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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协平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4):87-93
随着社会发展和时代变迁,纯粹经济损失纠纷日益增多,而我国调整纯粹经济损失的相关立法尚不健全,理论研究起步较晚,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通过对纯粹经济损失的概念、类型及与其他损失区别的探究,结合国外纯粹经济损失的比较分析,以及对我国纯粹经济损失的法律规制和案件处理的现实考察,重构侵权责任法的一般条款,从纯粹经济损失的赔偿与控制等方面对我国纯粹经济损失制度的构建和完善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2.
陈协平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52-56
国外纯粹经济损失赔偿规则相对完善,有其独特的处理规制,而我国的赔偿规则尚不健全,可以从适当扩张合同责任、重构侵权责任法一般条款、完善类型化赔偿规则等方面规范我国纯粹经济损失赔偿规则,以利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3.
张红 《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21(2):206-213
对纯粹经济损失赔偿的态度,经历了从不予赔付到选择性赔付的过程。其间每一次对纯粹经济损失不予赔付这一基本原则的突破,无不是基于对特定案件的分析作出的调整,即在具体案件的帮助下对纯粹经济损失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创设出了更为细致的规范模式和赔付规则。不论是德国法创设了附保护第三人作用契约制度,还是英美判例根据充分密切关系(sufficiently proximate relationship)标准认定行为人是否负有注意义务从而认定应否承担赔偿责任,都在推动着纯粹经济损失赔偿规则向前发展。就目前而言,某些类型的纯粹经济损失可获赔偿,已成为共识。需要进一步探讨的,是应当根据何种标准或方法,筛选出应获赔偿的纯粹经济损失类型。 相似文献
4.
杨雪飞 《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27(3)
反射型纯粹经济损失是指行为人的行为首先导致第三人受有有形损害进而引发受害人受有与其自身的有形损害不相关的纯粹财产上的损失.这一类损失具有抽象性、间接性及受侵利益不具清晰轮廓和外延等特征.这些特征很可能引发诉讼的泛滥及责任的不确定性.因此,这一类纯粹经济损失之受害人的赔偿也最难实现.反射型纯粹经济损失的赔偿问题仍然是法律上的利益衡量问题,赔偿实现过程中需要进行多种政策因素的考量. 相似文献
5.
6.
王璟 《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6)
<法国民法典>具有最宽泛的侵权责任法一般条款.因此,在其理论上对于纯粹经济损失给予最大限度的救济.在司法实践中,为了避免过于严苛的赔偿责任,法国法官通过一些内在的技术工具,即通过责任控制工具的灵活运用来达到对纯粹经济损失赔偿责任进行限制的目的. 相似文献
7.
黄渝景 《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9(1):38-40
纯粹经济损失作为一个研究体系,力图在新的视角之下重新整合传统民法中的核心内容。各国在处理纯粹经济损失问题上出现了比较大的分歧,但总的来看,始终围绕着契约责任与侵权责任而展开。对于纯粹经济损失,在赔付与否,以及赔付以何为据的问题上,尚须进一步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8.
对于过失引起纯粹经济损失的赔付是理论界及实务界中面临的共同难题。通过上百年的发展,英美法、德国法在这个问题上已建立了各具特色的的责任排除规则,但英美法和德国法又分别采取过失侵权行为类型化和纯粹经济损失“权力化”对责任排除规则进行突破。我国侵权行为法应采取一般条款及类型化的方式解决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9.
李岩 《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2(1):29-31
纯粹经济损失在特点上不同于一般的权利,它具有独立性、低位阶性、不确定性、间接保护性。纯粹经济损失在性质上应该被界定为法益,即权利之外为法律所保护的利益。 相似文献
10.
海洋油污染纯粹经济损失的赔偿标准,是海洋油污染纯粹经济损失赔偿机制的重要内容,它不仅关系到赔偿范围的大小,也影响着索赔人是否获得合理的赔偿。对于其赔偿标准,我国立法的操作性不强,而国外立法及司法实践提出了“可预见性”、“直接性”、“全面赔偿”等标准,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与国际海事委员会提出了“近因性”原则。在与域外立法及司法实践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可以发现我国的相关立法还存在诸多的不足。对此,我国的立法可以在借鉴并吸收域外立法关于海洋油污染纯粹经济损失赔偿标准有益成分的基础上,建立合理近因性的赔偿标准,确立其考虑的因素,明确赔偿标准的证明内容,从而规范海洋油污染纯粹经济损失的赔偿范围,使索赔人得到合理的赔偿。 相似文献
11.
孙大伟 《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8,21(6):125-128,138
纯粹经济损失是一个类似于德国法上的一般人格权的框架型权利,是一个在产生之后逐步被空洞化的概念。德国私法中纯粹经济损失概念的产生及“过失致纯粹经济损失不予赔偿”规则的确立,具有一种偶然性。纯粹经济损失问题的解决反映出各国的私法的救济方式不是凭空产生的,都会建立在本国法律传统及立法模式的基础上。 相似文献
12.
中国民法视野中的纯经济损失——兼评我国的研究现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龚赛红 《北京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4):8-14
纯经济损失是受害人直接遭受的经济上的不利益或金钱上的损失.是加诸于受害人整体财产上的一种不利益,具有独立性、无形性和直接性的特征。纯经济损失概念的创制和理论的展开主要是为了将此类损害纳入一般不予赔偿的范围。在现有损害分类体系中,纯经济损失可归属于财产上损害。纯经济损失的主要类型有不实陈述案型、挖断电缆案型、遗嘱案型、油污案型和公共设施损害案型。学者们常提及的其它纯经济损失类型如产品责任类型、物之使用不能类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雇员和家庭成员人身伤亡类型、合同法领域的纯经济损失类型等.可以适用现有的法律规范获得解决。我国学者对中国纯经济损失处理模式和纯经济损失的类型化给予了全面的关注.而且开始对司法实践中的疑难案例进行纯经济损失理论分析.也进行了立法层次的思考。《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可以将纯经济损失整合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中。在侵权责任立法时。应考虑纯经济损失的基础性规范与具体类型的规范相结合。 相似文献
13.
纯经济损失是与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无关的经济损失,与间接损失有着本质的区别。西方大多数国家对于产品责任中产生的纯经济损失通过不同的方式给予了适度的保护。通过对我国现行立法、司法和理论的考察分析可以发现,纯经济损失在我国有很大的生存空间,而构建产品责任中的纯经济损失保护制度则对我国立法完善及司法运作都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4.
王娟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4):187-188
案例教学法因其教学效果显著,得到了教育和培训机构的重视。首先介绍了案例教学法的一般知识和经济法课程的特点,然后深入讨论了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教学中的作用和具体应用,给出了具体实施的步骤,并总结了应当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纯经济损失近年来成为侵权法领域的焦点话题。学者们在对纯经济损失是否赔付的问题上存在着很大的分歧,在产品责任这一特殊侵权领域同样如此。但是无论从历史视角、法经济学视角还是价值视角来看我国立法对产品责任中纯经济损失确立有限赔偿的规则是十分必要的。而问题的关键在于确立合理的限制赔偿范围的工具和限制赔偿数额的方法。 相似文献
16.
经济管理类专业经济法教学三维模式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经济法教学三维模式是提高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质量的一种有益尝试。该模式以学生为本位,准确进行教学目标定位,以专题方式编排教学内容,全程采用多维互动教学法,明确为什么而学,学什么,以及如何学,目的在于增强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自主学习能力,从而提高教学实效。 相似文献
17.
李鹏风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3(2):126-128
经济法和民法作为规制市场交易和经济运行的互补互动的重要法律部门,是社会主义市场良性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逐步深化,经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因此理清我国经济法与民法之论争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焦点及其实质,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通过介绍国外经济法与民法之论争,再对比我国的情况来揭示问题的实质。 相似文献
18.
陈协平 《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5):63-68
纯粹经济损失是欧洲法学界讨论最多的问题之一,也是民法领域的一个新兴的概念。本文在阐述纯粹经济损失的基本理论的基础上,通过对英国侵权法上有关过失引起的纯粹经济损失赔偿问题的经典案例的分析,指出英国侵权法对过失引起的纯粹经济损失原则上实行不予赔偿的做法,并对其理由进行了分析与反思,最后文章探讨了该判例法模式与类型化的处理方法对我国司法实践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