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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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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竞业禁止制度是为解决特殊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各自利益的冲突而产生的一项制度。我国应尽快健全和完善竞业禁止法律体系。应借鉴西方国家的立法经验 ,实现立法上的统一 ;明确竞业禁止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 ;修订《劳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2.
利益申报与公开制度是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常用的反腐败手段。香港的利益申报制度可以追溯到1971年修订的《防止贿赂条例》,现行制度则始于回归前后。其制度体系复杂、主体多元,内容包括一般义务、投资及利益申报、接受利益、接受款待、外间工作、离职后工作及惩罚方式等,具有制度设计复杂细致,注意公共利益与个人隐私的平衡,看重动态利益冲突防范等特点。香港利益申报与公开制度对内地相关制度的建构亦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3.
公司制度是实行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项重要企业组织制度。2006年1月1日实施的新《公司法》针对我国公司制度中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提出了新的保护债权人合法利益的法律措施,是对公司法人制度的重新规范和完善,具有深远的意义。  相似文献   

4.
耿秀坤  周美艳 《理论界》2004,(4):111-1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专门设立了一种债的保全制度——代位权。这一制度的确立不但在实体法上的意义重大,即为了保护债权人利益而设立;在程序法上的意义也很重要,由于代位权是保护债权人利益的一种制度,而且这种权利的行使只有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才能实现,对于这样一个由法律拟制出的代位权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合同法司法解释)中对代位权共作出12条的解释,其中的  相似文献   

5.
沙春羽 《理论界》2014,(1):93-95
驰名商标的保护已经商标权保护的核心,世界各国均给予驰名商标以特殊保护。我国现行《商标法》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驰名商标保护制度,但新《商标法》在驰名商标保护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针对我国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不足,本文提出了一些改进措施,以完善立法,更好地保护驰名商标所有人的利益。驰名商标保护制度是《巴黎公约》和《TRIPs协定》等国际公约规定的一种特殊的商标保护制度。我国从1993年《商标法》确立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开始,驰名商标保护制度已经运行了近二十年,随着中国入世和经济的快速发展,现行的驰名商标保护制度在实践中显现了诸如腐败、造假、不正当竞争等多种弊端,已背离了立法初衷。驰名商标保护制度亟待从立法层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6.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公司法》、《证券法》规定了派生诉讼制度,为股东保护公司利益提供了一种有效途径。但制度设计有不足和漏缺之处,因此,有必要加强派生诉讼制度整体框架的协调和操作规则的细化。  相似文献   

7.
公司社会责任起源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强调对非股东利益相关者利益的关注。这种具有公平价值取向的理论有其道德合理性,但将公司社会责任规定在《公司法》中并作为强制性制度推行,则会导致公司运营效率低下、公司发展受阻的问题,最终造成为追求社会利益却反而损害社会利益的制度悖论。为克服这种制度悖论,《公司法》的"公司社会责任条款"应从强制性规定转化为倡导性规定;在公司实践中,公司章程应当细化,明确规定公司捐赠等公司社会责任的内容与形式,尽量划清公司社会责任的边界。  相似文献   

8.
关于曹魏开始屯田的年代,史学界几乎一致认为是在建安元年(公元196年)。因为《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明确记载建安元年“用枣祗、韩浩等议,始兴屯田”;同书《任峻传》注引《魏武故事》亦谓:“及破黄巾,定许,得贼资业,当兴立屯田”。而“定许”亦在建安元年。最近,高敏同志在《关于曹魏屯田制的几个问题》一文中,认为曹魏屯田制萌芽于献帝初平三年(公元192年)毛阶建议“脩耕植,畜军资”。这一意见发前人之所未发,对人们是有启发的。但是,其中也还存在若干问题,似应提出来进一步商榷。首先,关于曹魏屯田制萌芽于初平三年的问题。主要根据是《三国志·魏书·毛阶传》谓:“太祖(曹操)临兖州,辟(毛阶)为治中从事。玠语太祖曰:‘今  相似文献   

9.
<正> 二十多年前,我在《关于曹魏屯田制度的若干问题》一文中,曾力主曹魏的屯田客也有象自耕农那样的兵役徭役负担。从以后发表的文章来看,持这种观点的同志愈来愈多。但近几年我经过认真的考虑,认为这个观点是不够妥当的。下面谈一谈我现在的看法。有三条资料往往被人们用来论证屯田客有兵役负担:(1) 《三国志》卷一《武帝纪》:建安“二十三年春正月,汉太医令吉本与少府耿纪、司直韦晃等反,攻许,烧丞相长史王必营,必与颍川典农中郎将严匡讨斩之。”(2) 卷五四《吕蒙传》:《魏使庐江谢奇为蕲春典农,屯皖田乡,数为边寇,蒙使人诱之,不从,则伺隙袭击,奇遂缩退,其部伍孙  相似文献   

10.
曹魏屯田释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曹魏屯田的研究,不但是对曹魏一代电田制度的阐释,而且涉及对曹魏政策的评价,由此,学者们已发表了许多成果,其中有精辟见解者不少,但仍有一些问题意见不一,本文试就曹魏民屯若干问题加以申述和补充,或有助于进一步研究参考。一、曹魏屯田的沿革据《三国志·武帝纪》往引《魏书》云:“公(曹操)曰、‘夫定国之术,在于疆兵足食。秦人以急农兼天下,孝武以屯田走西域,此先代之良式也。’是岁乃募民屯田许下,得谷百万科。于是州郡倒置田官,所在积谷。征伐四方,无运粮之劳,遂兼灭群贼,克平天下。”这是讨论曹魏屯田问题众所熟悉…  相似文献   

11.
信息公开制度的理论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信息公开制度源于1884年的英国《公司法》,为美国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的《证券交易法》所确立并日臻完善,现以成为世界各国证券法的核心。所谓信息公开制度,又称为信息披露制度,是指证券发行公司于证券的发行与流通诸环节中,依法将其经营情况、财务信息向证券管理部门和社会公众予以充分、完整、准确、及时地公开,以供证券投资者作价值判断的法律制度。存在即为合理,这是一  相似文献   

12.
2006年8月27日通过的新《企业破产法》,与旧法相比,有了制度性创新:破产清算制度公平保护债权人利益,也为债务人提供了法律救济,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破产重整制度,有利于积极挽救困境中的企业;引入管理人制度,强化了对债务人财产以及整个破产事务的管理;重新界定了担保债权的清偿顺序,使操作性增强。正是这些新规定构成的相应制度,使新《企业破产法》成为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的破产法。  相似文献   

13.
《文史哲》2017,(4)
《通典》所载"魏官品"和"晋官品"是今人所见有关魏、晋官品的最完整记载,其来源在现有历史文献中难觅踪迹。"魏官品"与曹魏实际制度多有不合,或谓其颁布时间在曹魏灭亡前夕。曹魏《品令》(《官品令》)当在魏明帝朝法令修订时制定,魏末晋初贾充等人所撰《官品令》为《晋官品令》,均非《通典》所载之"魏官品"。《隋书·经籍志》著录的多部魏晋官制文献中未见《官品令》,唐初修撰《晋书》时所见《魏晋官品令》并非原始文献,而是转述相关文献所见魏、晋时期的官品令文,难免会有不合实际制度之处。晋代官分九品明载于《晋书·食货志》,而《职官志》中职官等级则是用"品秩"和"石"来表示的,品代表官位高低,秩体现俸禄多寡,品秩结合方体现官员地位之整体面貌。《宋书·百官志》关于职官秩次的记载较多,包括汉代以降至刘宋制度,通过比较可知,魏晋刘宋时期职官等级制度的表现形式仍与汉代相近,"秩○○石"为表示职官等级的重要方式。《隋书·百官志》载梁初定制,有明确对应关系的"秩"与"品"构成职官等级制度的两个基本要件。而同卷所载陈代品秩,秩次仅与具体职官对应,并不反映其品位之上下或位次之前后。仅据将军名号即可断定,《通典》所载"魏官品"未能真实反映曹魏现实制度,也与晋初制度多有不合,称之为"魏官品"名不副实。"晋官品"与西晋或东晋现实制度也有较大出入,可断定非晋代某一时期的原始《官品令》,以"晋官品"作为两晋全期或某一时期的制度亦属牵强。沈约《宋书·百官志》文末附载比较简略的官品表,实为东晋制度,也与刘宋制度相符,是为现存文献中记录时间最早的一个官品表,《通典》所载"晋官品"不排除以之为蓝本编撰而成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14.
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物权法》,对物权制度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如将海域使用权纳入了物权法保护范围,将探矿权等准物权正式纳入用益物权体系。特别是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以及其转让问题和期满续期问题都作了明确规定,体现了对农民利益的保护,这些是值得肯定之处。然而,《物权法》中用益物权制度也有需要完善之处,如,海域使用权应当以专章形式给予规定;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应统一;用“不动产役权”代替“地役权”等。  相似文献   

15.
蒋国艳 《学术论坛》2012,35(10):195-199
破产重整制度是预防企业破产清算的最为有效的措施,是破产立法从清算型债务清理制度向再建型债务清理制度变革的重要标志,世界各国都极为重视。我国2007年6月1日起实施的新《破产法》规定的企业破产重整制度,使我国的企业破产法律制度得到了很大完善,但同时也存在适用范围过于宽泛、批准重整计划的条件不明确、一些重要原则或机制存在缺漏或缺陷等问题。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完善,以期我国的破产重整程序能真正实现诸方利益与共、诸方利益平衡的制度设计初衷。  相似文献   

16.
200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具有制度性的创新,其中以保证饮用水源的安全为立法目的,体现了对人的最基本权利的关怀;对相关政府环境责任的规定以及区域限批制度,宣示出立法对政府环境责任的加重;生态补偿制度第一次提出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为协调社会相关者经济利益与保护水环境提供了明确的制度保障;在水污染事故处置制度中规定的水污染事故报告和应急演练制度,对突发的水污染事件能够进行事前的预防和事后的高效处置。作为一部环境单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诸多制度创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相似文献   

17.
<正> 一九八六年九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厂长工作条例》、《党组织工作条例》、《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和《补充通知》。这三个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企业领导制度从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向厂长负责制转变,从而走上了新的发展阶段。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厂长负责制是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企业加强管理需要的企业领导制度。  相似文献   

18.
在《土地管理法》中,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被称为集体所有制,而其实质是中央政府所有制,在现实中又演化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享的制度。理解这种变化,需要引入条款制度和实际制度等概念。条款制度指文本对权利的规范,实际制度指现实对权利的规范。实际制度有可能偏离条款制度,其间有三个环节:(1)条款制度制定中的缺陷;(2)权利主体谋求利益最大化的行为;(3)现实的利益结构。因此,谋求条款制度在现实中得以贯彻的努力绝不应该仅仅局限于提高制定条款制度的技术,而应该设法对现实的利益结构进行一定的调整。  相似文献   

19.
今年是太平天国天京建都和颁布《天朝田亩制度》140周年。《天朝四亩制度》是太平天国的一份纲领性的重要文件,是农民起义领袖洪秀全宏富庞杂的“平均平等”思想的主要载体,其性质与太平天国运动及政权性质紧密相联。因此,从50年代至今,史学界对《天朝田亩制度》性质的讨论从未停止过。结果是众说纷坛,褒贬不一:其中有人认为《天朝田亩制度》造封建之反,举革命之旗,因而对它倍加歌颂,大加赞扬;也有人认为《天朝田亩制度》逆客观规律而行,拉历史车轮倒转,于是对它或愤然鞭挞、或猛力抨击;还有人认为《天朝田  相似文献   

20.
海洋成为陆地不可再生资源日渐耗竭后此类资源提供的主要场所,海洋开发也将成为未来人类获取财富的主要路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我国要提高海洋开发利用能力、建设海洋强国之目标,但实现这些需有法律制度作保障.当下我国海洋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但其不足仍十分明显:一是缺少国家战略层面的定位和海洋基本法;二是涉海事务多头管理,部门利益、条块分割等不利于发展海洋事业和维护国家利益;三是海洋技术发展投入严重不足.为此,可借鉴有关国家的经验,将海洋开发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完善海洋开发法律制度,制定海洋基本法,明确相对集中统一的主管机构,注重海洋技术的引进和开发,为完整行使我国海域的主权及其资源的充分开发以及开发利用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区域和公海领域资源创造有利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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