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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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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邢江峰 《社区》2013,(1):48-48
河北读者金某来电咨询:我与前夫于2012年5月协议离婚,因为我们都想快速解除婚姻关系,因此没有仔细对双方的财产进行分割,只是在离婚后简单拟订了一份共同财产分割协议书,对房屋及其他财产进行了分配。后来,我前夫并未依照约定履行该财产分割协议,并声称“我们离婚签订的协议没有法律效力”。请问,我们在离婚后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2.
试论夫妻财产分割过程中第三人的程序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我国离婚共同财产分割对第三人的保护为事后救济,即夫妻进行离婚诉讼时对于共同债务,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在这个财产分割过程中第三人始终没有参与进来,但分割结果与第三人利益息息相关。财产分割之后,第三人发现自己的债权不能得到充分保障时,再到法院起诉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这样的程序安排对第三人保护不足,同时对整个诉讼也是不经济的。因此,对第三人保护应由事后救济改为事前参与,即夫妻在财产分割时对第三人负通知义务,或将夫妻财产上的负担告知法官由法官通知第三人。整个程序设计,以民事诉讼第三人制度来构建夫妻财产分割中第三人的程序保障。  相似文献   

3.
离婚案件中对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历来是争议最大的问题。近几年来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迅速发展,特别是《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颁布后,个人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的越来越多,夫妻共有财产的状况日益复杂,因分割投资财产所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这给司法实践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实践证明,在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时,如果不能正确认识投资财产的性质,将会  相似文献   

4.
关于夫妻间财产归属约定的性质学界争论不一,尚不具备统一的意见。有的认为其性质是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然而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在解释上存在一定的缺陷。也有的认为是夫妻财产制契约或者夫妻间赠与,但二者从客观上难以甄别。本文从三中学说的对立出发,分析夫妻间财产归属约定的性质,试解决其法律适用的难题。  相似文献   

5.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夫妻双方所拥有的财产逐渐从有形财产为主变为现今的有形财产与无形财产并存。其中,股权尤其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夫妻股权分割是一个特殊的问题,它并不完全与公司法中的股权转让相同,学生对此较难理解。因此,高校法律课教学中,结合公司法与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对离婚案件中夫妻股权分割的法律依据和分割原则进行解析,对于化解教学难点,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6.
《民法典》第1065条的适用范围包括夫妻财产制约定和夫妻特定财产约定,应当区分物权与婚姻两个维度分别界定其效力。物权维度以登记为准,夫妻财产约定仅具有债法效果;婚姻维度上夫妻财产约定直接产生约束力。夫妻特定财产约定可能成立夫妻间赠与、夫妻间借款以及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根据约定内容受身份关系影响的程度,有条件地适用各有名合同以及分割共有物等财产法规范。夫妻可通过特定财产约定及登记行为将特定财产的内外归属状态确定为一方所有、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也可通过约定排除适用依据出资来源决定财产婚内份额的推定规则。约定内容与登记内容不一致的,在对外涉及第三人利益时依据登记内容,在婚内析产或者离婚房产分割时依据约定内容。  相似文献   

7.
试论夫妻财产中知识产权的分割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从知识产权的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特性出发,着力探讨了夫妻财产中知识产权分割所涉及的三个基本问题———知识产权本身的所有权归属、知识产权收益及知识产权侵权赔偿的分割,指出了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及学界以往研究在此问题上所存在的不足,进而提出了完善我国夫妻财产中知识产权分割问题的法律构想。  相似文献   

8.
协议离婚时,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财物的分割,以及子女的归属与抚养,必须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夫妻在协议离婚后,因履行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的纠纷屡有发生。离婚协议虽因  相似文献   

9.
江南 《新天地》2012,(9):26-27
闪婚才一年,他们就闪离了。但婚离了,财产还没理清:因婚房、新车和其他财产分割问题,他们已打过两场官司,在此期间,婚房由原来的五十多万元狂增值到一百四十多万元,新买的保时捷跑车却贬值了近一半……不久前,双方的财产分割案再次在无锡中院开庭。原告小光的父母说,儿子其实没有经济能力,房子的首付和后来的按揭款以及很多  相似文献   

10.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在夫妻财产中的比例日益提高,正确处理有关的公司股权,不仅有利于婚姻法贯彻落实,而且有利于相关公司的正常经营以及相关地区的经济发展。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针对股权的诸多特点,采取不同于分割其他夫妻财产的处理方法才能取得公平和高效的处理夫妻财产分割的法律效果。  相似文献   

11.
夫妻非常财产制是夫妻财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夫妻财产制救济的作用。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作出了规定,对夫妻财产制有重大突破。但是,从社会性别平等的角度审视该规定仍有很多不足。因此,有必要在我国建立夫妻非常财产制以弥补夫妻财产制的不足,实现男女实质上的平等。  相似文献   

12.
股权作为一种独立的民事权利,虽然具有自益权和共益权双重内容,但在本质上仍属财产权,这决定了其可以纳入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并在离婚时予以分割。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原则上只有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并以夫妻共有财产投资取得的股权才属于夫妻共有股权。在分割夫妻共有股权时,若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以裁判分割,但非持股配偶取得股东资格尚需遵循《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在股权的分割中,鉴于非持股配偶的弱势地位,应当对其提供特别的救济。  相似文献   

13.
周建勋 《社区》2012,(4):23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有这样一种情形,就是遗嘱处分的财产在遗产分割前发生灭失,继承人之间对所灭失的财产是否应从其他未经遗嘱处分的遗产中先予补偿。比如,王某有两个儿子,并有财产A、B、C。王某留下遗嘱,将其财产A、B给大儿子继承。但王某死亡后,  相似文献   

14.
编辑同志:我和老伴唐某结婚近40年都相安无事,谁知到老了却发生了感情危机,并闹起了离婚。2个月前,我们在达成协议后办理了离婚手续。协议中规定,我们的共有住房归唐某所有,唐某补偿我房屋价款16万元。最近,我经过冷静思考,觉得自己在财产分割方面吃亏了,因此想反悔当时订立的财产分割协议,主要是想找唐某要回那套住房,而由我补偿她房屋价款16万元。这要找唐某协商她肯定会拒绝的。请问,我能否通过诉讼途径,请求法院判令变更财产分割协议?读者万成华  相似文献   

15.
夫或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所有权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为夫妻共同共有财产,而夫或妻财产所有权取得时间的确定,夫或妻个人财产婚后所得孳息的归属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单方请求分割共有财产等,则是<物权法>在夫妻财产所有关系适用中必须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吴敏 《社区》2013,(22):51-51
著名小品演员郭冬临在小品里有句经典的台词:“有事儿您说话”,许多人被他助人为乐的憨厚劲儿所感动。在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站北街道民乐社区,“有事儿找老顾”,成了街坊邻居们的口头语,而这个古稀之年的老顾,恰恰就是有求必应的主,邻居不管有什么事,他都愿意尽力帮,一帮就是11年!  相似文献   

17.
周建勋 《社区》2012,(6):23-23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有这样一种情形,就是遗嘱处分的财产在遗产分割前发生灭失,继承人之间对所灭失的财产是否应从其他未经遗嘱处分的遗产中先予补偿。比如,王某有两个儿子,并有财产A、B、C。  相似文献   

18.
现行婚姻法突破了1993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 具体意见》中关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的规定,在我国首次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加 大了惩罚过错方、抚慰受害人的力度,是我国婚姻家庭立法史上的重大进步。但由于现实生活的需要,离婚损害赔偿制 度并不能取代离婚时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而使其作废,而是在已经实行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前提下,“照顾”原 则同时继续适用,但“照顾”原则在法律层面应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9.
婚姻财产制度,主要是一国关于夫妻财产所有权问题的法律制度,它涉及夫妻婚前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终止时财产的分割等一系列问题。现就婚姻存续间继承和受赠与的财产归属问题,从夫妻财产的发展历程,我国立法的缺陷等作出简要分析,以期使我国的相关立法更趋合理。  相似文献   

20.
夫妻财产制度,是有关夫妻财产的归属、管理、收益、使用和处分,夫妻债务的清偿,夫妻家庭生活等费用的负担,婚姻终止时夫妻财产的清算和分割,对外财产责任等的法律制度,是适用对象范围相当广泛的一项重要的财产制度。在私有经济等多种经济形式迅速发展今天,夫妻财产的内容和形式都有了较大了变化,呈现出多样化与复杂化趋势,对夫妻财产制度问题的即时探讨,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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