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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权利住阶这一抽象概念经常在研究权利冲突的文章中出现.很多学者认为权利之间存在一种天然的或是规范的价值排序,并以此作为解决权利冲突的依据.本文认为,权利之间并不存在位阶关系,这种权利位阶的观念会对认识事物和解决问题产生负面的影响,使得权利冲突的解决永远成为一个问题.权利的本质决定了权利间价值高低的不确定,现有的立法及司法实践也不能为权利位阶的确立提供帮助.我们完全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摆脱权利位阶的依赖.对权利位阶进行反思.无论是对于理论研究还是司法实践都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
基本权利存在位阶秩序。基本权利位阶秩序对私法立法和司法具有效力。基本权利位阶秩序要求私法立法不得与其相悖,当其变化时,私法须及时调整。实践中,私法立法可能滞后,导致二者间的矛盾,并产生法院依据基本权利位阶秩序衡量私权利冲突的必要性,这是晚近宪法私法适用的根本原因。实质上,宪法间接适用是普通法院对私法原则或不确定概念所作的合宪性解释或控制。权利位阶秩序上,我国宪法与私法不相一致,面临着在宪法和私法上对权利位阶秩序双重调整的任务。在此期间,人民法院可以在私人诉讼中采用宪法间接适用模式,进行个案救济。  相似文献   

3.
纪刚 《理论界》2007,3(12):34-36
社会中,权利冲突无处不在。我们现在提出“建设和谐社会”的构想,有人认为,冲突的对立面就是和谐,只有消除冲突才能走入和谐社会。其实,这种说法是不科学的。本文将从权利冲突各个方面来论述和谐社会中依然存在各种权利冲突,和谐只能在诸权利冲突中寻求相对的平衡,它是建立在冲突的基础上的。理所当然。和谐应从冲突起步。  相似文献   

4.
孙万怀 《学术月刊》2020,(9):95-109
因刑法解释论错误构筑了分类一元化的场景,将解释方法、解释效力与解释立场混同,从而导致了方法论的循环。历史解释本身就是规范性解释及其纵深发展的路径,其事实上并未摆脱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纷争的窠臼。所谓的主观解释与客观解释与其说是一种方法,不如说是一种立场,因而不能将这两类标准混为一谈。如果坚持从目的性角度出发进行解释,则选择客观主义的角度显然更有利于提升位阶的效力意义,避免循环论证。所谓体系性的解释只是涵摄过程中的一种类比,其本身并不是一种解释的方法,因为类比只不过是每一个涵摄方法中的一个步骤。合宪性解释形式上目前仍被归结为一种方法,但应当可以转化为刑法目的性的最高的一种理解方式。因此,刑法的解释次序必然依托于法规范的位阶,避免解释成为一种没有基础标准的纯粹的"商谈",这是解释位阶的基础。这就形成了一个规范理解的合规范性、合刑性以及合宪性的阶梯。  相似文献   

5.
论农民的权利意识--从利益体验角度的初步审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利益体验的角度考察农民的权利意识具有方法论上的意义。农民的权利意识固然可谓淡薄 ,但其要因不在于其在权利行使过程中缺乏利益体验 ,而是没有进入对利益的妥当体验模式 ,为此甚至产生具有病态特征的权利意识。然而 ,借助外力“提高”农民权利意识不是问题解决的出路 ,因为作为权利主体的农民自身才是其权利意识增进的主体 ,而国家的恰当作用则在于对其权利意识的生长进行正确的利益诱导。  相似文献   

6.
在城市繁荣背后农民的生活又如何呢?不由得让人引发对农民工合法权利状况的思考.农民工权利缺乏保障,且常受到侵犯;农民工自身和当权者权利意识都比较淡薄;应从立法、执法等方面出发探索保护农民工权利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7.
姜峰 《浙江社会科学》2020,(2):14-21+155
民事权利与宪法权利都保护人的生命、自由、财产等法益,但因调整的法律关系有别,在约束对象、规范强度、权利内容、权利目的上都明显不同,所以民事权利不是宪法权利的"具体化"。宪法在法律体系中的最高效力,仅针对与其有共同约束对象的法,而非所有的部门法;宪法权利中的"自由""平等"价值也有特定含义,不能平移至民事关系。厘清两类权利的边界,也有助于理解我国当前民法典人格权编存在的若干问题。  相似文献   

8.
权利意识:转型时期农村权利保护的支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觉权利意识的缺失是转型时期农村妇女权利保护的瓶颈,因为我国现有妇女权利保护的制度设置和实施都是以权利主体自觉的权利意识作为支撑的。无论是对受损权利的有效追讨,还是保护权利免受侵害,都离不开她们自觉的权利意识这个支点。  相似文献   

9.
马克思恩格斯学说中具有统摄作用的最高位阶概念是发展。在一定语境中,解放、自由、发展诸概念可以互置、互为目的,可以循环论证,具有极高的契合度和匹配度。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的自由人的联合体是马克思恩格斯全部学说的终极旨趣,从这一终极旨趣考量,解放与自由是从属于发展的。简言之,马克思恩格斯学说是关于发展规律的科学,是关于人全面而自由发展的科学,是人与社会、社会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科学。贯通这一科学学说的发展概念既具有哲学的形上性,亦具有历史过程和经验事实描述的具象性,更具有价值判断和意义追问的伦理性。  相似文献   

10.
论权利的法律实现途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分析了权利的社会属性 ,指出法律能够规定并促进人的权利的发展。而根据权利的基本内容和结构 ,法律规范对权利的调整和实现 ,实质上是对特定利益的调整和实现。在法律对权利的调整中 ,首先应当关注人民的利益。而权利的实现 ,最终就是特定利益的实现 ;在社会主义民主文明之下 ,也就是作为最广泛主体的人的权利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实现。  相似文献   

11.
论权利意识与法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刘文  吕世伦 《北方论丛》2004,1(1):120-123
法治的核心是实现公民的权利,国家权力必须认真对待权利.公民是否普遍具有权利意识,执法人员是否普遍具有权利意识和能否文明执法,对法治的实现有重要影响.公民必须具有权利意识才能实现和捍卫自己的权利,现代法治社会的执法者必须具有权利意识才能为公民的权利提供司法保障.  相似文献   

12.
翟春 《理论界》2006,(5):113-114
高校共青团组织是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主力军之一,在校学生的各种团体和活动都和团组织有着纵向或横向的联系。但是,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推进,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出现,高校团的工作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文就新时期大学生权利意识的觉醒和增强给学校管理和共青团工作带来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3.
文章分“市场交换与权利”、“市场经济与权利结构”、“市场经济社会与权利意识形态”三部分进行论述.市场交换实际是权利的交换,且是交换者自由的、自愿的、以平等身分进行的权利交换.市场经济的基本人际关系结构即是权利结构;而权利意识则是市场经济社会的意识形态.法律是社会意识形态的最重要的表现.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以法治国”,不言而喻.  相似文献   

14.
权利用尽作为知识产权领域一项重要的制度,对知识产权法律的发展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任何一项法律制度的存在都有其存在的法理学基础,权利用尽也不例外。本文试图从权利义务的辩证关系,利益平衡机制以及分配正义理论三个视角对权利用尽的法理学基础加以分析阐述。  相似文献   

15.
长期以来,许多部门和行业对法定婚龄都存在限制或变相限制的规定,现实生活中围绕在校大学生能否结婚各方还展开过激烈的论争。学术界和司法界对长期以来存在的部门、行业对婚龄的限制是否合法有效也存有不同的看法。虽然随着《婚姻登记条例》的颁行,结婚登记只需户口簿和身份证,各主管部门实际已无法干预,但针对《婚姻法》修订后仍主张部门、行业限制合法有效的观点,作者认为仍有必要就此争论所反映的关于法律位阶的不同认识作一解析。作者认为,依照立法原理,处于下位的法律不能与上位法相抵触,除非法定机关另有授权。一般法与特别法只有在出自同一层级的立法机构时才具可比性,才适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规则,否则,只能适用法的效力位阶原则。作为基本法的《婚姻法》关于婚龄的规定只存在一种例外即授权民族自治地区有权依法变通,除此之外,只有一种普适的法定婚龄。因此,各部委的限制无效。在此基础上,作者指出部门的限制规定长期被援用有效,反映了长期存在的组织对个人生活的干预习惯,也反映了建立在行政管理模式之上的成文法结构与国家法律体系内在的冲突。  相似文献   

16.
邢宝头 《理论界》2007,(11):83-84
第三人利益合同因其具有独特的法律价值,已经得到两大法系国家法律的普遍承认,但由于第三人并不是合同的当事人,因此,第三人的权利因何取得、如何取得、取得何种权利必须给予明确,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第三人利益合同设立的目的。  相似文献   

17.
张志铭  钟欣 《浙江社会科学》2022,(11):44-51+156
法治思维要求社会生活主体按照法治的要求去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法治最基本、最核心的要求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处理国家治理中的一切事务,故而法治思维最为简约的定义是思维主体按照法律的规定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以一种简约但不简单的立场认识法治思维应基于日常生活实践,从权利概念入手,辨析利益与权利,并动态展示从利益主张到权利诉求的进程。利益是权利的基础,利益转化为权利应经过利益识别、利益正当性证明和利益被权威认可三个步骤,以此为基础,从利益主张中转化生成权利诉求的过程包括应予识别的四个环节,即主张利益、主张正当的利益、主张明显属于权利的权益,以及主张可以或可能归入权利的权益。  相似文献   

18.
纳税人权利缺失在我国立法、司法和纳税人自身的意识上都有所体现,原因在于立法对公权力的保护胜于对私权利的保护、税收司法保护措施之不足、纳税当事人自我保护意识的缺乏和对苏联经验的错误借鉴.要使纳税人的权利不至于受到国家公权的侵犯,惟一的选择就是用符合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税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来加以保证.  相似文献   

19.
反思"权利冲突"问题的真与伪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学界对“权利本位”问题的关注,由20世纪90年代的激情呼唤,转变为如今的现实论证;由法的“形而上”返回到“形而下”,进而形成“具体的实践品格”,这是法学研究的一大进步。但近来学界对“权利冲突”问题的广泛关注,却充分暴露出对“权利本位”问题研究仍纠缠在应然与实然之间,忽视了法定权利界限的存在性、明确性与可认知性。因此,所谓“法定权利之间的冲突”,的确是一个伪命题。  相似文献   

20.
权利的概念,包含四个基本要素、六个基本属性;权力的概念,包含三个基本要素、五个本质属性。权利和权力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是对立的统一体。它们之间的矛盾是看待社会法律生活的最基本的矛盾,是法律世界中最重要、最常见、最基本的、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所以法学应将权利和权力做为最基本的研究对象,并以此做为研究其他问题的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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