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正案情简介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司机龚某,2011年5月6日晚8时左右,因车辆需更换机油,在征得负责人同意后提前收车下班。在骑摩托车回家途中,与一辆无牌摩托车发生碰撞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龚某负次要责任)。其父亲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认定龚某为工伤死亡的申请。争议焦点龚某经单位领导同意提前下班回家,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死亡,其死亡性质能否认定为工伤死亡。用人单位认为,龚某违反劳动纪律提前脱岗回家,属非正常"上下班"范畴,且无证驾驶无照摩托车造成交通  相似文献   

2.
<正>现实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交管部门")以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为由,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的为数不少。比如,张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致残,交管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证明,认为张某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张某在行驶过程中是否与其他机动车辆发生接触无法查证等。此时,如何划分交通事故责任,直接关系到职工张某能否认定为工伤。简言之,张某如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或负全部责任不应当认定为工伤,张某如负事故的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任则应当认定为工伤。下面具体分析交  相似文献   

3.
<正>案情简介某厂职工韩某下班骑摩托车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由于无法查清交通事故成因,交警部门仅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没有认定事故责任。韩某亲属向当地县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厂方提出无法认定韩某在交通事故中不负主要责任,不同意认定为工伤。  相似文献   

4.
<正>案情简介案例一:单方交通事故交警未划分责任的工伤认定问题2013年1月4日,杜某骑电动自行车下班回家途中摔倒受伤死亡。对于该单方交通事故,交通警察部门未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2013年1月16日、1月20日,杜某家人及杜某所在单位分别以杜某下班途中发生单方交通事故死亡为由申请工伤认定。2013年2月5日,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聊城市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杜某家人不服,向聊城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在聊城市人民政府  相似文献   

5.
案情简介某企业职工顾某,2007年8月25日晚下班时驾驶二轮摩托车载其爱人回家,途中发生单方事故。顾某本人受伤,其爱人车祸死亡。9月17日,顾某所在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认定工伤。因需等待公安及司法部门的结论,劳动保障部门中止工伤认定程序。10月16日,交巡警支队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顾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公安部门决定对顾某取保候审,在侦查终结后将此案移交检察院。检察院于2008年1月9日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决定书》认定顾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使一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133条之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事发后被捕其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属犯罪情节轻微,根据《刑法》第37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刑法》第142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顾某不起诉。  相似文献   

6.
咨询台: 我同乡在某建筑公司的道路工地上作业时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我同乡无事故责任,被认定为工伤.但建筑公司却称其已将工程分包给了黎某,是黎某聘用我同乡工作的,建筑公司并未与我同乡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不存在劳动关系,也不认定我同乡工伤死亡的结论.请问,这种情况工伤保险的责任由谁承担?  相似文献   

7.
案情简介许某系一石材加工有限公司职工,某日下班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回家,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而受伤。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所作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认定,许某不负事故责任,但属无证驾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就其无证驾驶行为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后许某申请工伤认定。  相似文献   

8.
<正>案情简介2012年10月25日,张某在下班途中不小心跌倒摔伤,造成左腓骨折,其先后到县、市两级医院住院治疗。2013年5月,张某向该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而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本案中,张某是徒步上班跌倒摔伤,没有搭乘任何交  相似文献   

9.
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决定修订<工伤保险条例>(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2010年12月21日,江苏省昆山市的一家私营企业模具厂发现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可以认定为工伤,而该企业一名员工在2010年3月27日在下班途中发生了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死亡并被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  相似文献   

10.
案情简介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章某,2012年4月29日下班骑自行车回家途中,被个体车主王某驾驶的货车撞伤(章某无责任),医疗机构诊断检查为重型颅脑损伤、右腿骨折等。该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章某受伤性质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章某伤残等级为五级。经有关部门裁定处理,个体车主王某赔偿章某医疗、误工、伤残等费用  相似文献   

11.
正事件回放2011年3月30日,某煤矿职工钟某上午在井下挖煤作业后下班返回家中休息,当天下午感到头痛到当地诊所治疗,晚上头痛加剧送往医院检查,CT显示为颅内出血,家属将钟某从医院接回家中,4月1日晚上死亡。钟某亲属向当地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求认定为视同工伤死亡。争议焦点钟某井下挖煤作业下班后回家,在家中突发疾病导致死亡,能否认定为视同工伤死亡?  相似文献   

12.
案情简介魏某系江苏省无锡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职工。2005年8月19日17时35分魏某在单位打卡下班后,同事陈某想搭魏某的摩托车去亲戚家,由于基本上是顺路,魏某同意了。陈某下车后,魏某继续驾车回家。17时45分许,魏某在左转弯时不幸与一辆二轮摩托车相撞受伤。经医疗救治,诊断为左股骨中段开放性骨折、左腓骨近端骨折、左足前掌缺损。2005年11月13日魏某向无锡市劳动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无锡市劳动保障局经过调查后,于2006年1月24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魏某受到的伤害为工伤。某公司不服工伤认定,向无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  相似文献   

13.
博琳 《劳动者》2004,(2):29-29
此案焦点在于对于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本人负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是否能认定为工伤。  相似文献   

14.
正案情简介某压缩天然气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肖某,家离公司70余公里,平常均是头天晚上到公司睡觉到次日早上接班(公司规定交接班为早上6点)。2011年4月26日23点,肖某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前往公司,4月27日零点10分与小型轿车相撞死亡(肖某负此次交通事故次要责任)。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肖某工伤认定申请。争议焦点肖某距离上班时间6个小时到用人单位睡  相似文献   

15.
<正>案情简介工伤认定申请人祁某的妻子余某(女,1969年1月出生,2014年12月27日死亡)是海宁市某手套有限公司职工,担任缝纫车间主任和样品师傅,第三人地址为海宁市周王庙镇上林村林家角30号,余某家庭住址为同村转桥头11号,两地相距驾驶摩托车七八分钟路程。2014年12月26日15时30分许,余某向公司总经理许某请假要求提前下班,经同意后余某驾驶二轮摩托车离开公司,当日晚21时26分,余某驾驶二  相似文献   

16.
<正>案情简介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萧山园林)承建了某小区房地产施工项目,并把该项目中浇地基的工程转包给了王某,王某系自然人。2011年3月,王某找到了张某等几名人员替自己施工,劳动报酬口头约定按工作量当日结算。同年9月,张某在前往施工的路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后张某以上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为由,向当地社会保险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由于王某不具备用工资格,遵循劳动关系上溯到具备用工资格主体的原则,1工伤保险部门确定萧山园林为劳动关系主体方。但萧山园林认为,张某的工钱视其工作量当天结算;上下班时间视施工进度而定,无严格的规定,这两点都符合劳务关系的特  相似文献   

17.
骑摩托车上班途中不慎发生单方交通事故摔倒受伤,此类事故能否算作工伤?日前,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给出了肯定答案,判决支持了启东市劳动保障局对顾云峰的工伤认定。2006年8月的一天早晨,顾云峰驾驶摩托车到启东某服装公司上班途中,在一路段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并受伤。到公司上班后,顾云峰因眼睛红肿向公司请假,到医院检查后被诊断为脾破裂。同年12月,顾云峰向当地劳动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相似文献   

18.
去年第10期《中国劳动》刊登了《张某的死亡能否认定工伤》(以下简称张文)一文,读后对其中的一些观点尚有不同看法,现提出自己的拙见,以求加深对工伤理论的理解和把握。依据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无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是否认定工伤的复函》(劳社厅函〔2000〕150号)对张某的交通事故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属适用法律错误。这确实是管辖地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工作中存在的一个常识性错误,我赞同作者的观点。但我不同意作者所作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失效的解释。《办法》属…  相似文献   

19.
正因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且本人负次要责任,范仁香的事故伤害被认定为工伤。尽管工伤认定程序已经完成,但围绕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待遇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问题,范仁香已经和用人单位打了3场官司;又由于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份,争议双方为了抢"管辖权"也展开了博弈。【案情】:2011年3月,范仁香与庆云同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公司所在地为山东德州市庆云县,2013年6月,更名为同创  相似文献   

20.
正【案例】:张某系朱某雇用的司机。2011年4月,张某驾驶车辆时因发生车祸而死亡。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张某驾驶超载的货车进入小客车专用车道行驶,且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是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2011年5月,张某家属以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为案由,起诉至法院要求车主朱某、挂靠单位某运输公司及某保险公司赔偿损失。法院经核实,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张某家属医疗费、死亡赔偿金22万元;朱某赔偿张某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住宿费13万元;运输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其余各项损失由原告自行承担。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