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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姚舞艳 《甘肃联合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3(3):67-71
致仕制度(即我们今天所说的官员年老退休制度),是我国古代官僚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清代官员致仕制度多袭明制,但仍有其独特的变化和规定.尤其在晚清时期,统治危机急剧加深,对于年老官员的致仕问题,清朝最高掌权者给予了更多的关注.致仕年龄的无定制和灵活性,以及致仕待遇的优厚性这两大特色在此时期表现的尤为显著. 相似文献
2.
郑春生 《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6)
唐朝沿袭了前代的做法,官员致仕年龄一般定在七十岁;全社会形成了年老即致仕的风气。官员的特殊致仕形式大体可分为两种,一是官员因不满朝政等原因主动致仕,另一是由于被迫无奈而被动致仕。官员致仕以后的活动各不相同,或安心休养,或著书立说,或心萦朝政,或复出任职。致仕制度的顺利推行,是政治制度向文明发展的标志。 相似文献
3.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4):22-25
致仕是中国古代官员辞官还乡养老的总称。西汉末期才确立了致仕制度,对官吏致仕的品阶、待遇作出了规定。汉代致仕的主要原因有年老生病、避祸、不称职等。西汉时期的致仕有其固有的特点,致仕的成功与否经常为皇帝的个人意志所左右。致仕制度的确立完善了封建官僚制度,完成了统治阶级内部的新陈代谢。 相似文献
4.
5.
明代致仕官员的食俸与养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周荣 《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6,59(1):62-68
很多人误以为明代致仕官员通过领取俸禄来养老,其实明代未曾建立致仕官员食俸的制度,赏赐和体恤只是少数官员才能享受的特恩.大多数致仕官员是依靠社会保障制度的支撑,多途径解决养老问题的. 相似文献
6.
刘云自 《鲁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26(6):8-11
致仕制度伴随着中国古代官员管理制度的产生而产生,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被历朝各代的统治者所重视,不断得到补充和完善。清代在大量继承前人的基础上对这一制度进行了损益与增补。形成了别具特点的官员致仕制度。 相似文献
7.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4):110-115
唐代致仕制度承袭前代"七十致仕"的传统,又有所发展并趋于成熟。唐前期对致仕官员提供"半俸"以保障其生活,并予以一定程度的礼遇。后期在给予待遇和地位的同时,更加注意礼仪上的尊崇;而政治斗争激烈、社会矛盾激化,也使致仕制度的正常运行受到影响。唐代致仕制度具有灵活性和等级性的特点,体现尊老敬老的风尚,并对宋代致仕制度产生了一定影响。 相似文献
8.
我国在商代就有了官员退休的史例,在周朝已有了“大夫七十而致仕”的年龄规定,在西汉末期有了比较系统的官员退休的规定。后来,历朝历代不断完善,形成了各个朝代的退休制度。只不过古时少用“退休”之词而多用“致仕”的称谓罢了。 古时的“致仕”是什么意思?“致”指归还、交还;“仕”是官禄;“致仕”按古代学者何休的注解,就是“还禄位于君”。因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封建时代,一切的一切都是君王赐给的,官位和俸禄就更不用说了,因而致仕退休,不就是把官禄还给君王了吗?当然古代用以表示官员退休的用语不仅仅是“致仕”二字,还有好些个,但用得最多的就是这个“致仕”。 相似文献
9.
马晓燕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3(6)
宋代致仕官员的俸禄待遇基本以半俸制为主,但也存在半俸制与全俸制并存的现象.致仕官员需持券历经诸州粮料院批勘后到州县仓领取俸禄,其俸禄以实物为主,现钱的比例较小.致仕俸禄作为致仕官员养老费用的稳定来源,对其晚年生活有着基本保障,使其能够安心从事文化创作,推动了宋代文化的发展,但中下级官员的致仕俸禄与高级官员相差悬殊,生活往往无法自给.同时,实物折现,州县仓的储备不足,借减俸禄诸问题也对致仕官员,主要是中下级致仕官员的养老生活造成一定的冲击. 相似文献
10.
汉代官吏的优抚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张为民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1,46(4):67-69
汉代官吏优抚制度是汉代官吏管理制度的重要构成部分,包括致仕后的优待和逝世后的抚恤.官员致仕后的优待主要有带俸致仕、遣使存问、奉朝请、赠赐财物等.官员逝世后则有天子临丧和素服、诏书褒奖、赠印绶、荫子、以沙书棺等政治性抚恤和赠赙、赠冢地等经济性抚恤.但不管哪种形式,都因皇帝对死者的器重程度不同而缺乏明确的规范,从而出现了很大的随意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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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盛会莲 《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37(1):38-48
唐五代时期政府的养老状况可分为养庶民之老、恤鳏寡悼独之老和养官吏之老三个层面:赡养庶民之老的基本政策是授予一定的田地,但免征其赋税,以达到惠养老人的目的,同时,政府将赡养老人的义务以法律的形式委派给其子孙,高年老人还有侍老制度以助其养老,统治者也时常赏赐高年老人;鳏寡悼独者有优惠的恤养政策,对不能自存者,政府还专门以律令的形式作了安排;官吏的养老也与致仕紧密相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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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龚小峰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7(6):67-71
致仕制度是中国古代文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明代,统治者大量继承了前代的做法,又依据本朝的实际情况多所更张,形成了独具本朝特色的文官致仕制度。对明代文官致仕的年龄、待遇问题进行细致爬梳可知,在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下,致仕制度的规范化、法制化受到了严峻的挑战。 相似文献
16.
陈晓伟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1(3):280-282
针对辽代功臣制度研究不足的现状,以《辽史》等文献资料为基础,充分利用了辽代的汉文石刻材料。结果表明,辽代功臣制度呈现出较大的随意性;功臣号授予方式包括“初赐后加赐”和“赐后改赐”。得出如下结论:辽代的“功臣”被赐予社稷大臣、属国的国主、耄年和致仕官员以及功勋后代;一般情况下,带有节度使身份的官员才有被封赐功臣资格。 相似文献
17.
吕肖奂 《吉林师范大学学报》2014,(6):43-49
庆历新政后的七八年间,欧阳修连续四任州府长官,但到了后二任时,他才与当地官员、士人频繁唱和。尤其是到南都时期,他以知己、同道、门生、故吏、知府、诗友的多重身份,与致仕官员杜衍往复唱和并结集,创撰出两代官员之间唱和范例。欧杜南都唱和以及欧阳修对杜衍五老会唱和活动的支持与宣传,都成为宋代南都文学崛起的标志性事件,为地方文化建设做出了贡献。 相似文献
18.
冯保善 《江苏教育学院学报》2023,(3):1-4+124
冯梦龙晚年出任寿宁县令,乃其生平中大事。然其任期讫于何时,因文献无征,迄今多沿用陆树仑先生多年前的一个大致判断。综合新见曹学佺赠别诗,《寿宁待志》有关代署事实的记载,以及明朝官员考察制度,可以判定,冯梦龙在任职寿宁知县将近三年之际的考察中,因年龄及出身问题而致仕,其寿宁知县任期只有三年,而非四年。 相似文献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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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鹏飞 《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4):80-91
宋代吏部尚书致仕比例并不高,尤其是北宋后期,致仕比例仅有两成,这与当时的政治环境是分不开的。宋代吏部尚书致仕官品阶以从三品及以上为主,这是因为北宋前期吏部尚书为正三品的官阶,本身就很高,元丰改制后吏部尚书为从二品的职事官,寄禄官阶也不太低,而且他们在担任吏部尚书之后往往还有升迁,因此宋代吏部尚书的致仕官品阶是比较高的。没有致仕的吏部尚书则以担任实职或者祠禄官而卒为主,其他遭贬谪、弃官不仕的比例很小。以实职卒于任上的吏部尚书往往是因为皇帝对其信任不允其致仕或者因疾病卒于任上;而以祠禄官卒则是吏部尚书一种较为委婉的引退方式,这对于官员的晚年生活有较大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