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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1 毫秒
1.
梁毅 《创新》2008,2(5)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统领各项政法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也理所应当是检察实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在检察实务中必须贯彻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切实解决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增强执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相似文献   

2.
从人类文明的形态上,国家与社会一直是人类创造并生存于其间的两个最基本的组织体,从法律意义上说,它们分别代表着两种不同的价值导向。法治的其本形态就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宗法模式,与社会决定国家的民主模式。法治的真正基础与源泉是社会而不是国家。现代法治是法治国家与法治社会的统一。在当代中国,建构以社会为本位的社会主义法治模式是最可行亦是最有效的。目前,在法治建设中应确立私法优位理念、社会优位理念和权利优位理念。  相似文献   

3.
《社科纵横》2019,(7):107-111
当下的警察法治思维的基础还不是完全循于法治,而是一种行政思维主导下的法律思维。司法直觉与法律思维的叠加、行政思维和特权思维夹杂、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不平衡离析了法治思维的表达,使得警察执法带有法律工具主义的倾向和程序主义的表征。以合法性思维为前提、以权利思维为替代,融贯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要素,关乎警察法治思维的实践导向,亦有助于当下警察执法思维的有效修复。  相似文献   

4.
在社会主义法治框架下探讨单一制国家的地方法制建设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但不管是理论,还是实践,都需要创新现有的法治理念与分析工具.把法治与民生作为现阶段地方法制的分析框架,既可以凸显地方法制在整个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特色与意义,也可以明晰一些重要问题,如中央与地方的权力配置等,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提供一种方向上的指引.  相似文献   

5.
民主法治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题中应有之义.虽然,当前中国社会对法治的内涵还存在着一些误解,但社会主义民主必然要求法治化,而法治化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有效保障方式,两者有着深刻的内在关联.就目前情况而言,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相互分离的情况仍然存在,主要表现为法治理念与法治主体的分离、法治作为手段与目的的分离、法治形式与实质的分离、权利与责任的分离.这种分离在现实中起着削弱民主、扭曲法治的负面作用.因此,我们应认清这一问题,真正落实以人民为主体的法治意识,并以此进一步推进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相似文献   

6.
潘璁 《社科纵横》2013,(1):100-101
人民是历史的主人,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过程中,决不能忽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认清人民主体地位的含义,并从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制监督等方面来体现和保障人民主体地位,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前提。  相似文献   

7.
《求是学刊》2021,48(1):13-20
法治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然而只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它才能获得真实的内涵和完全的意义。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治,是人民性、法律性、实践性的统一。它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执政党建设、核心价值观、马克思主义科学方法的重要内容,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保障。坚持法治价值理念,全面依法治国,通过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强国迈进。  相似文献   

8.
和谐社会在本质上是法治社会,因此,法治理念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的功能.它使法治成为良法之治,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制度保障;它使政府服从法律,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组织保障;它使法律获得民众的普遍信仰,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主体力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大力弘扬法治理念,在法制建设中坚持人本的法律观,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的民主制度和依法治国结合起来,促进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进而实现社会和谐的最终目标.  相似文献   

9.
法治教育: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维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淑慧 《学术交流》2007,(12):213-215
构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和谐机制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也是新时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必然要求。而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更是国家法制化进程的现实需要,大学生这个特殊的群体寄托着国家的未来,搞好大学生的法治教育有利于他们完善自身的人格和道德规范,特别是加强大学生法治教育同国民法治意识教育相联系,更有利于指引和保障大学生全面健康的成长,并进一步开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局面。  相似文献   

10.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法治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必须以法治为基础.要进一步完善构建和谐社会的立法体系,扭转重发展、轻规范的立法、执法和司法理念,树立发展与规范并重的新理念;扭转重效率、轻公平的立法、执法和司法理念,树立公平与效率并重的新理念.构建和谐社会,还必须确认和维护社会权(社会权利).立法者应当建立社会权的有效实现机制.旗帜鲜明地向弱者倾斜原则是现代法治文明与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向弱者适度倾斜的原则不仅不违反平等原则,恰恰是坚持、捍卫和发展了平等原则,并最终贯彻了公平原则.  相似文献   

11.
当前对法治的理解仍然比较混乱,有必要澄清。法治是个政治概念而不是个法律概念,它不同于执法和司法。法治其实就是依法治国;法治是与人治相对立的政治概念;法治不等同于法制;法治以民主为前提,并保障民主,民主是法治的灵魂。  相似文献   

12.
大学生法治素养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具有重要影响。高校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提高、法律信仰的树立和法律思维的培植负有重要责任。当前大学生法治素养存在一些问题,应探究提升大学生法治素养的路径,要更新法治教育的理念、创造灵活多样的课堂教学模式,拓展法治教育实践环节,建设全方位的法治环境。  相似文献   

13.
柏拉图是西方法学史上第一位经典作家,他最早提出了法治思想。柏拉图法治思想内核主要表现在:法律价值目标追求的是和平和谐与安宁;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即使是这个国家的统治者也要成为“法律的仆人”;国家公职人员必须通过依法民主选举产生;要加强执法和法律监督,建立一个包括监察人员、护法官以及其他国家各级官员在内的监督网络,为法律实施提供保障。柏拉图法治思想的理论特点,具有一定自然法倾向,蕴含着浓厚的宗教主义色彩,渗透着理想主义乌托邦情怀和法治人治结合的理念。柏拉图法治思想的提出开创了西方法治理论的先河,即使在我们今天的法治理论研究和实践中仍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4.
《社科纵横》2016,(7):55-58
作为国家最基层政权的乡镇政府是农村法治发展的主导者,其主导法治之难不仅在于立法的缺陷与执法的尴尬,更在于要在一个有着浓厚伦理文化传统的特定地域植入现代法治化治理机制,改变沿袭了几千年的乡村治理传统。基层政府主导农村法治发展面临的困境主要有:基层法治生态不健康,政府行政的法治化程度偏低;基层政府行政的法律权威面临多重挑战;基层政府行政与村民自治的冲突长期存在;基层干部的行政理念尚未完成法治化转型。  相似文献   

15.
西方法治思想内蕴人类的自由精神,体现人的尊严与价值.在西方法治理念演进的历史上,从法治自由价值理念的萌生,到以个体自由为核心的法治价值的突显,再到现代西方法治因对人性的背离而产生的危机,都与人自身的发展有必然的联系.从人自身发展角度上审视法治核心价值理念的发展,可以看到其演化的深层动因.人类群体自我意识的觉醒催生了法治的萌生,人类个体自我意识的生成促进了西方法治核心价值理念的生成与发展,人类理性的过度膨胀使得现代法治危机重重.如何在理论与实践的双重层面走出困境则成为西方法治发展的当代命题.  相似文献   

16.
本文主要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现实和全局出发,借鉴世界法治经验,阐述近现代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和法治发展的历史经验的总结,并提出实践依法行政法治理念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7.
法治时代的法理学需要摆脱政治修辞的束缚而独立发展,并为法治贡献理性的思维方法.为此,必须厘清政治与法治的关系,没有法治的政治是危险的.在法治时代,中国需要建构在内容上有独立性、在功能上能自主发挥作用的法理学,进而重塑以人为本、依法治国、宪法法律至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科建设的去政治化是一个长期的任务,法治建设需要的是法理修辞而不是过度的政治修辞.法治修辞应该代替政治修辞,法理学应该成为法治时代的显学,法律思维方式应该成为时代的主流思维方式.  相似文献   

18.
刘瑞兰 《社科纵横》2007,22(12):70-71
中国在实施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过程中,最主要的问题之一是法治权威并没有真正树立起来,这是多种因素影响的结果。宪法制定、修改和实施中,立法执法以及司法过程中,以及文化传统等方面都存在诸多因素影响着法治权威的树立。  相似文献   

19.
《求是学刊》2017,(6):89-96
理想的法治应该是良法善治,即是充满道德底蕴和获得道德支撑的法治。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要求在法治建设的诸环节中体现或蕴含道德价值意蕴,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我国目前在法治观念上对应该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已有较高重视和较多关注,但对法治实践中如何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还重视不够且缺乏研究。基于法治与德治的关系,当代中国法治的道德底蕴的增强路径主要包括增强尊法的道德底蕴、增强立法的道德底蕴、增强执法的道德底蕴和增强守法的道德底蕴等方面。  相似文献   

20.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中国法治建设的新篇章.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判例法应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中国并非没有判例法传统,古代法律中也有类似于判例法的制度和原则.判例法的灵活性可以更好地弥补法律漏洞,填充法律空白.在中国的法治环境下存在着判例法生存的空间与土壤,因而应改变过去对判例法的看法.判例法并没有扩大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它是在严格权力运行程序下法官自由裁量权的一种回归.应该在成文法框架内,确立制定法为主、判例法为辅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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