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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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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旅游景区经营权转让探析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下载免费PDF全文
旅游景区的经营权转让问题倍受人们关注,正反双方各执己见,反方担心经营权转让过程中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经营权转让后不利于景区可持续发展。由于作为转让方的政府和作为受让方的企业处于一个重复博弈的纳什均衡中,企业为了其长期利益必然会保护景区的环境和资源,政府通过转让经营权来实现景区的综合价值,推动景区发展是完全可行的。要达到景区经营权转让的既定目的,政府必须在转让前后做好立法、景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等工作。  相似文献   

2.
随着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公路经营权转让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在增多,主体面临的风险也越来越复杂。本文将经营权转让整体风险作为研究对象,分别从主体模式维、要素维和时间维进行分析,构建了经营权转让风险理论研究框架。  相似文献   

3.
介绍了公路资产证券化、公路经营权转让及BOT 3种我国公路资产管理市场化运作方式的发展现状和特点,并总结了市场化运作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认为目前我国公路资产管理市场化的关键在于进一步完善法律环境,同时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相似文献   

4.
我国旅游资源经营权转让中的制度安排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转让旅游资源经营权已成为当前我国许多景区管理和经营改革过程中引入企业化经营的一种制度创新模式,目前在旅游资源经营权转让问题上存在一些政策的禁区和理论的障碍。通过对经营权转让存在问题的分析,认为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旅游景区(点)经营权转让中制度安排的重点是各利益主体的责、权、利制度安排。同时应用重复博弈中的重复剔除占优策略均衡模型,论证了在合理的制度安排下,旅游景区经营者为了长期的经济效益,必将采取保护景区生态环境的战略。  相似文献   

5.
从1988年的国有资产管理局到2003年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模式在不断创新.尽管我国目前将国资委定位为"出资人"的角色,将管资产、管人和管事相结合,但在法律上却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位,其自身的性质、工作目标及运作模式等诸多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围绕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主体定位,研究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法律性质及其权利.  相似文献   

6.
我国旅游资源经营权转让模式构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文章在重点分析了旅游资源经营权转让可能性的基础上,就旅游资源经营权应该如何转让等问题,提出了整体租赁经营、股份制经营、上市公司经营、整合开发经营四种转让模式。并给出了每一种模式的含义、模式结构、运行机制、监督机制和适用条件,以寻求旅游资源经营权转让的最佳模式,实现旅游业发展与旅游资源保护的相互协调。  相似文献   

7.
风景名胜区经营权的转让在我国是一个新生事物,由于法律并未对风景名胜区特别是非国家级景区经营权的转让做出明确规定,致使我国许多地区风景名胜区经营权的转让出现转让过程尚不规范,某些转让行为亦有悖于国家的有关规定等诸多问题。因此,探讨如何规范风景名胜区经营权的转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8.
从形式上看,我国现行法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但实质上,严格限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一方面,严格限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存在一些弊端;另一方面,从比较法看,各国都对农村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转让采用鼓励和支持的态度。因此完善承包经营权转让制度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9.
旅游景区经营权转让系统模型中因果关系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旅游景区经营权转让系统由科学评估、制度法律、监督管理和生态保护等4个主子系统构成,在景区经营权转让前、转让中和转让后三个阶段,该系统存在8条主要因果反馈回路和5个政策关键杠杆作用点,政府和企业若在关键杠杆作用点上都能够适度作为,将十分有利于旅游景区经营权转让系统的良好运行。  相似文献   

10.
农地流转实践在促进我国农地规模经营同时,也使现有农地法律制度的规范能力捉襟见肘。无论转包、抵押、转让,还是入股和出租均不能解决土地流转实践中农户利益和农业企业利益的冲突与对立,均无法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社会保障属性与财产属性的矛盾,迫切需要新的法权形式出现。三权分置下的土地经营权是破解农地流转难题的正解。三权分置视阈下,转让客体为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仍有存续必要,且转让条件应保持严苛。应区分转包与出租,转包的客体应为物权性的土地经营权,而出租的客体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权,放宽接包方资格条件,使其涵盖所有市场主体。抵押应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与土地经营权抵押两种类型,前者应满足转让所规定的条件要求。政府应支持农户之间的土地抵押实践,以消解对金融机构的路径依赖。入股应衡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社保属性与《公司法》的股东出资要求,出资形式应仅为土地经营权。  相似文献   

11.
国有资产转让是国企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成败将直接影响、甚至决定国企改革的进程与结果。我们必须走出账面价值的认识误区,注重未来预期收益的“折现值”,走出资产流失的认识误区,注重资产流失与假资产流失之名行捣乱非流失资产转让之实的双重防范;走出否定国有资产转让的误区,充分意识因噎废食有可能拒一切转机于门外,而完善法规则可以亡羊补牢。  相似文献   

12.
从1988年的国有资产管理局到2003年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模式在不断创新。尽管我国目前将国资委定位为“出资人”的角色,将管资产、管人和管事相结合,但在法律上却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位,其自身的性质、工作目标及运作模式等诸多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围绕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主体定位,研究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法律性质及其权利。  相似文献   

13.
1997年武陵源风景名胜区黄龙洞正式转让45年的经营权,首开国内景区经营权委托经营之先河,从此揭开了我国景区经营权转让的序幕.随后,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股景区经营权转让的热潮.目前,这种模式已在全国各地相继推开,对旅游经济实现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14.
中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由于其自身带着天然的公有制烙印,因此难以表现为完全意义上的民法财产权。这就决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自由转让问题不是一个可以简单地肯定或者否定的问题,而是一个博弈的过程,其结果是在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情况下,又对其转让加以限制。  相似文献   

15.
从物尽其用原则出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可以自由转让,但是我国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带着天然的公有制的烙印,难以表现为完全意义上的民法财产权,所以转让应该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赋予发包人同意权,允许其介入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过程,无疑是一种可取的选择。但由于相关法律对同意权行使的规制存在诸多的缺陷,导致了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过程中,容易发生混乱,因而有必要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6.
为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必须界定清楚国有产权的利益主体问题。本文指出了国有产权的四大利益主体现存的缺陷,并指出了完善国有资产利益主体及其行为的方向。  相似文献   

17.
地质遗迹属于珍贵的不可再生资源,通过发掘其美学价值和观光休闲利用来发展旅游是遗迹地进行地质遗迹开发和利用的重要途径。本文在对地质遗迹资源的概念进行阐释的基础上,对地质遗迹资源经营权的转让问题进行了分析。指出在旅游资源经营权转让中,地质遗迹类旅游资源经营权转让的基本问题在于保护,对于这类特殊旅游资源应注重其保护和加强管理,提出了经营权转让中应注意从完善制度、机构改革和公众参与等方面来规范其运行。  相似文献   

18.
基于河南省农村金融的现实状况,认为河南省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必须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原则、政府支持原则、渐进式原则等原则,协调好涉农资金供给方、资金需求方、政府部门以及其他农村经济主体等各方利益相关主体,通过加快政策出台,提供业务开展依据,制定出具体的业务流程等具体发展思路,形成自下而上市场化运作模式。从农村资产确权、建立完善产权交易中心、资产评估体系、培育农民信用观念和信用意识等方面提出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顺利开展的措施。  相似文献   

19.
试论风景名胜区经营权的转让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风景名胜区经营权转让是当前旅游经济中普遍关注的热点 ,也是景区体制改革、机制创新的关键。从经济学原理和经营实践来看 ,风景名胜区经营权的转让不会导致所有权变更 ;风景名胜区产品供给应采取市场生产与政府提供相结合的方式 ;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风景名胜区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的同时 ,应完善相应的法规、制度 ,规范经营权的转让。  相似文献   

20.
旅游景区经营权的转让   总被引:16,自引:1,他引:15  
旅游景区经营权转让原因何在,该不该转让,如何转让,在转让过程中会出现哪些问题都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探索的。旅游景区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两权分离,在保护景区所有者权益的前提下,国家以景区所有人的身分,充分挖掘政府、企业、旅游景区三者利益的共同点和平衡点,将经营权从中剥离出来,通过有偿的方式将经营权在一定年限内转让给社会受让企业进行有序开发和建设是国内旅游景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条改革新路。在这个过程中,社会受让企业对景区的开发建设必须严格遵循一个中心(即保护旅游资源)两个基本点(即旅游资源特色和永续利用)进行规划和开发,转让经营权和保护景区资源双管齐下,确保开发建设的有序进行,形成"保护—利用—效益—再投入—再保护—再利用"的良性循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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