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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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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华  曹顺明 《东岳论丛》2007,28(3):132-135
公正与效率是法律的永恒主题。在《保险法》二次修改时,须着重从合理配置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推动保险条款标准化、重构保险合同当事人制度、完善保险利益原则、完善保险合同成立制度、明确疑义解释规则、增加定值保险规定等方面对保险合同法部分进行修改。  相似文献   

2.
诚实信用原则作为保险法的一个基本原则,贯穿于保险法的始终,是保险合同当事人在保险活动中必须遵守的最基本行为准则。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在保险法中所具有的重要意义,深入分析我国保险法对诚实信用原则的有关规定及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3.
对于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否则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后,如果是保险人的过失引起,保险人应当只承担退还保险费的义务,但如此一来,往往对投保人不利。大量此类合同无效的根本原因在信息不对称,要从根本上解决此类合同无效的问题,应给保险人设定提醒义务和不履行义务的处罚,以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梁昊然 《学术论坛》2012,35(8):104-108
合同法定解除权本应是救济当事人之间对价失衡的最后途径,只有在严重破坏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对等、对价平衡及诚信基础的条件下,当事人才能获得该项形成权,但在保险合同领域,由于投保人处于"绝对弱势地位"的传统观念,法律对于投保人的法定解除权几乎不设限制。投保人法定解除权的任意性与混业经营、保险连结证券等新型保险发展方式无法融合,且在保险实务中也暴露出固有缺陷。文章从当事人不平等地位的矫正、保险合同信息不对称及保险人社会公益责任等角度切入,对投保人法定解除权的任意性提出质疑,并就限制投保人法定解除权提出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5.
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效力的程序规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效力一直是保险法理论和实务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我国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对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效力规定作了一些改进,但保险商事活动的复杂性和特殊性、立法修改的不尽完善及成文法的局限决定了这一问题的解决仍存在很多困难.廓清程序规范角度上的免责条款生效的前提、关键和保障以及合同订入、保险人履行明确说明义务的范围、判断标准等方面的程序规范方法,是有效解决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效力理论和实务争议的可行途径.  相似文献   

6.
法定义务契约化是理解《保险法》第51条的关键。从解释论上看,《保险法》第51条的安全维护法定义务实质上已被转化为契约型义务,保险人的抗辩基础在于保险合同条款而非法定义务本身,消除保险人滥用相关条款风险的立法意图也基于保险保证条款、建议接受条款、安全措施配合义务条款而实现。一般性法定义务被转化为保险合同法契约义务的根源在于保险活动的风险防范技术特质,《保险法》第51条行文中关于法定义务违反风险可保性的隐喻值得关注和尊重。但是,该条第1款与第4条关于安全维护义务属于法定义务的表述具有消解该隐喻并引发适用混乱,根源在于立法技术的匹配度不高以及对保险交易技术特质的忽视而非立法意图错乱。第51条的修订也应基于立法技术与保险交易技术特质、立法意图之间的匹配度展开。  相似文献   

7.
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 ,我国多数学者认为保险合同为不要式合同 ,笔者认为我国保险法要求保险合同采用书面形式 ,实务中一般已经采用并且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 ,投保人交付保险费后 ,保险合同可以成立和生效 ,不能否认保险合同的要式性 ;未采用书面形式且未交付保险费 ,保险合同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故此保险合同为要式合同。  相似文献   

8.
保险合同订立与履行的过程中,合理期限的认定标准运用相当普遍,主要运用于确定保险人意思表示迟延从而使保险合同发生效力,保险人必须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还运用于合同义务履行的场合。保险立法中已经对“合理期限”标准规定了适用的具体场合,但有必要创立指导司法审判实践活动的司法规则,使保险法确立的原则真正贯彻到实践中。  相似文献   

9.
《江西社会科学》2016,(3):192-199
虽然我国现行《保险法》仅规定投保人告知义务,从告知义务的立法本意来看,被保险人也应作为告知义务的履行主体。对于告知义务履行过程中重要事实的判定,应对重要事实的内涵进行目的性的限缩解释,即当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告知之事实与保险人承保之风险及保险事故之发生无关时,将上述事实排除在"重要事实"的范围之外。在保险合同复效时,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可能发生变化,原保险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也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我国现行《保险法》并未规定投保人基于一般过失未告知重要事实的法律后果,投保人基于一般过失违反告知义务,保险人不能解除合同。在上述情形下,保险人有权在通知投保人之日起的1个月内终止合同。  相似文献   

10.
规定保险合同解除权的法律规范有任意性规范、强行性规范还有半强制性规范,判断时应该从规范的表达形式、实质内容和法律调整的利益关系等方面着手进行.半强制性规范的强制性指向保险人而非投保人,其不能做出低于法律最低标准的不利于投保人的约定,《保险法》第15条属于半强制性规范.当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保险法上的解除权和民法上的撤销权竞合时,保险法是特别法,民法是一般法,解除权应排除撤销权的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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