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北魏后期,赦对官僚政治的影响,集中表现在官员的品阶、考课、监察和司法等方面。赦使官员的品阶得到普遍提升;赦消除了官员的负面记录,使官员在考课中受到优待,并成为不当考课得阶的挡箭牌;赦使御史的弹劾成为丧失效力的空文,也使法官的断案成为徒劳。赦的如此影响,与北魏后期官僚政治的发达和官僚管理制度的重点有关,也对这些制度建设形成了负面影响。  相似文献   

2.
重视年资,是传统官僚政治体制下对官员考评、铨叙、升迁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共有现象,这种现象在明代尤为显著。在明代徽州156位任职时间可考的进士中,任职时间14年以下者,其高官机会几乎为零,而任职时间超过30年者,其高官机会则为0.88。可见,年资的积累,是官员地位升迁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政治资本。由于官员考课制度缺少清晰的、可操作的硬性标准,年资因素逐渐成了一个刚性的衡量尺度,进而决定了官员的升迁机会和政治前途。  相似文献   

3.
政治救灾制度是相对于经济救灾而言的一种制度形式,它是传统中国社会在政治领域与自然博弈、祈求国泰民安的重要手段;它包括灾害祈祷以及衍生于"六事"的诸多制度;尽管这一制度有着浓烈的神秘色彩,但在古代社会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4.
清廷在参酌前代呈报收成做法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清代独具特色的地方折奏收成制度。地方奏报农业收成过程中,临时奏闻收成概况和定期折报收成分数并行不悖,奏折与收成分数清单一并使用。收成奏报与雨雪奏报、粮价陈报共同构成了清代粮政信息收集制度,在清代粮政、仓政、荒政运行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唐政府在近300年的统治中,建立起一整套完备的地方刺史考课制度,即不定期巡考和定期常考制度。在考课主持者、考课标准、刺史的治绩与升黜等方面,都有一系列严格而规范的制度,这种制度为唐统治者强化州级地方政权以确保地方上的长治久安,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相似文献   

6.
以一定地域范围的同级别官员作参照物,如各州郡以本辖区官员相比、朝廷以天下同类级别官员相比,来确定不同范围官员的考课等第。魏晋南北朝考课等第的划分等级时有变化,适应了对官员升降赏罚的政治需要,强化了考课的黜陟功能。  相似文献   

7.
唐王朝对考课制度非常重视,考课制度执行得如何,关系到唐王朝的吏治兴衰。在政治稳定,吏治比较清明时,统治者和官吏励精图治,考课就会得到有效执行,考课奖优罚劣的功能得到了充分发挥,促进了社会发展和经济繁荣。反之,当政治腐败,社会出现危机时,统治者和官吏无力或无暇顾及考课,考课制度无法得到有效推行,势必加剧政治腐败。  相似文献   

8.
南朝刘宋遣使救灾述论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频发的自然灾害促成了刘宋遣使救灾措施的不断实施。救灾使臣在参与地方灾害的救助过程中,将朝廷的安抚、赈恤与监察等几个环节连接起来,成为在灾害情况下联系国家和地方的纽带,体现了封建国家在救灾活动中的主体地位。遣使救灾作为刘宋一种积极有效的救灾机制,对刘宋灾后恢复经济、稳定社会秩序产生了积极影响。  相似文献   

9.
生态灾害是由于自然生态系统异常变化而对人类及其周围环境造成的破坏。1912—1949年京津冀地区生态灾害频发,多种灾害交替甚至交织发生,水旱灾害尤重,衍生灾害和次生灾害显著。生态灾害的发生是自然生态、社会政治等多种因素叠加和相互作用的结果,其中人口增加、气候变化、政局动荡、战争破坏以及社会治理能力不足等因素都是生态灾害发生的具体诱因。这些因素导致的生态灾害进一步恶化了京津冀地区的生态环境,社会经济遭受严重损失,人民生活困苦,但也提升了社会公众的防灾救灾意识,促进了现代防灾救灾科学技术的引进和防灾救灾制度的建立,为我国的防灾救灾积累了历史经验教训。  相似文献   

10.
九品中正制与考课制的关系,本质上是门阀制度与皇权政治的关系。魏晋南北朝时期,九品中正制能够起到某种形式的考课作用,对于皇权政治的恢复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而皇权政治的恢复能有效制约地方的分裂倾向,有利于国家的再统一。  相似文献   

11.
通过建立地方政府与受灾者的静态博弈模型,可以研究地方政府与受灾者在轻度灾害、重度灾害、灾害频繁发生中的行为,利用演化博弈的方法分析地方政府和受灾者的博弈关系.地方政府和受灾者在轻度灾害、重度灾害以及灾害频繁发生中有着不同的行为特征,而受灾者自救、地方政府救助是地方政府与受灾者进化博弈稳定的策略.  相似文献   

12.
明清琼州府灾害以飓风为代表,其多在夏秋季节发生,影响范围包括整个海南岛,甚至广东及其他沿海.飓风常常伴随着暴雨、暴潮,毁屋坏船,损禾伤稼,溺毙人畜,带来较大的灾难.明清琼州府官员查勘灾情,抚恤慰问,救灾救荒,甚或祈求飓风神来减少和免除灾害;而平时修沟挖渠,修建水利等防灾,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飓风对琼州造成的损害.明清地方政府应对飓灾的措施对今天海南的防灾减灾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13.
唐代的天文管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贞 《南都学坛》2007,27(6):29-34
唐代的天文管理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官方天文的管理,通过天文机构的改革和调整来完善天文观测与奏报制度,并试图建立一种旨在检验太史局(司天台)"观察天文"准确性和可靠程度的制约与监督机制,为保守天文秘密,唐对天文官员的职业素质做了特别规定;二是对于民间与天文有关的活动与事宜,唐王朝实行严格控制与禁止的政策,但在具体执行的过程中也有一定的弹性和灵活性。  相似文献   

14.
台湾是我国自然灾害的多发地区 ,清代台湾的自然灾害主要有风灾、水灾、震灾和旱灾 ,虽然清朝统治者及地方官员 ,采取了一些救灾措施 ,但不能从根本上挽救灾害造成的损失。自然灾害给台湾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 ,甚至影响到当时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相似文献   

15.
晚明是中国历史上灾害发生最频繁、危害最严重的时期之一。究其原因,除自然因素外,还有深层次的政治因素,如救灾责任主体功能衰弱、备荒制度名存实亡、救灾环节充斥腐败、政府决策脱离实际等。在这些因素作用下,晚明时期灾害发生频率趋于加快、危害极度放大,形成无岁不告灾伤、无灾成有灾、小灾变大灾的局面。  相似文献   

16.
选择了联邦制、单一制两类政体四个国家(地区)——美国、澳大利亚、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财政救灾情况分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考察,一是救灾资金的准备情况,二是联邦或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政救灾情况,三是政府对于受灾对象的救济项目和标准情况。分析表明,有关财政救灾的制度规定在不同政治制度的国家却有极大的相似性,这一点当为建设我国的财政救灾制度高度重视和借鉴。  相似文献   

17.
汉节在汉代政治生活中非常重要,持节者可以代表皇帝,权力甚大.汉代"节"形状应从周代的"旌节"发展而来,但却保留了周代使节代表君权的政治意义.汉代"节"只有皇帝才能设立,称为"汉节",诸侯国或地方政权没有权力设"节"."节"上旄的颜色,秦汉时期有着变化过程.秦代为黑色,西汉初期为赤色,汉武帝时第一个旄节改为黄色,刘贺时将黄旄改为赤色,汉宣帝时又恢复为黄色.西汉持节行事在政治生活中频繁发生,除了持节护卫皇帝、代表皇帝处理一般政务外,持节行事的主要目的和作用表现在处理重大政治事件、出使少数民族及周边诸国、主持重大礼仪活动、丧葬中持节视丧、从事巫术等神秘活动、巡行天下,安抚百姓等方面.汉代持节者多集中于三公、九卿,其他官员持节者较少,其中又以九卿中光禄勋数量最多,或许与皇帝关系密切有关.  相似文献   

18.
我国金融领域的制度变迁中,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行为选择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央政府在金融权力领域的选择性政策制定与动态调适,主要基于中央内部政策目标的冲突与平衡、金融分权的政治需求、金融事权中央主导性坚持的行为逻辑。地方政府对金融发展、金融监管的态度及行为选择亦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地方政府官员的个人因素,地方政治传统的影响,地方制度环境与改革舆论压力,地方政府谈判资本的多寡,地方政策选择的政治风险与试错风险权衡等。多重因素之下,中央与地方在金融领域的关系变得更为复杂,呈现出分权、合作、互补关系,以及地方的灵活性执行与中央的选择性控制的博弈状况。因此,法律规范之外,政府间行事规则、惯例和非正式协调活动组合应对央地金融权力关系调整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19.
两汉时期为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初步发展时期,制度简陋。大体上讲,汉代医疗体系可以分为中央、地方、专门三个层次。中央和地方医疗体系,主要服务于贵族和官员,专门医疗体系是为完成特定职能服务的。民间缺乏医疗保障,只是在发生重大灾害时,中央和地方政府才提供医疗援助。  相似文献   

20.
宋代是官员回避制度的成熟时期。宋代回避制度对官员有着严格的限制,从官员科举入仕到任职期间的人事调动和任免等都给予了明确规定,其具体内容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科举回避。宋仁宗时期,科举回避制度得到发展;南宋时期,明确规定参加科举考试之人要回避在当地为官的亲属等人,而且对各地的解额也做出了严格规定,完善了回避制度;宋孝宗时正式将科举回避的规定写入省试条法之内。二是籍贯回避。宋太宗时期,下诏登记官员户籍,开始实行籍贯回避制度;宋真宗时期,针对特殊的地域状况,放松了对官员任官籍贯的限制;宋神宗时期,规定不得任用本地人为官,以免出现割据作乱的情况;南宋时期,为解决大批南迁官员的人事任用问题,重申籍贯回避制度。三是亲属回避。宋真宗时期,规定经略安抚司和监司等官,在同一个地方任官者须避亲。宋朝荐举人才时,也须回避亲属。四是同年回避。宋朝建立之初,司法案件的检查、勘验者与审判者,如果是科举同年的关系,需要回避。宋真宗时期,朝廷又规定:司法官员只须回避同年同科者,同年不同科者不在回避的范围之内;随后,又取消了既是同年又是同科及第官员互相回避的规定。五是司法回避。宋神宗时期,回避制度的范围有所扩大,实行了司法回避,南宋时期司法回避得到了严格的执行。六是同僚不和回避。宋神宗时期,同僚不和也在回避的范围之内。宋朝官员回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地方势力的发展,加强了中央集权,对澄清吏治和减少腐败也起到一定作用,但由于受到皇权和权臣的影响,其执行难以尽善尽美,也没有改变宋代吏治腐败混乱的局面。宋代官员回避制度对今天的人事任职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我们要以史为鉴,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发挥回避制度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