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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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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检察机关当事人化主张将检察机关从法律监督机关还原为承担控诉职能的一方当事人。客观公正是为平衡控辩力量悬殊而对检察机关行使控诉职能的必要限制,与法律监督职能无关;我国检察机关基于法律监督权而享有的诉讼权力绝大部分也是控诉方当事人应该享有的权力,部分仅以法律监督权为基础的权力与诉讼规律不符,应予调整;司法公正的基础在于通过控辩平等对抗而制约审判权,无需借助该诉讼结构之外的法律监督权。  相似文献   

2.
运用参与观察、访谈法,对一起业主委员会诉讼开发商民事纠纷案进行了法社会学考察。在充分展现原告寻求法律、准备案件材料及庭审过程的同时,重点分析了相对弱势的原告方及其代理律师的行动策略。研究发现,在没有明确法律规定时,处于弱势的当事人在不同的法律阶段,始终维持对律师有限度的信赖感,保有自身对法律的理解和认识,并形成了两种不同的策略来实现自己的利益诉求:一是通过寻找法外力量,如借助媒体造势寻求力量平衡;二是控制出庭人员结构以及庭审情境。弱者的诉讼策略对型塑其法律意识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3.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是对民事诉讼构造的具体化。随着协同主义诉讼构造的构建,法院和当事人以及当事人之间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也在传承原有法律关系的基础上迈向协同型诉讼法律关系,以此有效贯彻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分工协作,实现对诉讼公平和效率的价值追求。  相似文献   

4.
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及其诉讼地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第三人制度设置的目的是由法院将两个有牵连的诉合并审理 ,其追求的目的是诉讼经济和程序公正。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应该既可以根据其同本诉当事人之间某一法律关系直接起诉而加入已开始的本诉 ,也可以通过本诉当事人的起诉引入诉讼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应处于狭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相似文献   

5.
论当事人诉讼权利与法院审判权力的对立统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事人诉讼权利与法院审判权力是民事诉讼法学中的一对基本范畴,二者相互依存,密不可分,而由于其行使主体、基础与本源等不同,二者又存在诸多差别与矛盾,从而构成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当今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应在深刻认识二者对立统一关系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当事人诉讼权利对法院审判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功能。即通过扩大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广度,以抗衡审判权力的强度;通过强化诉讼权利自身的救济机制,以发挥抵抗权与监督权的功能。与此同时,我们也应科学把握诉讼权利制衡审判权力的度,以确保诉讼运作机制的科学构建  相似文献   

6.
程序监督人是为保护弱势群体和公共利益,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或经利害关系人中请许可而介入诉讼活动的,该制度的建立依据诉讼监督的法理理念,改变了原被告对垒争讼二元化传统诉讼模式,构筑了“三足鼎立”的诉讼格局.通过诉讼监督主体的特定性、诉讼目的公益性和监督权力的有限性等诸多法律维度的考察,我国应当建立一种区别于两大法系之外的、独特的、适合我国需要的程序监督人制度.该制度能够借助公权监督,保护弱势诉讼群体,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使其不受非法侵害以及受到侵害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救济,以便修复民事诉讼监督不力的缺憾,凸现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7.
中国古代社会是一个"权力本位"的社会,没有明确的权利概念,但并不能由此推论出中国古代法律就不保障权利。就诉讼而言,中国古代诉讼当事人绝非客体,而具有一定的主体地位,并享有多方面的诉权,只是相对于现代人来讲,其主体地位和诉权均不够充分。  相似文献   

8.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赋予公诉案件被害人以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并规定了一系列诉讼权利,但总体看,被害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不仅与同为诉讼当事方的被告人相比显得薄弱,而且与其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也不匹配。被害人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当事人,不享有完整的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相似文献   

9.
行政机关的居间裁决是特殊的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以行政主体的身份,依照法律对民事纠纷行使职权作出的行政裁决。如果当事人对此类裁决不服,如何寻求有效的司法救济,在实践中陷入困境。当事人诉讼是日本颇具特色的诉讼制度,它以法律关系的另一方当事人为被告,同时行政厅要受法院裁判的约束,具有民事诉讼的特征而不强烈地具有行政诉讼的特色。该制度值得我们思考和借鉴,在我国原有的诉讼模式的基础之上应该根据实践需要建立一种新的诉讼类型———当事人诉讼。  相似文献   

10.
谋求纠纷解决结果为当事人双方所接受 ,是英美国家刑事司法审判理念之所在。当事人对纠纷解决结果的接受 ,在于诉讼活动本身是否具有程序公正性的属性以及体现这一程序公正性的诉讼法律规范是否得到了确立和遵循 ,而不在于诉讼对客观真实的追求。英美国家刑事司法审判的过程 ,也就是具有程序正当性和内在真实性的法律事实揭示和形成的过程。对这一法律事实在度上的规制和把握 ,在于确立一个适当的证明标准。英美国家的刑事证明标准为排除合理怀疑 ,该证明标准实际上是一项相当高的证明标准 ,本身具有客观真实的内在属性  相似文献   

11.
氏族制在朝廷与地方的大量残留,使律令制度在12世纪以后的日本开始式微。武家政权的崛起及其政治、经济乃至文化中心从京都畿内的游离,凸显了近世日本社会变革的本质。由此而造成的封建制与律令制的混一局面,到江户时代已臻至顶峰。对这一过程的疏解,将有助于人们理解明治政府东京迁都的历史逻辑。  相似文献   

12.
坚持效率与公平相统一的市场化改革方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市场效率与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规定。由于在我国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利益关系的调整,社会结构的变动,新的社会阶层的出现,各类利益主体多元化的格局形成,因此在经济总量迅速扩大的同时,社会财富的分配关系也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但经济总量的迅速增加并不等于效率的提高。在效率问题并未根本解决,提高效率的市场环境与制度环境尚完全具备的同时,公平问题更为突出。由于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的正常秩序被严重扭曲,弱势群体的大量存在,权力寻租和腐败现象的普遍蔓延,正在严重阻碍经济活动效率的提高和社会公平的实现。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效率问题,实现社会公平,必须遏制权贵资本的膨胀,借鉴国际上反腐败的成功经验从制度上铲除权贵资本生存的土壤。为此,必须强化法治建设,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把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活动建立在法治基础之上。  相似文献   

13.
社会资本、发展机会不均等与阶层固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阶层固化已经成为我国现代化的最大威胁,它严重影响到我国的社会稳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的成功。只有打破不合理的权力垄断与资源垄断格局,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加速推动民主法制建设,健全社会保障体制,促进教育公平,我们才能削弱贫困阶层先天存在的家庭社会资本劣势与生存风险的影响,尽量为贫困阶层的发展提供平等的初始竞争条件和公平的竞争机会,促进阶层流动,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14.
长期以来,学术界对行政合同法律性质的认识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归纳起来其分歧的焦点在于:行政合同是行政行为,还是行政管理形式?行政合同是单方行政行为,还是双方行为?行政合同是权力行政行为,还是非权力行政行为?行政合同是强权力行为,还是弱权力行为?行政合同是私法契约,还是公法契约?行政合同本身较为复杂,如果时其只在某一层面或者某个角度进行观察与分析,很难全面认识和把握其本质。为了全面、深入地揭示行政合同的法律性质,应当从不同的角度时之加以解析。基于此,行政合同的法律性质大致可以界定为: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时人之间的双方行为,是行政主体的特殊行政行为、弱权力行政行为、弱强制性行政行为和弹性行政方式。  相似文献   

15.
法定资本金制度、授权资本金制度与折衷资本金制度是世界三种主要资本金制度,这三种制度各有利弊.从目前实际国情出发,中国仍有必要实行法定资本金制度.  相似文献   

16.
本文以日本法律文化作为契机,通过阐述比较法在理论层面、实践层面已经发挥的作用和功能,展现了比较法的力量所在。但同时,比较法也是存在弱点的,不同法律文化中种种难以统一的差异的存在使得比较法不可能逾越文化认同的界限,它的最终目的应该是追求法律的和谐而非法律的统一。  相似文献   

17.
招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的矛盾和问题,暴露出《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软弱无力的一面。政府应积极干预,以国家强制力纠正各类违法行为,实现招标投标程序的效益和公平价值。鉴于招投标违法行为对社会公益的破坏及政府不可推卸的主动监管职责,政府应承担举证责任或言责任认定义务,促进招标投标法责任实现的司法、行政、行业、公众参与等多元化。  相似文献   

18.
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需要实施三大创新。一要创新产权制度,实现从单一产权到多元产权的转变;二要创新治理结构,实现从单边治理结构到法人治理结构的转变;三要创新管理制度,实现从经验管理到科学管理的转变。  相似文献   

19.
我国打工子弟学校在解决流动儿童就学问题上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也存在着有些打工子弟学校不具有合法性,资金投入不足,办学环境较差,师资薄弱,学生流动性大等问题。本文结合存在的问题探析了解决问题的具体对策,强调应给予符合办学条件的打工子弟学校合法地位,多渠道解决打工子弟学校资金投入不足问题,进一步改善办学环境,规范学校师资队伍,对学生的学籍实行动态规范管理。  相似文献   

20.
金融集团化容易导致经营者过度集中,形成市场垄断势力和妨碍市场有效竞争。金融集团经营者集中的法律形式主要有横向合并和非横向合并,非横向合并又具体表现为金融业综合经营的垂直合并和金融资本与工商资本跨业经营的混合合并两种形态。反垄断法对金融集团三种不同集中形式的规制态度应有所不同,应以横向合并规制为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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