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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学军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13,(5):5-14
新中国婚姻法其实也允许夫妻双方约定一方冠以对方的姓氏,但这一规定应该废除。主要理由是:第一。中国古代妻子在习惯上被正式称为“某氏”、“阿某”、“某某氏”或“某阿某”,原因在于提高行政效率,凸显男女家庭法律地位的不平等。目前,我国的相关规定禁止简化身份登记、实行男女平等。第二,夫妻约定冠姓制虽达到法律上的男女平等,但发达国家的实践表明,并未带来事实上的男女平等。第三,若夫妻一方行使这一权利,则会给国家、当事人、文化观念带来严重的消极影响。第四,法国、加拿大魁北克省、比利时、荷兰、美国路易斯安那州均要求夫妻保持本姓。 相似文献
2.
孙莉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10,22(5):5-9
世界上存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种性别法律制度演进模式,社会性别分析是研究男女平等问题的新方法。在我国,男女平等原则的宣示性规定具有社会主义性别法律制度演进模式的鲜明特征。随着夫妻财产制度的逐步完善,男女平等原则由形式平等向实质平等转变。物权法第99条关于共有财产分割的"重大理由"的规定,为夫妻财产规定的完善和男女平等原则的进一步实现提供了依据,婚姻法应予以细化。 相似文献
3.
刘晓辉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16,(6):15-20
在男女平等尚未实现,推进男女平等依然任重道远的社会现实中,关于男女平等理论问题的追问与思索仍是非常重要、必要和迫切的.其中,“男女平等,到底是什么样的平等”是明晰男女平等现状、分析男女不平等根源与探究推动男女平等实现路径的一个理论前提.当前,学界给予“男女平等的理论内涵”这一问题极大的理论关注,但话语众多,尚无统一界定.须以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指导,澄清和把握男女平等的理论内涵:男女平等是在正视、承认和尊重男女两性生理差异基础上,男女两性作为人的人格、尊严、价值的平等,以及在家庭和社会生活各领域中的权利、机会、结果与责任的平等. 相似文献
4.
浅析“社会性别意识”观与“男女平等”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刘东发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3,15(3):1-5
男女平等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体现。男女平等的基本点就是要实现男女两性在人格尊严、价值、权利、机会和责任上的平等。用“社会性别意识”观分析“男女平等”问题 ,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男女平等”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男女平等”激发了人们尤其是女性的主体意识 ,但因政策、法规和社会行为的滞后性 ,而导致了男女平等问题上的“性别亏损”问题 (女性发展滞后于男性 )。“社会性别意识”观要求将性别意识纳入政府决策主流 ,为解决”性别亏损”问题提供了前提保障 相似文献
5.
杨乔文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86,(1)
对于这一命题,读者或许会责难道:“错了,思维不是物质!也不是物质的运动!”我们的回答是:辩证唯物主义者当然不能无视庸俗唯物主义和行为主义在这一问题上的失足,思维的确不能同物质等同;思维仅仅是物质的运动,本文尤其要强调的是,思维是物质运动的一种基本形式。 相似文献
6.
禺心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1995,(4)
德意志联邦基本法中规定“男女平等”。但德国妇女有其特殊的问题,如妇女比男子多250多万人,45岁以上的年龄层中,妇女则比男子多350多万人。有75万多鳏夫,但寡妇则有450多万人。二次世界大战的结果还一直在影响着整整一代妇女的命运,从狭义上说,也存在不少妇女问题。在德国,妇女也受到一些不公正的待遇。关于什么适合,什么不适合于妇女的旧偏见还存在并且也存在于妇女之中。虽然几十年来有不少改善,但还有不少工作要做。这些问题不仅需要国家,而且需要整个社会去解决。 妇女与法律:根据德联邦基本法,德国妇女在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已基本确认。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一步是1957年的一项法律,该法律主要规定妇女在婚姻财产法中的平等权利。但那时妇女在婚姻和家庭法中仍处于不利的地位。1976年的—项法律(1977年生效)使妇女在婚姻和家庭法上得到平等。在该法中,删掉了“妇女负责家务”和“只有同婚姻和家庭义务不相矛盾时,妇女才能参加工作”的规定。此法生效后,夫妻双方必须就他们承担的家务和职业义务的比例进行协 相似文献
7.
朱蓓蓓 《贵州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9(6):157-159
女性主义,在西方最初是指追求男女平等。首先是争取选举权。随着女人平等意识的觉醒。女权主义者认识到女人在社会生活与人们的观念中仍与男子不平等。开始反对包括性别歧视在内的一切不平等。劳伦斯的小说《公主》描写了以为从小被父亲称为“公主”的英国女人的成长和感情经历。在这篇小说中。劳伦斯充分表达了他的女性主义思想:女人应该为自己的自由和个人存在而奋斗。 相似文献
8.
试论女大学生平等就业权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男女平等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尺度,也是衡量整个人类社会发展进程的重要标志。作为男女平等重要内容之一的平等就业权,是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应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深入了解平等就业权的内涵及其表现形式,探讨和分析制约女大学生平等就业权实现的成因及从法律上保护其权利实现的问题,对女大学生就业乃至对全社会女性就业与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9.
杨玉珍 《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2)
一、女性写作文学中写妇女是与文学同时出现的,妇女写作有馒长的历史,但现代意义上的女性文学与真正的女性写作之出现却是晚近的事。现代意义上的女性写作不仅必须具备“女性作者”、“女性意识”和“女性特征”这三个特点,而且“女性意识”和“女性特征”具有与女权主义思想相连的特殊界定。何谓女权主义?女权主义首先应认识到在一个具体的社会里女性所受到的不平等和不公正的遭遇,以及由此而导致的无助与不利,女权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在政治和象征秩序中获得同男人平等的权益,这是女权主义的第一层次:平等。这种对男女平等的追求在实… 相似文献
10.
焦淑敏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1,(6)
夫妻财产关系,对稳定我国婚姻家庭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婚姻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了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度,为夫妻共同财产制。所谓夫妻共同财产制,即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问所得财产(包括一方或双方所得),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这一财产制度是符合我国现阶段婚姻家庭状况的,是切实可行的夫妻财产制度。一、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婚姻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男女双方履行了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即确立了夫妻关系。那么 相似文献
11.
赵乃章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1,(3)
福泽谕吉(1834—1901)是日本资产阶级文化的先驱者,明治初期著名的启蒙思想家,被称为“日本的伏尔泰”。一、平等、自由、民主和独立的思想首先,福泽谕吉的平等思想是很可贵的。关于为什么人应当是平等的问题,他提出,既然人天生的自然本质相同,那么,就应该是人人平等的。他说:“天不生人上之人,也不生人下之人,即天生人一律平等,不是从来就有贵贱上下之别的。又说:“人类之出生是天之使然。而非由于人力。他们之所以能够互相敬爱。各尽其责和互不妨碍,是由于根本上都是 相似文献
12.
金云娥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89,(1)
离婚就是夫妻双方由于种种原因不愿意也不能继续共同生活,而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现存婚姻关系的一种社会行为。离婚与否,是由婚姻的本质决定的。正如马克思所说:“离婚仅仅是对下面这一事实的确定:某一婚姻已经死亡,它的存在仅仅是一种外表和骗局。不用说,既不是立法者的任性,也不是私人的任性,而每一次都只是事物的本质来决 相似文献
13.
男女平等的法律并不是最好的法律——以女性从政和婚姻诉讼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礼仁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10,22(1):5-9
从性别的视角来考察法律发现,现代法律与过去法律相比,一个最大的进步,就是消除了歧视妇女的条款。而现代法律的一个最大缺陷,则是忽视了两性区别,用毫无性差的法律规定男女同权、男女平等,其结果是男女根本不可能平等。因而,这种男女平等,实际上是用形式上的平等掩饰了事实的不能平等,是一种包装了的男女不平等。所以,男女平等的法律,并不是最好的法律。只有体现性别差异、补充女性能力、实现男女无利差的法律,才是最好的法律。 相似文献
14.
15.
高桂贤 《湖南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9(1):8-10
平等是反映有差别的存在物受到人的无差别的对待,而在现实生活中,社会对待男人和女人这种有差别的“天然体”以有差别的对待。文章试图从性别平等的原则伊始,探讨男女平等的可能性与可行性。 相似文献
16.
17.
18.
王雪萍 《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44(4):186-192
晚明士人“尊女”观集中体现为李贽“男女平等”说和士人“女胜于男”说。两者在其构建路径上都存在挖掘女强典范来对比男弱的思维取向。士人“女胜于男”说旨在彰显女性崇高的道德和行为,有从两性道德向日常生活层面拓展的过程,也是明代士人“尊女”观影响逐步加深的表现。李贽“男女平等”说是明代士人“尊女”观走向伦理纲常对立面的结果,亦反映出明代国家与社会思想领域动态统一被打破,社会思想独立性的凸显。对李贽“男女平等”说既不能脱离时代和历史发展去过誉和捧杀,也不能过于强调封建社会的本质而忽视其进步性。 相似文献
19.
魏义霞 《燕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11(1):13-22
作为近代启蒙思想家,康有为、谭嗣同对平等的推崇令人注目,正如相同的理论来源决定了两人平等思想的相同性一样,对孟子与庄子的不同偏袒注定了其平等思想的差异性:对平等内涵的界定,康有为利用孟子的性善说与天赋人权论相互印证,将平等说成是人“直隶于天”的天赋权利;借助庄子的破对待与佛教思想融合,谭嗣同将平等理解为不生不灭即微生灭的宇宙状态。对平等内涵的界定隐含着对实现平等途径的理解,康有为在人人自主、独立中关注女子的自主和独立问题,将“男女平等各自独立”视为通往平等的第一步,在此基础上演绎为“毁灭家族”的平等之方;谭嗣同在通而平等中执着于破除对待,在“人我通”中希望“别生种人”达到“通天地万物人我为一身”的平等状态。 相似文献
20.
罗萍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2,(1)
什么是矛盾双方的共同点?顾名思义,就是指矛盾双方相同的一面或一点。但这个“同”,不是矛盾双方的完全重合,即不是抽象的等同,它是异中之同,且同中还有异。它的表现形式一般是矛盾双方的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和矛盾双方具有一致性。由于矛盾的各个特殊,共同点的表述也是多种多样的,常见的有:共同利益、共同要求、共同因素、共同内容、共同成份、共同渊源、一致性、共同性等等。 矛盾双方究竟有没有共同点呢?让我们先用事实回答这个问题。 第一,在自然界,对立的事物或运动过程之间存在着共同点。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