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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我国的质询制度发展非常缓慢。随着政治体制的不断完善和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质询制度必将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本文通过对我国质询制度现状的分析指出当前质询制度的种种弊端,要真正实行该制度,至少应设立并实施提起、受理审查、答复处理、质询公开等阶段的程序。  相似文献   

2.
目前,我国科研项目立项审批领域的权力寻租现象比较严重,项目审批权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是其重要原因。科研项目审批权本身具有特殊性,比较可行的思路是在程序正义视角下,重点加强科研项目审批程序的法律规制。认为建立和完善科研项目审批程序的制度应该为审批公开制度、利害关系人回避制度、不予批准说明理由制度、职能分离制度、禁止单方接触制度和异议复审制度,以保障科研项目审批权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  相似文献   

3.
人大预算监督中暴露出的监督法制不够完善、预算信息不够公开等问题,已经不仅仅局限于技术层面,而是与我国宪政有着密切的联系。应该深入分析人大预算监督与宪政、政府信息公开的关系,转变完善人大预算监督的思路,以深入发展政府信息公开为着力点,建立一整套与人大预算监督工作密切相关的机制,从宪政推进的层面寻求人大预算监督问题的根本解决。  相似文献   

4.
本文以中央财政通过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北京及周边地区治理雾霾事件为切入点,在肯定中央财政资助积极意义的同时剖析了我国现行财政预算决策的若干弊端:决策体制中财政部门一家独大、决策程序缺乏民主化的机制、决策内容有违效益和公平的法律原则、决策依据缺乏科学性、决策方式不当;进而提出了保证决策正当的若干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主张:财政预算体制由行政主导转向人大"实位"、确立"参与式"预算的民主化机制、实行公开透明的"阳光"预算机制、实现"可问责"的预算责任机制、建立科学化的决策体制和程序机制以及绩效预算管理方式、以"法治化"保障财政预算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  相似文献   

5.
对政府全口径预算进行有效的审查监督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确保预算决策公开透明的重要基石,也是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大和新预算法关注的重点所在.然而,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践操作,仍有不少的问题有待厘清.基于此,文章对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的内涵进行了梳理和界定;结合实证调研审视中国省级人大近年来的改革探索,发现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改革认知不协同、法律规则滞后、全口径账本预算信息透明度不均衡和预算分配权较为分散等问题.因此,未来有必要以公共责任为导向,从认知理念的改进、审查监督法律法规的修订、监督能力途径的拓展、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以及人大代表积极性的培育等多元维度进行改革提升,使省级人大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有效运转起来.  相似文献   

6.
[摘要]预算法是关于财政资源的再分配之法,总体上是一种程序法,然而作为一个实体法传统的国家,我国预算法程序性品质缺乏,要实现我国预算法程序化建构就必须依赖预算法正当程序理念的导引。在预算法正当程序理念导引下,对预算法公众参与程序、政府预算编制程序、人大预算审批程序和预算执行监督程序的制度化建构与完善,是实现理念规范化和预算法治化双向互动的过程,更是达到个人利益、国家利益与社会利益分配的动态平衡与实质公平的过程。  相似文献   

7.
质询制度是我国人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和维护我国人大监督权的重要途径。尽管人大质询制度已经形成,但其本身在立法原旨、规范文本以及驱动机制等方面却存在诸多不合理因素。我们应在制度建构主义视角下,以价值理性、工具理性为改革进路,在现有制度框架内,对我国人大质询制度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8.
目前我国土地征收审批的审查主体、审查标准和内容等都存在严重的结构性缺陷。参与型征地批准程序是使被征地者参与征地审批,以弥补现行征地审批程序中"公共利益"界定模糊和权力监督乏力的缺陷。参与型征地批准程序必须在制度设计上重视主体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程序设计的目的。  相似文献   

9.
由于我国的国家赔偿制度起步较晚,受历史传统、观念习惯及立法体制等多方面的影响,我国国家赔偿程序制度在立法上存在着相当多的不足。作者提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弥补立法上的缺陷。一是我国《国家赔偿法》要明确在行政赔偿案件中先行处理为必经程序的基础上,具体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处理行政争议时应遵循的程序性规则,以增强其可操作性;二是将现行司法赔偿确认程序设计成可选择的程序,并在人大中设立最终处理机关;三是改变各级政府分别编列赔偿预算,各自支付赔偿费用的方式,由国家财政部门统一支付。  相似文献   

10.
两会专题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和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分别于3月5日和3月3日在北京开幕。汇集年度重大国事议题和全国精英的两会,一向是舆论焦点。作为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构和参政议政平台,本次人大会议除了例行审议中央政府、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及最高检和最高院上年度工作报告,审查上年度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以及今年预算草案报告外,还将审议和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为中国未来五年发展远景规定目标和方向。  相似文献   

11.
人大代表对法院享有质询权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行使国家权力的行为。质询的主要内容是法院履行职能合法性的审查。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是司法监督的价值目标。质询的内容和程序在立法上有待进一步具体明确  相似文献   

12.
论清末资政院预算审查权的确认与行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10年资政院第一次常年会议决的宣统三年预算案,是民意机关首次对朝廷收支进行监督和审核的历史事件。经过这次常年会的讨论,国会的预算审查权的确认得到了宪法意义上的表述,说明在中西议会的产生与发展史上,财政预算问题都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资政院的设立,与清朝统治者认识到议会政治对于缓解国家财政困窘的突出意义有关,其对宣统三年清政府的各项财政支出的全面审议与对原预算的核减,也与当时财政部门对财政支出的"节流"需求相关。很多议员意识到,资政院预算审查权的真正落实,取决于国家政治结构安排的合理变化。  相似文献   

13.
我国《代表法》第32条规定了人大代表人身特别保护权,即非经特定许可或报告程序,不得剥夺或限制代表的人身自由。对人大代表进行刑事审判和适用法定强制措施的主体,从法律文本上说是非常明确的,即只能是人大主席团或其常委会。但在司法实践中却出现了差异,不少地方将人大许可权下放于地方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身兼不同区域、多级的人大代表的许可主体问题存在较大分歧,乡级人大中受理报告主体在各地执行中不尽相同。对此,应当规范代表人身特别保护权许可和受理报告的主体适用,以维护法律权威,保障《代表法》的正确实施,使代表人身特别保护权发挥保障代表履职的功能和价值。  相似文献   

14.
我国人大质询制度发端于建国之初,伴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而日益完善,但质询制度本身固有的弊端却阻碍了其监督作用的发挥。因此,分析人大质询制度的发展状况,探讨人大质询与宪政的内在关系,完善人大质询的法律制度,对促进我国民主政治法制进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5.
对预算权概念进行了界定,认为预算权是指确定一个国家预算以及国家预算的编制、审查、批准、执行、调整和监督权力的总称。预算权是国家财政权的主要组成部分,体现的是一种宪法关系。分析了宪法对预算权进行规制的内容,预算权纵向划分为中央预算权和地方预算权,横向划分为议会预算权和行政预算权。探索了预算权的宪法规制路径,有利于保障人大对政府预算审查批准权的决定性权力地位。  相似文献   

16.
《华人时刊》2008,(7):93-93
6月10日在天津举行的“对外投资融资与外汇管理”高层论坛上,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邓先宏说:近几年来,外汇局取消了境外投资外汇风险审查制度和境外投资主体汇回利润保证金的要求,简化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程序,缩短审查时间,进一步放宽了境外投资购汇限制,保证境内机构在境外投资的合理用汇需求。这些措施简化了审批程序,有利于企业把握投资时机,降低企业的投资成本,调动企业的积极性。  相似文献   

17.
以强调公民自由平等参与促进立法决策合法性的协商民主理论,对于公共预算改革有着重要借鉴价值.作为财政民主的制度根基,公共预算内在要求扩大公民参与,充分实现公民的宪法权利.我国上海市闵行区的人大预算初审听证制度为探讨公民与政府协商沟通机制的构建提供了经验范本,促进了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和谐互动.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将协商机制引入预算审议过程,关键是通过法治途径确保预算公开,构建起公民参与财政预算的程序机制,最终实现对财政预算的民主控制.  相似文献   

18.
以国民待遇原则为出发点,对我国企业对外专利审批现状进行研究。选取具有领域代表性的创新主体中石化,对其在美申请以申请年份归类,对比研究其对美申请与同领域竞争对手以及该领域的平均审批周期、审查状态与结果、法条的应用等,比较我国创新主体对美审批过程中与竞争对手之间存在的差异,并对产生该差异可能的原因进行分析,为我国创新主体对外专利申请提供参考信息和建议。  相似文献   

19.
以国民待遇原则为出发点,对我国企业对外专利审批现状进行研究。选取具有领域代表性的创新主体华为,对其在美申请以申请年份归类,对比研究其对美申请与同领域竞争对手以及该领域的平均审批周期、审查状态与结果、法条的应用等,比较我国创新主体对美审批过程中与竞争对手之间存在的差异,并对产生该差异可能的原因进行分析,为我国创新主体对外专利申请提供参考信息和建议。  相似文献   

20.
中国省级人大预算草案修正权的意义及法律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预算草案修正权是人民代表及代议机构行使财政监督权的重要表现途径.中国自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地方人大对政府的预算监督意识越来越强,所有省级人大都已制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规定等地方性法规,并且在预算草案修正的实践中实现了突破.在整个国家财政体系中,省级政府预算是极其重要的环节,有较大的立法自主权,又有很大的财政统筹能力.探索省级人大在预算草案修正方面的制度意义和完善方向,对于整个国家的预算监督体系的完善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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