并控制的立法趋势,提出对我国反垄断法中的合并控制的基本定位是:将横向合并作为控制的重点,对垂直合并和混合合并采取宽容的态度;对那些明显提高市场集中度或形成市场进入障碍的大企业参与的合并,应加以禁止或有条件的控制,时不产生反竞争效果的中小企业合并加以豁免或实施宽松的控制制度。  相似文献   

10.
从《反不正当竞争法》之修改看我国竞争法体系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的竞争法体系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两部分为核心内容,我国竞争法体系的完善就需要这两部分各自的完善与彼此间的协调.由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立法体制上存在诸多问题,且《反垄断法》刚施行不久,因此,《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改已势在必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改必须科学界定经营者,拓展经营者的主体范围;合理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增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灵活性与实用性;健全法律责任制度,确保《反不正当竞争法》执法的统一.  相似文献   

11.
外国竞争法对我国竞争立法的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艳 《理论界》2001,(1):31-32
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把垄断法称为“市场经济的宪章”、“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石” ,他们的竞争法经过一百年的不断发展与完善 ,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部门。其中美国的《反托斯法》、欧共体《反不正当竞争法》、德国的《反限制竞争法》等。这些法律对我国如今的竞争立法有很大的借鉴意义。反观我国的相关法律中 1 993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该法所禁止的行为多属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内容。我国制定一部完备的竞争法刻不容缓 ,以下可从外国竞争法中得出对中国竞争立法的启示。一、实体规范1 .行政性垄断。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相似文献   

12.
由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之间的密切关系,致使在立法中往往发生法条之间的交叉.在未注册商标保护、驰名商标保护及反向假冒行为的禁止这三个问题方面,我国的《商标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需要协调.根据其行为性质,将上述三种行为纳入《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保护是更为合理的选择.  相似文献   

13.
论中国反垄断法的规制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反垄断法作为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规范市场竞争行为,促进经济协调、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经济法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特殊性以及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规制垄断行为的迫切性,使得我国的反垄断法研究更具理论与现实意义。在中国反垄断法研究中,首先必须解决的问题就是该法的规制范围,这是中国反垄断法理论与实践的基础。笔者不揣冒昧,就此进行一些探讨。一、对行政垄断的分析中国反垄断法的规制范围问题,既是反垄断法理论研究的基本问题,也是立法实践所遇到的首要问题。目前学术界大…  相似文献   

14.
董新凯 《学术论坛》2022,(6):86-100
知识产权信用治理的对象是各种知识产权失信行为,而知识产权失信行为在本质上是损害创新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的行为。竞争法规则在知识产权信用治理中应当发挥基本作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都应当参与知识产权失信行为的规制。竞争法对知识产权失信行为的规制方式,包括直接适用规定具体反竞争行为的条款,适用抽象的概括式规则,以及依据公平竞争理念解释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等。对于由政府部门的政策文件引发的知识产权失信行为,竞争法可以针对此类政策文件发挥特殊作用。这种特殊作用的机制是公平竞争审查,但需要对当前的竞争审查制度加以改造与完善。  相似文献   

15.
论我国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具有不言而喻的重要性,它以目的条款为通常的表现形式,由特定的价值取向所支配并受制于本国的制度基础。我国反垄断法应以制止垄断、维护竞争和保护多元利益为基本的立法目的。但是,应坚持对中性的垄断进行适度地干预,对多元和多变的竞争进行全面而灵活的保护,并在认定效率是前提、非效率是保障的基础上对二者加以平衡。另外,我国反垄断法在经济制度、法律制度和政治制度三个方面的主导方向应该分别是:深化以自治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依法规制垄断、全面规范行政行为,并基于这三大制度基础来构筑完善、系统的立法目的。  相似文献   

16.
商誉淡化是商誉侵权领域的一种重要行为类型。在规制商誉淡化的法律体系中,反不正当竞争法处于补充性和设防性的地位。在商誉保护的模式构建中,以完善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主的阶段性模式是最现实和最合理的选择。在完善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过程中,商誉的保护范围、行为类型、侵权标准和法律责任等都是必须重点予以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2015年以来,网络直播发展迅速,直播平台之间竞争日趋白热化,平台与平台之间的法律纠纷开始出现,政府也开始讨论相应监管制度。2017年修订、2018年生效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经营者”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定义做出了修改。在此情况下,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否适用于因网络直播行为而引发的直播平台之间的法律纠纷的问题值得探讨。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具体表现出发,分析网络直播行为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现象,论证《反不正当竞争法》在此领域适用的可行性。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网络直播平台领域的适用仍存在界限不明、监管困难、消费者保护不力等缺陷,进而提出明确相关法律体系界限、扩大法律监管权限和赋予有关主体诉权等相应建议,为网络直播平台市场的法律规制和完善提供理论参考。  相似文献   

18.
关于反垄断若干理论问题的法律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反垄断法意义上的垄断是指少数取得市场支配地位的竞争主体为了谋取超额利润,依据其雄厚的经济实力,对市场上产品供给、价格及其生产要素实行控制或操纵,并从实质上限制了一定市场领域内竞争的行为。垄断既指一种市场形态,也指一种市场行为,法律上的反垄断应包括这二者。对企业的市场垄断地位需作出法定推断,一般可从其行为后果来认定。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二者的根本目的是共同的,即维护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稳定,二者的不同在于:反垄断法主要是反对限制竞争,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是反对不正当竞争,各自的调整对象、调整范围、调整手段不同  相似文献   

19.
对行政性垄断的规制是我国反垄断法的特色和亮点,但《反垄断法》实施五年多来,在遏制行政性垄断方面成效并不明显。这是由于:反垄断法仅授予反垄断执法机构处理行政性垄断的"建议权",将行政性垄断行为排除于司法诉讼之外,规定了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情况。为此,亟待健全行政性垄断的法律责任制度,重构科学合理的反垄断执法和司法体系,还有必要进一步整合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  相似文献   

20.
中国的卡特尔与反卡特尔立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健 《社会科学》2001,(6):46-49
卡特尔是一种限制竞争的行为 ,是反垄断法的重要规制对象。时下 ,卡特尔在中国十分盛行 ,危害相当严重 ,但法律对此却显得力不从心。鉴于此 ,作者认为 ,应尽快制定反垄断法以规制卡特尔 ,并在反卡特尔立法上要有自己的明确主张。一、中国卡特尔的现状及立法的不足  卡特尔是市场经济的孪生儿。市场、竞争是卡特尔的催生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 ,有些企业或个人一方面担心在竞争中失败 ,另一方面又想谋求高额利润 ,于是它们往往通过某种协议或一致行为来限制竞争以获取双赢局面。由此看来 ,组建卡特尔对卡特尔成员是极具诱惑力的。但是 ,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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