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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云南:机关公务人员 可带薪干个体 日前,云南省人事厅、财政厅联合公布.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均可在个人自愿、组织批准的前提下,离开原单位去从事个体私营经济。据悉,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事个体私营经济,可采用以下方式办理手续并享受相关待遇:1 带薪:自组织批准之次月起,五年内由原单位发给基本工资;带薪人员如在五年期间内要求回原单位工作,由单位视编制、工作需要等情况决定;有其他单位需要的,可以调动到需要的单位。带薪期满后回原单位办理辞职手续,不办手续的,按自动离职处理。2提前退休。3辞职。 此外,职工要…  相似文献   

2.
符兵  沈力 《人才开发》2001,(7):47-47
目前,流动人员中的党员数呈上升趋势,但其组织关系管理较为混乱,存在问题很多:一是将组织关系挂在原工作单位;二是将组织关系挂在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三是将组织关系挂在亲戚朋友所在单位;四是将组织关系放在自己的口袋里。由于工作上的流动,使他们成为有名无实的党员,原单位不管,现单位不管,人才交流中心不管,致使组织生活无法过,党费无法交,  相似文献   

3.
案例简介白某原系某飞机制造公司的助理工程师,1986年毕业于北京航天大学,同年被分配到该公司,1993年获国家专利局专利证书。去年单位以擅自离职为由,将其除名,并拒转人事档案。白某对此处理不服,即向人事仲裁部门提出仲裁申请。白某称:自分配单位以来,由于学非所用,人员过剩,能力一直难以得到发挥,于是想流动,但单位不放,94年提出辞职,单位也不批,于是于94年7月离开原公司。白某认为既然原单位已将其除名就不应再卡住档案不放。单位称:白某自1994年7月1日至1994年11月10日连续旷工103天,根…  相似文献   

4.
《人才瞭望》2005,(1):97-98
劳动信访人对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原承办单位提出复查,原承办单位应当从接受复查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查意见书。上级部门发现原承办机关处理不当的信访事项,有权直接复查或者指定有关部门复查,指定复查机关应当按规定时间报告复查结果。上级部门对信访案件复查后确定原处理结果正确,应当予以维持,出具复查处理意见书并向信访人说明;信访人对复查结果仍不服,又提不出新的事实理由,原处理机关及上级处理机关不再处理,但应做好教育疏导工作。  相似文献   

5.
随着人才流动的加速,“竞业避止”问题已日益严峻地凸现出来。所谓竞业避止,是指员工在单位工作期间不得到竞争企业兼职和任职,不得自行组建公司与单位竞争;在离开原单位一定期限内;未经原单位同意,不得从事同原单位业务有竞争性的业务,不得接受原单位  相似文献   

6.
魏玉棋 《人才瞭望》2005,(12):99-99
“夜光工程师”就是那些拥有一定技术和经验,专门在星期五晚上到新的单位指导培训,星期天晚上回原单位的工程、信息技术人才。“夜光”是他们实施第二职业的时间概念。  相似文献   

7.
《人才瞭望》2006,(5):101-102
案例:某公司与外国公司部分合资,新组建了一家在中国注册的独立合资经营法人单位。合资中方单位在未征得本单位张某等6名职工同意的前提下,将其安排到合资单位工作,并要求这几位职工与合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张某等6名职工认为,他们是合资中方单位的职工,而不是合资单位的职工。因此不能与合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而向合资中方单位提出要求回原单位上班的请求,并要求合资中方单位补发他们被派到合资单位工作期间的工资。  相似文献   

8.
《人才瞭望》2007,(4):109-109
一、案由 申请人:王某,男,25岁,某单位员工。 被申请人:某事业单位。申请人2004年4月6日向单位提出辞职,要求自谋职业,并呈报了辞职报告。2004年5月8日单位作出同意王某的辞职决定,因解除聘用合同后,王某要求办理相关手续问题时与原单位产生争议,于2004年6月10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相似文献   

9.
《人才瞭望》2006,(3):106-107
案例:某会司与外国公司部分合资,新组建了一家在中国注册的独立合资经营法人单位。合资中方单位在未征得本单位张某等6名职工同意的前提下,将其安排到合资单位工作,并要求这几位职工与合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张某等6名职工认为。他们是舍资中方单位的职工,而不是合资单位的职工,因此不能与合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而向合资中方单位提出要求回原单位上班的请求,并要求合资中方单位补发他们被派到合资单位工作期间的工资。合资中方单位不同意他们的要求。  相似文献   

10.
张怀仓  赵宏 《人才瞭望》2006,(5):104-104
一、案件背景 2004年初研究生招生政策有一个显著变化是报考研究生不再需要考生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取消了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程序简化方便了考生。但若考上了,单位不放行怎么办?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一般由考生与单位自行处理,考生给单位交纳一定的费用后,可以辞职走人。单位利用档案强留人才,特别不容忽视。考生考上之后要调档政审或转调个人档案必须经过原单位同意,否则无法调取考生档案,  相似文献   

11.
《人才瞭望》2009,(4):45-45
请问:我于1月15日辞职,1月底发现已孕,可向原单位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吗?  相似文献   

12.
中人 《人才瞭望》2000,(1):54-54
一、案情简介周某,男,36岁,高中文化,原系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市分行秦淮支行健康路分理处出纳员,因利用单位原会计方某(已判刑)提供的30万元公款上班时间炒股,造成9万多元经济损失,被单位辞退,周某不服,遂向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争议焦点周某诉称:1994年3月,该单位原会计方某提供30万元资金以周的名字在省证券城南业务部开立大户,委托周炒股,他们是委托关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与周无关;市农行秦淮支行认为周利用上班时间炒股没有事实依据,且周已36岁,再就业困难,故请求仲裁委员会撤销市农行对周的辞退决定,…  相似文献   

13.
于海洋  马兴文 《人才瞭望》2005,(10):104-104
案情简介:申请人:胜某女某人防办通讯站工作人员;被申请人:某人防办;申请人于1992年4月因病需要外出治疗,原站长准假一个半月,并要求申请人于1992年5月末回单位上班。但申请人走后未能如期回单位,且未与单位保持联系。1992年11月26日,单位派人到家中寻找未果的情况下,根据申请人超假6个多月的事实,依据某市有关规定,对申请人作出辞退处理。2004年3月,申请人到单位咨询参加社保和医保问题时,得知自己已被单位辞退。申请人不服,  相似文献   

14.
[案情简介 ] 夏某,男, 35岁,大专文化,某县卫生院主治医师,劳动合同制工人, 1984年 9月参加工作, 1988年秋被单位选派到某高校深造三年,作为回报,单位提出夏某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时间不得少于十年,双方并就此签订了劳动合同。到了 1998年卫生院经济效益直转急下,夏某感到工资越来越少,且难于兑现,就不辞而别南下打工。对于夏某的愤然离去,单位认为人才难得,一直未采取任何处分措施,只是三番五次动员夏某家人让其尽快返回单位上班,直到 1999年底,单位才不得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对夏某作出辞退处理。 2000年 3月,夏某…  相似文献   

15.
[案情简介] 吴某,男,生于1952年,1971年参加工作,鄂西北某县原水利局局长。1995年11月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1996年1月被县人民政府开除公职。1997年12月县法院对此案进行重审,判处吴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缓刑期满后,吴某申请恢复公职,县人事部门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及上级领导批示,于1998年2月恢复其公职,明确了科员职务,并按政策为其计算了连续工龄,安排在原单位工作至今。2001年3月,该单位群众反映,吴某工作安排问题存在舞弊行为,一纸诉状,告到了县纪委。县纪委经过初步…  相似文献   

16.
【案情简介】朱某,男,58岁,高中文化,系某市广播电视局正科级干部。1993年3月经广播电视局领导同意,其被市建设局聘为建材机械开发总公司经理。1995年6月建材机械开发总公司撤销,建设局随即将朱某解聘。本人要求回原单位上班,原单位以其在外单位工作时间过长?..  相似文献   

17.
【案情简介】杨女士从原单位离职后,未遵照其与原单位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在同行业具有竞争业务的其他单位找到一份相同的工作。原单位以违反竞业禁止义务为由将杨女士告上法庭。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杨女士败诉,被判返还补偿费5000元,支付违约金21334.25元,法院同时判决杨女士应继续履行其与原单位之间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杨女士原为某信息技术公司员工,任职期间从事电信运营商市场的售前支持工作,担任高级产品经理。2001年11月13日,该信息技术公司与杨女士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杨女士在离开该公司后一年内,不得组建、参与组建、参…  相似文献   

18.
潘家永 《人才瞭望》2007,(2):107-107
我原是一家合资企业的员工。不久前,在我的劳动合同期限还有一年半的情况下,单位撤销了我所在的部门,由于我不愿意变更原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内容,以致单位解除了与我签订的劳动合同。对解除劳动合同我无异议,但在经济补偿的标准方面产生了争议。单位只愿以我的固定工资作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而我认为,经济补偿金的标准除包括固定工资外,还应包括奖金、补贴等项收入。请问,企业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  相似文献   

19.
袁梅 《人才瞭望》2009,(9):46-46
案情:我在2008年3月1日与一家单位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09年1月3日.因该单位强令冒险作业危及我的人身安全,我便立即要求解除劳动合同。3日后,我与另一单位达成了用工协议。因原单位拒不办理相关手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法院分别做出了裁决、判决,结果均是:解除我们之间的劳动合同,原单位应在15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及档案转移手续。  相似文献   

20.
叶枫 《人才瞭望》2006,(1):100-100
近日,宁波市中院对该起竞业限制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擅自离开原单位改投与先前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并抢夺原公司客户和市场的原宁波三星奥克斯销售有限公司驻南宁办事处经理李勤俭,赔偿“老东家”违约金45万元。法律界人士由此提醒,劳动者在流动时务须注意竞业限制,否则有可能园触犯法律而付出重大代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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