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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论点击合同     
点击合同是电子商务的主要交易形式,是电子商务时代的新型格式合同。点击合同具有主体特殊、以互联网为媒介、存在特定的不公平条款等特点。点击合同虽然具有一定的优点与存在的必然性,但仍需从立法与司法两个层面对其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2.
点击合同是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新的交易模式,它一方面能够鼓励交易、降低成本、明确责任、减少风险,另一方面又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这些问题反过来阻碍了电子商务的繁荣。点击合同面临的问题是综合性的,要解决这些问题,不仅需要对点击合同进行法律调整,更需要制定一部完整的电子商务法来进行整沐的法律制衡。  相似文献   

3.
奇虎360公司和腾讯公司的网络纠纷再一次提出了电子商务格式合同的规范问题,电子商务合同中的网上点击合同和网上软件拆封合同在给网络用户提供便利的同时,其自身条款的格式化、电子化特点也引发了电子商务交易中的一系列矛盾,对用户的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构成了极大威胁。对电子商务格式合同的规范应当从事前的规制和事后的救济两方面入手,在商家义务、用户权利和第三方监督机制等方面加以完善,同时配以违约后的争议在线解决和在线投诉网站,规范取证方法和举证责任的方式,双管齐下从而全面保护用户的各项权益。  相似文献   

4.
周黄河 《南都学坛》2012,32(2):94-97
电子商务合同和传统书面合同的统一并不在于形式上的统一,而是功能上的统一,电子商务合同与传统书面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能够同样地获得法律的保护。我国合同法采取的是法律解决的方式,即对书面形式作扩大化解释,将电子商务合同视为书面形式一种。  相似文献   

5.
电子商务合同是以电子网络为载体的新型贸易的协议形式 ,其与传统商务合同相比较有着重大的形式差异。在表现形式上 ,电子商务合同也具有表意内容 ,也可以保存、调取、阅读 ,符合书面构成的条件而具有书面性 ;在签名的法律效力上 ,电子签名特别是数字签名经过认证机构的注册、证明 ,从而也具备了传统签名的真实性、耐久性和独特性 ;在合同的订立程序上 ,要约和承诺的生效时间也采用传统的“到达主义” ,但在判断“到达”以及“撤回”的时间标准上应比传统方式更加合理和宽容 ,而采用“等待阅读”的合理时间作为承诺生效的认定条件。因此 ,建立合理有效的电子商务合同法律制度是电子商务合同研究中的重要内容 ,它将有助于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完善和经济贸易的发展  相似文献   

6.
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致力于消除电子商务合同的形式障碍,它的主要方法是"功能等同法",运用它可解决电子商务合同的成立障碍和证据障碍.我国合同法以交易安全为第一价值,与<电子商务示范法>相比,还存在比较大的差距.  相似文献   

7.
"二战"以来,随着电子通信技术的日新月异,电子商务也得到了蓬勃发展,这对法律上的合同制度提出了全方位的挑战,如合同的形式、电子认证、合同的成立与履行及电子支付等.在合同成立方面,向来存在英美法系的投邮主义和大陆法系的到达主义两种不同的制度,电子商务的发展大大缩小了二者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使二者渐于趋同.本文拟就电子商务对合同成立制度的影响做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8.
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与相应立法的滞后 ,使确认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成为确保交易安全的关键所在。如何充分运用我国现行的法律 ,解决关于电子商务合同主体、签章、资讯安全及其法律责任的承担问题 ,是解决立法滞后阻碍电子合同健康发展、确保新经济有序发展的重要条件。  相似文献   

9.
论电子商务格式合同的特性及其法律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电子商务中广泛使用的格式合同主要包括点选包装合同和软件拆封授权合同,其特有的预先性、确定性和稳定性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发展,但其常常限制了消费者的订约自由,不公平不合理地规避法律,甚至存在着某些陷阱式条款,给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带来了很多问题,为此,有必要从立法、司法、行政以及行业自律与社会控制层面予以规制。  相似文献   

10.
电子商务合同是随着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应用而产生的一种全新的合同形式,结合电子商务合同的特点,就电子商务合同的成立这一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并借鉴国际上关于这一问题的先进立法和实践,对完善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提出了粗浅的建议。  相似文献   

11.
未生效合同是合同效力缓和的重要制度,但中国合同法上未生效合同的性质、范围、责任性质和形式等均未明确,理论和实践中的认识也存在分歧。未生效合同的范围应当包括所附生效期限未届至的合同和所附生效条件未满足的合同。未生效是合同的阶段性描述而不是独立的效力形态,合同的最终效力仍应得到确认。合同未生效的责任是缔约过失责任。在附选择行为条件生效合同的效力责任形式中应引入相反推定,允许相对人选择合同效力。在附义务行为条件生效合同的效力责任中应引入强制履行、代替履行。  相似文献   

12.
合同诈骗罪之合同的再思考——性质、类型和形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合同性质、合同类型和合同形式三维角度,运用比较研究方法,对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作了较为细致的分析。分析认为,合同诈骗罪之合同只是行为人用以诈骗的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骗取他人财物;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必须是能够体现市场秩序的合同,有关身份关系的合同应该绝对排除在合同诈骗罪之合同的范围之外;应该对合同诈骗罪之合同形式作开放性解释,不仅书面合同可以构成本罪,而且口头合同和其他形式的合同也可以构成本罪。  相似文献   

13.
合同的法定形式是法律对合同的载体形式的要求.在我国,对合同法定形式规定的大都是书面形式要求,对违反这一要求所产生的法律效果却没有明文规定.笔者通过对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分析,借鉴外国的立法例,提出对欠缺书面形式合同的法律后果的立法建议和选择.  相似文献   

14.
合同自由经历过辉煌但某种程度也带来了一定的动荡.作为政府示范合同,有其自身的特点和内容,严格区别于格式合同、自由合同、行政合同等,但它绝不是对合同自由的颠覆,而是对自由的保障,它既涉及个人利益,也涉及团体和社会利益,所以,政府示范合同的自由应受到一定限制.  相似文献   

15.
应用于交易领域的智能合约融入区块链技术,以代码形式表现,可实现合同履行的自动化和不可逆,超越了传统意义上的合同模式.自助行为说、代理说将智能合约视为对合同过程的外部增强,是侧面功能的法律阐释,并未完全捕捉到实质.智能合约并不一定跨越整个合同过程,也可仅是合同过程某个方面或某个阶段.法律意义上的智能合约不是合同新类型,而是合同关系形式的新发展,即当事人缔结和履行合同的新形式,合同性质未发生实质变化.智能合约满足特定要件构成特殊的书面形式,具有"书面形式+自动履行"功能的特质.民事主体通过智能合约形式订立合同应遵守《民法典》等现行法律的具体规则,以保证合同依法成立与生效.智能合约不等同于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认定其效力应结合智能合约应用中的具体问题展开具体分析.从立法上确认智能合约,在符合国家现有法律、政策基础上编写和应用,实现形式的合法化、内容的规范化是该技术谋求长远发展的保障.技术起步的现阶段,纸质合同、一般电子合同与智能合约在不同方面发挥协作作用,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成为民事交往、商业交易的主要状态.  相似文献   

16.
对龙头企业+农户合作经济模式下角色双方的博弈进行研究,角色双方都有机会主义动机,违约形式既有显性违约,也有隐性违约,重复博弈情况下角色双方更倾向于隐性违约。建立农户合作经济组织,加强政府监管,有利于博弈关系的稳定性和履约率的提高。  相似文献   

17.
消费者合同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其性质与功能渊源于消费者合同的历史演进.消费者合同法的功能在于平衡消费者与生产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协调两者悬殊的实力差距,促成合同法的平等与自由原则由形式正义向实质正义的转变,并推进社会经济的良性发展.我国合同法应明确规定消费者合同,并尽快制定消费者合同法.  相似文献   

18.
房屋预售合同就其性质而言是买卖合同的一种 ,但不是一般的买卖合同 ,而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它也不同于一般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它虽然是预售合同 ,但不是预约 ,而是本约。预售合同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这种登记不同于产权登记 ,房屋预购人取得的权利不是房屋的所有权 ,仍然是一种债权。  相似文献   

19.
合同形式的法律评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合同形式即合同的表达方式,作为合同意思表示的载体,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甚至在同一时期的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合同的影响力均是不同的。合同形式的立法选择,体现了法律对合同形式的价值判断。学说上及实践中,对是否应对合同形式进行强制及合同形式强制的效力是什么,均存在着激烈的争论。本文拟从契约效力的根源着手分析,从比较法的角度对合同形式及其欠缺的法律效力进行探析。  相似文献   

20.
关于行政合同理论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合同应以具有法律约束力为前提,如一方违约,另一方应有权获得法律救济。并非行政机关为执行职务而达成的协议均为行政合同,具有隶属关系的行政机关之间更不会形成行政合同。我国行政法采用的行政主体理论与德国行政合同所依托的行政主体理论不同,不能简单地套用德国关于行政合同的分类。在行政合同的范围上,相比德国而言,法国的理论更为优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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