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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学界对商标使用在商标侵权判断中的地位存在不同观点,大部分观点本质上都肯定了商标使用在侵权判断中“一票否决权”的作用,但疏于对商标使用独立性、前提性地位的明确。从认知心理学角度考量,商标使用是商家通过复述刺激,达到商品信息存储在相关公众长时记忆中的手段,混淆可能性则是感觉系统对被诉侵权标识与商品/服务对应关系产生的误认,存储信息是感觉系统出现误认的前提,即商标使用是混淆可能性判断的前提。为此,我国商标侵权判断应以商标使用为前提,并对识别来源作不利于使用者的解释,阻却其以不具备主观使用意图为由抗辩,后续侵权认定继续坚持混淆可能性的根本地位。  相似文献   

2.
随着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完善,等同判定原则日益为各国所采纳。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已明确以司法解释的形式确认了专利侵权中的等同判定原则。三要素标准是判定等同的基本准则,四种辅助判断方法以及等同判定五要件标准是等同判定的最新原则。  相似文献   

3.
本文以发型、服装、试题等若干有争议的著作权客体作为切入点,类型化地探索著作权侵权判定的路径。路径一是作品的适格性审查。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智力成果理应是独立、稳定存在的,它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这是适格性审查的基本标准。路径二是作品的功能性区分。著作权法保护的是思想的"表达",某些产品可能凝聚着多种知识产权,但如果其表达形式只是结构和功能所决定的,不符合"分离特性与独立存在"原则,就不应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路径三是剥离作品中的公知因素。独创性是与公知因素相对而言的概念;保护期限届满后,作品将进入公知领域。公知领域中的知识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路径四是作品的合理使用豁免。是否为合理使用,可以从使用作品的目的正当性、使用作品的程度,以及从被使用作品的性质、对被使用作品的影响等方面把握。当然还有其他路径。文章以利益平衡为脉络,结合多个司法案例,借鉴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的分析方法,用类似于"剥笋"的方式层层递进,在侵权对比的技术性分析同时考察了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困境,并突出论述"谐仿作品"是否侵权等问题。  相似文献   

4.
论互联网环境下商标侵权认定的标准及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标使用的情形及手段与商标侵权认定直接相关。商标使用引发的商标侵权冲突不断,一方面商品与服务的营销方式日新月异,商标法的规定无法与营销方式的变化同步;另一方面,随着商标权是财产权的法定化,商标权人的权利不断扩张,造成商标使用效力范围的扩张。在传统商品和服务营销领域确定商标使用行为是否涉及商标侵权并非易事,当商品和服务进入互联网时代,商标使用的情形呈现出更加复杂的多样性,对商标使用是否造成侵权的认定越发显得困难。互联网营销的商标使用行为是否涉及商标侵权,目前在认定标准上并未达成一致,通过对商标使用含义及构成要素的分析,对商标侵权认定应坚持的原则做更进一步的梳理。  相似文献   

5.
在我国,“商标使用”问题是随着人们对商标本质的反思而引起人们重视的。商标使用是商标存在和保护的实质性根据,尤其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意义更大。强调“商标使用”是我国商标理论和商标实践的进步。当前,对于商标使用,无论在判断标准的认识上还是司法实践中都存在一些问题。解决问题的途径是:“商标使用”的使用中的问题的解决要回到商标存在的逻辑起点,即商业意义上来界定;我国商标司法实践中对混淆标准和商标使用的创造性运用,从形式上看有违法之嫌疑,应尽快完善立法;商标使用是个实践性非常强的问题,应给司法留下自由裁量的空间。  相似文献   

6.
商标合理使用是商标法中的重要范畴,关系到其他厂商、消费者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利用商标权人的商标来表达观点、传递信息。因此,商标合理使用制度是限定商标权范围、确保市场竞争自由和表达自由的“安全阀”。在实践中,商标合理使用制度可能会与混淆可能性标准的适用发生冲突,这就要求法院要看被告的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多大程度的消费者混淆,并进一步分析被告的行为是否具备合理性,被告是否履行了其应当履行的注意义务。如果被告的行为表明被告并没有履行一定的规避消费者混淆的义务,则被告的行为就欠缺合理性,也就不构成商标合理使用。  相似文献   

7.
商标概念的符号学分析——兼论商标权和商标侵权的实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商标是一种符号,而符号学是专门研究符号现象的。因此,用符号学方法来分析商标及其生成演变过程就非常有意义。这种分析不仅有助于从静态上理解商标的内在结构,从动态上理解商标的生产与演变过程,而且也有助于理解商标权的界限、商标侵权的实质以及商标反向假冒行为的性质。  相似文献   

8.
商标法第三次修改后,对先使用者的抗辩权、商标使用的认定、商标抢注的规制等内容首次加以体现,但仍存在异议权受到不合理限制问题。在对日本等相关国家和地区立法规定研究的基础上,分析得出使用是取得和维持商标权利的重要条件,亦是商标经济价值实现的前提,应将商标使用与商标的识别功能相联系,建议应进一步强化商标权的私权属性,健全商标使用之认定标准的建议。  相似文献   

9.
在商标侵权诉讼中,如果被告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原告注册商标并被受理,法院是否应中止诉讼成为司法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由于我国的注册商标都进行了实质审查,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因而若被告在诉讼中对原告注册商标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撤销并被受理,人民法院一般不应中止诉讼,但也有例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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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以商标性使用为注册商标侵权(包括混淆侵权和淡化侵权)的先决条件会不适当地限制注册商标权。“商标性使用”的法律概念片面地关注“被诉标志”是否侵犯“注册商标”,而忽视真正的法律问题应是“被诉标识行为”是否侵犯“注册商标权”。而商标正当使用应该着重考察行为的正当性,而不应纠缠是否属于商标性使用。判断混淆或淡化侵权是否成立时,应从被诉标识行为整体(即被诉标志使用的整个具体商业情景)出发,而不应以“商标性使用”作为先决条件,不合理地限制注册商标权。  相似文献   

12.
商标近似不一定构成侵权,只有在能够造成混淆可能性的情况下才构成侵权。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在内的我国各级司法机关最近公布的一些案例已经突破了《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在这些案例当中,人民法院虽然认定商标近似,但仍判决不侵权,其依据就是是否产生了混淆可能性这一新的侵权判断标准。从司法机关公布的几则最新案例及国外的一些判例中总结出判断"混淆"应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商标的显著性、商标的独创性、商标的历史发展过程、被告的主观意图、消费者的范围等。在判断是否侵权时,根据是否会造成一般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对产品来源产生误认或者两份商标之下的产品来源是否存在着某种联系这一基本理论,按照一定的步骤,进行逐案认定。  相似文献   

13.
司法管辖有界性与互联网无界性的矛盾,向传统涉外商标侵权管辖权的确定规则发起挑战。互联网的特殊性必然动摇属地原则的地位,而最密切联系原则的适用能够给新型经济模式下管辖权的认定提供全新思路,同时“商标共存”等复杂多变的侵权行为更应合理对待。特殊的互联网并未与现实生活相分离,仍需在国际商标管辖的一般原则基础上,结合具体案件,判断侵权行为地;也不能忽视属人管辖、专属管辖针对侵犯商标权行为的作用,力求在尊重国家主权、尊重国情的前提下,平衡各方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4.
商标共存是一个现实问题,但我国大陆商标法没有明文规定。本文在对商标共存产生的原因以及商标共存可能引发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探讨规制的方法,认为法律可以通过赋予相关利害关系人充分的请求权,来预防和制约混淆、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  相似文献   

15.
商标侵犯名人姓名权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近几年名人姓名被抢注商标现象愈演愈烈,各界也就此问题争论不休。虽然我国的商标法对这种利益冲突有解决的规定,但是法律规定不明确,操作性不强,解决不了名人姓名被抢注商标引起的与姓名权相关的权利冲突问题,以至引起了更多的名人姓名权的法律纠纷,对我国的法律权威提出了严重的挑战。本文通过分析处理这类案件司法运用的法律依据,发现我国在相关领域的薄弱和缺陷,提出一些完善我国商标法的建议。  相似文献   

16.
商标的国际保护是伴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而建立并逐步发展的。应当实施何种商标战略来获得商标的国际保护是逐渐走出国门的中国企业必须加以考虑的。为防止企业的商标尤其是驰名商标被恶意抢注,企业需要完备的商标战略和长远的国际眼光,充分利用马德里商标注册系统来获得商标的国际保护。  相似文献   

17.
网络的飞速发展,使得商标侵权出现了新的形式。一些网络经营者将他人商标尤其是知名商标用作元标记,引起消费者的混淆,以牟取不正当利益。这就是本文所要研究的搜索引擎商标侵权。通过对此类商标侵权的显著性、在先混淆、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及对驰名商标的淡化等方面来说明这种新型的侵权形式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美国、欧盟、台湾等地区的反淡化法等先进理论可以为我国商标法所借鉴,建议在商标法中增加在先混淆和商标淡化理论及合理使用制度,对搜索引擎公司进行一定的限制以及在责任判断标准中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以便更好地保护商标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8.
对驰名商标认定主体认定标准的再认识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在知识产权已进入国际化保护的前提下 ,探讨驰名商标认定中认定权的归属和认定标准的适用 ,有益于制定科学、可操作的工作制度和认定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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