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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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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双规”期间如实供述是否应当以自首认定是我国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一个特殊问题。对此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在通常情况下,应当以自首予以认定。这有刑法立法、司法解释以及立法原理几个方面的合理根据。但由于现实中案件的复杂性,在几种特殊情形之下则作为例外,不应当以自首认定。  相似文献   

2.
如何理解和认定"确已准备投案",现有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就造成了司法人员在司法实务处理案件过程中时有争议。对此,应严格把握以下标准:行为人主观上有准备自动投案的意愿;客观上有准备投案的外在行为表现;被抓获之时就表达准备投案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证据线索;到案后及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在一审判决前仍处于如实供述的状态。  相似文献   

3.
论准自首的认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关于准自首成立的主体条件,从准自首制度的设立初衷看,对那些虽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但人身自由尚未受到完全剥夺、尚有自动投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不宜认为其属于准自首的主体;根据现行刑法规定,对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劳动教养等人身自由受到剥夺的人如实供述其有关罪行的,无论是以准自首论还是以一般自首论,都有一定问题;从立法完善的角度看,将准自首适用的主体范围界定为“被关押的人员”,更为妥当。在准自首成立的罪行供述条件部分,对“司法机关”的范围,应当结合具体个案的实际情况具体分析;有关司法解释将“其他罪行”限定为“其他不同种罪行”,不尽合理。  相似文献   

4.
在《刑法修正案(八)》中对《刑法》第六十七条作了修改,在原条文的基础上增加了一款,即将之前“坦白从宽”的司法政策变成了法律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对“坦白从宽”这项法律规定进行理解和司法操作,还存在一些需要探讨的问题,笔者拟围绕这些问题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5.
试论我国刑法中自首制度构成要件之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自首是刑罚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司法机关有效追究和预防刑事犯罪以及对于犯罪人的改造和人权保护方面不可或缺。我国1979年刑法就确立了自首制度,1997年刑法对自首的本质、特征、条件和内容等各方面都进行了修正,但在自首的认定中出现的一些新的疑难、复杂问题长期困扰着我国的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这些问题归结到一点,就是我国刑法理论中对自首制度构成要件的认识还存在不足之处。本文认为,自首构成要件宜取“两要件说”,即取消“接受审查和裁判”作为自首的构成要件,但对“自动投案”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这两个构成要件的内涵和外延有必要加以厘清和完善。  相似文献   

6.
案例的实证分析能够检验和深化理论研究,能够突出司法认定的难点并提供参照的释疑思路。对《刑事审判参考》28个自首案例的分析得出如下结论:自首的本质是犯罪人主动提请司法机关追诉,自首从宽处罚的根据是节约司法资源的功利价值和给与罪犯亲友的人文关怀价值。自首成立要件中必须包含接受审查裁判的要素,二要件和三要件没有本质差异。主动性的理解偏重分析行为人有没有主动投案的可能性,并不是局限于"未被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狭义理解。供述自己罪行的认定服务于实体法意义的定罪量刑,主要犯罪事实就是构成要件事实,包括基本犯罪的构成要件事实和加重处罚的构成要件事实。亲友介入的非典型自首认定依赖对自首本质的领会。  相似文献   

7.
8.
最高人民法院在对自首“其他罪行”的司法解释中排除了同种类罪行,这于理论和实践都是不妥的,在理论上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和“期待可能性”,实践中既不利于被告自救和自新,也不利于司法工作效率和质量。为此建议通过立法或立法解释予以更正,以解决这个解释带来的不便。  相似文献   

9.
“特殊自首”已成为我国刑法自首制度的组成部分之一,正确认识“特殊自首”的主体、内容以及刑法对其的处罚规定,明确区分“特殊自首”和“一般自首”法律界限,在法律理论和司法实践中都有着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0.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文件中明确规定了被追诉人对认罪认罚的反悔和撤回,但是对认罪供述的撤回及其效果未作说明。实践中,各地的做法也存在差异。从证据法学的角度看,对认罪供述的排除就是对其撤回的认可。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认罪供述具有刑事证据的鲜明属性,是一种附条件的自白。被追诉人撤回认罪认罚后,认罪供述应当被排除。被追诉人的撤回使得继续采纳认罪供述进行事实认定的错误风险骤增;并且出于对维护司法契约精神、保障被追诉人基本权利和保护信赖利益等公共价值的追求,排除认罪供述十分必要。为实现认罪供述撤回的有效性,应当构建认罪供述的撤回机制,进一步明确撤回效果,规范撤回程序,制定排除规则。  相似文献   

11.
关于自首概念的科学界定和合理表述,学界争论已久。在借鉴各种观点的基础上,依据行为主客观相统一的性质,可将自首界定为犯罪人自愿承担刑事责任,主动投案并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或者相当于主动投案的情况下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的行为整体。自首应由自愿承担刑事责任、主动投案、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三个要件共同构成,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相似文献   

12.
论自首     
自首的成立需具备两个条件,即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广义的坦白包括自首,狭义的坦白不包括自首,二者各具质的规定性;自首从宽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刑罚制度,也是惩办与宽大结合政策的具体体现之一.  相似文献   

13.
刑事诉讼中口供规则体系论纲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在刑事诉讼中,完整的口供规则体系与口供的范围、口供的真实性、相关性等理论密切相关,而建立在这些基本理论之上的口供规则应当围绕取证规则、质证规则、排除规则和补强规则这四个方面构建。这四个方面的规则应当是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只有构建一个完整的口供规则体系,才能保证单个规则的作用发挥到极至。  相似文献   

14.
论单位自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单位自首在 97刑法中缺乏明确的规定 ,造成实践操作的困难。讨论何为单位自首 ,谁能代表单位自首以及单位自首如何处罚 ,有利于司法实践准确认定单位自首并据此对单位及责任人员合理量刑。  相似文献   

15.
"做人教育"的兴起是通过对历史和现实的反思,对教育本质和功能重新定位所作出的理性选择."做人教育"应诠释为"成为完整的人的教育",当前应侧重于教学生做独立之人、文明之人、健康之人、可持续发展之人."做人教育"应遵循"教"与"不教"之道.  相似文献   

16.
刑讯逼供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在我国目前时有发生,严重侵犯了公民的权利、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形象和国家的法治秩序,危害甚大.其屡禁不绝的原因复杂而深刻,但刑事诉讼制度的缺漏是最根本、最重要的原因.欲有效遏制这种行为,理应首先从立法上建立和完善有关刑事诉讼制度,包括沉默权制度、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侦查监督制度、律师辩护制度和对刑讯逼供的追究制度.  相似文献   

17.
论“反复自白”的效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反复自白,形成多份甚至十数份口供,而一旦出现刑讯逼供等非法取供问题,则是否排除以及如何排除反复自白遂成为困扰实务界的难题。反复自白应当排除,并非基于"毒树之果"规则,而是因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具有延续效力。从我国现行司法体制和刑事诉讼机制出发,对反复自白应当坚持全部排除的观点,即只要刑讯逼供等非法取供行为一经查实,则犯罪嫌疑人所作的全部有罪供述均应无例外地一体排除。反复自白排除后,在对遭受刑讯逼供的被告人提供心理辅导的前提下,法官可以重新依法对被告人展开讯问,若被告人仍作出有罪供述,该口供可以作为定案根据。  相似文献   

18.
论马化龙的受抚与被害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马化龙为清末同治年间宁夏回民起义的主要领导人 ,曾以金积堡为中心 ,联合陕西、甘肃回民军给清朝以沉重打击。此文根据新发现的资料 ,对学术界传统的马化龙受抚与被害说提出质疑 ,即马化龙并非时叛时降 ,而是同治四年只受抚过一次 ,后因左宗棠残酷屠杀 ,又激起反叛。同时马化龙也并非“凌迟处死” ,而是被左宗棠派人暗杀  相似文献   

19.
降书是中国古代降礼的重要组成部分。先秦时期没有降书,直接使用投降礼仪。汉人重礼,认为用文书投降是诈降。三国时期蜀吴降书流布天下,后逐步取代投降礼仪成为投降的主要形式。降书的出现和使用体现了中国古代从重礼到重言观念的转变,降书是降礼在语言和文化层面的体现。  相似文献   

20.
电影主要运用人物语言塑造形象,剧情片更是如此,常常借助对话表现思想、刻画性格、推进情节等。电影中的人物语言富有性格化的特征。性格化是电影人物语言艺术的最高审美价值体现。电影翻译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忠实地传达原片的这一审美特质,在译制片中再塑人物形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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