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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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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求是学刊》2019,(3):106-115
司法观的错位,导致现阶段司法改革面临着多重困境。司法观取决于对司法功能的定位。鉴于司法功能要符合中国实际,当代中国的司法应以审判为中心。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制度,需要从司法工具主义走向司法自治,从"政策实施型司法"转向"纠纷解决型司法"。在实践中要强调法院在公检法三机关中的中心地位,改变法院作为"弱势群体"的不良结构进而促使司法功能的实现。符合中国国情的司法观将为寻求现代化司法理念的司法改革予以正确指引。  相似文献   

2.
《社科纵横》2017,(6):112-115
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那么司法判决则是对公平正义的宣示。刑事判决的功利性价值追求在于在诸利益矛盾体中协调各方利益,在判决的社会可接受性中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判决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最终达致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理想状态。  相似文献   

3.
屈超立 《浙江学刊》2003,(4):122-126
司法审判是宋代转运司职能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提刑司设立以前 ,转运司是地方最高司法审判机构 ,在提刑司设立以后 ,提刑司成为监司中最重要的刑事审判机构 ,但转运司除了有权审判不服提刑司判决的刑事案件之外 ,仍然是监司中最重要的民事审判机构。  相似文献   

4.
罗秋月 《探求》2001,(3):43-43,50
治理司法腐败,应在司法者素质教育上下功夫,建立司法者的“人格防线”,以有效的素质教育,培养正义之师.这是根治司法腐败的基础。 当前,司法腐败上要有三个方面的危害: (-)司法腐败是源头性的腐败,其破坏力极强,正如培根所说,“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无视法律——正如污染厂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了法律——正如污染了水源,”司法腐败直接为不法行为呜锣汁道,提供法律上的庇护,导致了社会上蝇营苟且之事盛行,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猖而,使原已激化的社会矛盾日益加深.使法律公平正义的秩…  相似文献   

5.
《求是学刊》2014,(4):88-94
审判公开是司法公开的核心内容,法院、法官与媒体在审判公开中扮演着主要角色,而对审判公开内容的审查和限制又是法院、法官与媒体关系的枢纽。文章选择以司法公开的审查和限制为研究视角,研判法院、法官与媒体在审判公开中的角色及其权利义务关系,剖析我国审判公开原则在实践运行中的问题及其原因,考察域外法上的可鉴规范,立足我国司法制度现实,提出司法公开审查和限制制度构建方案。  相似文献   

6.
透视中国的行政审判体制:问题与改革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行政审判体制问题是当前制约我国行政诉讼发展的重要因素 ,改革现行的行政审判体制已经成为我国司法改革的最主要内容之一。我国现行的行政审判体制面临的是全面性危机 ,问题突出表现为 :行政审判的独立性不强 ,法院在行政审判中的权威性严重缺乏 ,行政诉讼案件执行难 ;深层次来看 ,涉及到司法的地方化、司法的行政化、法官的官僚化等问题 ,使得行政审判中的司法公正难以实现。针对实践中暴露出的种种问题 ,文章在剖析成因后提出相应的对策 :在改革路径上应当推行整体性的结构化改革 ,在中国建构独立的行政法院制度才是改革的根本出路。  相似文献   

7.
谭波 《求是学刊》2020,47(1):113-123
审判质效的提高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现实考量。需要全面考虑对法院、法官的要求和对配套条件的要求。法院行政领导在前期对审判质效的把关、合议庭作为审判组织作用的合理发挥以及"陪审法官制"的构建,已成为提高审判质效对法院的重要要求。对于法官而言,审判质效来源于具体的操作流程,除了审判礼仪和司法行为的规范之外,还需要强化职责意识和程序指引,同时辅之以责权利相统一的保障制度。从配套制度和条件的建构上,提高审判质效还需要统筹推进法官员额和政法编制合理配置,加强院校合作与书记员培养,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  相似文献   

8.
姚志伟 《社科纵横》2007,22(12):58-60
中国古代司法审判中的依法判决问题是近年来学界关注的热点,但关于这一问题的探讨主要集中在民事审判领域,刑事审判领域的研究相对较少,并且少有学者以判牍为材料进行研究。本文以《刑案汇览》的诬告案件为基础探讨了清代刑事审判中的依法判决问题,对案件的依法判决情况做了详细的分类分析,研究显示,虽然官方要求司法必须依法判决,但司法实践中非依法判决的情况比比皆是。  相似文献   

9.
黄金桥 《创新》2010,4(2):98-101
人们对思想政治工作在司法审判中的运用存在一些误会。在当今中国社会全面转型、浓郁的职权主义审判模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司法理念的现实背景下,民商事纠纷案件审判中思想政治工作的实际应用比较普遍,很多时候法院的调解工作与思想政治工作也是交织融合在一起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司法审判中的适用特点鲜明、适用策略多样、适用价值丰富。  相似文献   

10.
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重视城乡和地区协调、分配制度改革和民生问题解决;重视财政体制、司法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实现公平正义提供组织制度保证。  相似文献   

11.
民国后期的南京国民政府在设计民事审判制度之时,将诚信原则贯彻其中,这是吸纳大陆法系优秀立法成果、继承中国古代有益民族道德传统的产物。无论民事司法的理论体系还是民事审判的制度规范,南京国民政府都将法官诚信审判作为其司法诚信的核心内容。尽管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民事审判工作有其不足之处,但是当时的国民政府倡导法官诚信的原则是值得肯定的,其不仅对当前司法工作中贯彻诚信原则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而且对当下的审判工作及法官队伍建设也有一定的启迪和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2.
张文勇 《唐都学刊》2009,25(3):91-94
中国传统和谐思想对宋代司法审判影响很深,主要表现在审判中注重情理法相结合、允许亲族相讼、“鞫谳分司”的司法机构设置、注意保护弱者的权益、重视教育说服和息讼等五个方面。和谐思想是宋代司法的一个重要支撑。  相似文献   

13.
司法审判是清代各级地方政府的基本职能,各省督抚藩臬、道府、州县构成清代司法审判体制的基本网络。顺天府是清代特别行政区,旗民杂处,社会矛盾复杂,纠纷讼案频繁。在京畿治理的长期实践中,逐渐形成了包括顺天府、步军统领衙门、五城御史在内的京师治理体制,以及由顺天府、直隶总督构成的京畿州县行政、司法管理制度。作为特别行政区域,京畿地区的司法体制与地方司法体制迥异,在京畿司法实践中,统治者强化顺天府司法职能的同时,进一步加强顺天府与直隶总督、步军统领衙门、五城御史等衙门的相互协作、监督,以此维护京畿社会秩序。清代京畿司法审判体制具有多元性。  相似文献   

14.
刘冰 《学习与探索》2007,3(3):106-109
我国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应该是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由于法律始终以公平正义为终极价值目标,并一直致力于维护、实现公平正义,因此依靠法律来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是有着充分的理论和实践根据的。公平正义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已经有所体现,并通过执法、立法和司法得以保障。应该继续加快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加强法律监督,通过法律实现公平正义。此外,要实现全社会的公平正义,还必须坚持法律与其他社会制度的相互配合。  相似文献   

15.
我国司法政策变迁与行政诉讼法学的新课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最高人民法院一系列重要司法文件的颁行,我国行政审判领域的司法政策新近发生了明显变化,行政诉讼制度正经历着由"是非曲直型"向"纠纷化解型"、由"损害修复型"向"民生保障型"、由"封闭对抗型"向"开放合作型"的转变.伴随着行政审判司法政策的变迁,我国行政诉讼法学面临着诸多现实的研究课题.  相似文献   

16.
世界贸易组织(WTO)争端解决机制是对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争端解决机制的创新和发展,也是对整个国际争端解决法、国际争端解决方式与方法的创新和发展.入世为中国司法改革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必须使司法审判标准与WTO规则接轨,加强世贸协议在我国审判中的适用,并按照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规定完善我国民商审判机制和行政审判机制.  相似文献   

17.
论和谐社会的审判公正构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审判公正是法的自身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其内涵是要在审判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体现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的精神。在我国当前,由于司法理念的滞后以及体制或制度等一系列原因,审判不公及司法腐败现象较为严重,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我们必须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树立现代司法理念,创新司法体制和制度,以保证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18.
遮蔽式审理方式是与开庭审、书面审并列的第三种审理方式,是一种可以完全克服诉讼参与人和审判人员人性弱点的新型审判方式.遮蔽式审理追求比不公开审理更高要求的"秘密",蕴含着更为现实的安全、秩序、隐私权保护、公正和效率程序价值.对于某些受"权"、"情"干扰严重的特殊案件适度扩大遮蔽式审理方式的适用范围具有深远的法制理论与现实意义,确立和完善遮蔽式审判方式可以消弭司法信任危机,缓和司法价值冲突,增强公众对司法结果的认同与信服感;可以提升司法民主理念,充分调动民众尤其是诉讼参与人的程序参与积极性,拓宽司法与国民之间的接触面,充实司法的国民基础;可以彰显司法正义,提高被害人的诉讼主体地位,被害人不再是单纯的"工具",而是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的诉讼权利主体;可以帮助拒证证人转变角色主动积极参与诉讼.  相似文献   

19.
当代中国人权事业发展迅猛,“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提出,标志着中国人权从政治性宣告向司法实现的进一步转型。从人权司法化问题的明确提出到现在,中国人权事业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人权观念认可阶段、人权立法保障促动阶段和人权司法保障发展阶段。在此过程中,中国的法治国情从所依之“法”到所治之“国”均发生了诸多变化,促动着对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完善。法治国情所依之“法”的变化表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正从“法律体系”向“法治体系”转变;正从“政治思维”向“法治思维”的思维方式转换。法治国情所治之“国”变化显现为:“中国梦”将深刻促动中国的发展;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国际化对依法治国有更高要求;主要社会矛盾转变对依法治国提出新要求。当前,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完善必须立足现有的法治国情,其现状也是现有法治国情的组成部分,在与社会各种因素的互动中推动中国法治国情的发展,而法治国情的发展又进一步促动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20.
徐昕  冯磊 《学习与探索》2012,(10):48-52
司法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的基本要求,而人民陪审制是实现中国司法民主最重要的形式。但是,目前人民陪审制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严重问题,如"陪而不审",即人民陪审员怠于表达意见或其意见难以对判决结果产生有效影响。导致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缺乏对人民陪审员参与及影响审判的激励和保障机制,以致目前的陪审制既不能促进人民陪审员自愿、积极、主动地参与审判,也不能保障现有的参与对审判结果产生实质的影响。因此,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应体现平民化,尽可能具有广泛性、代表性、社会性、群众性。未来应借鉴英美法国家的陪审制和大陆法国家的参审制,立足中国国情,解决"陪而不审"、民众缺乏积极性等问题。同时,还应该从制度完善入手,在现有司法解释的基础上对陪审制予以单行立法,以促进实质参与的陪审制为基本定位,而不是着重于考核、管理等规范陪审员行为的规定。在陪审制有效运行的基础上,可以对陪审团制度进行试点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民主,建立有中国特色的陪审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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