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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为"法学上之精灵"的无权处分制度是《合同法》颁布以来倍受争议的一项制度。如何完善我国的无权处分制度已成为民法学界所争论的的热门话题。通过对不同的物权变动模式下无权处分内涵及其效力的界定,并结合对我国《合同法》第51条规定的评析,认为无处分权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应该是有效的,其处分行为效力待定。若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在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处分行为有效,否则,该处分行为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笔者又从体系化的角度协调了无权处分制度与善意取得制度的关系,并通过参照无权代理制度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无权处分制度。最后,笔者拟制出我国无权处分制度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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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51条关于无权处分的规定仍有很大不足,应当在债权形式主义物权变动模式的基础上确定无权处分的内涵和适用范围,再从现代民法保护交易安全的理念出发,利用利益衡量方法,在对无权处分类型化的基础上确定无权处分的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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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恒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1(4):45-48
无权处分行为制度在新颁布的《物权法》中有所界定。笔者考察了当今物权变动模式的类型,从中分析了无权处分的概念、中国现有的债权形式主义,以及在该模式下的三种不同的关于无权处分效力的学说。笔者认为应该采取无权处分原则上有效,同时存在一些例外来设计我国无权处分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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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与转让合同的效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善意取得基础的转让合同,系无权处分,其效力依《合同法》第51条判断,在此应特别注意我国民法因不采纳物权行为理论而与德国民法的差异。善意取得构成后,所有权由受让人获得,转让合同已不可能被补正,故为无效,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债的关系依不当得利制度调整。善意取得不要求转让合同有效的构成要件,但转让合同具有《合同法》第52、54条所规定的无效或可撤销事由时,应从若干制度、原则的衔接配合出发,阻止善意取得的构成。 相似文献
6.
周宏 《甘肃联合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7(2):5-10
无权处分制度在我国颇受争议,学者之间的讨论十分热烈,关注的焦点主要在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上。本文在界定无权处分行为中基本概念的基础上力求对关于合同效力的三种学说作出正确评价,认为效力未定说是目前最接近立法的解释,并对其有关漏洞作出补充解释,得出结论:无权处分的合同效力未定,但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此,无权处分制度才能在物权与债权制度体系下自由的生存,与善意取得制度、权利瑕疵担保制度等和谐的共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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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宏 《甘肃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5-10
无权处分制度在我国颇受争议,学者之间的讨论十分热烈,关注的焦点主要在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上。本文在界定无权处分行为中基本概念的基础上力求对关于合同效力的三种学说作出正确评价,认为效力未定说是目前最接近立法的解释,并对其有关漏洞作出补充解释,得出结论:无权处分的合同效力未定,但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此,无权处分制度才能在物权与债权制度体系下自由的生存,与善意取得制度、权利瑕疵担保制度等和谐的共处。 相似文献
8.
周清林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2):102-106
合同法第51条规定的无权处分定义,看上去清晰实则作茧自缚。可惜的是,绝大部分学者只是关注无权处分制度的效力,对于制度适用前提的何谓无权处分及其适用范围与制度定位,鲜有论述。其实,无权处分不应只是一个仅适用于买卖合同领域的具体制度,应当是能适用于包含担保、租赁、债权让与、优先权等领域的制度体系。基于此,无权处分在定义和定位上需要被重新界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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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双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6):76-80
无权处分合同效力是一个重要且复杂的问题,为了厘清这个问题,从无权处分的相关概念界定出发,对不同物权变动模式下的无权处分合同效力规定进行比较分析,着重剖析中国无权处分合同效力规定的发展历程和现状,并对其合理性进行评析。当下,将无权处分合同效力规定为有效,适应了中国以债权形式主义为原则的物权变动模式,达成了对财产“静的安全”和“动的安全”保护的统一。但是问题依旧存在,最典型的如给恶意第三人取得无权处分标的物创造了可能、善意取得制度有被架空之嫌,因此可以考虑在未来引入物权行为理论,在物权形式主义模式下探寻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问题的解决之法。 相似文献
10.
易军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5):85-93
相较于 《民法典》 第 597 条第 1 款, 《合同编通则解释》 ( 征求意见稿) 第 20 条在重建无权处分一般规则、 确立消弭履行行为 ( 或物权变动) 效力未定状态的具体方法、 凸显权利人的自主决定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这两条均以 “ 处分权” 控制交易过程, 但不同的物权变动理论对处分权如何具体控制交易过程有不同理解。 债权形式主义是以处分权控制 “ 事实行为” ( 交付或登记的物权公示方法), 物权形式主义则是以处分权控制 “ 法律行为” ( 处分行为)。 由于前者与民法基本原理有所抵牾, 使无权处分在我国民法 ( 理论) 体系上殊难定位, 易使无权处分与无权代理疏离乃至造成价值判断失衡, 应以后一理解为优。 相似文献
11.
边家珍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52(4):118-122
关于《韩诗外传》与《诗》学的关系,东汉班固、南宋陈振孙、明代王世贞均认为与解《诗》无关,特别是王世贞“大抵引《诗》以证事,而非引事以明《诗》”之语,影响很大.清代汪中更提出此书为“《荀卿子》之别子”,对当代研究者亦有一定影响.但笔者经过仔细考察,并从经学史的视角加以观照,认为《韩诗外传》是一部说《诗》之作,且带有比较显著的今文经学通经致用的特点.此书注重阐释微言大义,力图起到积极的政治作用,同时也便于启发、教育学《诗》的经生,满足他们修身、议论的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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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其开发是否获得软件著作权人的许可,第三方软件可以分为授权的第三方软件和未经授权的第三方软件。未经授权的第三方软件即第三方未征得主程序软件著作权人的同意而擅自针对主程序软件进行开发的辅助性软件。未经授权的第三方软件也可以影响或改变主程序软件的具体应用功能,其中较为普遍的技术手段是修改与拦截。采用不同技术手段的第三方软件,其法律性质并不相同。未经授权的第三方软件是否构成侵权应根据不同的技术手段进行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13.
吕炳斌 《北京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9(4):114-118
网络技术的发展对法制的变革和创新提出了新的需求。在网络上存在着"作为通例之证明而被接受为法律者"。未经授权的简单链接、特定页面链接、搜索引擎的"快照复制"和图片"缩略图复制"都可被论证为网络习惯法下的权利。网络习惯法的存在是人类对网络社会秩序的内在需求、是科技发展的必然需要,网络习惯法的灵活性增强了其在网络时代的适应性。有必要重视并承认网络上的"自生自发秩序"和"活法",必要时将其接受为法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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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延可能是时间管理不良的一种后果,也可能是与时间管理相伴随的行为.本研究的目的是回答拖延与时间管理倾向之间的关系,检验时间管理倾向量表的区分效度.研究工具包括时间管理倾向量表、拖延量表;研究对象是233名在校大学生;采用相关分析发现,拖延和时间管理倾向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表明了时间管理倾向量表的区分效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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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令 《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8(2):99-103
无权处分制度存在危害交易安全、易生欺诈且与权利瑕疵担保冲突等问题。原因在于宥于有物权合意必有物权变动的桎梏,未能正确处理公示与包含于债权合同的物权合意在物权变动上的关系。物权合意的成立、生效及是否发生物权变动由立法政策决定。债权形式主义下物权合意与公示在物权变动上的正确关系是物权合意有效,但不经公示不发生物权变动。 相似文献
16.
李克和 《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5,58(4):475-479
李贽对晚明戏曲理论的发展有着重大的贡献,其“童心说”开情性论的先声,“化工说”为本色论的基础,“泄愤说”使传统的发愤说发生质变,推动了人文主义创作思潮的发展。 相似文献
17.
周婧 《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16(1):60-63
坏帐损失的会计处理直接影响着企业的损益计算及应纳税额 ,以至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现行制度对坏帐损失会计处理的规定较为保守 ,适时调整相关政策以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已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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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的目的是探讨学业成绩高、低分中学生时间管理倾向的特点。采用黄希庭、张志杰编制的青少年时间管理倾向量表对重庆市 6 36名中学生进行问卷调查 ,两次调查结果表明 :学业成绩高、低分中学生在时间价值感、时间监控观、时间效能感及时间管理倾向量表总分上的差异均显著 ,高分组学生得分高于低分组学生 ;时间管理倾向量表总分、时间监控观及时间效能感上的年级效应亦显著 相似文献
19.
王德新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56(3):124-128
民事诉讼契约化是私法自治在诉讼法领域的延伸,是民事诉讼法处分原则的具体体现,也是大陆法系民事诉讼法理论发展的基本走势.当前,随着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传统民事诉讼中强烈的法院职权干预色彩应当弱化.在民事诉讼法修订时,应当遵从契约化的基本思路,以此作为增、修、改一系列具体制度的指导思想.但是,也应当注意诉讼契约化...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