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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1 毫秒
1.
扭送是我国现代刑事诉讼中的传统制度,乃国家追诉犯罪之有益补充,其作用在于发动群众同犯罪作斗争.自1954年法律确立扭送制度以来,原则化的条文表达沿用至今,2012年新修《刑事诉讼法》第82条亦是如此.在西方国家,民众执行的无证逮捕与我国扭送相类似,但却有着更为完备的法律规制.通过中西比照,从扭送之法律性质、主体、对象、执行过程及法律风险等方面进行检讨,可以考量扭送立法与操作方面的缺失.只有逐渐弥补这些缺失,方能同当今刑事诉讼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之目的契合起来.  相似文献   

2.
《南都学坛》2019,(3):65-76
网络犯罪是当前我国社会面临的突出难题。《刑法修正案(九)》基于治理网络犯罪的现实需要新增了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等多种网络犯罪罪名,并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等多种与网络相关的犯罪进行了修正,但也引发了较大的争论。我国网络犯罪最新立法修正总体上是必要和合理的,不过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刑事责任、虚假信息犯罪立法范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立法模式等问题上仍存在诸多立法内容与技术上的问题,应当立足其立法的合理性予以进一步推进。  相似文献   

3.
香港洗钱犯罪立法具有起步早、起点高的特点,与之相比较,内地洗钱犯罪立法则存在着罪名体系不完善、主观方面规定过于苛刻等不足。为此,应借鉴香港立法经验,在未来的刑事立法工作中采取相应举措以完善内地洗钱犯罪立法。  相似文献   

4.
性犯罪作为一种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形式,在刑法中应具有重要地位。但由于我国传统观念的影响及立法技术落后等原因,我国现行刑法中有关性犯罪的规定存在严重问题。首先是现有罪名规定的不合理性,主要体现为相关犯罪的犯罪对象和犯罪主体的范围过于狭窄,无法满足保护人权及惩罚犯罪的需要;其次,许多严重的性侵犯行为没有被规定为犯罪行为,从而导致法网出现严重漏洞。本文在分析我国刑法中有关性犯罪的规定情况及其造成的一些实际问题的基础上,对完善我国性犯罪的刑法立法提出建议,以其对立法及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5.
公民直接立法制度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民直接立法的古典形态产生于古代希腊、罗马奴隶主民主制时代,后来率先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欧美国家获得了它的现代特征。作为一种法治理论,它从亚里士多德到孙中山源远流长。本文论述了现代公民直接立法制度的自身结构,认为这种制度实质上是国家权力直接向社会成员手中回流过程的定型化。在我国,条件成熟时采用公民直接立法制度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要的补充,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应有之义。  相似文献   

6.
民事诉讼委托代理制度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有其深刻的内涵和价值基础。随着新的《民事诉讼法》以及2015年《民事诉讼法解释》的颁布,我国民事诉讼委托代理制度得以充实和发展,但是在立法和实践中仍然暴露出很多不足:一些规定尚未清楚明确,委托代理范围过于宽泛,律师和公民代理诉讼在司法实践中也暴露出许多不足。因此需要对其加以完善,修订司法解释来明确概念,逐步确立律师强制代理制度,规范律师代理制度和公民代理诉讼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7.
公民直接立法的古典形态产生于古代希腊、罗马奴隶主民主制时代,后来率先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欧美国家获得了它的现代特征。作为一种法治理论,它从亚里士多德到孙中山源远流长。本文论述了现代公民直接立法制度的自身结构,认为这种制度实质上是国家权力直接向社会成员手中回流过程的定型化。在我国,条件成熟时采用公民直接立法制度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要的补充,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应有之义  相似文献   

8.
信息化时代,个人信息数量迅猛增长,其经济价值显现的同时也面临被侵犯甚至引发犯罪的风险。面对当前公民个人信息受侵害的现实性与严峻性,以及相关法律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局限性,为了避免因侵害公民个人信息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刑事立法对其进行了规定。但在实践中,刑法在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保护时,存在对公民个人信息界定困难、犯罪主观层面设置不合理、犯罪行为类型概括不全面和对“情节严重”认定粗糙等问题,导致部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难以得到刑法规制,影响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为了进一步完善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有必要明确界定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拓展个人信息犯罪的主观层面、延伸个人信息犯罪的行为类型、对“情节严重”标准予以明确。  相似文献   

9.
洗钱犯罪是近年来国内外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我国的反洗钱立法也较为完善。但是。由于我们过于强调洗钱是一种刑事犯罪,忽视其是一种行政犯罪的特点,因此对于洗钱犯罪的立法偏向刑事禁止,而从行政立法上预防洗钱行为的力度有待加强。应对我国现行反洗钱行政立法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相似文献   

10.
公民参与立法是代议制民主的重要补充。理论上,公民参与立法应该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但实践中,并非所有国家将其作为基本权利对待。尽管如此,公民参与立法仍不失为是实现民主和维护公民权利的重要方式。特别在我国现阶段,公民参与立法对于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因此,应该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公民参与立法工作的重视,提高公民参与立法的意识,完善公民参与立法的制度,确保我国公民参与立法工作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11.
论犯罪预备立法之完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的犯罪预备立法较为粗疏,且过于苛厉,与国外刑法原则上不处罚犯罪预备的普遍作法大异其趣。这种现状造成了刑法理论上的混乱和刑事司法中的困惑。从我国现行《刑法》对犯罪预备与预备犯是否作了区分这一问题切入,对如何准确理解现行法进行探讨,以揭示问题的根本症结,并借鉴国外有关的立法经验,这对完善我国犯罪预备立法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2.
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量刑制度不作规定 ,是立法的不足。提出立法构想 ,着重对单位犯罪的累犯制度、自首、立功制度及数罪并罚制度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3.
强奸行为既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又是一种犯罪行为,对强奸犯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是符合法理要求的,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应逐渐形成一种特殊的制度,保持法治逻辑的严整性和统一性,从而充分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对公民人身权的切实保护和法律制度的内在完美性  相似文献   

14.
针对中国现行立法中对于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的规定过于粗略的问题,采取抽象分析的方法,从言辞证据、实物证据排除非法证据的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论述。分析结果表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确立是衡量一个国家人权保障和对公民权利制约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衡量一国刑事诉讼法完善与否的标准之一。这一规则的确立是中国法制建设的新的里程碑,对有效维持控制犯罪与保护人权之间的平衡点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5.
本文试图论证司法机关不应将追赃、退赔作为满足财产犯罪受害人侵权赔偿请求的唯一办法。为了使财产犯罪受害人的民事权利得到切实有效的法律救济,在程序上应当选择最佳方式。司法机关应以受害人财产损害赔偿请求的全部满足为目标,使公民的财产权益置于严密的诉讼制度保护之下。作者建议最高审判机关应尽快对财产犯罪受害人的民事诉权问题作出符合立法规定的司法解释,以在我国司法中真正确立财产犯罪的附带民事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6.
我国贪污受贿犯罪的量刑存在量刑偏轻现象明显、量刑失衡问题突出和片面依赖犯罪数额等缺陷,其原因包括立法和司法两方面问题。就司法方面而言,量刑情节适用不当是导致目前贪污受贿犯罪量刑现状的重要因素。具体来看,量刑情节适用不当的原因主要在于立法上对犯罪情节规定得过于简单,司法上量刑情节认定不严格、适用不规范。基于此,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以改进贪污受贿犯罪量刑情节的适用情况,提高贪污受贿犯罪量刑的公正度:将部分常见犯罪事实法定化、严格量刑情节的司法认定、规范量刑情节的司法适用、建立贪污受贿犯罪量刑的案例指导制度。  相似文献   

17.
挪用资金罪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挪用资金罪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现代企业法律制度的建立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型犯罪,是新形势下打击犯罪需要的立法选择。本文对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客体、犯罪主体、刑罚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若干问题进行研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8.
犯罪的法律预防是指运用法律的手段,包括立法、执法和司法各环节的法律手段,减少和消除犯罪的一种犯罪预防的方法.其中执法层面的法律预防至关重要,因为它的主要作用在于帮助公民树立法律理念,感知法律权威,并形成法律信仰.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前,这种法律信仰如果内化为行为人的思维模式之一,对于公民为适法行为,拒绝非法行为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但是近年来,执法中的问题层出不穷,公民对于执法主体的信任度值得忧虑.那么执法层面犯罪的法律预防的实现是否还有可能,又应当如何应对其挑战.  相似文献   

19.
《刑法修正案(九)》创设的贪污贿赂犯罪特别从宽处罚制度是在当前贪污贿赂犯罪易发多发、司法机关办案工作压力增大、行贿犯罪未能得到应有惩治的形势下做出的重大立法创新,该制度有助于提高贪污贿赂案件的办案效率,促进贪污受贿犯罪人认罪悔罪,纠正贿赂犯罪惩治失衡的局面。同时也应看到,该制度未能体现体系性、系统性的思维。基于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和特别从宽处罚制度的立法目的,应当取消贪污罪特别从宽处罚制度,将特别从宽处罚制度推广适用于所有的行贿类、受贿类犯罪,并在行贿类犯罪、受贿类犯罪之间设置大致对等的适用条件。  相似文献   

20.
刑事搜查作为一项强制侦查措施,因立法文本的粗疏,在运行过程中缺乏权力监督制约,易侵害被搜查人员的合法权益。现行刑事搜查监督手段过于软弱,监督效果较差。未来立法有必要以改革搜查令状审批主体为中心,通过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确立无证搜查备案审查制度与搜查实时监督制度、健全相关辅助措施等方法构建司法化的刑事搜查制度,实现刑事搜查由单一惩罚犯罪功能向惩罚犯罪与人权保障双重功能并重的转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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