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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本《竹书纪年》云:“懿王元年天再旦于郑”,今日天文学家皆解为日食,并认为此即公元前899年4月20日5时27分之日食,言之凿凿。我昔作《西周诸王年代考》亦从其说,但以为此日食在我的年代考上应在孝王元年,而非懿王元年。于是在同仁中发生争论。我继续钻研此问题,发现所谓“天再旦”不似日食,有甚可疑者,兹述之如下,以就正于方家。 一、我国古代日食发现甚早。《左传》昭公十七年夏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引“《夏书》曰:辰不集于房,瞽奏鼓,啬夫驰,庶人走”。可证夏代已知日食,而记之于书。殷代则刻日食月食于甲骨上,凡读过甲骨文者皆知之,不须征引。周人当然更知日食月食,例如《诗·十月之交》(当作七月之交,见拙作《诗·十月之交》应为七月之交说》,《人文杂志》1992年第5期)第一章:“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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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周代是我国礼俗的大成时期。在周代的诸多礼浴中,尤以婚姻礼俗最为引人注目,有礼“本于昏”(《礼记·昏义》)之说。而其中“同姓不婚”又为最大戒律,向为研究者所重视。然自汉唐的博士硕儒乃至今天的专家学者在对“同姓不婚”的理解上仍存在着原则分歧。本文拟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谈点个人看法,以期有助于对这个问题的深入研究。关于“同姓不婚”的记述以《左传》与礼书为最集中。如《左传》襄公二十八年说:“男女辨姓”。昭公元年说:“男女辨姓,礼之大司也。”等等。又如《礼记·坊记》说:“取妻不取同姓。”《曲礼》说:“取妻不取同姓,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大传》说:“系之以姓而弗别,缀之以食而弗殊,虽百世而婚姻不通者,周道然也。”等等。汉人许慎说:“诸侯娶同姓”(《五经异义》)。意在否定周代有“同姓不婚”的规定。古籍中确有“诸侯娶同姓”的记载,如晋献公娶狐姬、骊姬(《左传》庄公二十八年),晋平公内“有四姬焉”(昭公元年),鲁昭公娶吴孟姬(哀公十二年)等。但这些都是个别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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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僖公22年“大司马固谏”句,杜预注:“大司马固,庄公之孙公孙固也。”以“固”为人名。洪亮吉《春秋左传诂》、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并从之。其实不确,兹质疑如下: 一、从《左传》用词上看。《左传》桓公6年有“齐侯又请妻之,固辞”;桓公,17年有“昭公恶之,固谏不听”;僖公8年有“大子兹父固请”;僖公24年有“固请于公以为嫡子”等等。可见“固辞”、“固谏”、“固请”是《左传》的习惯用语,做副词。下文僖公27年晋楚城濮之战前有“宋公孙固如晋告急”一句,则记其全称,当是初次露面的记法。那么,前面的“固”必非公孙固。 二、从人物作用上看。宋襄公自僖公9年即位起到僖公22年宋楚泓之战结束,其间凡临大事皆由子鱼参与决策,此不一一罗列。 仅以僖公21年、22年为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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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孔子所处的时代及其大一统思想孔子所处的时代,正是我国历史上剧烈的社会大动荡的时代。在孔子出生的前前后后,连续发生了一系列的社会变乱:有诸侯国君臣越礼犯上的,有臣子杀国君的,有儿子杀父亲的,等等。统治阶级内部的自相残杀,你争我夺,使广大农奴吃尽了苦头。据《左传》记载,当时“民参其力,二入于公”(《昭公三年》);“宫室日更,淫乐不违”(《昭公二十一年》)。农奴们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多次起来反抗,而农奴主则对之进行血腥镇压。齐相晏婴曾对晋叔向说,齐公室动辄施行刖足之刑,结果“国都诸市,履贱踊贵。”(《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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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晋文公重耳奔狄时年,史籍有两种记载。《国语·晋语四》云:“僖负羁言于曹伯曰:晋公子生十七年而亡。”《左传》昭十三年载叔向曰:“我先君文公,……。生十七年,有士五人。亡十九年,守志弥笃。”而《史记·晋世家》却说:“重耳遂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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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楚国的等级结构与阶级关系,对于揭示楚国的政治秩序,进而认识楚国的社会性质,都不无稗益。一、等级结构《左传·昭公七年》记载申无字与楚灵王的对话:“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巨大夫,大大臣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马有圉,牛有牧,以待百事……”研究先秦史的人士,大多以为申无宇对楚灵王所说的“人有十等”的一席话,反映了楚国的阶级关系,并借以推断春秋时代的楚国尚处于奴隶社会,这是需要加以辨识的。我以为,由无宇对楚灵王所讲的“人有十等”,不过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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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梅虞衡志》记宋代壮族地区的婚俗“婿来就亲,女家于居五里之外结草屋百余间与屋,谓之入寮。婿家以鼓乐送婿入寮……成婚之后,婿常袖刀而行,妻之婢,少忤其意,即手刃之,谓之逞英雄。入寮半年而后妇归夫家。夫自入寮以来,必杀婢数十而后妻觉畏之,否则以为懦。”明人邝露《赤雅》。对此俗亦有记载:“壮人聚而成村者为峒,推其长曰峒官,峒官之家婚姻,以豪侈相胜,婿来就亲,女家五里之外采香草、花萼结为序,号曰入寮。锦茵绮筵,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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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荒南经》:“羲和者,帝俊之妻,生十日。”此“生十日”为何意,诸家多曲解。郭璞注为:“言生十子各以日名名之,故言生十日。”袁珂注为:“羲和生十日者,天上之日十也……古神话盖以天、地、日、月、星辰均神所创造,故言生日生月。”均误。“生十日”应解为“造天干十”即自甲至癸。《公羊传·桓公二十八年》:“生事也,何云?生犹造也。”《周礼·秋官·序官》:“硩蔟氏十日。”郑玄注:“日谓从甲至癸。”《周礼·天官·冢宰》:“挟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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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阎复传》 (中华书局 1976年点校本, 第 3772页) 载: 阎复“七岁读书, 颖悟绝人, 弱冠入东平学, 师事名儒康晔。时严实领东平行台, 招诸生肄进士业, 迎元好问校试其文, 预选者四人, 复为首, 徐琰、李谦、孟祺次之。”按: 此文的“严实”为“严忠济”之误。首先, 阎复到东平府学读书是在严实去世之后。所据有二。 (1) 元好问《遗山集·东平行台严公神道碑》曰: 严实“庚子 (公元 1240年) 四月己亥, 春秋五十有九, 薨于私第之正寝。”可见, 严实卒于公元 1240年。而袁桷《清容居士集·阎公神道碑铭》曰: 阎复“皇庆元年 (公元 1312…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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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启谦同志《“季氏八佾舞于庭”新解》(《学术月刊》1982年第8期)一文认为,“季氏八佾舞于庭”是维护周礼的表现,其理由和根据主要有两个:一是季平子曾代鲁君主持过祭祀,“季氏八佾舞于庭”就是当政的季平子主持祭祀时的情况;二是季氏并不想废除鲁君而代之,而是要尊鲁君的。对此我有些不同看法。不错,据《左传》记载,季平子是代鲁君主持过祭祀,但昭公二十五年又说:“将禘于襄公,万者二人,其众万于季氏。”‘二人’,吴仁杰《两汉刊误补遗》谓当作“二八”,二八即二佾,刘宝楠《论语正义》据此推论季平子“取公四佾以往,合为八佾,而公止有二佾”,其说不无道理。《论语正义》又引《礼记·郊特牲》文:“诸侯不敢祖天子,大夫不敢祖诸侯,而公庙之设于私家,非礼也,由三桓始也。”解释说:“公庙谓桓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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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有媵送制度。所谓媵,就是送女出嫁。《仪礼·士昏礼》“媵布席于奥”郑玄注说:“媵,送也。谓女从者也。”所谓从者,指送女出嫁时陪同出嫁的人。其中有陪同而去的婢妾,也有随从而去的奴仆。《诗·小雅·我行其野》孔颖达疏: 《释言》云:“媵,送也。”妾送嫡而行故谓妾为媵。媵之 名不专施妾,凡送女适人者,男女皆谓之媵。僖五年《左传》晋 人灭虞,执其大夫井伯以媵秦穆姬;史传称伊尹有莘氏之媵臣。 是送女者虽男亦名媵也。 《说文解字》无“媵”宇。但有“俣”字。“俣,送也。从人,关声。吕不韦曰:有(饣先) 氏以伊尹俣女。”“俣”即是“媵”;“关”却不是简化字关心之“关”。而是“朕”、“送”所从之“关”,音ying。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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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之中提到了“大屈”一词,可是这个词语究竟有何含义?历代却无定论。在以经学家称著的东汉,大儒们对这个词语也同时提出了两个不同的解释而不能判定。两个解释,其一以为“大屈”为“弓名”,另一说则以为“宝金”。后世学者,多根据《鲁连子》的异文而多以“弓名”之说为确。可是从考古学角度看来,实在还有商榷的余地。《左传·昭公七年》记载:楚子事公七一台,使长钱者相。好以大屈。既而悔之。孩后疆闻之,见公。公语之,拜贺。公日:一何贺?”对说:“‘齐与晋、越欲此久也。寡君无适与也,而传诸君。君其备御三邻,慎守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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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赏,是失信也,奚以示民?(贵德篇P107)按:示,《左传·昭公十五年》作庇,考之《僖公二十五年》云“信,国之宝也,民之所庇也,得原失信,何以庇之?”尤为示读为庇之证(古示、庇同隶脂部)。《国语·周语下》“夫目以处义,足以践德,口以庇信,耳以听名者也。”韦昭注“庇,覆也,言行相覆为信也。”庇,即“实践”,“使相符合”、“覆约”之义。《荀子·赋篇》“皇天隆物,以示下民”。王念孙《读书杂志》云“示,本作施,俗音之误也。”窃谓示亦读为庇,《国语·楚语》“夫从政者,以庇民也。”可证。此“庇”为“覆庇”、“供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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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楚国异族人的来源春秋时期,楚国吞并了数十个小“国”。这些被灭国的君民,大部分成了楚国人,在楚国的异族人中,以这类人为最多。熊绎被封于丹阳,尚在“筚路蓝缕、以启山林”(《左传·昭公十二年》)的艰难时期,国力微弱,无力灭他国。熊渠“甚得江汉间民和”,他一度扩张,伐庸、杨粤、鄂,封三子于“江上楚蛮之地”(《史记·楚世家》),此时楚国的异族人一定不少了。时隔不久,由于周王室的威胁,楚人暂时停止了扩张(同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