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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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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在入世之后,面对国际性大企业的进入,反垄断法的起草就成了当前理论界探讨的热点。本文拟对反垄断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阐析,同时结合我国当前的立法实践探讨其不足并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2.
铁路行业适用反垄断法的豁免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然垄断性是铁路行业最显著的特征.早期许多国家的反垄断法都普遍对铁路行业实行了部门豁免,由国家直接设立或者发起设立特殊的企业进行铁路经营,并有政府的严格管制来加以辅助.基于新自然垄断理论的发展,铁路行业内部可区分为自然垄断环节与非自然垄断环节,铁路行业适用反垄断法豁免的标准也应由部门豁免转为行为豁免.  相似文献   

3.
反垄断法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界定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判断企业是否滥用其优势地位应从质和量两个方面进行界定 ,把优势地位的构成和支配地位企业滥用行为的内在性质及表现统一起来 ,从而保证市场竞争公平有序进行。  相似文献   

4.
石油行业易利用手中的资源垄断权和行业管制权实施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石油业的反垄断呼声日益高涨。反垄断法的合理适用有利于改善石油业的管理体制,推动石油业的产业化、市场化经营,促进石油业的安全、高效、自由发展,强化对石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以及实现石油业对我国整体社会福利的提升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应突破石油业垄断行为规制的困境,明确界定我国石油行业适用反垄断法的具体范围与环节。  相似文献   

5.
腾讯360案是我国反垄断法颁布以来引起广泛关注和讨论的一起网络竞争案件,该案反应了网络竞争的特殊性给我国反垄断执法提出了巨大的挑战.网络经济所具有的网络效应、消费者的锁定效应和双边市场的特征以及网络市场竞争和传统物质市场竞争的区别都使得腾讯是否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有所不同,腾讯停止用户QQ服务具有一定的"正当理由",因此不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相似文献   

6.
腾讯360案是我国反垄断法颁布以来引起广泛关注和讨论的一起网络竞争案件,该案反应了网络竞争的特殊性给我国反垄断执法提出了巨大的挑战。网络经济所具有的网络效应、消费者的锁定效应和双边市场的特征以及网络市场竞争和传统物质市场竞争的区别都使得腾讯是否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有所不同,腾讯停止用户QQ服务具有一定的"正当理由",因此不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相似文献   

7.
随着奇虎诉腾讯垄断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对此案件是否适用反垄断法的争议越来越广泛。此文试图从反垄断法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制度的基本分析框架出发,分析得出本案中腾讯公司的行为不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并对腾讯公司的行为需负的法律责任做出认定。最后就互联网企业的反垄断适用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8.
国企价格垄断不仅损害了市场自由公平竞争,也阻碍了经济效率的提升,更与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及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发展目标背道而驰。以可竞争市场理论为代表的经济学理论和反垄断法理论的发展与完善,为反垄断法规制该类行为提供了正当性与可行性。我国国企价格垄断的反垄断法规制路径应重点从确定规制的基本原则、确立规制的具体类型及方法这两方面进行建构。  相似文献   

9.
相关市场界定是反垄断法实施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评价经营者行为是否具有排除或限制竞争效果的前提程序。美国2010年横向合并指南扭转了相关市场界定在反垄断执法中的立场和作用,强调应将行为的反竞争效果评价作为反垄断审查的中心环节,具有正本清源的重要价值。我国反垄断法的结构特征决定了无法忽视相关市场界定的作用,但是降低相关市场界定的作用更符合我国目前的反垄断法执法模式以及违法标准的设计,美国的经验对于我国反垄断执法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相似文献   

10.
单方拒绝交易被认为是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但支持反垄断法规制此类行为的"必要设施"理论是不充分的。规制单方拒绝交易行为和经营自主权有冲突,对经营者从事投资和创新的动机有负面影响,而且在救济措施方面也存在困难。美国反垄断法经过反复摸索已经放松了对拒绝交易行为的处理。中国反垄断法采取"过错推定"的做法,要求垄断经营者必须提供采取此类行为的正当理由,迫使垄断经营者承担了过多的法律风险,恰当的做法应当是"无罪推定"。  相似文献   

11.
文章以网络经济的特征为基础,结合反垄断法理论与实践,指出了静态网络市场的特征、动态网络市场的特征以及网络交易形态对网络经济中相关市场界定的影响.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分析认定网络经济中市场支配地位应该考虑的主要因素不是市场份额,而是网络经济效应、标准与对于关键设施的知识产权.文章最后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相关规定给出了完善中国相关制度的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12.
13.
所谓行政垄断,也称超行政垄断或法定垄断,是指国家行政权力机关或经济管理部门凭借其经济管理权,违法行使职权,排斥、限制、禁止市场竞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从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来看,行政垄断可以分为地方贸易壁垒、部门贸易壁垒、政府限定交易及设立行政公司等形式。行政垄断的危害性主要表现为:阻碍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对政治秩序的扰乱;败坏了社会风气。行政垄断之所以在我国得以滋长蔓延,有着深刻的历史和现实原因。要反对行政垄断,就要从立法上、司法上以及执法上建立一整套完备的制度,但更重要的是,要依法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巩固经济体制改革成果,完善分税制,取消差别待遇,培育多元化的可竞争市场,依法保障市场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调节作用,保证国家经济生活、政治生活的法治化。  相似文献   

14.
限购排挤行为,是指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为了排挤其他经营者而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的行为。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的规定,是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或者限制经营者跨地区、跨部门的交易,干扰、阻碍正常的交易活动的行为。限购排挤行为与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是两种不同的限制竞争行为。对二者进行合理、有效的规制,是竞争法的重要任务。作者阐明这两种行为的概念、特征、法律规制之必要性,并在此基础上对二者进行比较分析,有助于正确地认识和规制这两种行为。  相似文献   

15.
林志远在《北京观察》2006年第9期撰文认为,反垄断的立法与以往很多经济立法不同,不是调解企业与企业之间或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而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阻止强势利益集团滥用权力地位的关系,立法的过程因此会有很多新的障碍需要我们去认识和克服。这些障碍表现如下;第一,对反垄断立法要达到什么样的宗旨,各派专家有很大的分歧,即反垄断法的立法宗旨不明确。第二,发起调查和决定制裁的主体有争议。反垄断的关键是要有一个充分负责的授权机构能够发起调查和决定处罚裁量。目前存这个机构的设立上存在争议。第三,把转型企业纳入反垄断的范围存在困难。中国经济现在面临的一个新的变化,就是经济实力和政府权力越来越多地流向地方政府和垄断企业集团,其中尤以转型期的垄断企业势力为最大,如果不能把转型的垄断企业纳入反垄断的范围,放任它们与地方政府的互相偏袒利用,损害消费者利益和市场竞争的公平秩序,反垄断的立法也就变得毫无积极意义了。第四,反垄断的权力平衡存在矛盾。中央政府站在服务行业垄断企业的立场,地方政府站在服务地方垄断企业的立场,不能否定它们有起草反警断法的权力,也就不能指望它们起草的反垄断法草案能够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权利。  相似文献   

16.
忠诚折扣行为作为一种惯用的营销策略,是对交易相对人的让利行为,有利于产品的竞争。但如果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利用忠诚折扣行为诱导消费者,排挤竞争对手,迫使对手退出市场,则这种忠诚折扣行为很有可能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受反垄断法所规制。因此,有必要对忠诚折扣本身的诱导效应和实施忠诚折扣的经营者的市场地位以及忠诚折扣行为是否具有明显的反竞争效果等进行分析,从而有效地打击违法的忠诚折扣行为,保护竞争环境。  相似文献   

17.
国际反垄断法对国家垄断的规制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垄断是国际反垄断法的重要调整对象之一。为协调国际经济秩序与国家经济利益的关系,国际反垄断法既要对妨害国际公平竞争的国家垄断予以限制,也要对一些特定行业、特定情形和特定国家的国家垄断予以豁免。  相似文献   

18.
19.
零售商收取通道费在我国已成为零供矛盾的焦点.2006年制定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对通道费行为的规制存在不足.依据我国最新的<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应当以供应商对零售商是否存在"依赖性"为标准来考察收取通道费的零售商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进而从实体和程序两个角度来考量收取通道费行为是否构成反垄断法所规制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相似文献   

20.
我国的传统产业政策存在政府过度干预和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缺憾。针对此问题,在推进产业政策向功能性政策方向转型的同时,也要注重发挥法律的规制作用。产业政策的权力干预本质、政策自身的内在缺陷以及政策手段的“侵害性”等限制竞争现象只有在法律规制之下才能得到较好的防范和控制。总体看,产业政策限制竞争的法律规制路径,主要包括产业政策立法、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动的政府“自制”和行政垄断执法的外部监督三个方面。这三条制度路径在法律上都存在一定的不足,需要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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