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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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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事实劳动关系及其引发纠纷的对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事实劳动关系引发的劳动保障纠纷,是当前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最棘手的问题。如何正确认识和理解事实劳动关系及其纠纷的处理,有助于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的顺利进行。一、概念认识所谓事实劳动关系,笔者认为,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形成的无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原劳动部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行政部门应予纠正。用人单位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按原劳动部关于《违反〈劳动法〉有关劳…  相似文献   

2.
曹可安 《中国劳动》2005,(10):26-28
事实劳动关系的概念及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劳动关系不符合法定要件,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无效,但劳动者已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身份上具有从属关系,双方确已形成了劳动权利义务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具有以下特征:——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监督,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必须接受用人单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约束。——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基本劳动条件。事实劳动关系的概念及特征既区分了劳务关系、代理…  相似文献   

3.
《劳动法》对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满后双方未续签劳动合同(即所谓的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是否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作规定,形成一个法律漏洞。理论上对这一问题存在争议,一种意见认为,劳动法对此未作规定,所以用人单位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另一种意见认为,这种情形下用人单位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会鼓励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从而不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不签订劳动合同反而可以…  相似文献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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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小王与某公司的劳动合同逾期后,某公司可以随时无条件辞退小王吗?答: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该合同即行失效。若双方当事人在该合同期满时均无终止,逾期后仍继续维系劳动关系,则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形成。也就是说上述问题中的小王与某公司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2条规定,事实劳动关系仍应适用《劳动法》。如果某公司要辞退小王,应当符合《劳动法》第24条至27条的规定,否则属于违法行为。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若辞退劳动者,必须依法办理,不能随时…  相似文献   

5.
广翔 《中国劳动》2004,(1):46-4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劳动保障部在答复浙江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249号)对该解释中的终止作了进一步说明,终止是指劳动者和原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一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而不等于双方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续签了一个新的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  相似文献   

6.
当前几种劳动关系的归纳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年来,随着多种所有制格局形成,以及国有企业的改制改组等,劳动关系日趋多元化,劳动关系领域内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本文对几种特殊劳动关系归纳分析,以期对仲裁工作有所帮助。一、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概念,见于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2条,“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经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现实中,事实劳动关系主要表现形式为:(1)应签而未签书面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到期以后未办理续签或终止手续;…  相似文献   

7.
论事实劳动关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事实劳动关系在我国目前较为普遍存在。理论与实际部门所称的事实劳动关系主要指四种类型:第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二,当事人履行无效劳动合同而产生劳动关系;第三,劳动合同期满既没有续订书面合同,又没有终止合同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第四,由于企业转制而使原来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与实际履行的劳动关系不配套。按最保守的估计,目前事实劳动关系也不会低于10%。因此,对事实劳动关系进行研究不仅具有理论意义而且具有现实意义。如何认识事实劳动关系,从我国学术界为其下的定义中可见一斑。在…  相似文献   

8.
吴琳 《中国劳动》2012,(11):29-30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后到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之前的这段时间,劳动者的权利保障存在法律空白。该时间段仍应属于试用期的一部分,工资按试用期标准发放。建议用人单位在用工同时就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即使不能同时进行,也应在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时将已发生的劳动关系时间段覆盖。  相似文献   

9.
《中国劳动》2006,(5):10-12
“为了解决一些用人单位不愿意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问题,草案明确规定,已存在劳动关系,但是双方未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有其他意思表示外,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此种处理事实劳动关系的方式引起了很大争议,大多数人认为这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有力举措,并对如何进一步完善该条款提出了建议;也有人认为这样规定有失公平,并且劳动关系双方的自治行为也会受到了不恰当地限制。”  相似文献   

10.
李龙成 《劳动世界》2020,(11):10-10
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未到期时,劳动者到新的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新的用人单位是否承继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原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劳动者与新的用人单位之间就订立劳动合同未达成协议时,新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新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还是按二倍经济补偿金标准支付赔偿金。  相似文献   

11.
正现实生活中,很多劳动者因为各种原因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而这又对产生劳动纠纷构成了极大的隐患,那么,遇到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应该咋办呢?一般而言,劳动者不愿签劳动合同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劳动者自身原因,多是因为一些错误的认识导致的;二是用人单位设置种种障碍不签劳动合同。而两者在某种程度上,还存在着联系。但是对于不签劳动合同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  相似文献   

12.
现行法中,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并不适用劳动合同解除的规则。事实劳动关系可以区分为因劳动合同违法而生的事实劳动关系和因未签书面合同而生的事实劳动关系。现行法对二者的解除做了区分处理:因违法而生的事实劳动关系可以随时解除,并且用人单位一方违法致合同无效时,应支付经济补偿;因缺乏书面形式而生的事实劳动关系当事人并不能任意解除,只有在补签失败后才可以解除。如果非因劳动者原因而补签失败或者补签失败发生在一个月过渡期满之后,则劳动者可以主张经济补偿。现行规则以刚性的书面形式要求为前提,并不符合书面形式制度的基本逻辑。  相似文献   

13.
北京市劳动局:你局《关于固定工转制时职工不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和双方协商不一致签不成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 (京劳关文〔1996〕21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进一步规定:"在国有企业固定工转制过程中,劳动者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面与用人单位解  相似文献   

14.
事实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权利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与其他劳动关系相比,仅仅是欠缺了书面合同这一形式要件,但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是劳动法律关系在我国经济建设中的一个重要表现。  相似文献   

15.
《劳动世界》2016,(19):30-33
26.什么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职工个人无法提交怎么办? 答: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主要是指劳动合同.无法提交劳动合同的,应根据《关于确认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提交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及其他劳动者证言等证据,以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16.
劳动者在受雇于用人单位期间,是否可以在用人单位无过错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消灭双方的劳动关系,此即劳动者的辞职权问题。依照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合同一经依法成立,任何一方均不得任意解除,否则即应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在劳动合同生效后,由于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实际人身依附关系的存在,劳资双方当事人的地位看似平等,而实质并不平等。因此,劳动立法有必要对劳动者采取特殊的保护手段。综观世界各国在对劳动者辞职权即劳动合同的单方面解除权的规定上,大都采取向处于弱者地位的劳动者适当倾斜,对劳动者给予多于资方的保护的立法原则,从而保护劳动者废止已经生效的劳动合同,重新选择就业的权利。  相似文献   

17.
在当前实行劳动合同制的过程中,一部分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此,有人认为这就是原固定工制度。其实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其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工是两种不同的用工制度。固定工制度是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用工制度,它通过行政手段把劳动者分配到用人单位,并"一次分配定终身";同时由于国家直接经营企业,国家是用工主体,因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的劳动关系实际上是劳动者与国家形成的劳动  相似文献   

18.
正春华秋实,夏至秋临,岁岁年年,毕业季也是就业季,目前又一届高校毕业生即将离校,走向社会,一些大学生已经或正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但在这过程中,不少人存在疑问,例如:如何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呢?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注意些什么?为此,我们总结了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避开的七大"雷区"以及几种需要注意的劳动合同,给您作为参考。一注意:审查劳动者主体资格合法性按照原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  相似文献   

19.
在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有的用人单位会故意不给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不为劳动者办理转移档案及社保关系等手续,导致其无法享受失业待遇亦或无法重新就业,使劳动者遭受经济损失。劳动者应该如何维权?举例:姜某2008年3月1日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2009年元月3日,姜某认为公司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他的人身安全,遂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20.
《劳动者》2005,(7):i001-i001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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