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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天运》:“三皇之知,上悖日月之明,下睽山川之精,中堕四时之施,其知憯于蛎虿之尾。鲜规之兽,莫得安其性命之情者,而犹自以为圣人,不可耻乎?其无耻也。”成玄英疏云:“鲜规,小貌。”陆德明《经典释文》:“鲜规之兽,李云:鲜规,明貌。”林希逸《庄子口义》:“鲜,少也;规,求也。小兽之求不过鲜少,如狐狸之类。”王先谦《庄子集解》:“鲜规未详,盖噬人之兽。”愚按:“鲜规”一词,众注不一,唯以成疏得其旨。“鲜”者,少也。此常义。“规”者,细小也。“鲜规”乃近义复词,泛指稀见小兽。杨雄《方言》二:“嫢,细也。自关而西,秦晋之间凡细而有容谓之嫢。”郭璞注:“嫢嫢,小成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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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1989年,第1期《“鲜规”考》一文,为《庄子·天运》“鲜规之兽”一语做了解释,反复论证,读后颇受启发。仔细思考,觉得义仍未安。首先产生了这么一个问题,这句话到底是针对什么说的?为解决这个同题,还得把原文抄上几句。《天运》的作者在借老聃之日论评三皇之智,以为“其知憯于蛎虿之尾,鲜规之兽,莫得安其性命之情者,而犹自以为圣人,不可耻乎?”《考》的作者释义说:三皇之智“其为毒甚于蛎虿之尾,是故细小虫兽,皆遭扰伤,不得安其性命。况于黔首,如何得安。”照此说法,则“鲜规之兽,莫得安其性命之情者”,便不是说三皇之智,而是另外的一回事,“莫得安其性命之情”便也成为“鲜规之兽”的境遇——不能保其生命。可是,这“性命之情”,在《庄子》中并不罕见,决非只见于此篇,如“不失其性命之情”,“决性命之情”,“任其性命之情而已矣”(《骈拇》);“彼何暇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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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绣面】李贺《荣华乐》:“锦祛绣面汉帝旁”。王琦注:“锦砝绣面,犹言为鬼为蜮之状。曾益注,以为能媚君,而姚仙期非之,谓以冀之凶暴,必不肯进媚于君。而不知冀之跋扈在顺帝既崩之后,若其前未必不巧言令色,以邀恩宠也。”这是望文生义的解释。按“绣面”一语,见于《太平御览》卷六百九十三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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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籍,记有一种动物,名为“类”。如《庄子·天运》:“类自为雌雄。”《列子·天瑞》:“亶爰之兽,自孕而生,曰类。”描述较为详细的则是《山海经·南次一经》:“(亶爱之山)有兽焉,其状如狸而有髦,其名为类,自为牝牡,食者不妒。”那么,“类”之于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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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子》一书,先由清朝的姚际恒、姚鼐断为伪作。姚际恒氏云:“《汉志》四十八篇,今六篇,其论肤浅,自是伪托。中有屠城之语,尤为可恶。或以为有礼、义等字,遂以为正大非武之比,误矣。” (《古今伪书考》) 姚鼐氏云:“世所有论兵书,诚为周人作者,唯《孙武子》耳,而不必为武自著;若其馀皆伪而已……《汉艺文志·吴起》四十八篇,在“兵权谋”,《尉缭子》三十一篇,在‘兵形势’。今《吴子》仅三篇。《尉缭子》二十四篇。魏、晋以后乃以笳笛为军乐,彼《吴起》安得云‘夜以笳笛为节’乎?苏明允言起功过于孙武,而著书顾草略不逮武,不悟其书伪也。” (《惜抱轩文集》卷五,《读<司马法>、<六韬>》) 二姚氏之后,伪作说纷起;郭沫若同志的早期著作的《述吴起》(见《青铜时代》)也认为: 现存《吴子》所用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则显系袭用《曲礼》或《淮南子·兵略训》”,而《礼记·曲礼》和《淮南子·兵略训》又为汉朝人著作。“《墨子·贵义篇》言五方之兽则均为龙而配以青、黄、赤、白、黑之方色。此乃墨家后学所述,当为战国末年之事。若更演化而为四兽,配以方色,则当更在其后。用知四兽为物,非吴起所宜用,故今存《吴子》实可断言为伪。以笔调觇之。大率西汉中叶时人之所依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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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睢》“参差荇菜,左右芼之”句之“芼”,长期以来对它解说纷然,难衷一是。训释家有的解之以“择”,有的训之为“搴”,有的释作“拔”,均未离“采摘”之义。宋朱熹《诗集传》注之为“熟而荐之”,今人吴小如先生为其寻证云:“在现代汉语中,特别是北京方言,我们经常还听到用沸滚水把菜蔬‘芼’(mào)一下的说法。”按《关睢》诗意来看,对荇菜的“流”、“采”、“芼”当有区别(发展)。因此,训“芼”以采摘义于诗意未善;训“芼”以“熟而荐之”可备一说,只是苦无力证。笔者以为,“左右芼之”之“芼”,当以“毛”训之。《诗经·鲁颂·泮水》之“毛炰胾羹”,注释家对其中“毛炰”都作“去其毛而烹之”解。《墨子·明鬼》:“必择国之父兄慈孝贞良者,以为祝宗;必择六畜之胜瞃肥倅,毛以为牺牲。”《周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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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具有防御、攻击等功能.《说文解字》云:“角,兽角也.……与刀鱼相似.”形似鱼,锋如刀.甲骨文中把角写为“(?)”,金文则做“(?)”.①先有形象的图画,后有象形的文字,角字如同一把锋利、尖锐的刀子.古人在长期的征服大自然的艰难过程中,体察到角兽凶暴、勇猛、善斗.原始民族即恐惧其凶,又敬佩其勇.於是之,对动物的犄角产生一种神秘的,不可名状的敬畏感觉.人类出于实用和日常生活的需要,把自己所崇敬和畏惧的角兽动物做为本氏族的标记,用它来区分和威吓其他氏族,使其降服於本氏族.这种氏族的标记,后来转变成氏族的名称,接着变为氏族祖先的名称,进而最后演变为氏族崇拜图腾的名称②.在我国旧石器时期,九黎族的首领(?)尤则是“兽身人言,吃沙石,铜头铁额,耳上生毛硬如剑戟,头有角能触人”③的禽兽合体怪兽((?)尤则为“(?)”即枭);炎帝则是牛头人身,大概是属于牛图腾氏族的.④这些以角兽为图腾的氏族,勇敢善斗,使人闻而生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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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苏轼的文人品格与诗风马茂军从传统观点看来,蜀学为杂学。王安石“谓苏明允有战国纵横之学”(《邵氏闻见后录》)。朱子评苏辙《老子解》说:“苏侍郎晚为是书,合吾儒于老子,以为未足,又并释氏而弥缝之,可谓舛矣!……诚惧其乱吾学之传,而失人心之正耳。”朱熹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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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畲《欧阳修词笺注》订误一则李扬《欧阳修词笺注》(黄畲注,中华书局版)是目前研读欧词颇为通行的权威注本。该书对《采桑子》(画船载酒西湖好)词之“俯仰留连”句作注时,黄笺引用晋王羲之《兰亭序》“俯仰之间,已为陈迹”以释。笔者以为,此“俯仰”之解,误。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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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周南》中的《麟之趾》一诗,因为歌颂的是“麟”,历代封建学者便认为它就是神话中的“仁兽”麒麟,从而对这首诗作出了许多牵强傅会的谬解。值得注意的是:直到今天,《诗经》研究者们仍未对这首诗的传统谬解予以澄清,并对它作出科学的解释。《麟之趾》诗中的“麟”并不是麒麟;即便说到麒麟,它原来也不是个神话般的动物;而《麟之趾》一诗非但不是宣扬神异祥瑞的诗,正相反,它是古人应用于现实生活中的一首婚礼歌曲,或议婚时的贽礼歌曲。这一结论,是我们对《麟之趾》诗逐字逐句重新考证后得出来的。该诗全文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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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荀悦《前汉纪·孝成纪》:“及至末俗,异端并生,诸子造谊以乱大伦,于是微言绝、群议缪焉。”(《四部丛刊》据无锡孙氏小渌天藏明刊本)造谊,有些工具书引作“造诣”,不可解。造谊,犹造义、造议,谓另创新义,此指诸子造“邪说”。清段玉裁以为“谊”、“义”古今字,周时作“谊”,汉作“义”。而“义”又是礼之“仪”的古字,周时作“义”,汉作“仪”。见《说文解字注》。邵瑛以为“谊”乃仁义之“义”的正字。今经典俱作“义”,少作“谊”者,惟隋唐古本多有之。并引唐陆德明《经典释文》对《尚书》中“义”的解释加以证明。见《说文解字群经正字》。而徐灏则不同意段氏说,以为“谊”字从“宜”,而通作“义”,实因“义者宜也”之训而起,并非古字。见《说文解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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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用《尚书》与《四书》互解,以为《四书》凡曰“学而时习之”、“博学于文”、“博学之”等,皆专取“学于古训”之义;至于学与习之关系,比照教之与学、学之与思,可谓有“半事”、“全事”与“后事”形态之不同;惟孔颜而下,即在孔门,降而及于后学,学与习、博文与约礼均衡之格局,似有“习”字渐轻而约只在博中做之趋势。同时,以《说命下》与《论语》影响变化为例,亦论及经典地位之递变,并及《尚书》相关篇章真伪之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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