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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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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代士绅阶层的分化与基层政权的蜕化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随着近代社会结构的转型和文化变迁,传统的士绅阶层发生了剧烈的分化,并由此形成士绅阶层社会角色和社会地位的历史性变动。士绅阶层的分化动摇了清王朝统治的社会根基,并且在社会转型过程中起了“中介作用”。由于中国社会近代化进程的低度发展和城乡社会发展的严重不平衡性,作为传统农村社会“精英”阶层的士绅们大批流向了城市,从而使农村基层政权落入“劣绅”之手,造成清末民初乡村政权的严重蜕化。农村社会矛盾的日趋尖锐和激化,造成了基层社会的无序和骚乱,并由此形成中国革命的一个突破口  相似文献   

2.
《江西社会科学》2017,(3):130-139
绅士是清代特别是晚清湖南举足轻重的社会阶层。湖广分省增加了湖南生员的数额,而晚清湘军的崛起使通过军功和捐输取得功名成为乡绅的人数剧增,成为一个影响地方社会的庞大群体。清末资本主义的发展、乡村政权的建立、国家对地方公共事业的干预以及宗族势力的瓦解,造成士绅阶层的分化;士绅通过创办或接受新式教育、参与地方自治等公共事务、兴办近代企业等途径,逐步实现了自身的转变,成为清末民初湖南立宪的广泛社会基础,并影响了湖南辛亥革命前后的地方政局。  相似文献   

3.
王雄刚 《兰州学刊》2024,(3):97-112
“士绅传统”在中国国家治理体系中由来已久,士绅群体一直被认为是传统社会颇具活动能量的特殊阶层,是名副其实的地方权威,是社会的“中间阶层”,构成中国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一维。纵观士绅的形成和发展,特定时期的确存在“土豪劣绅”现象,但总体而言,士绅充当着沟通国家政权与基层民众的“桥梁”,有效回避或缓冲了因国家与社会相分离而产生的冲突,维系着传统社会基本面的平稳。时至今日,在致力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语境中,深入发掘士绅传统中的优良因子,一方面可为“中国之治”的纵深推进提供本土化治理经验;另一方面,希冀更好发挥以史鉴今、资政育人作用。  相似文献   

4.
渠桂萍 《中国社会科学》2013,(1):95-112,206,207
从清朝初期到末期,拥有一定"地方自治品格"的保甲长、里甲长、乡约等乡村控制组织人员逐渐成为完全受官役使的"官之差役",这成为困扰清王朝基层政权良性运转的痼疾。清末"新政"以来,华北村庄权力结构发生了亘古未有的变动,在具有近代意义的地方自治背景下,国家以从未有过的姿态,将士绅精英、村庄领袖纳入体制内权力体系,使其成为地方自治的主导力量。国家欲借助士绅精英层进行前所未有的乡村政权重构与乡村治理。如同清代的乡村控制组织人员一样,新的地方自治领袖亦成为"官之差役",历史的轨迹固执地沿着自有的方向向传统回归。  相似文献   

5.
20世纪 2 0— 30年代的晋西北乡村社会基层政治变动的突出特征是士绅向“权绅”的转变。这一变化的动力主要来自阎锡山军阀政府自上而下发起并实施的“村制”。“权绅”在基层政治中 ,由于服务方向转向赋予其“权力资本”的上级政府 ,与乡村社会联系纽带弱化 ,但并未成为阎氏政府在乡村社会中完全意义上的合格代理 ,而是在基层政治的运作中表现出巨大的主动性。“权绅”实质上蜕变为只代表本阶层利益的、独立于国家与社会之外的“权力精英”,成为阎锡山统治时期的制度之痼。  相似文献   

6.
近代以来,伴随着国家政权的激烈动荡,传统士绅阶层已经难以适应时代发展需求,最终成为历史。科举制度的废除,使士绅阶层失去了制度支撑;社会结构的变动,使士绅阶层失去了底层根基;现代国家建设,使士绅阶层失去存在的屏障。时代发展呼唤新型乡村领导层,他们身上既要有新时代开拓创新的精神,又带有古代乡绅的“士”的精神,服从国家政权但是不依赖国家政权,能够代表基层民众立场,协调国家与乡村之间的关系,使二者和谐共容。  相似文献   

7.
一地方自治,是欧美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要求参与政权提出来的。地方自治思想一经传入中国,就成了近代社会、政治生活中引人注目的论题。到一九○三——一九○五年,中国留日学生界“确立地方自治之名词,昌言地方自治之必要者”,一时蔚为风潮,以至于地方自治言论“日触于耳”,“日腾于士大夫之口”,逐渐达到“举国中几于耳熟能详”的程度。清政府筹备立宪中的“地方自治”,正是在近代民主潮流高涨中出现的。但它绝非建立在民主思想的基础之上,而是对民主思想的一个扭曲,是对抗民主潮流的一个骗局。 一九○六年,载泽在奏请宣布立宪密折中说“立宪”有三大好处:一、皇位永固;二、内乱可弭;三、外患渐轻。说“外患渐轻”,自然是自欺欺人之谈。清政府时已成为“洋人的朝廷”,那拉氏之流对帝国主义主子理当尽心效力。而“皇位永固”、“内乱可弭”,这倒是他们行假立宪想要达到的真实目的。 地方自治,是清政府“筹备立宪”中的一项主要内容。一九○五年载泽等在奏请宣布立宪折中具体地提出当时宜先举办的三件事,其中第一是宣示宗旨,第二便是“布地方自治之事”。奏折中写道:  相似文献   

8.
清末民初,中国社会经历了"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地方自治"思潮的兴起和实践、"祖宗革命"等学说的传播、科举制度的废除和新式教育的发展,均对家族组织一度产生了极大的冲击。面对种种社会变革,江西的家族组织及时进行自我调适。它们在士绅阶层的主导下,既借助传统的宗法观念进行族内整合,又利用地方自治、新式教育等新的政治文化资源寻求外部发展,从而导致了族谱编修的政治化、宗祠管理的社团化以及家族教育的新学化。  相似文献   

9.
“万事开头难”,清末立宪开创了我国百年立宪的先河,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地位。然而无论从人类宪法史还是中国近代史、中国宪法史来看,清末立宪都严重“迟到”。“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严重迟到的清末立宪在遭受难产之痛后很快就走上了“早退”的不归路,且清末立宪的“迟到”是其“早退”或者说“短命”的重要原因。当代中国社会有强大的宪法需求,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状态,努力实现从世纪宪法到宪法世纪的飞跃,是对清末立宪开创的百年立宪之旅的最好纪念。  相似文献   

10.
晚清至民国时期,地方军事化、清末新政以及议会选举等一系列政治变革,不仅导致中国社会传统政治体制发生结构性的变化,且引发了地方社会权力体系的不断重组,先后出现了团练局、同姓联宗、“同盟会”等乡村联盟.这些不同形式的乡村联盟,在士绅、知识分子、商人、律师、家族等各种社会力量的运作下,逐渐成为地方社会中新的权力中心,对地方社会的政治格局及其演变趋势产生了深刻影响.  相似文献   

11.
20世纪上半叶,中国处于内忧外患,新旧体制交替之际,政府为了从社会吸取更多资源,一方面竭力将国家权力向基层社会延伸,企图加深并加强其对乡村社会的控制.另一方面由于乡村社会人才流失,民穷财乏,不得不与民休息,改善基层社会的生存环境.为此,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在统治区域推行地方自治.然而,因地方自治陈义过高,鲜有成效,不得不逐步改为保甲制度.保甲制度的推行,极大地改变了乡村社会原有的自治局面,保甲长成为国民政府统治乡村社会的新型干部.  相似文献   

12.
以往学界通常认为,中国传统社会的治理方式为统治。而近年来的研究显示中国传统社会的治理方式具有特殊性与多元性,满足现代社会学及政治学意义上"治理"出现的条件。双轨模式显示县下辖区的治理样态为士绅主导的基层地方自治,存在官方、士绅不同的治理主体,且有着一定的协作机制。实体模式显示在偏远的乡村社区,其治理样态为无须官方过多涉入,民间即能够在宗族与地方精英的领导下,自发地完成治理。帝国模式显示官僚与君主是一种支配与反支配关系。此种关系赋予了官僚制独特的治理属性以及治理能力,其"治理"样态为官方主导的正式行政与非体制内地方精英主导的非正式行政的共生并存。该研究有助于从宏观上把握传统社会治理方式与现代治理方式的同质性与差异性。  相似文献   

13.
龙长安 《兰州学刊》2006,(12):125-128
中国古代社会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地方自治,在从传统到现代社会的转型变迁中,地方自治作为一种推行宪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而被纳入国人的视野。在清末立宪过程中,以省谘议局和地方各级议事会等机构的建设为标志,普通民众开始真正参与政治生活,文本意义上的民权开始在实际的政治生活中得到保障,成为中国民主政治建设重要的起点。  相似文献   

14.
朱淑君 《兰州学刊》2011,(6):180-185
晚清地方军事化是中国近代社会的一个异象,这一现象不仅深刻地影响了地方社会的政治生态,也影响到国家权力与地方社会的关系格局,团练则是彼时地方军事化的主要表现形式。咸同军兴背景之下,很多士绅对于"团练"话题的热议,既是士绅阶层对王朝危机的"救道"责任感使然,亦是士绅阶层对地方政治参与意愿的体现。"团练"话题之兴构成了咸同时期士绅阶层政治文化独特面相。  相似文献   

15.
19世纪末,经过宪政准备和天津自治实验,清政府颁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和《城镇乡地方自治选举章程》等法规,在全国城镇乡、府厅州县实行地方自治,建立基层民意机关。清政府有关基层民意机关的法规内容较为翔实,组织构成较为完整,给予了一部分士绅的参政议政权利,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是,由于清政府设置基层民意机关"辅佐官治之不足"的立意明确,又辅以许多条款限制民权的行使,所以,它的局限性也很明显,加之当时的历史文化背景等因素的影响,清末基层民意机关基本没有建立。  相似文献   

16.
在清末废科举、兴学堂等一系列教育制度改革背景下,地方士绅阶层的职业选择不可避免地发生了相应的流动、分化,基层士绅为谋取新的社会职业出路,或主动或被动地被纳入新的教育制度体系之中,而此种纳入又使新式学堂不可避免地染上了浓重的旧式色彩,呈现明显的新旧杂糅特点。随着学务行政机构的设立以及新式学堂大量建立,因办学务而产生了新的社会权力资源,使得新旧权力者通过新的教育学制进行社会资源的重新分配,进而呈现清末教育制度改革中地方乡绅阶层发生比较大的权力转移。清末教育改革开始打破了传统的身份等级秩序通过科举制的流动模式,自此知识分子读书不再单纯是为了跨越等级完成身份的变迁,还具有了新的职业选择的功能,而这种新的职业流动与分化事实上推动了传统士农工商四民社会的解体,为后来民国时期新型民族资产阶级的产生提供了政治与教育基础。这对新时代教育改革在如何体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仍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7.
魏光奇 《河北学刊》2005,25(6):143-149
清代前期,统治者通过兴大狱、禁止士绅干预、介入地方政治等措施抑制"绅权".清末至北洋政府时期实行地方自治,新旧士绅通过担任(州)县、乡镇和村庄各种自治组织的首领人员而结成公共权力网络,实现了组织化.在此过程中,士绅们除了在各种自治性组织机构中行使职权外,往往还以"绅董"的身份和资格组织起来,筹备自治机构选举,推举地方公益机关首领,参议和处置区内治安事务,议决地方财政措施,甚至行使全县的议政和行政权.于是,"绅权"在地方社会中便成为了国家组织之外的另一极社会权力."绅权"同"官权"、同民众权益均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冲突.地方自治制度的实行之所以导致劣绅的活跃和"绅权"的恶性膨胀,其根本原因在于中国社会结构的传统性和士绅势力的宗法性.  相似文献   

18.
清末报刊立宪动员对政治与社会的冲击,其力量来源于立宪民主理论与报刊媒介本身.立宪思想通过报刊宣传改变了传统的话语体系,从理论层面瓦解了专制制度赖以依存的伦理基础;报刊传媒以立宪理论为武器,从实践层面发起了社会动员,培植了挑战现政权的社会力量,有效地推动了清末政治变革.不过,由于立宪宣传和动员阶层的局限,清末政治变革并未完全达到报刊立宪动员的政治目标.  相似文献   

19.
试论传统社会中地方士绅的法律人角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传统社会,士绅作为地方精英和实力阶层,在地方社会民间法的创制和民间纠纷的解决中扮演着重要的法律人角色.尽管士绅的法律人角色只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亦具有历史的局限性,但节省了国家的法律成本(立法和司法),更重要的是,彰显了在强大的专制王权之下地方民众具有借助民间法实现一定自治的能力.  相似文献   

20.
始自清末的近代地方自治始终缺失“权利”主题,沦为“官治行政”的附庸和公权力扩张的工具.之所以产生这种局面,原因在于近代中国地方自治的理论准备不足,权利属性未被充分认识,权利保障也未能纳入统治集团的指导思想.与此同时,清末以降的地方主义借地方自治之名大行其道,其要旨却在于扩充权力,扩张和保障地方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冲淡了自治的权利主题.此外,近代立法未将地方自治的公民权利予以法定化,地方自治之权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凡此种种,导致近代中国屡兴“地方自治”之风,却始终不能摆脱“权利缺位”的困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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