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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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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环境正义视角下的农村垃圾治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垃圾治理凸显了我国城乡有别的差异性基础设施供给和基本制度,反映了城乡之间的环境非正义关系,暴露出农村垃圾治理资源分配失衡、农村垃圾治理决策程序缺失以及农民承受的垃圾治理责任不公平的问题。防范农村垃圾污染的发生,必须将环境正义理念贯彻到农村垃圾治理工作中。首先,通过健全农村垃圾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机制和长效监管机制实现环境分配正义,消除治理工作中的制约瓶颈。其次,通过推进农村垃圾治理主体多元化和决策程序合理化实现环境程序正义,提高农民参与积极性。最后,通过加强农村垃圾治理法治建设和农民环境权益保障实现环境矫正正义,确保农民享有适宜的人居环境。  相似文献   

2.
伴随农村垃圾增量及其环境污染影响,农村垃圾城乡一体化治理成为东部发达地区治理农村垃圾的主导模式。这种垃圾治理模式是城乡一体化环境服务理念在乡村基层社区的地方化实践。它依托基层政府、物业公司与村庄三方合作机制,建构了“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垃圾处理系统,并以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指向,也带来了乡村环境责任感消失、城市垃圾增量及集中处理的环境非正义、乡村社会分化与权力重构等一系列非预期后果。避免农村垃圾城乡一体化治理非预期后果负面效应的关键,是提升社区农民环境参与能力和环保意识、加强垃圾治理模式的乡村生活环境切合度以及提升垃圾处理体系与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的科学性。  相似文献   

3.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关乎农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民生问题,也是事关我国“生态宜居”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性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农村环境整治的第一要务.我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大致经历了农民自发治理、政府主导的“三级管理”到“第三方治理”的模式演进过程.以江西省为例,农村生活垃圾第三方治理呈现出参与主体明晰化、运作方式多样化、资金来源...  相似文献   

4.
城乡一体化背景下农村饮用水安全法律制度的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农村饮用水在水质和水量上均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在"城市中心主义"立法理念下,农民的饮用水安全利益被忽视,现行监管体制和偏向性制度安排难以满足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的需要,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法律供给严重不足。为切实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必须使立法理念向"城乡统筹立法"转变、理顺监管体制、分类构建适宜的法律监管制度并完善城乡均衡化的融资保障制度,以实现饮用水安全保障的城乡一体化。  相似文献   

5.
农村垃圾治理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生态文明建设的成败。由于城乡二元分割体制,我国农村垃圾治理问题长期未受到重视,导致农村地区垃圾污染现象普遍存在,严重影响了"美丽乡村"建设战略目标的实现。因此,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提升农村垃圾治理科学化水平。  相似文献   

6.
美丽乡村建设视域下的环境法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美丽乡村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升级版",是针对前一阶段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突出问题,根据十八大报告将生态文明纳入国家现代化建设"五位一体"总布局所提出的新要求,需要从农业生产方式改革、农村治理模式创新和农民权利保障方面进行整体谋划,进行合理的制度安排。但是,建立在"城乡二元结构"立法思维下的环境法律制度对美丽乡村建设存在严重的制度供给不足,因此,必须通过制定和修改法律来完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消除环境立法中的"城乡二元结构",切实保障农民环境权益,健全农村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和机制。  相似文献   

7.
城市垃圾不断涌入农村,破坏了农村的生态环境,影响了农民的身体健康,且与乡村振兴战略和城乡一体化理念背道而驰。为了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应从完备环保立法体系、健全环保执法行政体制、完善环保司法制度、增强环保法治意识,以及强化环保社会监督机制等方面,加强对农村环境的治理,遏制城市垃圾转移到农村的趋势。  相似文献   

8.
对国内外环评公众参与机制不断地进行探索与比较,有利于我国环评公众参与机制的完善。中欧环评公众参与机制在法律背景与依据、在"公众"的定义与范围上存在差异,在公众参与环评的范围、内容、阶段以及信息公开方面也有不同。欧盟环评公众参与机制给我国的启示为:我国公众参与机制应遵循国际原则,积极履行国家义务;立法明晰公众环境参与权;完善"公众"主体机制;完善公众参与环评的范围、内容、阶段;加强信息公开与知情权保障;完善公众参与环评专项立法。  相似文献   

9.
新农村背景下农村居民公共服务参与意识调查报告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保障农民参与公共服务,既是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政府民本价值的实践.培养与提升农民公共服务参与意识对于推动农村公共服务快速发展、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造农村和谐美好新生活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实地调查发现,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民公共服务参与意识增强,但农民公共服务意识的培养机制存在不足,需要完善乡镇治理机制,建立畅通的农民利益表达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并加强考核与监督,从根本上提高农民的参与意识.  相似文献   

10.
美丽中国不能没有美丽乡村,绿色发展更不能缺少绿色农村。当前农村垃圾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着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因此有必要从预防和治理两个方面完善农村垃圾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为农村垃圾污染问题的解决、美丽乡村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为解决农村垃圾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可操作性差的问题,需要转变观念,制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综合性法律,完善地方立法,严格和强化法律责任等。同时还要提高农民的生态法治意识,奠定农村垃圾污染防治法制实施的群众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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