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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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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建设过程中,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采集、转让披露、出售三个环节中可能会侵害个人的隐私权。鉴于我国征信体系建设起步较晚的现实,有必要借鉴国外个人征信发展模式中隐私权保护的立法经验。我国应从规范个人信息的采集范围和采集方式、完善披露制度、建立充分的权利救济保障体系等方面加强对个人隐私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2.
个人征信广泛用于信贷、租赁等经济交易场景,关乎征信主体重大经济利益。从国内外征信业发展看,大数据征信已经成为传统征信的重要补充,并呈现出征信主体多元化、个人信用信息泛化、征信过程智能化和自动化等特征。大数据征信一方面有利于解决缺少信用记录主体获得金融支持的困境,另一方面又可能带来信用歧视和不公,而现有征信监管未能有效回应。基于大数据征信数据驱动的本质,可借鉴数据治理的现有立法实践,在征信监管中一方面坚持和完善大数据征信下数据处理的透明度要求,另一方面夯实大数据征信机构在个人信息准确性和合法性方面的保障义务,并赋予信用主体挑战不公平征信结果的权利,以实现大数据下个人公平信用权益的有效保障。  相似文献   

3.
利益驱动下的征信机构商业使用行为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需求之间所产生的冲突,使二者之间形成了“鸿沟”。传统的非黑即白“二极管思维”显然不可取,如何在冲突中寻找突围的路径是征信法律体系中所面临的一个难题。个人征信信息的商业合理使用正当性基础是其内在自身具有社会公共性的因子,而外在征信服务市场的极具发展与扩张,个人征信信息的商业合理使用判断应当遵守共同的基本原则。未公开信息是传统民法下的“通知+同意”的判断标准,对于依法公开的个人征信信息是“允许+例外”的判断标准,但需要一般可访问原则作为合规性判断标准。  相似文献   

4.
我国个人征信制度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但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不仅与欧美发达国家之间存在着明显差距,自身也面临着诸多的挑战。我国个人征信主体权利的实现,应当以权利的规范与保护为核心,建立在个人信息控制权的基础上。GDPR规则下的欧盟个人征信监管模式以及FCRA规则下的美国征信监管体系,对我国个人征信监管模式的发展具有借鉴意义。完善我国的个人征信制度,应当提升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层级,平衡个人信用信息使用与个人信息保护之间的冲突,健全个人征信主体的权利保护与救济体系,发展个人征信行业协会,促进行业自律,推动个人征信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5.
论敏感个人信息在个人征信中的运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个人征信体系运行的本质就是个人信用信息的收集、加工和传播。个人信用信息的范围非常广泛,有一些信息属于可公开程度较大的"琐细个人信息",有一些信息属于可公开程度较小的"敏感个人信息"。敏感个人信息是对社会或个人具有特殊风险,应当受到特殊保护的个人信息。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均对于"敏感个人信息"在个人征信中的运用作出了若干特别规定,相对限制其收集、加工和传播。但就结合个人征信原理和我国实践,还是应当尽量放宽对于所谓敏感个人信息使用的限制,在不威胁重要的、基本的个人人权或社会正义前提下,还是应当以提高预测个人信用状况的准确性为首要任务。  相似文献   

6.
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在制度设计上存在一定疏漏,尤其在个人信用信息采集方面,采集范围不明确、采集程序可操作性弱、信息主体的权利救济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亟待解决。个人信用信息采集制度的重构,应当坚持以比例原则为指导,同时有选择性地借鉴他国有益成果。采集范围的确定宜采"简要定义+肯定列举+否定列举"的模式;在明确采集范围的前提下应当赋予征信机构直接采集信息的权利;为确保信息主体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应当否定征信机构违法采集到的信息的效力,明确征信机构违法采集时信息主体可以申请损害赔偿的范围。  相似文献   

7.
个人征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个人信用征信是指依法设立的个人信用征信机构对个人信息进行的采集、加工,并根据用户要求提供个人信息查询和评估服务的活动。建立和发展个人征信体系有利于促进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改善经济增长结构;促进我国加快法制、法规建设,引导人们懂法、学法、守法;有利于金融机构加强信贷风险控制,防止不良资产发生。本文试从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发展过程,浅析我国个人信用体系发展存在的问题,探讨发展个人征信体系的对策。  相似文献   

8.
征信制度作为金融部门发展的基本要素之一,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和绝大部分发展中国家都建立了征信制度。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从制度的主体和客体、制度的载体和相应的规制3个方面比较了美国和欧洲国家不同征信模式,并结合我国征信实践,提出了我国个人征信制度应选择公私并存,并最终市场化的征信制度。  相似文献   

9.
分析美国2012年大规模居民征信信息泄露案例发现,不法黑客外部入侵、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缺失、公民信息保护意识不强是造成征信信息泄露的原因。征信信息泄露会侵犯个人隐私、影响个人财产安全、破坏生活安宁并使公民丧失对征信市场的信心。信息保护法律制度体系不完善、监管体系不健全以及信息主体的保护意识不强和能力不足是目前中国征信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此,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公民信息安全监管、提高公民个人的征信信息保护和维权意识。  相似文献   

10.
《国际公关》2015,(3):70-71
项目背景: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以及大数据的兴起已经把中国传统金融行业的变革与创新推到了时代的风口浪尖,金融信用信息以及个人征信数据的开放也成为行业的热议话题。如今,在中国政府的推动下,开放金融征信数据,引进第三方征信管理以及数据服务已经成为中国金融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这也意味着中国个人征信数据市场化的时代即将来临。  相似文献   

11.
促进征信体系建设,立法必须先行。研究征信立法,首先需要研究征信立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等基本问题,并以此为基础,既充分借鉴和吸收先进国家的征信法律制度,又切实考虑我国征信业发展现状和法律文化传统,以科学架构我国征信法律规范体系。我国征信立法的基本框架既应当包括征信法律,也应当包括征信法规、规章;既要有征信基本法,也要有征信专门法。  相似文献   

12.
论我国征信立法框架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促进征信体系建设,立法必须先行。研究征信立法,首先需要研究征信立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等基本问题,并以此为基础,既充分借鉴和吸收先进国家的征信法律制度,又切实考虑我国征信业发展现状和法律文化传统,以科学架构我国征信法律规范体系。我国征信立法的基本框架既应当包括征信法律,也应当包括征信法规、规章;既要有征信基本法,也要有征信专门法。  相似文献   

13.
具有主权信用的法定数字货币将有众多应用领域,通过法定数字货币体系完成的信用主体数据采集活动有助于解决传统征信和市场征信的信息孤岛问题。但法定数字货币征信仍面临许多难题:法定数字货币匿名性与征信信息可查性之间存在冲突;征信系统面临外部攻击与信息泄露;征信侵权成为关注的重心。通过分析可以了解这些难题在法律、技术等方面的症结所在。为解决这些难题,应修改法律,赋予信用主体同意权,以化解公私利益冲突;强化技术监控与刑法规制以保护数据安全;平衡信用主体与征信机构之间的强弱关系以实现征信侵权救济。  相似文献   

14.
学生贷款适应了高等教育从精英化向大众化全面转型的要求,成为我国力度最大、覆盖范围最广的高校学生资助方式.然而,目前的学生贷款与个人征信体系还远未形成个人信息的"无缝对接",致使学生贷款市场的发展空间严重受阻.为了促进学生贷款的可持续发展,培育具有巨大潜力的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我国很有必要构建学生贷款与个人征信体系的良性互动机制.因此,我国要在科学地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立足于基本国情,进行相应的政策改进,为学生贷款与个人征信体系的互动机制建立起良好的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15.
欧美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政策)与大学生个人征信体系呈现的良性互动关系,是助学贷款良性循环发展的关键所在。学习和借鉴那些发达国家利用大学生个人征信体系促进助学贷款的经验,将给我国大学生助学贷款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供有益的经验教训。  相似文献   

16.
征信是信用经济的重要支撑,随着信用信息采集途径和手段的智能化与信息化,信用信息采集范围将不断扩大,也随之带来信用权纠纷数量的迅速上升。通过对征信领域已生效的80份司法裁判文书的对比分析,发现信用权纠纷在司法实务中集中表现出案由适用混乱、侵权行为认定困难以及信息提供主体内控制度缺失等问题。司法裁判的差异性,让研究再次聚焦产生信用权理论争议的缘由和征信领域中信用权本体论,进而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不同视角构建以个人信息权益保护路径为主,重视财产利益救济;综合人格权案由适用,重视人格利益救济;健全信息提供主体内控制度,引导纠纷诉前解决等多种机制,以完善信用权纠纷的司法救济路径。  相似文献   

17.
个人征信的市场化与法治化发展是市场所需,大势所趋,二者相互驱动,相辅相成.长期以来,我国个人征信业市场化进程缓慢,存在波动的政策风险、事实上的行政垄断嫌疑、政府过度干预市场等问题,尚未实现行业的稳健发展,有悖于优化营商环境与构建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政府与市场关系是贯穿个人征信市场化、法治化改革的主线,也是寻求路径优化的关键突破.具体而言,政府明确顶层设计,重塑监管思路;放松准入管制,激发市场活力;加强协商互动,树立科学标准;在事中事后阶段,采取包容审慎的态度,分类监管与功能监管的理念,从政府单向管制走向多元主体合作治理,用法治保障个人征信行业的市场化进程.  相似文献   

18.
阐述辽宁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以深圳、上海等个人信用立法的先进经验为例,对辽宁省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尤其是对个人信用方面的立法状况进行分析,指出应尽快出台地方个人信用法规,规范个人信息的采集、征信产品的提供以及合格用户,对个人信用信息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并完善与之相关联的法规,建立个人失信惩罚机制。  相似文献   

19.
加入WTO后我国个人信用征信业的立法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个人信用征信是解决我国目前信用缺位、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有力手段。我国加入WTO的服务贸易特定义务承诺对国内的个人信用征信业产生了较为不利的影响:由于消费者个人信息隐私权保护立法的缺失而创设了行业的经济租从而可能手致大量的寻租活动。为了使我国建立伊始的个人信用征信体系能得到较全面的法律支撑,需要以立法的形式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隐私权,并使个人信用征信业的外部成本内在化。  相似文献   

20.
中国企业征信业发展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对中国企业征信业的现状进行分析,揭示其在信用意识、法律法规和规则体系、机构设立与政府监管、信息公布平台等各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同时借鉴美国等先进国家的经验和中国自身的特点,提出避免国外巨头争夺我国市场的相应对策,并预测了中国企业征信业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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