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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28 毫秒
1.
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有效衔接了行政调解程序与司法程序,确保了协议的强制执行力,有利于分流专利纠纷和纠纷实质性解决,缓解审判压力,顺应大保护格局,应在《专利法》确立。在专利法第四次修改中一度被纳入,但《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却未能延续。从全国唯一试点实践看,其存在部门角色定位困境、法院管辖障碍、审查边界不清等现实难题。须从以下方面完善:合理定位程序性质;审慎界定适用范围,排除权属纠纷的适用;为瑕疵调解协议设置补救机制;确立专业法院、法庭管辖的规则。  相似文献   

2.
论专利侵权损害赔偿中的行政调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借助行政程序保护专利权依然是最为有效的选择之一。而行政程序当中的调解,在解决专利损害赔偿纠纷时具有与行政执法制裁和司法救济所无法比拟的优势,是解决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难题的上策。但专利损害赔偿毕竟是私法上的请求,因而行政调解的适用应受到一定的规制,并且需要在实践当中不断更新与完善。  相似文献   

3.
转型期社会矛盾频发,司法解纷不堪重荷,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迫在眉睫,与传统诉讼相比,行政调解具有高效、便捷之优势,其在专利纠纷方面表现得更为突显。但由于认识的偏差与制度的缺失,专利行政调解在实践中频遭冷遇,必须通过规整操作实践,确立调解原则,完善法律体系、建构诱因并宣传等多方面措施的并行,才能实现良好有效的运作,才能实现其真正的制度价值。  相似文献   

4.
由于海上纠纷涉案标的大、专业性强、案情复杂、调查难度高等原因,目前,我国海事行政调解理论研究还处于十分薄弱的阶段,这严重制约了我国航海事业的发展壮大。针对这一现状,确立海事行政调解司法确认程序,合理平衡调解者权利与义务,提高调解者调解自觉性、积极性和规范性,正确引导行政相对人,采取合法合理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对更好地提高调解协议履行率、完善海事行政调解非常必要。  相似文献   

5.
与社会纠纷的司法解决机制相比较,作为行政解纷机制基本内核的行政调解具有便利、高效、经济等优势;正视行政调解在多元化的社会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激活其化解社会矛盾之机能、加快行政调解立法之进程,不仅是中国行政改革应当考量的议题,也是司法改革必须关照的课题。  相似文献   

6.
林权纠纷的解决方式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林权纠纷兼具行政和民事纠纷特征,包舍由林权引发的两次行政确认纠纷和民事纠纷,其解决方式主要有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林权纠纷的调解主要是行政调解.在行政解决方式中,存在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问题.此外,我国正在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还将出现林权纠纷的仲裁解决方式.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构成了林权纠纷的诉讼外解决机制,将与诉讼制度一起在解决林权纠纷的工作中发挥出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7.
诉调对接中的司法确认制度解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时期社会矛盾的特点决定了单靠法院一家不能有效解决社会纠纷,我们应当充分发挥各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优势。但非诉调解在效力上缺乏刚性,社会并不认可,这使得大量纠纷最终还是依赖法院解决。建立司法确认制度,可以实现诉讼与诉讼外调解制度在效力上的对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规定了司法确认的程序启动、管辖和效力等内容,为司法确认制度的构建奠定了基础。司法确认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有利于完善诉调对接的功能,但在效力的正当性、效力的内容及与立案审查制度的协调等方面仍有可商榷之处。  相似文献   

8.
在司法改革的宏观背景下,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成为一个热点议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势在必行。民事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具有非讼性、合意性、简便快捷性、严谨性等特点。它有增强诉讼外调解协议的效力,为强制执行提供依据;促进民事调解制度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维护稳定和谐的社会局面;衔接调解制度与诉讼制度,促进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与健全等功能。充分了解司法确认机制在实践中的运行状况以及存在的不足与问题对于更好地发挥该程序的功能、体现其价值有着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9.
张军丽 《社区》2012,(28):37-37
2012年7月,湖南靖州县渠阳管委会大桥街社区的两位居民因房屋纠纷来到渠阳司法所。渠阳司法所的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来到纠纷现场,实地了解了情况。原来,两家相邻而居,两栋房屋中间有一个过道存在产权纠纷,一家现在翻修房屋,另一家前去阻工,引发了纠纷。渠阳司法所的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片警、社区工作人员一起,把纠纷双方召集起来进行调解。渠阳司法所的司法行政工作人员首先给大家吟诵了一首古诗,  相似文献   

10.
《金陵瞭望》2009,(1):I0011-I0011
2008年,桑淮区司法局“以创新促发展,以整合求效能,以优化服务环境,促进队伍建设”的总体思路,积极开展争当令市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活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司法行政工作有了新跨越。大调解工作被省综治委评为“双排查”先进集体;秦淮区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断拓宽大调解机制中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诉讼调解相衔接的领域,  相似文献   

11.
电视调解节目是通过大众传媒实现矛盾调解,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中有特殊地位,是对传统调解的异化。随着《民事诉讼法解释》在调解范围、恶意调解、调解公开和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等方面的进一步完善和突破,电视调解节目作为新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而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相似文献   

12.
诉前司法确认制度解决了非诉调解与司法程序的有效衔接问题,充分发挥了审判权的引导、规范和监督作用,推动了各种纠纷解决机制制度的建设,具有简便、快捷等明显优势。该制度尽可能兼顾非诉调解各组成部分,提高了调解机构参调积极性。但作为一项成长中的诉讼制度,诉前司法确认制度还有需要商榷的不足之处。  相似文献   

13.
社会经济的深刻转型对社会治理产生重要影响,建立符合社会发展特征并满足人民现实需要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创新和加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在诉源治理中通过融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三调联动”工作体系,构建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文章梳理了三类调解形式的历史发展过程及面临现实问题,以贵州省“三调联动”体系为案例分析,发现人民调解法治保障不足,行政调解程序不统一、调解管辖不明晰,司法调解存在调解和审判职责如何有效运行、调解时限要求过于笼统、任意反悔权等问题。通过构建区隔与融贯相结合、制度性联动、数据赋能“三调联动”有机体的工作机制,从而充分发挥“三调联动”从源头上调解纠纷的综合治理效能。  相似文献   

14.
无讼边境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具体实践,是整合了村民自治组织、基层法院、基层行政单位、乡贤力量的乡村法治模式。借鉴该模式的治理经验,处理好判决与调解的关系、增加司法确认以保证调解协议的执行力、建立纠纷逐级处理机制等,有利于健全我国乡村法治。  相似文献   

15.
民事立案前调解制度已从基层法院试点逐步上升为常设性制度,其合法性已有司法政策和法律保障。立案前调解的对象要求符合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排除不能调解的民事纠纷。为了取得更切实的实践效果,适宜立案前调解解决的纠纷包括家事类纠纷、专业性较强但事实争议不大的纠纷、事实较为明确的群体性纠纷、争议标的额较小的财产类纠纷及适宜立案前调解解决的其他纠纷。立案前调解的主体应根据纠纷类型具体确定,总的来看应以特邀调解组织(个人)为主,以法院立案庭为辅,以其他适宜的调解组织(个人)为补充。立案前调解不成的,应登记立案;在调解组织(个人)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依法申请司法确认,在立案庭主持下调解成功的纠纷,应出具民事调解书。  相似文献   

16.
行政处理对于环境纠纷的解决具有重要性,但我国对于环境纠纷行政处理的内容和性质的争议导致实践中的困惑,因而有必要在《环境保护法》修改之际加以明确。环境纠纷的行政处理应包括行政调解和行政裁决,环境行政裁决是具体行政行为,该具体行政行为应接受司法审查,当事人不服的,可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在此基础上考虑构建新型的环境诉讼,将对环境纠纷行政处理的司法审查和解决环境纠纷结合起来。  相似文献   

17.
行政解决作为一种非诉讼解决方式,在目前农村纠纷的司法解决难以施行的情况下更具有可行性、实用性。我国农村纠纷行政解决机制的法治构建可以参照一般行政解决机制的做法,采用行政调解、行政仲裁、行政裁决三种方式。  相似文献   

18.
人民调解作为一种纠纷解决手段,因其成本低、操作灵活被广大民众所接受,然而随着人民调解制度的不断发展,调解协议的效力定位在实践中遭遇诸多尴尬。本文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的性质以及具体操作等角度探讨我国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相似文献   

19.
杨福明 《金陵瞭望》2007,(11):18-19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定,多处直接提及司法行政工作,对司法行政部门承担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纠纷调解、社区矫正、劳动教养、帮教安置、司法鉴定、司法考试等各项职能工作都提出了要求。这充分说明,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司法行政工作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南京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也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些都为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机遇。  相似文献   

20.
公证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在提倡纠纷多元解决的背景下具有生长的正当逻辑,在目前的制度空间中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基于现有司法实践的粗疏,理论上的应对尤为必要,初步的程序设计应围绕公证调解制度的定位、申请司法确认的主体、法院审查的内容和方式以及相关的救济措施展开,但作为制度创新需要经历磨砺才能修成正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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