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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时刊》1999,(24)
一国公民打算进入另外一个国家探亲或旅游,必须具备入境许可(即签证),而能否取得入境签证,主要取决于是否具备一个合格的担保人,或称经济担保人、生活担保人、身份担保人。无论怎样称呼,实质是一样的,即前住国必须有一个保证人,承担申请人的经费开支,经费开支包括往返旅费开支、居留期间生活费用开支、意外伤害事故开支、疾病治疗开支等。此外,保证人还须负责督促申请人在签证期限超过之前返回原居住国家,并约束申请人不从事其他违法活动。 因此,取得外国签证的关键,主要看你是否具有一个可靠的亲友充当担保人,主要看其是否具备担保资格。一个亲友的担保证明能否为主管部门认可,担保资格十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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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解出境的法律依据与司法程序 根据美国移民法,凡属以下情况的外国人均会受到递解出境的处罚: a、不应入境者或入境后违背身份者,其中包括非法入境者、非法打工者、丧失合法身份者、协助他人非法入境者、假结婚入境者; b、触犯刑法者,其中包括在入境后5年被判入狱1年者、其他重罪、贩毒或使用毒品者、非法持有或使用枪支者以及其他与间谍、叛国罪有关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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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既得利益可以分为合法的或非法的。探讨了法对合法既得利益的调控 ,包括对合法既得利益的维护 ,主要表现在对追求合法利益的行为的确认 ,对以合法手段取得的合法利益的保护 ;同时 ,也探讨了法对非法既得利益的抑制 ,主要表现在对试图取得非法利益的意向的抑制 ,对取得非法利益的过程的抑制 ,通过追缴非法利益 ,抑制违法行为的蔓延和发展 ;对非法既得利益者的惩治。特别强调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过程中 ,同非法既得利益者的斗争是一项长期的斗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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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学坛》2017,(4):77-83
司法实践中,如何划定合法的私募投资基金与非法集资犯罪的法律界限,一直是一个动态难题。特别是随着私募基金的迅猛发展,解决这一难题的需求更为迫切。判定私募基金活动的合法性应从集资主体、集资对象、集资方式和集资项目四个方面展开,概而言之:集资主体是形式要件,合法私募履行登记备案手续,而非法集资犯罪只是借用合法经营形式,往往无法取得备案;合法私募的资金募集对象是特定合格投资者,在经济能力、人数和范围方面都有明确限制,而非法集资犯罪是面向广大的社会不特定公众;合法私募以"私"为特征,募集方式不得公开,不得承诺收益,而非法集资犯罪与之相反;合法私募以"项目"为生命线,必然存在真实的特定项目并备案,且资金专款专用,而非法集资犯罪中的项目只是虚构、捏造的"存在",资金往往转移挥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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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已申办绿卡,正在等待面谈,这期间你若离美旅行,可免申请事先入境许可。对于这一问题,《世界日报》报道甚详,或许读者会感兴趣。 联邦移民局允许在美国持有临时工作签证H-1、L-1的持有人,在申请永久居留的审核等待期间中,其所持的非移民工作签证自动保持有效,以免非移民签证持有人中断了合法身份。 由于这类的人士非移民签证的持续自动有效,所以在等待永久居留面谈期间,到国外旅行也不必再先行申请“事先入境许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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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叶高峰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5)
侵占罪是我国1997年刑法增设的新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合法持有的他人遗忘物、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其特征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合法持有的他人遗忘物、埋藏物非法转归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在主观方面是故意以非法占为己有为目的。侵占罪的既遂与否应取决于侵占行为是否齐备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如果齐备法定的构成要件,就成立侵占罪既遂,即应以“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为标准。在认定侵占罪时,还应划清侵占罪的罪与非罪、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侵占罪与盗窃罪等的界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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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同意是侵权法上的重要抗辩事由之一,具有使侵害人实施加害行为而不承担侵权责任或者减轻其责任的法律效力.受害人同意发生法律效力应当具备四个要件.受害人同意法律效力的基础有正当理由说、权利抛弃说、受害人过错说.受害人同意是一种正当的抗辩事由,而非免责事由,其基础应当考虑行为自由、权利滥用、利益量衡、法律价值趋向等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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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失真的合法性与治理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会计信息失真有合法与非法之分,合法会计信息失真是由会计学理论不完善及会计信息本身不准确等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而非法会计信息失真是因利益驱动、地方保护、监督不力、制度不全和人员素质不高而产生的会计信息失真.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是强化法律意识、完善会计信息监督体系和经济指标考核体系、完善财务会计制度、提高会计队伍素质、加强会计理论研究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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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的有效期签证的有效期是指从签证签发之日起到以后的一段时间内准许申请人入境,超过这一期限,该签证就是无效签证。一般国家发给三个月有效的入境签证,也有的国家发给一个月有效的入境签证。有的国家对签证有效期限制很严,如德国只按申请日期发放签证。过境签证的有效期一般都比较短。签证的停留期签证的停留期,是指持证人入境该国后准许停留的时间。它与签证有效期的区别在于签证的有效期是指签证的使用期限,即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证人可出入或经过该国。如某国的出入境签证有效期为3个月,停留期为15天,那么,这个签证从签发日始3个月内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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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属于非移民国家,包括我国在内的一切非欧盟国家的公民原则上不能移居德国。1978年德国制订了“入境和居留法”,规定外国移民如果具备了以下条件:有固定的住所,掌握了德语;连续居留达5年以上;能独立维持生活;可以取得无限期的居留许可证。如果连续居留达8年以上,可以获得永久居留权。1979年取消了禁止外国移民配偶子女入境团聚的限制,规定移民配偶、16岁以下子女经过4年的等待期限后,可以移民团聚。以前德国办理移民签证的条件为:1、德国公民的父母(包括养父母)、配偶;2、德国公民在国外年龄未满21岁的子女;3、德国公民在国外定居且无子…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