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郭新红 《社区》2008,(27):25-25
收房的依据是合同。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完善,建设部颁布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也在不断完善。对于初次购房者,如果在收房时不知道从何下手,可以根据其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有关条款,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进行查验。  相似文献   

2.
当前,购房者与开发商因商品房认购书问题所引发的法律纠纷层出不穷,而理论界和审判实践中对此类纠纷问题的认识往往不大一致。商品房认购书的性质应属于预约合同,其法律效力和委托合同、合伙合同一样具有一定的人身属性,不宜强制履行;对于不履行认购书义务者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也可以追究违约方的缔约过失责任。  相似文献   

3.
认购书是商品房销售中广泛使用的一种文书,但因其法律性质模糊导致大量纠纷。认为认购书具有预约合同的性质,其效力在于促使双方善意履行主合同洽谈义务,其中的定金条款兼具立约定金和违约定金的属性。认购书必须在开发商取得房屋销售许可的情况下才可以签订。结合实践,对于商品房认购定金罚则的适用分情况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4.
商品房面积误差纠纷处理办法探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指出商品房面积误差是购房者投诉热点问题,开发商往往单方面规定面积误差处理办法,不利于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分析现行相关行政规章制度难以解决面积误差问题,提出解决面积误差应采取的措施和对策。  相似文献   

5.
杨金奇 《社区》2005,(20):37-37
买房先签一份认购协议书然后交付定金,这已成为房地产行业交易的一个惯例。然而,在具体实践中,有关“购房定金”的纠纷屡见不鲜。特别是一些购房者在交完定金后,由于种种原因不想买下订购的房子,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已付的定金到底能不能退还?购房者违约不退2004年底,许先生在没有和家人商量的情况下,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认购书,认购一套建筑面积为120平方米、总价值61万元的房子,并按照认购书约定交了2万元定金,约定在7日内缴交首期款并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事后,许先生的家人来实地看房后,发现该房屋的户型…  相似文献   

6.
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18条规定了迟办房产证的法定赔偿性违约金,"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对开发商迟办土地使用证的,一些法院将违约金压低数倍计算,而忽略了开发商抵押土地带给购房者的实际风险。在合同当事人地位不平等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做出有利于弱势一方的调整,应将违约、风险防御性成本(类似担保公司收取的利润)的增加和强迫交易对购房者造成的三重损失纳入考量,而不能反其道行之。  相似文献   

7.
梅礼成 《社区》2004,(15):36-37
最近,因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按期给住户办理房产证,武汉“星桥苑”小区业主根据2003年6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商品房司法解释》)规定,将开发商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令开发商赔偿47户业主违约金95万余元。至此,在武汉此类案件消费者胜诉率竟高达100%。透过此案,我们郑重地、善意地告诫全国的房地产开发商,迟办产权证的时代将一去不复返了——因为“迟了”,将会面临“吃官司”和“亏血本”。同时,我们也诚恳地提醒广大业主,若要预防开发商迟办产权证的问题,可以签订“防迟”合同;遇到开发商满口承诺为业主办理产权证而又迟迟不办时,更可以理直气壮地拿起法律武器,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法律可以为“迟拿产权证”的业主撑腰。  相似文献   

8.
卜泳生 《社区》2005,(16):38-39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在商品房预售过程中,由于工程期间长,交易标的有许多不确定因素,购房者所面临的风险比一般现房买卖大得多。购房者通过房屋预售合同获得的只是一种期待权,其权利的实现完全被动。为了保护广大购房者的权益,国家对商品房的预售有着较为严格的法律限制。但是由于我国的不动产立法还不完善,市场机制也不健全,商品房交易行为极不规范,特别是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严重违反诚信原则,导致商品房预售还存在很多法律风险。这些风险主要有:开…  相似文献   

9.
房地产项目违约严重侵害了购房者的利益,也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违约现象频发的内部动因是开发商与购房者在房屋交易过程中违约成本低;外部诱因表现为:房地产项目开发准入门槛低,开发商资质良莠不齐;市场融资成本增多提高了房地产商违约率;法律监管体系对房地项目违约监管缺失.所以,要从政府规制、信息披露机制设计、法律援助机构设立等几方面对房地产项目开发进行严格管控,从而有效减少房地产违约事件的发生.  相似文献   

10.
《山西老年》2010,(11):68-68
律师同志:我与某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协议,其中明确约定了房屋的建筑面积,并以此计算出房产总价格。在我按照合同支付全部房价款、开发商交付房屋之  相似文献   

11.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 ,房地产业也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 ,许多市民纷纷购买商品房 ,由此而产生的商品房买卖纠纷也急剧上升。我们认为 ,在处理银行按揭付款购买商品房的合同纠纷时 ,应妥善处理房地产开发商、商业银行与消费者三者之间的利益。由于在贷款利息与本金的计算、强行按揭保险、购买人寿保险、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优先受偿权等方面 ,法律规定存在相互矛盾或者空白等问题 ,直接损害了广大房地产消费者的利益 ,有关方面应引起高度重视 ,及时寻求对策  相似文献   

12.
实践中开发商通常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在确定的日期内将“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给买受人使用。那么何谓“经验收合格”,其法定标准是什么?对此法律并未作出明确规定,这样就使得开发商、买受人,甚至法院在适用有关法律时具有随意性。文章通过对现行法律规定的分析,认为合同当中的“经验收合格”应为取得《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通过规划部门、环保部门的验收,房屋交付法定条件为“准竣工验收备案表”标准,并建议对延期办理房产证实行按日累积违约金来促使开发商积极办证,倡导“低法定、严约定”的交房思想。  相似文献   

13.
房地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滞后,已严重影响了购房者的利益,阻碍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尽快确立商品房购房者的“消费者”地位,完善相关立法,规范房地产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已成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4.
论商品房预售的几个法律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商品房预售制度予以了确认,但只是一般性的规定。本文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程序、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法律性质和特征及主要条款内容、预售商品房抵押的条件和范围及抵押权的实现等问题作了较详细的阐述。  相似文献   

15.
商品房符合《消法》中规定的消费标的,商品房购房人是弱势群体,房地产开发商是强势主体,商品房购房人符合消费者的特点,承认商品房购房人是消费者有重大的法律和现实意义:既可以规范房地产开发商的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又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对开发商进行制裁。  相似文献   

16.
居民个人购买商品房的数量在快速增加,但由于购买者普遍缺乏应有的法律知识,开发商在预售经营中存在诸多缺乏规范的问题,致使商品房在预售过程中经常出现纠纷。针对商品房预售过程中出现的几个热点问题,如不可抗力的确认,商品房销售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确认,商品房预售之预告登记手续的办理等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规范商品房预售经营,消除预售商品房纠纷的相关建议和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17.
汶川地震中被毁损的预售商品房面临着国家的救助、合同的变更、责任的承担等法律问题.在地震中预售商品房毁损的责任承担应当根据相关责任人的过错合理归责.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有效性界定、解除及其后果,要依据重建政策依法处置.此外,要健全国家救助制度,完善地震保险等风险转移机制.  相似文献   

18.
杨学超  时丽丽 《社区》2004,(7):55-55
现在很多开发商在出售楼盘的过程中,都把地下车库和房产分开来卖,引起人们对小区车库所属权的强烈关注。有关专家指出,如果在商品房的购买合同当中明确地说明,车库是要单独进行销售的,那么就应该从消费者分摊的公摊面积里面扣除,这个产权是清晰的,开发商也可以把车库单独作为产  相似文献   

19.
居民个人购买商品房的数量在快速增加,但由于购买者普遍缺乏应有的法律知识,开发商在预售经营中存在诸多缺乏规范的问题,致使商品房在预售过程中经常出现纠纷.针对商品房预售过程中出现的几个热点问题,如不可抗力的确认,商品房销售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确认,商品房预售之预告登记手续的办理等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规范商品房预售经营,消除预售商品房纠纷的相关建议和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20.
商品房有使用价值和商品价值决定的特殊性,这深深影响着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商品房预售因其交易方式,交付期限,以及标的物本身特征,使市场透明度不够,市场失灵,普通消费者在房地产市场处于劣势。而市场本身对这种这一切无能为力,需要法律规制来制衡。仿照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建立开发商信息披露制度,作为商品房预售制度的补充,以更好地尊重和反映事物规律。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