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随着股东大会中心主义向董事会中心主义转变,如何抑制董事权利、强化董事义务,以防止董事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的利益,已成为各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关注的理论课题.我国<公司法>对董事义务作了一些规定,但规定得较为原则和粗糙,在实际操作中也反映出不少问题.我们应借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公司立法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  相似文献   

2.
董事与公司间的利益相反交易规制是董事忠实义务制度的内容之一。董事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不得将董事自身利益置于公司利益之上;董事应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在利益相反交易中,公司利益与董事利益相互冲突,因而董事具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潜在危险性。确立利益相反交易的批准或许可制度,可将其危害性控制在最小程度。  相似文献   

3.
随着股东会中心主义向董事会中心主义转变,董事所担负的法律义务和责任问题凸显出来。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主要国家立法均确定了董事的忠实义务,但忠实义务的内涵与外延缺少确定的表述。作为一项限制要素,如果缺少明确具体的内容,将面临任意限制董事权力行使的危险,进而抑制董事从事经营管理积极性。防止董事滥用职权非常重要,防止任意限权同样重要。因此,明确董事义务的内涵,是判定董事行为正当合理的重要标准,是维持董事权义平衡的前提。  相似文献   

4.
现代公司治理中,掌握经营权的董事可能借由其经营权追求自身利益枉顾公司利益,进而伤害股东权益。在董事与公司的自我交易中,为了规范董事滥用职权,维护公司特别是股东合法权益,在比较法的视野下,通过对比分析我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规范董事自我交易的法律理论与司法实践,提出了按照利益回避原则建立股东会或董事会事前审查决议制度,加强注意义务与忠实义务的双重约束,强化董事自我交易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5.
作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一般义务,日本商法规定了董事的善良管理者的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另外,尽管法律未作规定,但大多数学者和司法案例根据法律对董事会和董事权利的其他规定又肯定了董事的监视义务。本文着重对上述董事的一般义务以及围绕其而展开的学术讨论情况作了论述。  相似文献   

6.
强化董事、经理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责任是现代公司治理的一个重要方面,新《公司法》采用专章的形式对此进行较为全面的规范。但是,对董事义务的理论基础、具体内容以及董事违反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表现形式、责任免除等方面并未形成一致的观点,就此几个方面作一些有益的探讨。  相似文献   

7.
传统公司法理论严格限制董事利用公司机会,这阻碍了商业机会价值的充分发挥。而事实上,在公平的前提下,有限公司董事可与公司协商利用属于后者的商业机会,这一点可以从几个方面来理解:传统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有限公司的特质为董事利用公司机会提供了法律基础;董事利用公司机会可以视为利益分配的一种方式,董事与公司的利益关系可以得到有效协调;此外,董事对公司机会的合理利用可以得到有效的实证支持。  相似文献   

8.
在现代公司制度中,董事作为公司的管理机关和业务执行机关在代表公司对内和对外进行活动时对公司负忠实义务,此义务已成为特定情况下的法定义务.对于董事违反其应负忠实义务,应对公司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以及第三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9.
10.
随着现代公司治理架构从“股东会中心主义”向“董事会中心主义”的演变,公司董事会的权限不断扩大,为了更加周全地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各经济发达国家的公司立法都在不断强化董事的忠实义务:不得违规自我交易、不得篡夺公司机会、竞业禁止义务、禁止泄露公司秘密、不得侵占或擅自处理公司财产、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等,并规定了违反各忠实义务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而我国现行《公司法》对董事忠实义务的相关规定仍然十分粗陋、简略,因此,应当借鉴国外先进立法和实践经验,不断完善有关董事忠实义务的相关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11.
英美法上的公司机会理论是英美公司法关于董事忠实义务的重要规则,其禁止公司董事利用属于公司财产的公司机会。公司董事作为公司的委托人或受信人,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该义务要求董事正当行使董事职权,不得与公司发生利益冲突。而董事利用本应属于公司的机会,则是与公司发生了利益冲突,董事应根据忠实义务规则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12.
本文在介绍新西兰(1993年公司法》关于董事义务规定的基础上指出:其特点是将原属普通法中董事义务成文化,其目的看起来是要脱离普通法,但实际上,在公司法施行中,在对有关公司法的案件处理的过程中,仍然需要靠普通法对董事的义务进一步解释和完善。  相似文献   

13.
1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有义务履行忠实义务与注意义务,禁止凭借自身职务之便获取商业信息或者利用公司机会谋取私利。否则将危害到公司的整体利益并有违背市场公平竞争原则,将危害到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公司机会需要通过商业信息源、是否属于公司经营范围和董事的信息披露义务等内容来进行认定。我国新《公司法》第149条五款的规定不具有现实的司法操作性,因此应该对其细则进行补足,丰富法条内容从而建立公司机会制度。  相似文献   

15.
董事会中心主义模式下,我国公司股东和董事权利义务失衡,尤其是离任董事义务制度的缺失,使公司、股东和第三人的受损权益失去获得救济的可能。本文从离任董事之义务的法律依据契入,重点探讨离任董事之述职义务、公示义务和接受审计的义务。离任董事豁免制度可成为衡平股东和董事责、权、利的利器。  相似文献   

16.
独立董事对财务报告的作用及其制度保障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独立董事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虚假财务报告。要使独立董事充分发挥防止出现虚假财务报告的作用,首先要保证其在形式上和实质上真正独立;其次,要追究独立董事疏于注意义务、没有发现应该发现的舞弊或与管理当局合谋、出具虚假财务报告欺骗投资者从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的法律责任,尤其是民事责任。那些不作为的独立董事不能因为其对财务报告的不了解而免除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7.
法律义务冲突的类型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类型化研究是人类认识和理解事物的重要方法,对于科学研究亦然。对于法律义务冲突的研究同样需要类型化研究方法的运用。目前,可以通过对法律义务冲突的四种分类来加深对法律义务冲突的认识。  相似文献   

18.
法律法规对国家出资公司、金融机构等主体课以合规管理义务的正当性在于该类主体在资本来源、公共职能等方面的特殊性。公司被课以合规管理义务意味着在董事执行公司职务的内容中增加了合规管理,但不意味着董事对公司当然负有合规管理义务。合规管理的含义在中国的规范语境中已被固化为通过合规管理体系对公司合规事项进行管理的活动。在董事对公司的勤勉义务下,董事应对公司中下层职员执行职务遵守法律法规事宜履行监督义务,该监督义务派生于董事对公司的勤勉义务,是勤勉义务的次级义务。除了被课以合规管理义务的特殊类型公司外,董事是否应通过合规管理即建立合规管理体系的形式履行监督义务,取决于公司的具体情况;是否应建立与建立何种合规管理体系属于董事的商业判断,除非从常识角度认为该合规管理体系的内容存在显著缺陷等情形,法院对合规管理体系的内容判断应保持谦抑。  相似文献   

19.
董事有"使公司守法经营的义务",因此,在公司违法时,即使董事没有直接违反以其作为义务相对人的法律、行政法规,也应按照公司法第150条的规定对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董事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仅要遵守以董事作为直接义务相对人的法律、行政法规,而且还应遵守以公司作为义务相对人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相关外国法律.董事守法义务是董事善管注意义务的内容之一.在追究董事违法责任时,应慎用损益相抵规则.  相似文献   

20.
传统公司法从董事与公司之间信托或委任关系出发,认为董事仅对公司负有信义义务,并承担违反信义义务的法律责任。董事对公司债权人不承担任何信义义务,因此,董事对于职务行为中对公司债权人造成的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而仅由公司对公司债权人承担法律责任。但是,董事对公司债权人不承担法律责任对公司债权人极为不利,会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此,现代公司法通过创设了包括公司企业管理主义理论、公司社会责任理论等一系列新理论,提出公司董事也对公司债权人负有信义义务,董事对公司债权人也应承担违反信义义务的法律责任。同时,现代公司法还进一步提出,董事对公司债权人还负有一般侵权法上的注意义务,董事在职务行为中违反注意义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也应同公司一起对债权人承担侵权法律责任。本文借鉴西方国家相关法律理论和制度,就董事对公司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法理根据、法律性质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我国应借鉴西方国家的上述法律制度,建立起董事对公司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