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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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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司法裁判吸纳民意机制之建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司法裁判领域中的民意存在的问题有:民意表达欠缺合理性基础、正当的民意表达与不当干预并存、法院对如何处理民意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有必要建构一个司法裁判吸纳民意的机制,从民意书的主体及表达方式、民意书的提交与公开、法院对民意的回应等方面规范民意对司法裁判的影响,尽可能多地在司法裁判中吸纳合理的民意成分,确保司法裁判能够实现最大限度的社会公正。  相似文献   

2.
微博民意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保障刑事司法的公开透明,民意的及时有效表达可以促进刑事司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微博民意对于刑事司法公正也存在一定消极影响,比如,微博民意可能会侵犯公民隐私、干扰侦办程序、妨碍审判公正、损害司法权威等。合理的公众参与则是平衡微博民意与刑事司法公正的关键。实现微博民意与刑事司法公正之间的良性互动,应当完善民意甄别机制、人民陪审制度、庭审公开制度等。  相似文献   

3.
死刑民意是可以引导的。引导死刑民意就是要剔除死刑民意中的非正确成分,就是要引导死刑民意摆脱情绪化的反应向理性化的方向转变。当代中国死刑民意的理性引导分为三大方面。一是刑事立法方面的死刑民意引导,主要措施有构建死刑替代措施和构建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二是刑事司法方面的死刑民意引导,主要措施有构建民意参与死刑案件审判的机制、构建死刑案件的信息公开机制、构建死刑案件的交流反馈机制、适当的时候暂停死刑执行。三是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之外的死刑民意引导,主要措施有构建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思想启蒙与死刑知识的提供、以死刑个案与错案为突破口、构建民间的死刑改革推动机构。  相似文献   

4.
刑事司法实践中,民意在特定条件下得以介入司法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司法公正。法律的精神与民意的价值是一致的,依法裁判符合民意期待;但当法律精神与积极民意明显相左或缺乏有效的法律精神可资遵从时,以认真、审慎的态度依据承载积极民意的非规范性法源裁判,有其必要性。民意本身并不足以干预司法,只有为权力因素所吸收的民意才能影响刑事司法活动。在司法尚难有效独立的现状下,在刑事司法中考量民意,使司法与权力、民意之间构成三方制衡态势,或属相对合理之举。  相似文献   

5.
法律职业化强调法官自律,防止其司法活动被民意所左右。但司法独立并不与民意存在对立,只是如何将民意合理地引入司法程序。引入的民意在司法程序中不是恣意妄为的,民意必须被一定的法定形式和法律程序所规范才能介入到司法审判程序当中来,从而增加司法裁判的可信赖程度。  相似文献   

6.
网络民意表达是网络时代新兴的一种民意表达形式。与传统的民意表达模式相比较,合理的网络民意表达有利于科学决策、保障公民政治权利、及时掌握舆情和实现网络监督。同时,我们也要警惕网络民意表达的非理性、反馈机制的不完善、表达主体的局限性、道德缺失以及网络水军等问题。可以从政府、媒体和网民三个方面规范网络民意表达,使之更加完善。  相似文献   

7.
本文分析了当前刑事司法回应民意的缺陷、不足及其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指出了刑事司法回应民意机制的建构在于原则与制度的有机结合。民意和刑事司法应该在沟通与协调中获得互相理解和支持,减少社会震动,降低社会成本(包括司法成本、民意成本等),从而提高司法效率,保证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相似文献   

8.
互联网2.0是一个自下而上的由广大用户集体智慧和力量主导的体系。在此背景下,民意与司法的微妙平衡被打破,让人喜忧参半:一方面,内容的即时性和潜在的无限性促进司法公开;传播者的广泛性和不确定性监督司法公正。另一方面,交互信息渗透司法程序;草根观点挑战法律规定;个性化声音影响理性判断。要重新建立二者之间的平衡,一是要发挥网络集体智慧,加强对司法的民意监督:司法过程谨慎吸纳民意;立法环节充分考虑民意。二是要建立合理机制程序,依法规制民意:合理机制消化民意;正当程序实现法治。  相似文献   

9.
民意对司法有积极作用,也有消极影响。民意与司法的关系应该是在保证司法独立的情况下,吸纳民意。吸纳民意应该以间接的方式实现,即通过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吸纳民意,通过增强立法的透明度表达民意,而不是由公众或媒体直接给予司法压力。  相似文献   

10.
伴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推进,民意与司法裁判博弈的法律现象被不断复制和演化,民意的热度参与在促进司法改革及提升司法裁判品质的同时,亦可能贬损司法独立和侵蚀司法公正。如何正确对待民意,司法裁判如何合理、有序吸纳民意已成为我国司法实践不可回避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在中国当代语境下,之所以产生涉诉信访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司法无力救济公民权利,是公民不得已的选择。作为问题和难题的涉诉信访困境在于如何协调畅通民意表达机制与维护司法权威之间的张力,只有把握住涉诉信访的这一困境才能对症下药。  相似文献   

12.
保持司法的人民性要求司法裁判吸纳民意,而司法裁判吸纳民意需要相应的程序机制。陪审制度的本旨在于掖助司法裁判对民意的关照。然而,中国现行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已远离了陪审的本意,沉沦于三方诉讼构造,无能于有效传达民意。只有本诸陪审之本旨,解构现行陪审制度,实现人民陪审员的解放、司法裁判权的释放和人民陪审员选任权的下放,从而转换诉讼构造,才能形成司法裁判吸纳民意的程序机制。  相似文献   

13.
民意具有法律民意与公众意见、公开民意与潜隐民意分型。借由权力部门和媒体、公众、学者意见构筑了民意表达二维构造。在静态层面,民意表达又具有直观性与非专业性、倾向性与流动性、广泛性与非组织性的特质。在民意表达过程中,公众表达自由与当事人正当权益、独立性司法与结构性诉讼、法律发展动因与非制度化表达恣意是其潜藏着的矛盾。要改变这些现状,司法部门应及时发布案情资讯,在改造程序化制度装置基础上,畅通民意表达渠道。  相似文献   

14.
从保障司法的公众参与角度,研究司法为何和如何正确积极地回应民意,改革和完善我国司法回应民意机制,保障公民司法参与权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之意。司法回应民意应坚持司法独立与依法审判原则、理性与客观公正原则和程序正当与审判公开原则,并改革司法旁听制度,落实公民法院旁听权。移植和建构法庭之友制度,拓宽法院吸纳民意渠道,参考吸纳理性正确的民意,改革和完善法院案卷信息和司法记录公开查询制度,接受公众监督。  相似文献   

15.
刘易斯·科塞的冲突功能论为提出"司法扬弃民意说"提供了研究范式。我们从民意之于司法的角度分析其功能,包括民意影响司法理性和司法公正的负功能;民意制约行政权力干预司法、为司法提供多元参考价值、增强司法裁判可接受性的正功能;进而为司法吸纳民意趋利避害提出扬弃的策略,包括对民意的甄别、民意的引导以及与民意的交流及反馈。  相似文献   

16.
司法立场的公正要求的是绝对的理性与客观;民意的表达则更是对于弱者的同情,感性的思维之下的抱打不平、伸张正义.民主权利意识不断增强的当代社会,司法与民意之间的博弈让司法的权威遭遇了尴尬,也让民意的呼声的实效来的更加艰难.民意呼声作为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辩证对待,审慎考虑实为应然.  相似文献   

17.
网络民意有序参与司法是新的时代背景下推进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重要内容。程序正义是公正、权威司法的前提和基础,是任何参与司法的外部力量必须遵循的一道底线,由此成为网络民意参与司法的基本限度和现实制约。程序正义、程序理性及其正当程序机制,为网络民意非理性因素提供过滤机制,为网络民意实体正义倾向和实质推理进路提供平衡机制,从而促成并推进网络民意对司法的有序和有效的参与。  相似文献   

18.
民意是社会公众对某些案件大体相近的、带有普遍性的意见,它在给司法带来有利作用的同时,也影响着司法的自治性、司法程序的主治性和司法裁判的既判力,使司法陷入民意困境。而这种困境主要是由于司法者与民众的思维方式、司法裁判与民意评判的形成方式以及司法裁判与民意的本质特性方面存在差异。因此,要破解这种困境,就必须以司法独立为基本前提,在法律的框架内尊重民意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畅通民意参与渠道。  相似文献   

19.
从国家法律与社会民意、规范思维与普通理性、法律事实与民意认定的事实之间的冲突详细论述了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的司法判决违背民意的情形,正确认识司法判决与民意冲突的原因,也是提高司法权威性和司法判决社会认同度的基础。  相似文献   

20.
近些年来,因受到民意的影响而导致诉讼结果出现巨大转变的案件不在少数。民意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它具有难以控制性和易变性等主要特征;民意之所以能够影响刑事司法,影响诉讼进程的各个环节,主要是由于我国司法体制不完善以及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民意对刑事司法的影响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为了更好的维护司法公正,有必要采取有效举措以使民意有利于刑事司法实践,促进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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