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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湖南地方立法机关适应省域经济发展要求及财政工作的现实需要,制定了大量地方财政法规与财政规章。湖南地方财政立法还存在政府财政规章偏多、地方财政法规和财政规章的配套衔接不畅、立法程序欠完善等不足。应进一步健全地方经济立法程序,理顺地方财政法规和财政规章的关系,做好地方财政法规和财政规章的衔接与配套工作。  相似文献   

2.
地方人大与地方政府立法权限的划分是地方立法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现代行政国家的不断发展和行政事务的日益增长,加之行政机关所具有的专业性、具体性和便捷性等立法优势,使得地方政府立法的增加成了一项无法阻挡的必然趋势,因此其立法的权限和范围不应再按照旨在对其进行限制和缩减的根据原则来划定,而应当遵循放宽束缚的不抵触原则,以满足复杂多样的行政事务对规章制度的要求。由此带来的消极因素则应通过完善地方政府的立法程序和监督机制加以弥补。  相似文献   

3.
浅议我国地方立法的完善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市场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地方立法的发展,我国地方立法权限的不断扩大正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如何适应市场经济对地方立法权限扩大的客观要求,完善地方立法是我国法治建设的关键问题。只有从传统的计划经济权力立法的观念中转变出来,树立市场经济权利立法的正确思路,认清中央与地方权力机关之间、地方权力机关与地方行政机关之间的权限划分性质,走放权与严格监督之路,才能真正完善我国地方立法。  相似文献   

4.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立法评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2003年到2005年,我国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地方立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先后有15个省、直辖市或较大的市制定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但这些地方立法在立法模式、立法依据和立法目的、公开范围、公开方式、监督救济机制等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将对正在制定中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其他的地方立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5.
实施品牌战略离不开商业标识法律制度的支持,商业标识法律制度可以规范品牌的创建、促进品牌价值的形成与提升并维护品牌的运作与市场价值的发挥.我国现行的商业标识法律制度主要由国家单行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以及地方政府的相关法规与规章共同构成.该法律制度还存在着立法分散、体系失衡、内容欠合理以及各地方制度发展水平不一等诸多问题.要进一步实施品牌战略,应当通过商业标识统一立法来完善我国的商业标识法律制度.而我国要进行商业标识统一立法则需要处理好指导思想的选择、统一立法与商标法之间的关系、立法内容的确定以及国家立法与地方、区域法律制度的共同建设等多方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除了国家重视立法工作以外,由于地方各级人大的努力和地方政府各部门特别是行政司法部门的积极工作,地方立法成绩也十分显著;许多与国家法规相配套又突出地方特色的地方法规与规章相继出台,有力地推动了地方的改革与开放,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也不能不看到,不仅一些地方的立法工作滞后,而且无论从速度、质量还是法效的覆盖面讲,地方性法规、规章都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形势和地方实际情况的需要。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提出了“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  相似文献   

7.
地方政府作为中央政府与地方、个人及团体之间联系的中介,具有推动地方制度创新的作用.但这种作用只是在一定的范围和约束条件下发生.从全局的角度加以审视,地方政府制度创新作用仍然面临困境它会导致地方保护主义蔓延,阻碍权力中心推行的制度变迁进程,影响制度变迁的整体性推进.其走出困境的出路在于政府要实现产权的多元选择与微观主体的动力激励,以制度化规范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制度创新关系,退出市场,实现制度创新的范式转换.  相似文献   

8.
地方公债、财政分权与宪政的实现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面对国内外严峻的金融和经济形势,我国采取了一系列的应对措施,其中最为显著的便是中央政府的4万亿投资计划以及地方政府的18万亿配套资金.但地方政府的钱从何来,则是一个非常现实和紧迫的问题.近来,地方公债问题再次被讨论并拟建立由国务院审批、财政部代为发行的地方公债制度.对于存在一定程度财政分权的中国来说,地方政府应享有发行地方公债的权力,基于立法保留原则的限制,该制度应由全国人大通过立法程序建立.事实上,地方公债和分税制是财政分权制度的重要内容,其不但与中央、地方的权限划分有一定的渊源,也关乎我国宪政建设的进程.  相似文献   

9.
不同地方的法规或规章之问互相否定的现象是一种基于地方立法权限而产生的法律冲突.地方问法律冲突并不是国际私法上的冲突法问题,而是一个宪法问题.在我国,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都是根据法制统一原则结合在一起的国家整个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严格地说.不存在外地法规、规章和本地法规、规章之别,而只有地方性法律规范的对人效力和空间效力之别.地方间法律冲突可以通过法律解释或"法律内的法的续造"等来解决.  相似文献   

10.
当前我国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面临国家层面法律制度缺位之危机.而在地方立法层面,虽有地方政府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但是总体而言现行规定一是涉嫌与行政立法应当遵循的法律保留原则相冲突,二是涉嫌与法律优先原则相冲突.化解上述合法性危机,首先应落实宪法规定的“人民主权”原则,在国家层面制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基本法律,然后辅以地方立法和部门立法的配套规定,形成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为中心的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法律体系.在具体立法内容上,则应当着重构建完善的参与主体、参与方式和参与效力等制度.  相似文献   

11.
我国地方政府问责制的文本分析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作为责任政府主要实现形式的政府问责制度,其建立是我国法治进程的重要表现,也是民主政治不断发展下的必然要求。自启动以来,得到各级地方政府的重视并着力实施,各地以地方规章的形式相继出台了问责的制度文本来规范其操作。然而,这些制度文本本身尚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导致了我国政府问责制运行的困难。本文即从文本分析的角度,对各地问责制度文本进行全面梳理。通过比较分析各地问责制文本的异同之处,肯定其对以往责任追究制度的革新,重点揭示文本规定仍然存在的问题,提出制定问责各要素应把握的要点,以期为地方政府问责办法的制定提供参考,促进我国政府问责制度的日臻完善。  相似文献   

12.
论流域跨界水污染的府际合作治理机制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流域跨界水污染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地方政府的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冲突.基于属地原则的传统治理方式已经陷入了困境,进而催生了地方政府合作治理的制度安排需求.分析当前地方政府合作治理流域跨界水污染存在的问题及困境,可以发现制度创新是流域跨界水污染的府际合作治理的关键所在;必须从制度环境、组织安排和合作规则等方面全方位着手,才能促使地方政府合作更为高效和有序.  相似文献   

13.
天津、重庆、海南、安徽、广东五省市行政问责规章表明,我国地方政府内部问责程序建设初具规模,问责的启动、调查、决定、执行等基本环节已经确立,各环节之间的关系较为明确。但是,还存在程序设计粗糙、立法不统一、公开性不足、纠错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应当设立专门的问责机构,建立健全预告知制度和救济制度,加强问责监督,制定《行政问责法》,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内部问责程序。  相似文献   

14.
地方政府环境职责纵向配置是行政领域“生态环境法典”与地方环境立法实现外部体系协调的重要耦合工具。但统一性法典与多样化地方立法存在协调配置纵向地方政府环境职责的体系化张力,集中体现为职责纵向划分在中央、央地、地方立法中产生的职责不清、职责重复、职责缺位的递进式困境。部门宪法、整体政府、客观诉讼等理论有助于区分地方政府的差异性环境事权,为地方政府环境职责纵向类型划分的完善提供标准指引。应将省、市、县、乡四级政府的环境职责纵向序构为制度建构、综合管理、具体执法三种类型,进而通过“生态环境法典”与地方环境立法协调配置授权、组织及程序规范,合理分配三类纵向职责,加强法典向下引领与地方立法向上兼容的体系协调。  相似文献   

15.
论地方立法的宪法控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地方立法主体的宪法控制“地方立法”的概念有不同的理解 ,但总体上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 :狭义的地方立法仅指享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即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规范文件的行为 ;广义的地方立法还包括与享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对应的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显然 ,地方立法概念的理解不同 ,其立法主体的范围就不同。从目前的现状来看 ,大多数学者都在广义上使用地方立法概念① 。笔者主张在狭义上使用地方立法的概念 ,因为地方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通常称为“地方政府规章” ,属于行政行为的范畴 …  相似文献   

16.
西藏自治区人大和政府始终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西藏区情,先后制定了大量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凝练和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地方法规规章体系.其内容涉及社会稳定、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民生与社会保障等诸多领域,使西藏地方立法执法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相似文献   

17.
《社会科学辑刊》2007,(5):67-73
我国现有的分片分块、各自为政的地方行政立法模式已不能适应国内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客观需要,因此,变革地方行政立法模式、协调地方行政立法冲突就成了目前区域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借鉴欧盟法在其成员国中直接适用和优先适用的法制协调成功经验,可逐步构建能在区域内各行政区划统一适用的区域行政立法体系。它是一种介于国家行政立法与地方行政规章之间的中间层次的行政立法模式,其不仅是适合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最佳选择,也填补了我国行政立法层次中的断层和空缺,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为此,应通过完善立法法和修改相关法律条款的方式明确区域行政立法是地方立法的合法形式,使区域行政立法合法化,并明确立法的主体、可协作的权限和范围,规定行政立法程序,解决法律渊源和位阶问题,理顺立法审查监督机制等。  相似文献   

18.
我国现行的社团管理体制制约了社团的成长和发展,不利于社团作用和功能的正常发挥,一些地方政府已对此进行了有益的体制创新.本文基于制度变迁理论的视角,提出了我国社团管理体制创新的路径模型,认为这种体制创新是地方政府突破现行社团管理体制障碍而推行的中间扩散型制度变迁,具有实践合理性但也存在制度变迁困境.最后,就如何实现我国社团管理体制创新,提出若干立法和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9.
随着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区域法制建设已成为迫切需要,而以中央立法型供给模式和以行政区划为地域范围的地方立法型供给模式已不能适应区域法制建设的需要了。要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协作的优势,并创新地方立法协作方式,使之成为区域法制构建中的主要法律规范供给模式。而制定区域共同规章、将示范法引入其中以及赋予一定层次的政府协议以法律效力,是构建区域法制的重要路径。  相似文献   

20.
在现行的立法体制下,地方立法因其既是中央授权的产物又要对地方人民负责而呈现权能分治的状态,但在地方立法实践中因制度实践与法律规定的部分背离而使地方立法的权限与能力成为一个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而在法治框架下地方立法的权能问题就转换为如何在中央与地方间合理配置立法权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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