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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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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个人信用与破产免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然人破产未被我国企业破产法承认,作为自然人破产法最具基础和核心功能的破产免责制度也未被采纳适用.适用破产免责制度并非只关系到破产法这一单独部门法的制定,还涉及经济学、法学中有关个人信用体系构建的问题.构建健全的个人信用体系,是适用破产免责制度的前提和基础.在我国个人信用状况不佳、个人信用体系尚未建立的情况下,适用自然人破产法、适用破产免责制度的时机不成熟.因此,我们应加快建立个人信用体系,为破产免责的适用创造条件.  相似文献   

2.
企业没有自主权,执行《企业破产法》是不公平的。要还权于企业。企业职工对企业厂长(经理)没有选举权、罢免权,要执行《企业破产法》,厂长有过,职工倒霉,也是不公平的。  相似文献   

3.
纵观全球,在银行破产问题上有两种立法例,一是普通法立法例,二是特别法立法例。前者以德国和英国为代表,他们的普通公司破产程序与银行破产程序都规定在普通破产法典中。后者以美国为代表。银行破产不适用普通破产法典的规定,而是用特别的银行破产法。通过对美国普通公司破产法和银行破产法的比较研究,可以了解普通公司破产与银行破产的不同,从而为我国制定银行破产法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4.
《快乐青春》2009,(7):118-119
从前,有个年纪很大的渔翁,他有一个非常奇怪的习惯,就是每天只打4网鱼,从来不肯多打一网。 一天中午,渔翁来到海滨,他把网撒到海里,收网时鱼网很沉,他使尽全身的力气,最后总算把鱼网收了起来。网里只有一匹死驴子,鱼网也被撑破了。渔翁沮丧极了。  相似文献   

5.
次级债券是国际金融市场中的一个普通业务品种,在中国却存在许多法律问题。应该借鉴美国法中的“深石原则”,相应提高次级债券的受偿序位。破产法中没有单独规定次级债的清偿序位,次级债券持有人对破产人享有的是权利,允许次级债券持有人自愿放弃权利并不破坏破产法中的“债权人之间平等分配”原则。次级债券持有人和发行人的抵销权都应该通过合同明确予以限制。  相似文献   

6.
签名盖章在做生意过程中很常见,但需要注意的问题也很多.曾经有一位生意人,本来不是自己欠的贷款,只因盖了一个章,竞稀里糊涂地欠下100万元,还被告上法庭.这是怎么回事呢?  相似文献   

7.
签名盖章在日常生活中很常见,但需要注意的问题也很多.曾经有一位生意人,本来不是自己欠的贷款,只因盖了一个章,竟稀里糊涂地欠下100万元,还被告上法庭.这是怎么回事呢?  相似文献   

8.
宋建 《家庭科技》2007,(12):46-46
签名盖章在日常生活中很常见,但需要注意的问题也很多.曾经有一位生意人,本来不是自己欠的贷款,只因盖了一个章,竟稀里糊涂地欠下100万元,还被告上法庭.这是怎么回事呢?  相似文献   

9.
我国新的企业破产法目前规定了两种破产无效行为制度,即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破产行为无效,对这两种制度进行具体分析有助于我们领会新企业破产法的真谛.同时,根据传统民法的原理,在意思表示有缺陷的情况下,企业的破产行为似也应认定为无效.  相似文献   

10.
本文介绍了《德国破产法》中债务人自行管理制度的设置初衷,并具体解析了这一制度;在此基础上,从比较法的角度对我国《破产法》第73条关于债务人自行管理的规定进行了评价,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相似文献   

11.
2006年8月27日通过的新《企业破产法》,与旧法相比,有了制度性创新:破产清算制度公平保护债权人利益,也为债务人提供了法律救济,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破产重整制度,有利于积极挽救困境中的企业;引入管理人制度,强化了对债务人财产以及整个破产事务的管理;重新界定了担保债权的清偿顺序,使操作性增强。正是这些新规定构成的相应制度,使新《企业破产法》成为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的破产法。  相似文献   

12.
现行破产法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适用范围窄,许多问题规定的较原则,可操作性差。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须尽快出台新的破产法。新破产法应扩大破产法的适用范围,明确规定破产原因与破产界限,扩大企业自主权,切实保护债权人与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3.
公司具有独立人格和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是现代公司法人制度的核心内容.20D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我国公司法立法史上首次以成文法的形式确立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然而,<公司法>确立的公司法^^格否认制度还存在着许多缺陷:行为要件的规定不具体;主体范围不明确;举证责任的分配不够合理;对债权人的保护不够充分;赔偿范围不全面;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的连带责任过于严苛等.完善我国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建议:完善立法,使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趋于完整,完善对公司进行规范的相关法律制度的配套建设,在<破产法>中完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制定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相关司法解释.明确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要件,明确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情形,明确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案件的管辖;举证责任;当事人及债务承担方式;司法实践中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应注意把握的原则等.  相似文献   

14.
姜桂金 《理论界》2004,(2):80-80
别除权是大陆法系破产法中的一项重要权利,它使“物权优于债权”的法则在破产程序中得到了继续承认,保护了特殊债权人的利益。我国现行破产法未使用“别除权”,而是仿照英美法称之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企业破产法(试行)》32条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我国破产法理论界普遍用“别除权”来阐释和取代这一“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应当认为,这两大概念有一定的共通之处,但并不能等值使用,互为代替,大陆法上的别除权无论在内涵或外延上均有别于英美法上的有担保债权,前者较后…  相似文献   

15.
中国古代哲学具有天人合一和真、善、美统一的特点。但如何分析和看待这个问题,还值得进一步推敲。笔者认为,中国哲学的这两个特点包含着它自身发展的内在矛盾。分析这个矛盾有益于我们对中国古代哲学思维方式进行深刻反思,并由此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意义做出新的、正确的评价.一、天人合一中的“天”和“人”所谓天人合一,指中国哲学在总体上有一种把天人合观的特点。在宇宙观上,中国古代大多数哲学家、(?)学流派,总是把天与人看作一个整体。他们对于天虽然各有界说,却都认为人源于天,是万物造化的一部分,人类社会与自然遵循着一个总的规律和法则。儒家有“天人合一”的传统命题。从孟子开始提出了较为完整的“天人合一”思想,孟子的“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及“夫君子所过者化,所存者  相似文献   

16.
公司破产重整是防止公司破产最为积极、有效的法律制度,也是中国《破产法》中的一项重要创新制度,上市公司重整是《破产法》实施过程中值得研究的重点问题。重整中涉及众多利益相关者,对债务人股东权益的处理至关重要。但是,中国现行法律对上市公司重整中股东权益保护问题的规定尚不完善。结合中国上市公司重整的实践,上市公司重整中股东权益的保护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完善股东重整申请权的法律规定、赋予股东重整计划草案制定权、建立出资人分组表决机制、组建股东委员会并设立证券监管部门听证制度、设立同股同权的股权转移制度等。  相似文献   

17.
女儿是个宝,家里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少不了关心爱护及批评指责。可问题就出在这里:一是大家意见往往不统一。星期六晚上,当爸爸的说:“今晚可以多玩一会儿,反正明天不上课。”当妈妈的没听到,串门回来一看九点多了,于是大声训斥:“这么晚了还不睡,好习惯就是养不成,欠打!”孩子一听记往爷爷奶奶屋里  相似文献   

18.
政策运用中的“擦边球”:制度创新行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政策运用中打“擦边球”是用足现行政策的一种形象比喻。它表明政策运用者在不完全违反政策规定的前提下获得政策运用收益的最大化。人们一般把打“擦边球”的政策运用视为一种获取政策运用边际收益最大化的艺术手段,其实它具有更为深刻的含义。从制度变迁的动态过程来看,这是一种制度创新行为。  相似文献   

19.
娄爱华 《社会科学》2013,(4):99-106
只有德国和受到德国影响的若干国家和地区在破产法中规定了不当得利之债优先受偿。德国法确立这一规则是因其特有的物权行为理论,不当得利之债优先受偿的学理解释与物权行为理论紧密相关。《日本破产法》受德国影响规定了相同规则,但其民法学理并不认可物权行为理论,因而另辟蹊径基于破产财团的独立性对该规则予以解释。我国《破产法》亦规定了该规则,但对其学理背景欠缺了解,存在立法论上的缺陷,应籍由解释论予以弥补。  相似文献   

20.
<正> 两晋的赋税制度,主要有户调和田租两大项。由于资料简缺,要说清楚这两项制度的内容,并非轻而易举的事。户调制正式创立于曹魏建安九年(204年),那时规定“户出绢二匹、绵二斤”。魏末晋初,增加为“绢三匹、绵三斤”。及至太康元年(280年)西晋政府统一全国以后,又颁布了形式完整的户调制度。《晋书》卷二六《食货志》称: 丁男之户岁输绢三匹、绵三斤,女及次丁男为户者半输。其诸边郡或三分之二,远者三分之一。夷人输賨布户一匹,远者或一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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